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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2021-11-14 来源:好走旅游网


目 录

1总则

1、1 工程特点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程项目划分

1、5监理目标

2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2、1单位工程开工申报

2、2抗滑桩(护坡桩、桩间挡土板)分部工程开工申报

2、3地表排水沟分部开工申报

2、4挡土墙分部工程开工申报

2、5锚杆混凝土格构开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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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护坡(浆砌石格构)分部工程开工申报

2、7安全监测仪器埋设分部工程开工申报

3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3、1建筑材料质量控制

3、2进场施工设备的检查

3、3抗滑桩(护坡桩、桩间挡土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3、4地表排水沟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3、5挡土墙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3、6浆砌石格构护坡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3、7锚杆混凝土格构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3、8安全监测

3、9质量会议

3、10施工质量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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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进度控制

4、1施工进展检查与协调

4、2加速施工指令

4、3工程进度计划调整

4、4施工进度报告

4、5工程暂停期间的照管与复工5、工程合同费用控制

5、1合同支付的依据与原则

5、2合同支付管理

6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6、1施工安全监督

6、2施工环境保护

7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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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分项工程验收

7、2分部工程验收

7、3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8附则

8、1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合同文件、有关规程和设计要求办理。

8、2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1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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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工程特点

李家湾-雷家坪库岸段位于长江北岸,与巴东县城区隔江相望,全长1120.5m,附近有209国道通过,工程区内有沿江移民复建路穿越,沿江建有移民复建李家湾货运码头,工程区距东壤口镇1-2KM,距巴东县城7-8KM。工程区隶属于巴东县东壤口镇雷家坪村管辖。

治理工程的任务是防止李家湾-雷家坪库岸段在三峡工程蓄水至175m后引起塌岸。保护滑坡体上及周边影响区的沿江移民复建公路、李家湾货运码头、巴东县船厂、恩施州石油公司和居民233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具体工程作用如下:

1) 抗滑桩工程作为主要的阻滑措施,防止滑坡体出现整体滑移,保护田地、工厂、道路和居民安全。

2) 地表排水工程辅助抗滑桩工程拦截、排出滑坡体上部及侧面的来水,保护滑坡稳定。

3) 钢筋混凝土格构锚杆工程保证库岸整体稳定,防治坡面发生较大面积坍塌。

4) 挡土墙工程其作用是保护内侧陡坎不产生变形,同时支承上部钢筋混凝土格构。

5) 监测工程为及时了解滑坡在施工期间及以后的安全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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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滑坡治理工程总投资在中咨公司评估范围之内,保护人员233人,保护财产在五千万以上,属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应急实施Ⅰ类项目

1.2 编制依据

1)《三峡库区湖北省巴东县李家湾-雷家坪地质灾害防治合同》(鄂地灾防合【2006】012号、013号)

2)《三峡库区湖北省巴东县李家湾-雷家坪库岸防治工程施工图设计报告》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

4)《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6)《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B50203---98)

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84)

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L52-93)

9)《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12---83)

10)《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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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1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规范》

本工程招投标合同文件﹑监理规范﹑相关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其他有关监理法规﹑施工技术规范等。

1.3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三峡库区湖北省巴东县李家湾-雷家坪库岸防治工程的抗滑桩工程﹑钢筋混凝土格构锚杆工程、挡土墙工程、地表排水工程、以及施工安全监测工程。

1.4 工程项目划分

1.4.1 三峡库区湖北省巴东县李家湾-雷家坪库岸防治工程按合同划分为两个标段,即两个单位工程。

1.4.2 Ⅰ标段由湖北省楚鹏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该单位工程主要有抗滑桩(桩间挡土板)、挡土墙、浆砌石格构护坡3个分部工程。Ⅱ标段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该单位工程主要有抗滑桩﹑锚杆混凝土格构、挡土墙、地表排水沟、安全监测5个分部工程

1.4.3 单元工程划分可以根据施工作业区和质量考核要求划分的层、块、段,在施工中具体确定。

1.4.4 工程申报及施工质量检查验收,一般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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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进行。

1.5 监理目标

工程项目质量检查验收按单位工程划分,以单元工程为基础进行监测和质量等级评定,确保合格率达到100℅,争创优质工程。工程进度和投资费用控制在施工合同条款规定的范围之内。

