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学》复习题4
课程名称: 公共政策学 考试形式:
学习中心:_________ 考试时间: 90分钟
姓 名:_____________ 学 号:
一、多项选择题(共计10分,2分/小题)(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有多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括号内。) 题号 答案
1、确定听证适用范围的标准是( )
A.利益标准 B.行为标准 C.政治标准 D.法律标准 2、政策法律化的基本条件是( )
A.必要性 B.稳定性 C.局部性 D.全局性 E.成熟性 3、政策执行的资源包括( ) A.经费资源 B.信息资源 C.人力资源 D.权威资源 4、人们接受政策的三种状态是( )
A. 内化 B. 服从 C. 外化 D. 认同 5、政策执行的功能包括( )
A.确保政策目标的实现 B.检验政策成效 C.为后续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D.交流政策看法 二、名词解释(共计10分,2分/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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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5
1、行政立法
2、座谈会
3、广义的政策合法性概念
4、政策法律化
5、法律的局限性
三、简答题(共计40分,10分/小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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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我国听证制度存在的问题。(10分)
2、简述通过座谈会听取民意要注意的问题。(10分)
3、简述政策执行的特征。(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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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简述政策执行策略。(10分)
四、论述题(共计40分,20分/小题) 1、论述群体决策的择案规则。 (20分)
2、论述政策执行过程。(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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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学》复习题4答案
课程名称: 公共政策学 考试形式:
学习中心:_________ 考试时间: 90分钟
姓 名:_____________ 学 号:
一、多项选择题(共计10分,2分/小题)(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有多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括号内。) 题号 答案
1、确定听证适用范围的标准是( )
A.利益标准 B.行为标准 C.政治标准 D.法律标准 答:AB
解释:确定听证适用范围的标准:一个是行为标准,即根据行政行为的性质和种类确定听证范围;另一个是利益标准,即从受行政行为影响的利益或权利的范围出发划定听证范围。见教材P256。
2、政策法律化的基本条件是( )
A.必要性 B.稳定性 C.局部性 D.全局性 E.成熟性 答:ABDE
解释:1.必要性,即客观现实需要法律化;2.全局性,即法律化的政策对全局有重大影响;3.稳定性,即法律化的政策具有长期稳定性;4.成熟性,即法律化的政策必须在实践中被证明是成功的,是行之有效的。见教材P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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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5 AB ABDE ABCD ABD ABC
3、政策执行的资源包括( ) A.经费资源 B.信息资源 C.人力资源 D.权威资源 答:ABCD
解释:政策执行的资源包括:经费资源、信息资源、人力资源、权威资源。 见教材P296。
4、人们接受政策的三种状态是( )
A. 内化 B. 服从 C. 外化 D. 认同 答:ABD
解释:人们接受政策的三种状态是:服从、认同和内化。见教材P298。
5、政策执行的功能包括( )
A.确保政策目标的实现 B.检验政策成效 C.为后续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D.交流政策看法 答:ABC
解释:政策执行的功能包括:确保政策目标的实现;检验政策成效;为后续政策制定提供依据。见教材P290。
二、名词解释(共计10分,2分/题) 1、行政立法
答:行政立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以国家名义创制法律规范的行为。 解释:见教材P61
2、座谈会
答:座谈会是政府邀请与政策有关的人员,请他们就相关政策交流看法的一种听取民意的方式。 解释:见教材P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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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义的政策合法性概念
答:广义的政策合法性是指政策让被统治者认为是合理正当的和符合道义的,从而能够被认可和服从的能力及属性。 解释:见教材P267
4、政策法律化
答:政策法律化是有关机构把一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比较成熟和稳定的、能够在较长时间内发挥作用的政策性内容上升为国家的法律法规,赋予这些政策内容相应的法律效力和国家强制力的保障。 解释:见教材P273
5、法律的局限性
答:法律的局限性是指法律因其技术上的特点不能完全实现其目的的情况 解释:见教材P274
三、简答题(共计40分,10分/小题) 1、简述我国听证制度存在的问题。(10分)
答:(1)听证结果缺少约束力,导致听证流于形式;(2)听证范围过窄,影响听证效力;(3)相关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4)听证过程中信息严重不对称,致使代表很难充分恰当地表述意见;(5)立法听证中透明度不高,影响参与积极性;(6)主持人选任存在缺陷,独立性受到质疑;(7)听证代表选任制度不明确,影响代表作用的发挥;(8)听证缺乏监督机制,容易造成责任缺失。 解释:见教材P259
2、简述通过座谈会听取民意要注意的问题。(10分)
答:通过座谈会听取民意要注意的问题:(1)行政机关应及时确定参加座谈会的人员,并尽快将政策草案和相关资料送至他们手中。(2)尽早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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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的时间、地点,并及时告知。(3)在座谈会中,行政机关除对代表的质疑做必要解释外,不必就某个问题展开辩论。(4)座谈会参加人员不必在笔录上签名,座谈会上参加人员的发言可以被视为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就有关问题所做的一种思想沟通。这种沟通无疑有助于公民认同政策,降低服从成本。 解释:见教材P265
3、简述政策执行的特征。(10分)
答:对象的适用性;执行的灵活性;执行的有序性;过程的动态性;执行的协调性 ;执行的时限性。 解释:见教材P284
4、简述政策执行策略。(10分)
