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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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部名称
年 月
工程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 工程测量及其特点
一、工程有关概况
本工程位于某市某位置,总建筑面积105000平方米。该工程具有两层地下室,地下室为长方形,平面尺寸为125.25米×73.30米,地上四层裙楼、三栋25层住宅塔楼,塔楼高度99.5米。基坑开挖深度8.6米,基坑支护型式为钻孔灌注桩+预应力锚杆,基础型式为冲孔灌注桩。 二、工程测量主要内容 1.单位工程坐标定位测量;
2.施工平面控制网、控制点和建筑高程控制点的建立; 3.基坑支护桩放样; 4.基坑工程监测; 5.基础桩放样;
6.地下室、裙楼各施工层上放线;
7.塔楼主体结构施工平面控制网、控制点和建筑高程控制点的建立;
8.塔楼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的轴线竖向投测和标高竖向传递; 9.塔楼各施工层上放线; 10.建筑沉降观测。 三、工程测量特点
1.本工程位于某市城区,基坑周边分布有多栋3~8层居民住宅楼、市政道路及地下管线,对基坑支护结构及其周边环境变形控制要求较严格,因此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有关基坑规范的规定做好对基坑支护结构及其周边环境变形的监测工作。
2.虽然地下室和塔楼平面形状较为规则,但三个塔楼平面坐标系与地下室平面坐标系呈不同角度的斜交状态。在测量计算和放线检查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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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应予注意并加强检查。
3.本工程塔楼属于建筑高度为99.5米的高层建筑,塔楼垂直度控制(即轴线的竖向投测)较为严格
第二部分 监理工作依据的主要工程规范、规章文件
一、《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xx) 二、《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xx) 三、《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xx)
第三部分 监理工作的主要方法、措施与流程
一、参与、协助对单位工程坐标定位测量。
参与并对单位工程坐标定位测量过程进行检查,签署《单位工程坐标定位测量记录》。
二、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测量方案。
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施工测量方案包含在有关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或单独编制。
三、要求施工单位报送其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并进行检查。 四、要求施工单位报送其测量工具设备的检定证书并进行检查。 五、检查复核建筑施工平面控制网、控制点和建筑高程控制点。 六、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测量放线过程进行检查,对测量放线结果进行检查复核,及时签署《工程基线复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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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施工规定与技术要求 (即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一、一般规定
1.施工测量前,应收集有关测量资料,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明确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测量方案。
2.大中型的施工项目,应先建立场区控制网,再分别建立建筑物施工控制网;小规模或精度高的独立施工项目,可直接布设建筑物施工控制网。
3. 建筑物施工控制网,应根据场区控制网进行定位、定向和起算;控制网的坐标轴,应与工程设计所采用的主副轴线一致;建筑物的±0高程面,应根据场区水准点测设。
4.控制网点,应根据设计总平面图和施工总布置图布设,并满足建筑物施工测设的需要。 二、建筑物施工控制网
1.建筑物施工控制网,应根据建筑物的设计形式和特点,布设成十字轴线或矩形控制网。民用建筑物施工控制网也可根据建筑红线定位。
2.建筑物施工平面控制网,应根据建筑物的分布、结构、高度、基础埋深和机械设备传动的连接方式、生产工艺的连续程度,分别布设一级或二级控制网。其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建筑施工平面控制网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 级 一级 二级 边长相对中误差 ≤1/30000 ≤1/15000 测角中误差 7”/n 15”/n 注:n为建筑物结构的跨数。
3.建筑物施工平面控制网的建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点,应选在通视良好、土质坚实、利于长期保存、便于施工放样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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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制网加密的指示桩,宜选在建筑物行列线或主要设备中心线方向上。
(3)主要的控制网点和主要设备中心线端点,应埋设固定标桩。 (4)控制网轴线起始点的定位误差,不应大于2cm。
(5)水平角观测的测回数,应根据表2中测角中误差的大小,按表2选定。
表2 水平角观测的测回数