2 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2.1 单位工程开工申报

2.1.1 承建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建立健全现场施工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并在内部建立“三级自检”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和施工测量、试验、焊接、爆破等重要岗位操作人员的资质,必须报经监理部审批认可。

2.1.2 承建单位应在单位工程开工前7天,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工作,并报送监理部审批认可。

2.2 抗滑桩(护坡桩、桩间挡土板)分部工程开工申报

2.2.1 抗滑桩工程开工前7天,承建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完成使用的各标号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并向监理部提交试配成果报监理部审核。试验中所有材料来源应符合合同要求且应与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一致,并事先得到监理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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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在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的3天前,承建单位应书面通知监理部见证取样。必要时监理工程师从材料取样开始对试验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见证。

2.2.3 抗滑桩工程开工前7天,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以施工规程规范,结合施工实际向监理部报送抗滑桩工程施工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2)进度计划;

(3)原材料检验结果(包括砂石骨料、水、水泥、钢筋、外加剂);

(4)混凝土生产(包括级配、配合比、坍落度、浇筑中的允许间歇时间、拌和时间、外加剂品种与掺量);

(5)施工作业方法(包括模板、钢筋、排水管安装、混凝土运输、入仓、平仓、振捣手段、拆摸与混凝土养护);

(6)质量控制及安全措施。

2.3 地表排水沟分部工程开工申报

2.3.1地表排水工程开工前7天,承建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完成使用的各标号砂浆配合比试验,并提交试配成果报监理部审批。试验中所用材料来源应符合合同要求且应与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一致,并事先得到监理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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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地表排水工程开工前7天,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以施工规范,结合施工实际向监理部报送工程施工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2)进度计划;

(3)原材料检验结果(包括砂、石料、水、水泥、外加剂);

(4)施工作业方法:

(5)质量控制及安全措施。

2.4挡土墙分部工程开工申报

2.4.1 挡土墙工程开工前7天,承建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完成使用的各标号水泥砂浆配合比试验,并提交试配成果报监理部审核。试验中所有材料来源应符合合同要求且应与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一致,并事先得到监理部批准。

2.4.2在进行水泥砂浆配合比试验的3天前,承建单位应书面通知监理部见证取样。必要时监理工程师从材料取样开始对试验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见证。

2.4.3 挡土墙工程开工前7天,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以施工规程规范,结合施工实际向监理部报送挡土墙工程施工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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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度计划;

(3)原材料检验结果(包括砂石骨料、水、水泥、);

(4)施工作业方法(包括排水管安装、砂浆运输);

(5)质量控制及安全措施。

2.5锚杆混凝土格构分部工程开工申报

2.5.1锚杆混凝土格构工程开工前7天,承建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完成使用的各标号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并提交试配成果报监理部审核。试验中所有材料来源应符合合同要求且应与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一致,并事先得到监理部批准。

2.5.2在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的3天前,承建单位应书面通知监理部见证取样。必要时监理工程师从材料取样开始对试验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见证。

2.5.3锚杆混凝土格构工程开工前7天,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以施工规程规范,结合施工实际向监理部报送锚杆混凝土格构工程施工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2)进度计划;

(3)原材料检验结果(包括砂石骨料、水、水泥、钢筋、砂浆锚杆、外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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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混凝土生产(包括级配、配合比、坍落度、浇筑中的允许间歇时间、拌和时间、外加剂品种与掺量);

(5)施工作业方法(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运输、入仓、平仓、振捣手段、拆摸与混凝土养护);

(6)质量控制及安全措施。

2.6护坡(浆砌格构)工程开工申报

2.6.1浆砌格构护坡工程开工前7天,承建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完成使用的各标号水泥砂浆配合比试验,并提交试配成果报监理部审核。试验中所有材料来源应符合合同要求且应与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一致,并事先得到监理部批准。

2.6.2在进行水泥砂浆配合比试验的3天前,承建单位应书面通知监理部见证取样。必要时监理工程师从材料取样开始对试验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见证。

2.6.3 挡土墙工程开工前7天,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以施工规程规范,结合施工实际向监理部报送浆砌格构护坡工程施工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2)进度计划;

(3)原材料检验结果(包括砂石骨料、水、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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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作业方法(包括排水管安装、砂浆运输);

