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考试题库有两千多道题,埋头苦练效率低,还容易产生疲劳和抵触情绪,将考点口诀化记忆,再进行针对性练习,备考会事半功倍。
一、让行题 辅路车让主路车;
车让人,机动车让非机动车; 环岛外车辆让环岛内车辆先行; 狭窄坡道会车,下坡车让上坡车先行; 障碍路会车,有障碍一方让无障碍一方先行; 狭窄山路会车,靠山体一侧让不靠山体一侧先行; 右转让左转,左转让直行,转弯让直行,右侧来车先行; 遇正执行任务的特殊车种(救护车、警车、消防车等),应主动让行。
二、速度题
(一)高速公路最低限速:
两车道左100右60,三车道110、90、60;
同方向有2条车道:左侧车道最低车速为100,右车道为60; 同方向有3条及以上车道的,由左至右各车道的最低车速分别为110、(90)、90、60。
(二)261、145、520(驶离):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
见度气象条件时:
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60km/h,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车距;
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40km/h,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安全车距;
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20km/h,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三)无中心线城3公4,有中心线城5公7:
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30km/h,公路为40km/h; 有道路中心线,且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50km/h,公路为70km/h。
(四)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30公里/小时:
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进出非机动车道时; 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遇雨、雪、雾、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在冰雪、漫水、山路、泥泞、坑洼、凹凸不平的道路上行驶时; 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四、灯光题 (一)近光灯
夜间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 夜间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 夜间直行通过路口; 夜间与机动车会车; 夜间在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
远光灯: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的条件下行驶;
左转向灯:向左转弯、向左变道、起步、驶高停车地点、掉头; 右转向灯:向右转弯、向右变道、靠边停车; 雾天行车,开雾灯+危险报警闪光灯; 临时停车,开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
驶入环形路口不用开转向灯,驶出要开右转向灯;
夜间超车、通过急弯/拱桥/坡路/人行横道/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交替使用远、近光灯。
(三)速记口诀
会车跟车有路灯,全都是用近光灯; 照明不良没路灯,才要打开远光灯; 带有通过或超越,交替使用远近灯; 夜间路口左右转,近光灯加转向灯; 临时停车有故障,示廓灯加警示灯; 雾天行驶视线差,雾灯要加警示灯。
五、距离题
站30口50,不得停车:
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外,不得停车。
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故障/事故停车难以移动,设置警告标志距离: 普通道路:来车方向50-100米处 高速公路:来车方向150米以外 高速公路安全车距: 当时速>100km/h,车距>100m 当时速<100km/h,车距>50m 六、时间题
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量刑主要看是否逃逸及是否因逃逸致人死亡:
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7年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巧记:未逃逸3年以下;逃逸或情节特别恶劣3-7年;逃逸致人死亡7年以上。
假一吊二撤(骗)三醉五逃终生:
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领驾驶证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领;
驾驶证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领; 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被吊销驾驶证的,2年内不得再次申领;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证,被撤销驾驶许可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领;
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再次申领;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驾驶证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六、超速超载记分题
(一)超速
校车、中型以上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 高速快速路:未达20% 记6分;20%以上 记12分;
普通道路:10%-20% 记1分;20%-50% 记6分;50%以上 记9分; 校车、中型以上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 高速快速路:20%-50% 记6分;50%以上 记12分; 普通道路:20%-50% 记3分;50%以上 记6分。 注意:20%以下均不记分。 (二)超载
(1)校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 未达20% 记6分; 20%以上 记12分; (2)7座以上客车:
20%-50% 记6分; 50%以上 记9分;
(3)(校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7座以上客车以外的)其他客车:
20%-50% 记3分; 50%-100% 记6分; 100%以上 记12分; (4)货车: 未达30% 记1分; 30%-50% 记3分; 50%以上 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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