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危险源控制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在公司发布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也有明确规定。
(一)施工过程中常见的重大危险
高处坠落。在离地两米以上的吊顶和油漆作业中,由于脚手架未按规定搭设,作业人员的失误和防护措施不到位,易发生坠落事故。
触电伤害。施工现场用电不规范,如乱拉乱接;对电闸刀、接线盒、电动机及其传输系统等无可靠的防护;未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等极易造成触电事故。
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未使用或不能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也是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原因。
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对所从事的操作规程似是而非、似懂非懂,在易爆易燃物品的上方、周围违章进行电焊、气割作业,以致造成火灾事故。
化学危险品(涂料、粘结剂等)未按规定设立小仓库单独存放,与其他材料放在一起,易发生安全事故。
以上五个方面的重大危险源在本工程有可能出现的,也是重大事故隐患最突出的环节。如果不加以识别和分析并采取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就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
(二)控制重大危险源的方法
真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于一个工程项目,项目经理要根据项目的特点把重大危险源清晰列目,并一一进行摸底,制定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对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同时,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目标,实行安全岗位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层层分解,责任到人。
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指导、帮助作业人员如何有效地识别重大危险源,如何针对不同的重大危险源采取相应的对策,尽量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全体动员,人人参与。加强对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尤其是以预防事故为主的重大危险源控制的安全教育,真正做到“安全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使全体职工都能识别重大危险源,避免事故发生,确保自身安全。只有形成了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要安全的局面,才能使本工程安全切实落实到实处。
(三)脚手架、作业平台控制
各种类型的自制或商品化的活动塔架都可作为操作平台,但都必须做出验算,备有计算书,特别是关于塔架的稳定性计算。对所有这些操作平台,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它的计算书及图纸都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这样做的目的,不仅是备查和备案,更重要的是在思想和行动上,运用技术手段来满足对施工作业的安全要求。也因此,对购置的操作平台,也须由合格的生产单位生产,并须有商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考核,持证上岗。
各类施工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搭规范搭设,钢管脚手架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脚手架不得钢木混搭。
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脚手架及作业平台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15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5米。
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纵向必须设置十字盖,十字盖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度。
现场使用的各类作业平台必须按相关规范要求搭设,做到搭设稳固、上有防护网、下有固定装置等。
平台移动时不允许平台上站人、平台上不允许搭设人字梯等。
(四)临时用电系统和电动工具、设备控制
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施工机具及人员,与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现场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确保电源供应。在每层设一个总的临时配电箱,三、四层每6个房间设一个小型临时插座箱(见附件平面图),插座箱悬挂在楼道2.2米高位置,总配电箱与插座箱之间穿阻燃PVC导线管。
在插座箱内引出临时电源线,临时电源线采用电缆,端头插座采用橡胶地拖,电缆线穿金属软管保护,所有电缆线及地拖全部重新采购。
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全部重新采购,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制,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栏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的联接,采用外插联接方式。
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接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电动工具的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由专人负责。
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采用36V电源照明,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电焊机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
机电安装工程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尤其在吊顶上方施工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一个人单独作业,施工前要填报施工申请单。
(五)“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控制
本工程属于加固改造,因此本工程的三宝主要为要求全部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未戴安全帽的一律不许进入施工现场。针对本工程的四口主要有楼梯口、卫生间拆除的洞口,在卫生间洞口用木方设置防护设施,同时作好警告标志,楼梯口本工程楼梯栏板及扶手不更换,作好警告标志。
(六)现场消防安全控制
严格遵守有关消防、保卫方面的法令、法规,配备专、兼职消防保卫人员,制定上有关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现场内设临时消火栓,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证完好备用。
坚持现场用火审批制度,电气焊工作要有灭火器材,操作岗位上禁止吸烟,对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要按规定执行,指定专人设库存放分类管理。
新工人进场要和安全教育一起进行防火教育,重点工作设消防保卫人员,施工现场值勤人员昼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
把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在此项目上提高到政治影响的高度上去考虑,现场杜绝任何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这是我们进入现场施工压倒一切的重要工作。
(七)现场周边环境安全控制
施工现场周边设置明显标示,提示周围居民此处施工,请多谅解;
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封闭围档;
严格限制现场工人出入工地;
施工现场垃圾清运规定每日统一清运,保证出入车辆整洁,运输途中不发生遗撒。
第二节 文明施工措施
文明施工是现代建筑施工的客观要求,通过合理安排、密切协调,使施工现场形成一个有利于工程项目按计划正常施工的氛围。反之,施工现场就会出现脏、乱、差的环境局面,出现空气和废水污染,出现原材料的浪费,损害施工人员健康和增加设备故障,以至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一个良好的现场管理就是是项目部对其成员的文明管理教育的成功反映,它培养员工自觉尊重科学、遵守纪律,服从集体的大工业生产意识。在现场管理的教学实践中,既改造了主观世界,又改造了客观世界,使企业管理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上。
一、安全组织管理
(一)组织原则
(1)成立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
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项目承包、聘用专业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专业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的制度的实施。
5)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6)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2、生产计划负责人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计划负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交底。
3)参加、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求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它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的投入使用。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3、安全负责人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落实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办法。组织并落实阶段性的安全活动计划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3)配合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提出意见或建议。具体监督和考核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各项安全技术要求,组织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5)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制定措施并予以解决。对上级检查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6)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使用的管理规定,领导组织职工(含外施队)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
7)发生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
4、施工工长
1)认真执行上级相关单位及部门,对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对所管辖施工区域中
各施工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认真指导、参与班组安全生产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管辖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安全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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