(5)质量控制及安全措施。

2.7 安全监测仪器埋设分部工程开工申报

仪埋工作前28天,承建单位应根据安全监测设计图纸和有关规程规范,结合施工计划,报送监理部批准。其主要内容包括:

(1)监测项目及内容;

(2)工地现场配备的监测仪器设备和检验设施清单;

(3)作业设备、材料与人员配备、岗位设置;

(4)仪器作业工序与措施,作业进度计划;

(5)质量保证与安全防护措施。

3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3.1建筑材料质量控制

3.1.1工程项目所使用的水泥、砂、石、骨料、钢筋、外加剂、排水管、分缝材料、等其品种、牌号、规格等均应符合有关设计文件的规定,其性能必须符合承建合同文件和技术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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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上述建筑材料的进场,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及使用说明书。相应资料报监理部确认。

3.1.3承建单位应按设计或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对工程中所使用的水泥、粗细骨料、外加剂、钢筋等,除按进场批量向业主指定的检测中心送检外,并接受监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取样试验。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和监理文件要求,将试验资料报送监理部审核。

3.1.4监理工程师可根据需要,对工程所使用的各项材料进行常规取样检查;也可在对现场使用的材料有疑问时,随时进行抽查,承建单位应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各项取样和试验工作或者向监理工程师无偿提供试验用材料和各种试件。

3.2进场施工设备的检查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进场施工设备应满足工程施工必须的数量、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适应性及设备配套要求。经监理部检查合格的施工设备,应为工程施工所专用。未得监理部同意,这些设备不得中途撤离工地。

3.3抗滑桩(护坡桩、桩间挡土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1.施工准备控制工作

①抗滑桩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a)抗滑桩平面位置应按图纸放样,开挖中应核对图面情况,如其位置与图纸出入较大时,应通过变更设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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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整平孔口地面,做好桩区地表截、排水沟及防渗工作。

c)准备好各项工序的机具器材和桩孔内排水、通风、照明设备。

d)设置好对滑坡变形、位移的监测设施。

②工程原材料控制

a)按工程要求进行备料,选用材料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有产品合格证和质检单。

b)钢筋应建库堆放,避免污染和锈蚀。

c)砂石料的杂质和有机质的含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204—2002)的有关规定。

2.施工过程控制

①桩孔开挖

a)由两端向中间的顺序组织施工,桩孔开挖可分两序进行,相邻的第一根施工浇筑后,方可进行第二根桩的开挖。

b) 桩孔松散层段应做护壁处理,必要时孔口做锁口处理。基岩或坚硬孤石段可采用少药量、多炮眼的微差松动爆破方式。开挖基本成型后再人工刻凿孔壁至设计尺寸。

c)根据岩体的自稳性、可能的日生产进度和模板高度,计算确定一次最大开挖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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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稳定性较好的可塑——硬塑状粘性土、稍密以上的碎石土为1.0~1.2m;松塑状粘性土或松散的、易垮塌的碎石层为0.5~0.6m;垮塌严重段宜先固结灌浆后开挖。

d)桩井开挖深度和断面不允许欠挖,不得有尖角,桩井长边与短边应互相垂直,开挖断面不小于桩身断面尺寸加护壁厚度,井壁竖向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大于0.5%。

e)每开挖一段桩井时,施工地质应及时进行岩性编录、仔细核对滑面情况,如有异常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设计人员报告,及时变更设计,实挖桩底高程应会同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现场确定;

f)弃渣可用卷扬机吊起,吊斗的活门应有双套防开保险装置,吊出后按指定地点堆放。

g)桩孔开挖过程中应及时排除孔内积水。富水性较差时,可采用坑内直接排水;富水性好,水量很大时,宜采用桩孔外管泵降排水。

h)桩孔开挖过程中应及时进行钢筋砼护壁。护壁的单次高度根据一次最大开挖深度确定,一般开挖1.0m,护壁一节。护壁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应与围岩接触良好。护壁后的桩孔应保持垂直、光滑。

②终孔验收

桩孔施工完毕后先进行施工队自检桩孔尺寸,垂直度,入岩深度,基岩岩性等指标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签证。立即用1:3水泥砂浆封底100mm,进行下一道工序。

