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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结算管理办法

2020-06-29 来源:好走旅游网
xxx公司内部结算管理办法

根据xxx公司发〔xxx〕1号文件《关于印发xxx公司精细管理实施规划的通知》要求,针对公司在劳务分包及工程分包内部结算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规范内部结算程序,达到精细管理、堵塞漏洞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项目部的劳务分包、工程分包必须按公司要求进行招标,通过招标达到低价中标、降低项目成本的目的。

二、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内部结算的以下具体要求: 1、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避免低价中标后分包方在结算中与项目部发生经济纠纷,工程分包合同内必须要求分包方缴纳5%~10%的履约保证金,劳务分包合同内必须要求分包方缴纳10%的履约保证金,分包方在全面完成分包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必须完成内部结算,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内部结算后一个月内退还。

2、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分包费用支付的比例和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确定,工程分包不得超过其80%,劳务分包不得超过其90%,尾款在项目部办完外部决算并经公司审计后再付清。

3、项目部劳务分包必须采用直付外用工费用方式,保证民工

按时足额领到劳动报酬,不允许民工工资由承包人代为发放。劳务分包方必须提供劳务人员花名册一份,保证上岗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的人员并持有上岗证。项目部劳资人员必须掌握项目所有的用工情况以及收入状况,以利于今后单价的确定。

三、内部结算程序

1、每月28-30日项目部对当月分包工程量进行验收和结算,单项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在一周内完成验收和结算。项目部不得发生无量考核的计时工日,特殊情况须发生计时工日必须报公司招标采购中心批准后方可执行。

2、参加工程量现场验收人员由项目部在成立之初以书面形式确定,原则上不少于四人,由以下人员组成:由分管生产的项目部副经理负责组织,负责该项目的预算员、劳资员(参与劳务分包验收)、施工员(因项目需要的测量员)及分包方指定人员参加。验收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约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工程量进行验收,要认真履行自己岗位职责,不得敷衍了事,对验收记录进行认真核对后签字认可,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在验收记录中对验收工程的质量、安全签署意见。

3、工程分包由该项目的预算负责人负责,劳务分包由该项目的劳资负责人负责,报送工程(劳务)分包费用结算相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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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责任部门按工作流程根据合同条款进行审核签字。

4、《施工任务书》(见附表1)填写签发流程:

(1)每月工程量验收后,由项目部负责该项目的施工人员填写《施工任务书》,认真填写工程(劳务)分包本月所干的工程项目内容,准确计量单位,在任务书已完工程量一栏认真填写验收小组验收的工程量,在施工负责人一栏签字认可。

(2)由工程(劳务)分包方作业班组长按施工任务书考勤要求,将本班组本月所干工程项目对应的用工考勤时间,如实的记录在施工任务书上并签字认可。

(3)由负责该项目的预算(劳资)人员将任务书收齐后交予项目质检员,质检员根据各个单项完成情况应达到的质量要求进行评定,并将评定情况反映在任务书质量评定一栏,如果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返工损失将全部由分包方负责。

(4)任务书再流程到项目部安全人员处,安全员根据该作业组施工过程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是否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应按合同规定进行罚款,都必须在任务书安全评定一栏中注明并签字认可。

(5)任务书再流程到项目部预算人员,预算人员根据任务书验收的实际工程量再一次认真审核是否与验收的工程量一致。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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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发现实际验收工程量超过施工图量时,应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并再次组织有关人员验收核对;如果任务书实际完成工程量无误应在任务书签字注明。

(6)预算(劳资)人员将经以上人员审定签字完毕的任务书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和合同单价进行结算。初步结算完后,再流程到项目经理处进行最后审定。项目经理审定签字后再返回预算(劳资)人员处进行最后完成结算程序,预算(劳资)人员签字认可后整个任务书填报程序完成(施工任务书原件最后存项目部财务)。

5、《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结算表》(见附表2)填写签发流程:

(1)预算(劳资)人员每月底将完成合格的施工任务书收集整理汇总,按工程分类项目填报《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结算表》。

(2)预算(劳资)人员根据工程(劳务)分包方本月完成工程量情况,确定的合同单价及任务书上安全质量的奖罚说明进行汇总结算,并在表中填写分包方名称,本月完成工程量的外用工人数、工种,并签字认可。

(3)预算(劳资)人员按以上流程办理后报送项目部施工负责人确认签字,然后流程到项目经理处审定签字,最后回到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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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人员处由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方签字认定。

6、预算(劳资)人员将完成后的《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结算表》再次汇总填报《工程分包(劳务分包)费用结算单》(见附表3)报公司审定。预算(劳资)人员按表内要求填报汇总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方当月应结算费用以及累计结算费用,预算(劳资)人员填报完签字认可后,交由项目部内部审核。由项目部质检人员、安全人员(预算人员)签字认可后报项目经理签署意见;由公司预算(劳资)部门审定后流程到财务部门审定;最后返回项目部。预算(劳资)人员将《施工任务书》、《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结算表》、公司审批后的《工程分包(劳务分包)费用结算单》各一份交项目财务保存,作为劳务费用付款凭据。根据结算情况,劳资人员和预算人员负责填报《劳务费用结算单》和《分包工程结算挂帐单》,财务部门和纪监部门为监督部门。(表格附后)

四、对招标中未涵盖的分包单价报审程序: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由于施工情况变化或设计变更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发生招标中未能涵盖的单项工程单价,必须按程序审批。项目部应组织人员认真测算组成单价,再报经预算科(劳动人事科)和公司分管领导审定后执行。单价不得超过企业内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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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如果企业定额中未包含的,已经审定的资料要保存完整,以利于以后调整企业定额时作为参考资料。如果属于中冶建工委托一级项目,必须经过总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审批后方可执行。

五、内部结算人员的要求及待遇:

1、工程分包内部结算的责任部门为预算科,劳务分包内部结算的责任部门为劳动人事科,项目内部结算负责人为责任部门派驻项目部的预算人员或劳资人员(项目部以书面形式确定),参与内部结算人员必须具备忠诚于企业、思想素质好、业务技术熟练等优点。

2、为更好地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提高职工积极性,由公司派驻项目部的预算、劳资及财务人员工资待遇按项目部标准执行,参与项目部超利润分配,并且按公司确定的比例享受公司科室的兼职工资和绩效工资。

六、对违反公司内部结算规定的处理原则:

项目部未按公司规定程序进行结算的,追究项目经理及项目内部结算负责人的责任;对整个内部结算不规范、不按程序执行的,要同时追究预算或劳资部门责任。未按公司规定程序进行内部结算,或擅自改变验收工程量和结算单价给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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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得再从事该岗位工作。

七、本管理办法自xxx年3月15日开始执行,解释权在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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