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文件、图纸会审制度
监理工程师收到设计文件、图纸后,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承包人复查设计图纸,将复查意见或建议反馈给设计单位,通过沟通和会审会议,解决设计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重要变更需设计出设计变更。
二、设计交底制度
开工前监理要协助业主、设计单位组织设计交底,由设计向有关单位(承包人、监理)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形成书面纪要交设计、承包人认可执行。
三、监理交底制度
(一)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负责向承包人进行书面《施工监理工作交底》,并监督承包人向操作工(劳务工)进行操作规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交底。
(二)开工前,总监就施工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监理部管理制度、监理规划、各级人员职责等向所有监理人员交底,总监代表、监理组长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别负责向有关监理人员就现场监理工作、监理要点和旁站部位进行书面交底。
(三)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承包人和监理人员的安全交底。所有交底均履行书面签认手续。
四、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承包人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体系已建立,承包人可向监理提出《工程开工报审表》或《分项工程开工报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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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依据《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附录A的规定,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和有关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签署开工报审意见报业主,业主批准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
五、材料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复验制度
工程开工前,材料试验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复验报告进行检查验收,对有疑问的和主要材料进行抽样检查,不合格材料不准使用。对施工过程进场的原材料,监督承包人在监理见证下,按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附录C规定的《检验抽样组批原则及检验项目》取样送检。监理按承包人检测数量的10%频率进行抽检,并加强现场巡视和异常情况抽检,确保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六、变更设计审批制度
因设计施工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业主、施工、设计、监理四方会勘后进行变更设计,由设计出变更设计通知单,监理审核,总监签发《设计变更指令》,或由承包人报《技术核定报审表》、《技术核定单》,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报设计,设计同意后由监理报业主审批,业主同意后,总监下变更令。经协商设计不同意变更的或业主不同意变更的,变更申请文件作废。
七、隐蔽/分项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前,承包人应依据《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检验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并通知监理验收时间,监理工程师按约定的时间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总监代表参加,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序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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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工程质量监控检验制度
(一)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与责任。对监理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对严重的质量缺陷或形成隐患的质量问题,经总监批准,向承包人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如所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质量事故时,按规定的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办理。
(二)承包人的工序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经复检证明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时,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认,并责令其整改,整改复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如承包人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承包人改正后,报总监批准后发出《复工指令》。
(三)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验收时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认。
(四)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须重新组织检查验收,以防意外。
(五)检验批、分项、分部、或分段工程全部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九、现场巡视和旁站制度
工程开工后,监理对施工情况进行现场巡视,总监将不定期巡视,总监代表原则上每工作天巡视一次。重点巡查施工进度进展和质量安全情况,检查劳动力、管理人员、设备投入和施工状况;检查混凝土拌和、施工操作方法、养护质量;检查成品保护、起重安装、船机设备进场等情况,巡查后形成巡视记录。对巡查发现的问题,按监理程序及有关要求处理。
旁站部位、旁站内容根据工程内容和规范要求确定,对重要工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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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部位等施工过程进行旁站并填写旁站记录,总监代表和监理组长负责检查旁站监理的工作。
十、工地会议制度
根据合同文件规定和工程具体特点,主持和参加工地会议,其形式主要有:第一次工地会议、周(监)例会、月度生产协调会、专题会等。第一次工地会议在下达开工令前进行,周(监)例会每周召开一次,月例会每月召开一次,通过周月例会实现信息交流和沟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施工专项问题组织召开专题会,各种会议均有专人记录和签到,并形成会议纪要。
十一、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整改处理制度
(一)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必须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监理立即上报业主。