测角中误差 仪器精度等级 1”级仪器 2”级仪器 6”级仪器 2.5” 3.5” 4.0” 5” 10” 4 6 — 3 5 — 2 4 — — 3 4 — 1 3 (6)矩形网的角度闭合差,不应大于测角中误差的4倍。 (7)边长测量宜采用电磁波测距的方法,作业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xx)表3.3.xxxx的边长测量也可采用钢尺量距,作业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xx)表3.3.21的规定。
(8) 矩形网应按平差结果进行实地修正,调整到设计位置。当增设轴线时,可采用现场改点法进行配赋调整;点位修正后,应进行矩形网角度的检测。
4.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封闭前,应根据施工需要将建筑物外部控制转移至内部。内部的控制点,宜设置在浇筑完成的预埋件上或预埋的测量标板上。引测的投点误差,一级不应超2㎜,二级不应超过3㎜。
5.建筑物高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高程控制,应采用水准测量。附合路线闭合差,不应低于四等水准的要求。
(2)水准点可设置在平面控制网的标桩或外围的固定地物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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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单独埋设。水准点的个数,不应少于2个。
(3)当场地高程控制点距离施工建筑物小于200m时,可直接利用。 6.当施工中高程控制点标桩不能保存时,应将其高程引测至稳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引测的精度,不应低于四等水准。 三、建筑物施工放样
1.建筑物施工放样,应具备下列资料: (1)总平面图。
(2)建筑物的设计与说明。 (3)建筑物的轴线平面图。 (4)建筑物的基础平面图。 (5)设备的基础图。 (6)土方的开挖图。 (7)建筑物的结构图。 (8)管网图。
(9)场区控制点坐标.高程及点位分布图。
2.放样前,应对建筑物施工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点进行检核。 3.测设各工序间的中心线,宜符合下列规定:
(1)中心线端点,应根据建筑物施工控制网中相邻的距离指标桩以内分法测定。
(2)中心线投点,测角仪器的视线应根据中心线两端点决定;当无可靠校核条件时,不得采用测设直角的方法进行投点。
4.在施工的建(构)筑物外围,应建立线板或轴线控制桩。线板应注记中心线编号,并测设标高。线板和轴线控制桩应注意保存。必要时,可将控制轴线标示在结构的外表面上。
5.建筑物施工放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施工放样.轴线投测和标高传递的偏差,不应超过表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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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建筑物施工放样.轴线投测和标高传递的允许偏差
项 目 基础桩位放样 内 容 单排桩或群桩中的边桩 群 桩 允许偏差(㎜) ±10 ±20 L≤30 外廓主轴线长度L(m) 30<L≤60 60<L≤90 90<L 细部轴线 承重墙、梁、柱边线 非承重墙边线 门窗洞口线 每层 ±5 ±10 ±15 ±20 ±2 ±3 ±3 ±3 3 各施工层上放线 H≤30 30<H≤60 轴线竖向投测 总高H(m) 60<H≤90 90<H≤120 120<H≤150 150<H 每 层 5 10 15 20 25 30 ±3 H≤30 30<H≤60 标高竖向传递 总高H(m) 60<H≤90 90<H≤120 120<H≤150 15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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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0 ±15 ±20 ±25 ±30
(2)施工层标高的传递,宜采用悬挂钢尺代替水准尺的水准测量方法进行,并应对钢尺读数进行温度、尺长和拉力改正。
传递点的数目,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确定。规模较小的
工业建筑或多层民用建筑,宜从2处分别向上传递;规模较大的工业建筑或高层民用建筑,宜从3处分别向上传递。
传递的标高较差小于3㎜时,可取其平均值作为施工层的标高
基准,否则应重新传递。
(3)施工层的轴线投测,宜使用2”级激光经纬仪或激光铅直仪进行。控制轴线投测至施工层后,应在结构平面上按闭合图形对投测轴线进行校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本施工层上的其他测设工作;否则应重新进行投测。
(4)施工的垂直度测量精度,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施工的精度要求、现场的观测条件和垂直度测量设备等综合分析确定,但不应低于轴线竖向投测的精度要求。
(5)大型设备基础浇筑过程中,应及时监测。当发现位置及标高与施工要求不符时,应立即通知承包单位,及时处理。 6.设备安装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基础竣工中心线必须进行复测,两次测量的较差不应大于5㎜。
(2)对于埋设有中心标板的重要设备基础,其中心线应由竣工中心线引测,同一中心标点的偏差不应超过±1㎜。纵横中心线应进行正交度的检查,并调整横向中心线。同一设备基准中心线的平行偏差或同一生产系统的中心线的直线度应在±1㎜以内。
(3)每组设备基础,均应设立临时标高控制点。标高控制点的精度,对于一般的设备基础,其标高偏差,应在±2㎜以内;对于与传动装置有联系的设备基础,其相邻两标高控制点的标高偏差,应在±1㎜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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