③护壁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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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桩孔开挖过程应按设计要求及时对松散软弱桩壁进行全过程钢筋混凝土护壁,一般每开挖1.0m护壁一节。

b)为保证桩井开挖的施工安全和护壁质量,桩井采取边挖边护的方法施工,绝不允许2—3节后,才进行一次护壁,如遇到孔壁坍塌严重,可采用钢板加固的方法进行处理,护壁的横向钢筋与钢板捆扎后再装模板浇筑护壁。

c)浇筑护壁砼前应仔细校核模板位置和断面尺寸,以保证桩径及垂直度,浇注时应随时观察模板是否变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d)由于上圈间隙较小,在混凝土进料时比较困难,施工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加工进料模具,以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和减少混凝土的浪费。

e)护壁竖向钢筋弯成圆弧钩,并与下节竖筋相连,以加强护壁的纵向连接及整体性。

④钢筋笼制作与安装

桩井开挖及支护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钢筋笼安装,如在孔内制作钢筋笼必须考虑焊接时的通风排烟,钢筋笼竖向主受力筋应放在抗滑桩的受拉侧面。

钢筋笼的制作与安装可根据场地的实际情况按下列要求进行:

钢筋笼尽量在孔外预制成型,在孔内吊放竖筋并安装;竖筋的接头采用接焊、对焊或冷挤压,满足规范要求。接头点必须错开,竖筋的搭接处不得放在土石分界和滑动面处,安装采取定位措施,保证钢筋笼位置准确,确保设计要求的保护层厚度,安装严禁与混凝土灌注同时进行,严禁为方便混凝土灌注擅自移动或切割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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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滑桩的检测采用声波无损检测方法,检测率为100%,浇筑前应在每根桩4个角点安设ф50钢管,管材与钢筋间距不小于5cm,用加工成型的圆环钢筋与抗滑桩的钢筋笼加固。

⑤桩身砼灌筑

桩身砼灌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a)桩孔检验合格。

b)所准备的材料应满足单桩连续浇筑。

c) 桩身混凝土灌筑应连续进行,一般不允许出现冷缝,如因意外情况出现断桩事故,应立即通知监理和设计单位,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204—2002)的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及时处理。

d) 桩身混凝土,每连续灌注0.5—0.7m时,应插入振动器振捣密实。

e) 桩身混凝土灌注过程中,应取样做混凝土试块。每班、每百立方米或每搅百盘取样应不少于一组。不足百立方米时取一组。

f)当积水深度大于100mm,但有条件排干时,应尽可能采取增大抽水能力或增加抽水设备等措施进行处理。若孔内积水难以排干,应采用水下灌注的方法进行混凝土施工,保证桩身混凝土质量。

g)水下混凝土必须具有良好的和易性,其配合比按计算和试验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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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水下混凝土灌注导管应位于桩孔中央,底部设置性能良好的隔水栓。导管直径宜为250—350mm。导管使用前应进行试验,检查密闭、承压和接头抗拉、隔水等性能。进行密闭试验的水压不应小于孔内水深的1.5倍压力。

i)水下混凝土浇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为使混凝土能从隔水栓顺利排出,导管底部至孔闭的距离宜为250—500mm,为满足导管初次埋置深度在0.8m以上,应有足够的超压力能使管内混凝土顺利下落并将管外混凝土顶升。灌注开始后,应连续进行。

j)灌注过程中,应经常探测井内混凝土面位置,力求导管下口埋深在2—3m,不得小于1m。对灌注过程中的溢出物,应引流至适当地点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k)孔壁渗水并有可能影响桩身混凝土质量时,灌注前宜采取下列措施予以处理:使用堵漏技术堵死渗水口;使用胶管、积水箱(桶)、并配以小流量水泵排水;若渗水面积大,则应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堵住渗水。井孔内渗水过大时,应采取强行排水、降低地下水位。