(二)凡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计量,待合格后,再补办验收计量。
(三)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报业主同意,监理工程师立即下停工令,要求承包人上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采取有效技术处理措施,经业主、设计审批,监理工程师下复工令后承包人方可进行事故处理,事故处理后,经监理工程师复查确认无论误后,方可进行施工。
十二、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一)监督承包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计划进度组织施工,并于每日上午8:30前将前一天的日报传送监理部,监理部每日上午9:00前向业主提交前一天的监理日报。每月25日前承包人必须将施工月报及支付申请表报到监理部,监理部每月28日前以月报形式向业主提交监理月报,报告各项工程实施及计划的对比形象进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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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各施工项目之间的合理搭配和进度安排的合理性;审查其人员、船机、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检查进度安排与施工程序的协调;检查进度与其他计划的协调。
(三)监督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能保证合同文件约定的工期目标,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采用动态的控制方法,对关键线路进行控制,严格执行计划的严肃性,以周保月、月保季、季保年、年保总工期态势控制施工进度。
十三、工程费用监督制度
(一)监理部进场后立即督促承包人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计量支付台帐资料,依据国家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文件等有效控制工程费用,随时掌握工程费用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二)对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约定不符或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拒绝进行工程计量。
(三)对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而增减工程费用以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监理部将及时与业主沟通,报业主审定,以便控制工程费用。
十四、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部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末提出本部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业主。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涵盖用具体数字和图表阐述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内容。
十五、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一)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施工合同、协议文件等组织参加竣工验收。
(二)审查承包人的预验收申请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或中间交工验收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对全部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进行预验收。对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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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不齐全、不正确、不清晰的,不能进行验收交接。
十六、监理“四项工作制度”
(一)为提高监理人员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增强责任心和管理水平,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实施《四项工作制度》,即:每日例会和日报制度、岗前培训制度、旁站监理交底制度和风险分析监督检查制度。
(二)实施《每日例会和日报制度》是为了利于监理服务过程中的信息及时沟通,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使公司和监理部能及时了解监理工作情况;实施《岗前培训制度》是为了使上岗监理尽快熟悉本岗位的工作要求,提高相应岗位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实施《旁站监理交底制度》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监理工作的计划性和目的性,提高监理工作效率和旁站监理的效果;实施《风险分析和监督检查制度》是为了不断适应监理服务过程中内部外部条件变化,动态地控制监理工作中的各种要素,鉴别和预防监理过程中的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控制和监督检查措施,进一步提高监理服务质量。
(三)监理人员每天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以工作卡形式记录,每日一份,作为对监理人员工作质量考核依据之一。每日由监理部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小结一天的监理工作,沟通情况,商讨难点问题,纠正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传达总监或上级指示精神,布置次日工作,提请注意要点。
(四)开工前,由总监代表负责对监理人员的岗前培训,明确岗位职责与分工及监理要点。
(五)对需要旁站的工序,监理组长负责对旁站监理进行书面交底,明确旁站部位和旁站要点及记录形成要求等。
(六)为实现对工程施工的有效控制,监理部每月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风险分析,检查上月风险的控制情况,分析下面施工进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制定出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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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一)监理资料由信息员负责按资料传递程序和要求向业主、设计、承包人传递,并记录登记。
(二)监理资料按监理部《监理资料形成管理办法》管理,监理资料采取集中分类管理,分门别类编目编号,标识统一,便于查找。
(三)按业主和地方档案归档范围和要求,管理归档资料,注重形成过程控制和整理,确保竣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
十八、监理工作“十不准”制度
(一)开工: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和开工条件的不准开工。 (二)材料进场:工程所有的成品、半成品材料进场前必须经监理检验,不符合要求不准进场。
(三)设备:关键设备不满足要求的不准开工。
(四)施工工艺:任何施工工艺不经监理批准,不准开工。 (五)工序:任何一道工序不经监理批准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 (六)旁站: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隐蔽工程、薄弱环节,没有监理旁站不准施工。
