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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五观

2020-08-29 来源:好走旅游网


马克思主义“五观”

马克思主义“五观”

即: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

1、马克思主义国家观

“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使一切被支配的阶级受一个阶级控制的机器。”这是列宁对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观点最全面、最准确的概括。它包括3层含义 :①国家是有阶级社会的组织。这说明国家是一种历史现象,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它是社会内部矛盾运动发展的结果,是私有制出现、阶级形成后,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同样,国家也必然伴随着阶级、阶级矛盾的彻底消灭而自行消亡。这是国家的产生、发展、消亡的客观规律。②国家是阶级统治。这指出了国家的本质,即国家是哪个阶级的政权,是哪个阶级的统治。在有阶级的社会中,任何一个阶级的统治都来源于它们的经济统治,而一个阶级的经济统治又必须依靠它的政治统治来维护和巩固,因此国家政权总是属于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政治统治是统治阶级的联合力量,是统治阶级的集体意志和力量的表现,一般都是通过国家意志来实现的。奴隶制国家的本质是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封建制国家的本质是地主阶级的统治,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是资产阶级的统治,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是无产阶级的统治。③国家是机器。它形象地指出国家是由许多部件所组成的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国家组织与其它社会组织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它有强迫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意志的能力,有行使这种权力的官吏(干部),有实现这种权力的军队、警察、法院、监狱等强制机关,还有供养官吏与强制机关的捐税和国债。这 3 项构成一种组织力量和物质力量 ,即特殊的社会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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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克思主义民族观

第一,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有它自身形成、发展到消亡的客观规律。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民族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并且民族的发展是受社会发展规律制约的。

第二,民族和阶级是两个不同的社会历史现象,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是两种性质不同的问题。在阶级社会里,民族内部包含着不同的阶级,存在有阶级斗争,所以在阶级社会里,民族问题往往同阶级问题联系在一起,剥削阶级总是将这样那样的民族问题打上阶级的烙印。但不能因此得出结论说,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在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民族问题基本上是各民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问题。如果把民族问题的实质归结为阶级问题,那就只能严重脱离以至伤害少数民族群众,不但不可能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加强民族团结,反而会给敌对势力帮忙。

第三,民族问题是社会发展总问题的一部分。民族问题从来就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社会发展总问题的一部分,是革命和建设总问题的一部分。民族问题只有在社会总问题解决进程中,才能得到解决。如果我们在整个革命建设中重视民族问题,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它就对整个革命和建设过程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如果忽视或者错误地处理民族问题,她可能会给革命和建设事业带来巨大的破坏力,使整个革命事业受到挫折乃至失败。

第四,各民族平等的联合,反对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各民族无论大小,都一律平等。每个民族都是人类物质财富和历史、文化的创造者,各民族应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团结起来,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全世界各民族的无产阶级应坚持国际主义的原则,同一切被压迫民族实行不分国界和民族的亲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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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共同进行斗争,推翻实行民族剥削和压迫的反动统治阶级。

3、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础理论或基本原理由下列几方面内容构成:

(1)宗教的本质。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此问题作了回答:“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

(2)宗教的发生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唯物史观的形成和完善为揭示和阐明宗教发生和发展的历史进程提供了科学的理论工具。恩格斯对宗教发展的历史进程和宗教在不同历史阶段所展现的历史形态,先后提出过三种图式。第一种为从原始社会的“自发宗教”到阶级社会的“人为宗教”;第二种为从“部落宗教”到“民族宗教”再到“世界宗教”;第三种为“自然宗教”到“多神教”再到“一神教”。

(3)宗教存在的根源和消亡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宗教存在的最深刻的根源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不合理,使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对人成为盲目起作用的、异己的力量。“只有当实际生活的关系,在人们面前表现为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极为明白而合理的关系的时候,现实世界的宗教反映才会消失,只有当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的形态,作为自由结合的人的产物,处于人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控制之下的时候,它才会把自己神秘的纱幕揭掉。但是,这需要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或一系列物质生存条件,而这些条件本身又是长期的、痛苦的历史发展的自然产物。”

(4)宗教的社会功能。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宗教是维护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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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上是历史上统治阶级用来维护其统治秩序的工具。但也不否认被压迫人民在历史的特定阶段利用宗教进行反抗斗争的事实。

(5)马克思主义政党对待宗教的态度。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宗教将随着其消亡的历史条件逐渐成熟而消亡;宗教对于国家来说是私人的事情,实行政教分离,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

4、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

马克思的历史观普通称为唯物史观。但这不是马克思自己用的名称。此名称乃马克思的朋友恩格尔在一八七七年始用的。在一八四八年的“共产党宣言”里和在一八六七年出第一卷的“资本论”里,都有唯物史观的根本原理,而公式的发表出来,乃在一八五九年的经济学批判的序文。在此序文里,马克思似把历史和社会对照着想。他固然没有用历史这个名词,但他所用社会一语似欲以表示二种概念。按他的意思,社会的变革便是历史。推言之,把人类横着看就是社会,纵着看就是历史。喻之建筑,社会亦有基础与上层。基础是经济的构造,即经济关系,马克思称之为物质的或人类的社会的存在。上层是法制、政治、宗教、艺术、哲学等,马克思称之为观念的形态,或人类的意识。从来的历史家欲单从上层上说明社会的变革即历史,而不顾基础,那样的方法不能真正理解历史。上层的变革,全靠经济基础的变动,故历史非从经济关系上说明不可。这是马克思历史观的大体。

5、马克思主义文化观

马克思就“文化”的界定,提出了“扬弃”的原则。此后,马克思主义经过了列宁等革命导师的发展而得以补充,马克思主义就“文化”的界定亦得以不断完善,但是,总而言之,经典的较为公认的是对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采取批判性继承的原则,这实际上是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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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思主义哲学中“扬弃”的观点在文化中的通俗体现。

文化是与一定时期内的社会的历史性的情况密切相关的,可以说,历史造就了文

化,文化就某方面展现了历史。

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的历史时期的社会条件下,某个社会群体或者是某些社会群体

与集团所处的文明的外在表征。

文化具有一定的时间性。这是显而易见的:封建社会时代与资本主义时代的文化

所反映的社会文明是不同的;而原始社会的与后工业文明时期的文化,其本质各异。

同时,文化具有一定的空间性。这一点亦显而易见。譬如,所谓之“欧美文化”

与“东方文化”,其类型不同;而“燕赵文化”较之以“江淮文化”,其形态亦各异。

阶级有先进与落后之分,文化亦有此之别。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先进阶级是那些更符合社会的科学发展规律的社会集团,其就生产力的发展起正向促进作用。那么,其所属的文化即为先进文化,与先进文化相对而言的,则是落后文化。先进文化是一个动态开放性体系。具体而言,所谓先进文化,又可以以某些标准划分为某些“亚子类”,在这些亚子类文化之间,与落后文化之间,均存在广泛联系。先进文化是鲜活的的,不断吸收正向的有力性促进发展的因素,自身才得以不断前进。

这种吸收是一种选择性的吸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也就是马克思主义之

“扬弃”之说之体现,也即是“批判性吸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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