⑥ 安全控制

抗滑桩的施工应符合以下安全规定:

a)安全监测应与施工同步进行。

b)当出现滑坡险情,并危及施工人员安全时,应及时通知人员撤离。

c)孔口必须设置围堰,用以防止地表水、雨水流入。

d)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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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人员上下不能用卷扬机和吊斗,应用软梯配安全绳供人员上下。

f)孔内有重物起吊时应有联系信号,统一指挥。

g) 升降设备应由专人操作。

h) 孔内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不宜超过2人。

i)每天顶定期检测孔内的有害气体,孔深超过10m后,或者说10m内有Co、Co2、No、No2、甲烷及瓦斯等有害气体含量超标或氧气不足时,均应使用通风设施向作业面送风;在孔内施工作业中应按SDJ212—83《施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关于“通风与防尘”的规定及控制标准,做好劳动和安全保护工作,确保良好、文明的作业环境。

j) 孔内爆破作业后,必须向孔内通风,炮烟粉尘全部排除后,方能下孔内作业。

k) 孔内照明必须采用36V安全电压,进入孔内的电气设备必须接零接地,并装设漏电保护装置,防止漏电触电事故。

l)孔内爆破作业前,必须经过设计计算,避免药量过多造成孔壁坍塌,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是持证上岗。

⑦抗滑桩属于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各种施工和检验记录。对于发生的故障及其处理情况,应记录备案。

3.4地表排水沟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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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表排水工程施工过程监理控制要点:

①施工前必须完成清基整平工作,覆盖层上的砌体地基应夯实。

②原材料控制

1)石料必须选用质地坚硬、不易风化、没有裂纹且大致方正的新鲜岩石,表面无泥土、油渍和污染,石块大小均匀,厚度不小于20cm。

2)石料表面泥垢、水锈等在砌筑前应清洗干净。

3)砂浆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搅拌均匀,一次搅拌料应在其初凝前使用完毕。

③一般要求

1)坡面排水施工应遵守图纸要求和规范的规定。

2)水沟边坡必须平整、稳定。纵坡应按图纸设计施工,沟底平整,排水畅通,无阻水现象。

3)浆砌片石应咬扣紧密,嵌缝饱满、密实,勾缝无脱落。缝宽大体一致。

2.施工过程控制要点

1)地表排水工程施工,首先按设计要求选定位置,确定轴线。然后按设计图纸尺寸、高程,量定开挖基础范围,准确放出基脚大样尺寸,然后按设计尺寸,进行沟槽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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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挖土方基槽时,必须留够稳定边坡,以防滑塌。对淤泥质土等松软土层,应挖除干净。重要的大落差跌水陡坡地基,还应夯实加固处理。

3)填方基础,必须按规定尺寸分层夯实,达到设计要求,并做必要的取样检验。

4)石方开挖中,打炮眼、装炸药和爆破等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爆破操作规程进行,以杜绝工伤事故。

5)开挖出的沟道应顺直,平纵面形态圆顺连接,不设死弯硬折,沟底顺坡平整,不留倒坎。

6)截水沟的纵横坡率一般不小于2%;坡率大于30%时应选择有利地段设置消能台阶,阶高一般约150 mm。

7)开挖出的沟基,如地基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进行地基加固处理。如除泥换土,填砂砾石料,打木桩,混凝土桩等。

8)截水沟沟底应满足坡度要求,不得出现反坡,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以便排水畅通。必要时采用沟底加厚垫层或局部浅层开挖方式来确保排水沟沟底纵坡。

9)排水沟砌筑前应单独进行基础验收。

10)铺浆前石料应洒水。砌体基础的第一层石块应大面向下,所有石块均匀放在新搅拌的砂浆上,要求砂浆饱满密实,勾缝自然,块石形态空出,表面平整,严禁出现漏浆和干浆。砌体外露面应清除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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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砂浆初凝后,不得再移动或碰撞已砌筑的石块,如移动,再砌筑时,必须将原砂浆清除干将,重新砌筑。

12)砌体外露面宜在砌筑后12至18h之内及时养护,养护期14d,养护期须保持外露面湿润。

13)截水沟和排水沟浆砌块石砌石勾缝采用平缝,缝面平整光滑,砌缝内砂浆均匀饱满,砌体勾缝应平整、密实,沟身不漏水,抹面应平整光滑,不得有裂缝、空洞。

3.5 挡土墙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1. 挡土墙工程施工过程监理控制要点:

①施工前必须完成清基整平工作,覆盖层上的砌体地基应夯实。

②原材料控制

1)石料必须选用质地坚硬、不易风化、没有裂纹且大致方正的新鲜岩石,表面无泥土、油渍和污染,石块大小均匀,厚度不小于30cm。

2)石料表面泥垢、水锈等在砌筑前应清洗干净。

3)砂浆必须搅拌均匀,一次搅拌料应在其初凝前使用完毕。

③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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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挡土墙、排水孔、反滤层的施工应遵守图纸要求和规范的规定。