(七)现场管理:现场管理不规范,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交叉作业衔接不好的不准施工。
(八)试验检测资质:施工工地试验室和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不准开工。
(九)计量支付: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准计量支付。 (十)验收:对不合格工程不准验收。 十九、监理工作纪律
(一)严禁触犯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或条例; (二)严禁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商或材料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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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禁收受贿赂或各种礼品; (四)严禁吃拿卡要和故意刁难承包人; (五)严禁采用虚假计量手段,损害业主利益; (六)严禁工作时间擅离职守; (七)严禁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 (八)严禁工作时间酗酒,损害监理形象; (九)严禁拒不执行业主指令或欺骗业主;
(十)严禁接受承包人安排的娱乐、旅游或疗养性活动; (十一)严禁向承包人报销各种费用;
(十二)严禁独自长期占用承包人的交通、无线通讯工具等设备; (十三)严禁泄露工程或业主的秘密,损害业主利益或名誉; (十四)其他情节严重的违约行为。 二十、监理人员后勤制度
(一)保持宿舍清洁卫生,生活用品摆放整齐,不得在房内乱仍衣物和物品。
(二)按时就餐、就寝,养成良好健康的生活习惯。
(三)宿舍内不准酗酒、大声喧哗,个人娱乐活动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四)爱护公共财产,正确使用各类电器,损坏财物照价赔偿。 (五)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离关机(电视机、电脑、空调等)、关水、灭灯。
(六)上班时间应至办公室或现场,不得在宿舍逗留。 (七)上班时间和公共场合应注意仪表 ,保持监理良好形象。 (八)下班前将办公室的资料、书籍整理摆放整洁,不得在桌面上乱放图纸和资料,借用的规范标准用完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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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监理人员考勤制度
(一)监理人员上班时间与所监理的承包人作业时间同步,不得无故离开监理岗位或监理点,不得发生找不到人或联系不上的事件。
(二)办公室人员严格执行正常作息制度,不得无故迟到。 (三)所有监理人员的考勤由总监负责,每月做考勤表一式两份,一份传送到公司办公室、一份留监理部备查。
(四)监理人员有事外出,必须向总监或总监代表请假,休探亲假必须履行请假条制度,经总监批准方可离岛。
(五)总监离开工地,向业主请假,并安排好监理部的工作及联系方式。
二十二、监理工作守则
(一)认真贯彻落实“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监理工作方针,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的工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施工监理合同和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监理。
(二)认真贯彻落实“人才技术为本、诚信创新为魂、安全质量第一、健康环保至上”的管理方针,构建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三标一体“为核心的项目管理体系。
(三)主持制定《监理规划》和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监理组和人员的职责,制定相关的考核管理办法。
(四)强化“树品牌、讲责任”意识,规范隐蔽工程和重要部位(工序)验收程序,严格按规范和业主要求对原材料进行平行检测,认真履行对承包人原材料复试见证取样,杜绝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施工。
(五)现场监理实施岗前培训,严格监理,文明用语,自觉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业主的监督,关键部位和工序全过程旁站,做到有施工就有监理在,严格巡视和监督检查,工程验收随叫随到,计量支付审查核验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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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报验审核签认及时认真。
(六)不定期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树立“学习是根、创新是魂、人才与技术为本、诚信与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企业核心理念,加强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七)严格监理工作纪律,严禁向承包人吃、拿、卡、要,防止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严重失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八)在严格监理的同时,尽最大能力帮助承包人解决难题,认真执行上级、质监局和业主有关进度、质量的指示和要求,求真务实,诚信办事,科学监理。
二十三、监理人员守则
(一)遵循“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职业准则,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恪尽职守,做负责任的监理。
(二)牢固树立“讲诚信、讲责任、讲实干、讲实效”的求真务实作风,牢固树立“讲磨练、讲创造、讲奉献、把敬业当习惯、把工作当乐趣、享受过程”的艰苦奋斗作风,自觉抵制违法乱纪行为,不谋私利,不索贿受贿,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监理形象。
(三)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技术规范标准,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隐蔽工程验收、过程旁站和工程量确认,按《监理实施细则》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监理,严把质量关,提出问题有理有据,处理问题公正谨慎。
(四)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充分尊重业主的权利,公正维护业主的利益,文明用语,科学监理,用经验和知识为承包人提供必要的帮助,树京华监理品牌形象,保证工程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五)爱护企业,围护集体,服从领导,顾全大局,爱岗敬业,积极进取,遵守纪律,团结协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谦虚谨慎服务社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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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自我。
(六)有关工程及工程管理资料集中保管,使用后或离开时主动归还,自觉围护企业利益,不泄密。
(七)正确使用监理权限,正确使用和填写监理表格,按规定的权限签署意见和签字,重大技术问题变更、工程量变更确认必须要总监签署意见和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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