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控制经血传播疾病的发生,保障临床用血质量和安全,经研究决定我站将全面开展核酸检测。为稳步推进核酸全面检测,不影响血液批放行,满足临床用血需求,制定本试运行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为顺利开展全面核酸检测工作,成立核酸检测工作小组,工作组负责全面推行核酸检测试运行工作,协调处理试运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核酸检测工作小组由田站长总负责,分管站领导和相关科室积极配合。 二、工作目标
根据卫计生发〔2013〕22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5年)提出的工作目标,到2015年,血液筛查核酸检测基本覆盖全国。2014年5月27日,山东省卫计委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供血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要按照原卫生部《全面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5年)》要求,迅速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确保2014年下半年在全省全面开展供血核酸检测。为全面推进我站核酸检测工作,目前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人员、设备、资金已到位。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7月1日开始对我站所有献血员标本(包括沂源采血点)进行核酸检测。 三、保障措施
1、资源保障:器械科购买进口核酸采血管,仅供沂源采血点使用,为沂源采血点配备标本离心机二台(一台备用),购买标本运输箱3个(HIV送检一个,沂源采血点一个,备用一个)。(确认6.20号之后到位,6.30前完成) 2、沂源采血点标本的运送:沂源采血点工作人员严格按《血液标本留取程序
1
》留取标本和离心,置于2-6℃冰箱保存。标本由计划送血人员运回。根据工作需要,沂源计划送血增加一次,同时减少一次急症送血。即每周二、四、六计划送血三次,中午下班时由送血司机把标本及原料血捎回。为保证核酸标本检测不超48小时,沂源采血点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调整,接血当日下午采血点工作人员休息,周日休息。
3、机采血小板计划的下达:血液供应科提前和临床沟通,说明我站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全面核酸检测并纳入批放行)及造成的血液供应时间的变更,达成共识,取得谅解。合理安排血小板预约和采集计划,血小板采集计划截止到每天下午16:00点之前。??????
4、机采血小板标本的交接:机采成分科按照血液供应科下达的采集计划预约献血员,安排献血员第二天早上7:30分之前到达血站,血小板标本必须于每天上午9:30之前分别与酶免实验室和核酸实验室当面交接。
5、全血标本的交接:各采血点2014年7月1日起,所有采集的血液同时留取核酸标本和酶免实验室标本。待检室每天早上与酶免实验室和核酸实验室当面交接标本,未检、待检和待放行的原料血和成分血分别存放并标识。 四、核酸检测
1、核酸实验室与酶免实验室同步对当天采集的单采血小板标本和前一天接回的沂源采血点的标本进行血筛三项检测,并对酶免实验室前一天初次检测无反应性的标本进行血筛三项的检测,对酶免实验室前一天初次检测单试剂呈反应性的标本进行血筛三项的单检模式,每天15:30前完成实验。若遇拆分标本,及时与相关科室沟通,调整放行和血小板发放时间,并且完成当天拆分检测,保证该批试验中不留待测的标本。若遇突发应急事件,核酸实验室和酶免实验室同步检测。每天核酸检测完毕后出具书面检测报告交血液质量控制科、血液成
2
分制备科和献血服务科机采成分。
2、质量保证:核酸实验室应建立室内质控标准操作规程,实验室的每一批检测应至少有一个弱阳性室内质控品,该室内质控品应参与混样、核酸纯化、拆分或联检及鉴别检测的全过程。实验结束后,依据室内质控的判定规则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和审核,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五、隔离放行
1、每天下午血液质量控制科根据酶免实验室和核酸实验室的检测报告执行隔离放行。
2、若遇核酸拆分检测,全血及成分血第二天8:30之前放行,单采血小板第二天7:30之前放行。 六、试运行的实施
本方案拟自2014年7月1日实施,试运行一段时间后,由工作组对试运行过程进行评估,并拟定正式运行时间。
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