2)浆砌片石应咬扣紧密,嵌缝饱满、密实,勾缝无脱落。缝宽大体一致。

2.施工过程控制要点

1) 挡土墙工程施工,首先按设计要求选定位置,确定轴线。然后按设计图纸尺寸、高程,量定开挖基础范围,准确放出基脚大样尺寸,然后按设计尺寸,进行基槽开挖。

2)开挖土方基槽时,必须留够稳定边坡,以防滑塌。对淤泥质土等松软土层,应挖除干净。重要的大落差跌水陡坡地基,还应夯实加固处理。

3)填方基础,必须按规定尺寸分层夯实,达到设计要求,并做必要的土样检验。

4)石方开挖中,打炮眼、装炸药和爆破等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爆破操作规程进行,以杜绝工伤事故。

5) 挡土墙砌筑前应单独进行基础验收。

6)铺浆前石料应洒水。砌体基础的第一层石块应大面向下,所有石块均匀放在新搅拌的砂浆上,要求砂浆饱满密实,勾缝自然,块石形态空出,表面平整,严禁出现漏浆和干浆。砌体外露面应清除干净。

11)砂浆初凝后,不得再移动或碰撞已砌筑的石块,如移动,再砌筑时,必须将原砂浆清除干将,重新砌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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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砌体外露面宜在砌筑后12至18h之内及时养护,养护期14d,养护期须保持外露面湿润。

13)浆砌块石砌石勾缝采用平缝,缝面平整光滑,砌缝内砂浆均匀饱满,砌体勾缝应平整、密实。抹面应平整光滑,不得有裂缝。

3.6 浆砌格构护坡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1. 浆砌格构护坡工程施工过程监理控制要点:

①施工前必须完成清基整平工作,覆盖层上的砌体地基应夯实。

②原材料控制

1)石料必须选用质地坚硬、不易风化、没有裂纹且大致方正的新鲜岩石,表面无泥土、油渍和污染,石块大小均匀,厚度不小于30cm。

2)石料表面泥垢、水锈等在砌筑前应清洗干净。

3)砂浆必须搅拌均匀,一次搅拌料应在其初凝前使用完毕。

③一般要求

1)浆砌格构护坡施工应遵守图纸要求和规范的规定。

2)浆砌片石应咬扣紧密,嵌缝饱满、密实,勾缝无脱落。缝宽大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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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过程控制要点

1) 浆砌格构护坡工程施工,首先按设计要求选定位置,确定格构轴线。然后按设计图纸尺寸、高程,量定开挖基础范围,准确放出基脚大样尺寸,然后按设计尺寸,进行沟槽开挖。

2)开挖土方基槽时,对淤泥质土等松软土层,应挖除干净。除泥换土,换填砂砾石料等。

3)填方基础,必须按规定尺寸分层夯实,达到设计要求。

4)开挖出的格构沟槽应顺直,美观。

5) 浆砌格构护坡砌筑前应单独进行基础验收。

6)铺浆前石料应洒水。砌体基础的第一层石块应大面向下,所有石块均匀放在新搅拌的砂浆上,要求砂浆饱满密实,勾缝自然,块石形态空出,表面平整,严禁出现漏浆和干浆。砌体外露面应清除干净。

7)砂浆初凝后,不得再移动或碰撞已砌筑的石块,如移动,再砌筑时,必须将原砂浆清除干将,重新砌筑。

8)砌体外露面宜在砌筑后12至18h之内及时养护,养护期14d,养护期须保持外露面湿润。

13) 浆砌格构护坡外露面抹面应平整光滑,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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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锚杆混凝土格构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1.施工准备控制工作

①锚杆混凝土格构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锚杆混凝土格构平面位置应按图纸放样,削坡时应核对图面情况,如其位置与图纸出入较大时,应通过变更设计处理。

②工程原材料控制

a)按设计要求进行备料,选用材料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有产品合格证和质检单。

b) 采用砂浆锚杆时,应按设计要求截取杆体,并整直、除锈和除油。

c)砂石料的杂质和有机质的含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204—2002)的有关规定。

2.施工过程控制

①削坡整形

a)按设计边坡栽桩拉线。

b) 自上而下修整边坡。腐植土、植被根必须清除干净,用好土置换。弃土集中堆放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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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c) 石方开挖中,打炮眼、装炸药和爆破等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爆破操作规程进行,以杜绝工伤事故。