答: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发挥制度优势;执行手段多样化;实施反馈控制;重视成本—收益分析;阶梯效应与服从成本;破窗理论与环境建设;执行程序与效率 。 解释:见教材P305
四、论述题(共计40分,20分/小题) 1、论述群体决策的择案规则。 (20分) 答:(一)一票否决规则
1.一票否决规则,即全体一致原则,指决策群体所有成员必须意见完全一致才可最终选定某个备择方案,如果有任何人持有不同意见,方案就不能通过。2.典型案例: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必须以常任理事国的一致同意为前提条件。3.一票否决规则的特点:(1)决策者平等分享决策权;(2)决策者中没有人因最终方案的选择而利益受损,即决策者都能由此获得一定的收益。 4.一票否决的择案方法并不是应用最广泛的择案形式,它只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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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问题的决策。 (二)多数规则
1.多数规则,即少数服从多数,以多数票通过中选方案的择案规则。 2.简单多数原则 :(1)简单多数原则,是指在多项方案的表决中,哪一项方案得到的赞成票最多,哪一项方案就获得通过。这是使用最广泛、程序最简单、最易被人接受的表决方法。(3)绝对多数,是指得票最多的方案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总票数的一半及以上。要求以“绝对多数”通过方案,就必须对具体的比例做出明确的规定,如要求达到1/2、2/3、3/4的多数等。 (三)两两对比规则
这一规则由法国数学家孔多塞首先提出。 两两对比规则,是另一种多数决定的方法,又称成对表决法,是指对所有的备选方案都进行成对的比较,即先表决两个方案,获得群体成员过半数赞成票的方案再同余下的方案进行成对比较,依次表决直至得出最终结果。 (四)偏好次序表决规则
1.偏好次序表决规则,是指先给每个备选方案按照偏好次序依次排列打分,然后计算各个方案的总分,得分最高的方案胜出。 2.具体步骤
(1)先由各成员对备选方案标明其偏好;
(2)然后由群体运用加权计算法排出各方案的优劣顺序。注意,这里往往根据决策群体成员在职权、责任、作用和影响等方面的差别,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来进行综合加权。各成员的相对权重,一般可采用自我评定法、群体评定法或绩效评定法来确定。 (3)最后选定得分最高的方案。 (五)赞成投票规则
1.赞成投票规则,也称同意表决法,即先由群体成员对所有他认为可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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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的方案投赞成票,得票最多的备选方案即可中选。
2.这一方法非常简单,它通过忽略各成员偏好次序的具体信息而获得了群体偏好次序的综合信息,因此能够对群体意见作出敏感反应,从而有效避免了自相矛盾的情况。
3.这一方法还可以反向应用,即先由群体成员对所有他认为可以接受的方案投赞成票,没有得票或得票最少的备选方案即遭淘汰,然后投票继续一轮轮进行,这样比较慎重,开始领先的方案不一定最后胜出。 (六)淘汰投票规则
1.这一方法是在择案实践中逐渐总结出来的一种行之有效的表决方法。 2.淘汰投票规则,又称否决表决法,即先由群体成员对所有他认为可以舍弃的方案投反对票,得票最多的备选方案即被淘汰,否定表决依次进行,直至剩下最后一个备选方案。 (七)正负表决规则
1.正负表决规则,是指对某一备选方案可投赞成票,也可投反对票,但二者只可择其一,没有折中方式。每一个备选方案的正负之和就是净余票,净余票最多者获得通过。
2.这种方式将迫使决策者以积极态度参与表决,防止“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不负责任的态度;同时可避免那些不太受欢迎也不太被反对的备选方案得到通过。 (八)等级决定规则
1.等级决定规则的常见方式是,先由群体成员对备选方案进行分析讨论,大家充分交换信息,然后在此基础上由群体中的一个成员(通常是群体的领导者)负责最后拍板。
2.等级决定规则的另一种方式,是极端化的“独裁制”,即由某个成员(独裁者)代表群体做出最终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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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见教材P247-250
2、论述政策执行过程。(20分) 答:1、政策宣传
政策执行者只有在对政策意图和政策实施的具体措施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和充分了解的情况下,才有可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执行。政策对象只有知晓了政策,才能理解政策;只有理解了政策,才能自觉接受和服从政策。从这一意义上说,政策宣传对于政策执行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2、政策细化
政策细化就是要分解政策目标,做到行动有计划。许多政策往往只有实现政策目标的基本方向和基本原则,比较抽象。要使政策执行顺利进行,就必须在基本原则指导下,对总体目标进行分解,编制出政策执行的“具体计划”,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商定和落实一些具体问题,使执行有条不紊地进行。
3、物质与组织准备
(1)物质准备,是指对执行中所需要的财力和物力的准备。 首先,要编制开支预算,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其次,必要的设备准备,包括办公用品、通信器材、交通工具、机械设备等。
(2)组织准备,不只是解决组织形式问题,而且包括建立机构、配备领导和下属人员,以及制定规章制度。 4、组织协调
(1)为使下属各执行机构之间、各执行人员之间能做到分工合作、步调一致,组织协调工作是必不可少的。
(2)协调的重要作用在于,使得每一个执行机构、每一名执行人员形成一个整体,为实现政策目标共同努力,实现1+1大于2的系统优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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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选择政策试点
(1)政策试点既可以验证政策,如发现偏差,及时反馈,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等,又可以从中取得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东西,如实施的方法、步骤、相关事项等,为政策的全面实施做好准备。
(2)那些涉及全局性的、非常规性的、带有风险性的、受多重因素影响的、结果不确定的政策,一定要试点。 6、政策推广
(1)政策推广是指,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政策应在更大范围内实施。
(2)在推广环节要严格遵循政策执行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政策执行的功能要素,以保证政策目标的圆满实现。 7、政策监督
(1)在实际的执行中,政策的有效性常常会由于多重原因导致失真,即政策执行及其结果与政策目标、内容不相符合。失真的表现:政策表面化、政策扩大化、政策缺损、政策曲解。因此,在执行中要进行监督,抑制政策失真现象的蔓延。
(2)在我国监督是多层次的,包括执行机构的内部监督、党组织的监督、人大的监督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解释:见教材P295-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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