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标准护理实习生的管理,根据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 护理实习生行为守那么:
1、遵纪守法,遵守学院和实习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医院的领导安排,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急诊科出科实习鉴定。 2、努力完成毕业实习方案的要求,稳固和提高所学的根底理论,专业知识和根本技能,培养科学思维方法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提高职业道德修养,树立高度责任感,严防各种过失事故,端正效劳态度,视病人如亲人,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
4、谦虚慎重,努力学习,做到脑勤,手勤,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开实习医院,不假公济私。
6、保护公物,讲究卫生,言谈文明,仪表端正,衣冠整洁。 二、 护理实习生职责:
1、实习生按照各科规定,在护士长与带教老师的详细指导员下完成各项实习目标。
2、实习生在临床实习,所书写的所有护理文书,均需带教老师签字前方为有效,不得擅自进展护理技术操作。不能随意对病人和家属介绍病情,不得擅自向病人及家属泄露需要保密的病情和结果等。
3、实习生应每班应提前进入病房,参加晨间护理及床边交接-班,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做相应护理治疗及相关治疗的准备工作。
4、实习生应保护医院各种医疗、护理治疗仪器,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实习鉴定《急诊科出科实习鉴定》。
5、参加实习科室的业务学习、护理查房。并在科室各项活动中应积极准备并提出建立性的意见。
6、实习生应服从护士长的排班,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外,不享受寒暑假;应按时上下班、值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7、认真做好学习小结,勤做学习,实习小组要定期召开讨论会,交流学习,并不断在临床中改进学习方法。 三、护理实习生法律责任
实习生在进入临床实习前,要明确自己的法定职责范围,严格按照操作规那么进展。
实习生是在校学生,尚未获得执业资格,从法律角度讲,只能在带教老师的严密督导下为病人实施护理。
实习生在带教老师的的督导下发生过失事故,除本人要负责外,带教护士要负法律责任。
如实习生脱离带教护士督导,擅自行事造成了病人的伤害,须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护理实习生休假、请假相关规定及缺勤相应处理规定 护理实习生除严格遵守医院的实习生请假的规定外,还须遵循如下规定:
法定假日,均按各科室排班进展轮休。
因病或有事请假,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持交书面证明(病假应有疾病证明书,需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准假前方可离开。无特殊
原因,不得请人或利用通讯工具间接请假,更不允许未经准假而擅自离开。
请假需由个人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请假期限最多五天,由科室护士长根据详细情况批准,如果实习生在假期满后未及时返回,科室护士长必须及时上报护理部,返回后必须将缺班补全;请假五天以上由学校所在教育部门批准,护理部、医院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果实习生请假期限跨越2个科室,实习生必须向2个科室护士长请假,两科护士长注意加强沟通。带教老师个人无权批假。
请假累计2周以上,实习期顺延,累计1月以上,终止实习,退回学校。在实习时间内,休假期满过期不归者,均视为缺勤。凡未经本人办理请假手续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退回学校。 护理实习生因自身原因提前完毕实习,须持学校出具的完毕实习证明,到未轮转完的所有科室、护理部及人力资源部办理手续,方可离开。
五、实习生考核与资料管理
1、实习期间的轮科出科考核分护理根底知识及根本操作两部分,由科室护理教学组长负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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