②锚杆施工

a) 按设计测放锚杆孔位,做出标记,孔位平面位置允许偏不超过15mm。

b) 水泥砂浆锚杆孔径应大于锚杆直径15mm。

c) 钻孔深度不小于设计深度100mm-150mm。

d) 普通水泥砂浆锚杆的施工要求如下:

ⅰ 砂浆配合比(质量比):水泥:砂:水宜为1:1-1﹒5: (0﹒38-0﹒45),砂浆强度不低于M10。

ⅱ 砂浆应拌和均匀,随拌随匀,一次拌和的砂浆应在初凝前用完。

ⅲ 灌浆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锚孔验收合格后插入锚杆,然后注浆。锚杆注浆工作按设计或规范要求施工,在注浆管上作米度红漆标记,注浆管随锚杆钢筋一同入孔等手段来控制、检查注浆管插入深度,以固定容器计量砂、水等原材料来控制砂浆配合比的准确度,以周期次更换、维修压力表来保证注浆压力符合实际要求。注浆应从孔底开始连续均匀进行,注浆同时应控制好骨灰比和水灰比,使用专用注浆机进行注浆。压力注浆须加止浆环,注浆完成后及时将注浆管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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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锚杆安设后不得随意敲击,其端部3天内不得悬挂重物

ⅴ 锚杆注浆施工完毕,待沙浆强度达到规定期龄对锚杆按规定数量(即设计总数的10%)进行抗拔检测,达到设计要求的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返工重做。直至抗拔检测合格。

③格构工程施工方法

a) 利用全站仪测放出格构梁施工位置后,做上标记,进行格构基槽开挖。开挖以

人工开挖为主,局部基岩露头宜采用爆破,爆破强度应限制。开挖严格按设计图施工,清理好的基槽,遇降雨土膨胀时,重新进行清理。

b) 应对边坡开挖的岩性及结构进行编录和综合分析,将开挖的岩性与设计对比。

出入较大时,应进行设计变更。开挖的弃渣应按设计或建设单位的要求堆放,不得造成次生伤害。

c) 格沟梁钢筋绑扎由专门班组完成。钢筋在进场后使用前送质检部门检验,合格

后使用。钢筋制作加工,由 专门班组完成。钢筋连接采用点焊,所有焊接施工由持有焊工操作证的熟练焊工完成。

d) 格构钢筋专门建库堆放,避免污染和锈蚀;水泥宜使用325#-425#普通硅酸

盐水泥,避免使用受潮或过期水泥;砂石料的杂质和有机质的含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有关规定。

e) 格构梁钢筋施工完成,有现场监理检查验收合格后进行模板安装及混凝土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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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模板采用钢模,应加支撑固定,与岩石接触处不架设模板,混凝土紧贴岩体浇注。

f) 混凝土分段进行浇注,每组格构梁为一个最小注量。格构梁材料为C25混凝

土,混凝土采用机械搅拌,搅拌站设于坡顶,顺坡而下设置溜槽,混凝土通过溜槽送到施工部位,混凝土采用插入振动棒振捣。

g) 混凝土灌注过程中,必须按设计要求留置施工缝,用沥青麻筋嵌牢。并按《混

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以浇注完毕的格构,应及时派专人进行养护,养护期应在14天以上。

3.8安全监测

1. 安全监测质量控制

1)充分利用现有监测设施及监测资料,建立精密仪器与简易监测相结合,专业监测与群众监测相结合,近期防治工程效果监测与长期动态监测、研究相结合的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全方位多手段动态体系监测系统。

2)监测系统应具有数据采集稳定可靠、及时迅速准确,综合分析评价、科学快捷,在施工过程中及时监测和预报可能发生的滑坡位移、库岸坍塌,确保施工安全。为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研究以及不断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供依据。

3)监测项目主要包括位大地形变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地面形变宏观监测、以及防治工程应力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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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测网点的确定和建设应充分考虑各段岸坡的形态、稳定性及防治工程布置特点,重点步设于对变形有直接影响的地段,以取得最优效果。

