【原文】
东坡逸事
东坡为钱塘守时,民有诉扇肆①负债二万者,逮至则曰:“天久雨且寒,有扇莫售,非不肯偿也。”公令以扇二十来,就判字笔②随意作行、草③及枯木、竹石以付之。才出门,人竟以千钱取一扇,所持立尽。遂悉偿所负。 【注释】
①肆:商店。②判字笔:判案所用的毛笔。③行、草:行书、草书。 【翻译】
苏轼担任钱塘太守的时候,有一个百姓前来诉苦,说卖扇子的人欠了自己二万银子,抓到了那个卖扇子的人,他说:“天气一直下雨,有扇子卖不掉,不是不肯偿还。”苏轼就叫他拿二十把扇子过来,就拿着桌上的判决用笔随意写了行书,草书,并画了枯石和竹石并交付给了他。刚刚出门,人们竟然以一千钱买扇子,拿的扇子全都卖光了。于是他也把所欠的钱全部还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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