5)监测系统根据岸坡所处不同状态分三个阶段实施,既施工期监测、防治工程效果监测、长期动态监测。

6)监测仪器的选择应满足精确、可靠、稳定、操作简便性和相应的防风、防雨、防腐、防潮、防震、防雷电干扰等与环境相适应的功能,能确保长期恶劣环境下正常使用,监测网点步设应便于安装、维修和观测。

8)滑坡监测应与三峡工程库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相结合。

3.5.2 承建单位应在挖孔完成、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对准备埋设的仪器进行检查认证;

3.5.3 承建单位应在检测仪器埋设安装前,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对准备埋设的仪器进行埋设前的质量检查认证;

3.5.4承建单位应按照设计图纸、技术通知、技术要求有关规范进行仪器设备的埋设安装。并报监理工程师认证;

3.5.5仪器设备的埋设安装完成后,承建单位应对埋设单元工程进行质量检验与评定,并报监理工程师认证。

3.5.6 各类内部观测埋设安装后,承建单位应按照合同文件、设计要求和监测技术规定的测次按时进行观测,以保证观测成果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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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在观测或成果计算中,如发现观测结果异常时,承建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测,以验证观测结果的准确性。监理工程师也应经常检查穿甲弹观测作业是否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中执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观测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进行复测检查。

3.5.8承建单位在每月20日前,应将上月各项工作进展和观测成果月报报送监理部和业主单位,并抄送设计单位。

3.5.9在观测期间若发现观测成果变化异常,承建单位应在发现的24小时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报告。如果发现观测部位变形过大现象时,应立即向监理工程师报告,以便监理工程师会同业主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处理。

3.5.10承建单位应经常巡视检查监测设施保护情况,发现观测设施保护不良应及时改进。若发现观测设备遭受破坏,应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查。对有条件恢复的观测仪器损坏已无法恢复,承建单位应在3天内提交书面报告,分析事故原因、经过和责任。提出处理与补救措施,报监理部审批。

3.5.11 承建单位对直读仪表和量具应定期进行检验率定。不合格的仪表、量具应停止使用并及时予更换。新仪表、量具的更换应事先报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

3.9质量会议

1.监理协调会议:每月的15日、每月最后一天举行监理协调会议重点为质量例会。会议对上月施工的各项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下月的质量要求和措施。

2.施工期间专题质量会议: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和存在的质量问题以“三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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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处理措施。

3.质量例会会议纪要发送业主、设计、承建单位及有关各方,以便执行。

3.10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

1.施工质量事故:由于施工、材料、设备安装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导致影响工程正常运行,因此需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等,均认定工程施工质量事故。

2.施工质量报告

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建单位质检部门应立即向监理部报告,同时按规定时间提出书面事故报告。

3.质量事故记录

施工单位应对事故经过作好记录,并根据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摄像,对事故调查、处理提供依据。监理部根据事故性质大小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4.处理措施

当质量事故危及工程施工安全,承建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紧急措施进行防护。与此同时,会同有关方研究并提出处理方案和措施,报业主或业主授权的监理部批准后实施。

(5)监理部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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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工程进度控制

4.1施工进度的检查与协调

1.督促承建单位依据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合同总工期目标、阶段性工期控制目标和报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资源投入,做好施工组织与准备,做到按章作业、均衡施工,避免出现突击抢工、赶工局面。

2.督促工程承建单位建立工程进度管理机构,做好生产调度、施工进度安排与调整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以安全施工促工程进度,以工程质量促进施工进度,确保合同工期的按期实现。

3.密切注意施工进度,控制关键路线上各重要施工项目的进展,逐旬、逐月检查施工准备、施工条件和工程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协调和解决影响工程进展的外部条件和干扰因素,促进施工顺利进行。

4.2加速施工指令

由于承建单位的责任或原因造成施工进度严重滞后,致使工程进展可能影响到合同工期目标的按期实现,或业主为提前实现合同工期而要求承建单位加快施工进度,监理机构根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规定,要求承建单位加快工程进展或发出加速施工指令,督促承建单位做出进度计划调整、编报赶工施工措施报送监理批准,由监理督促执行。

4.3工程进度计划调整

由于各种原因,致使施工进度计划在执行中必须进行实质性修改时,承建单位应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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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的详细说明,并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期限事先提出修改的施工进度计划报送监理批准。

必要时监理机构也可以按合同文件规定,直接向承建单位提出修改指示,要求承建单位修改、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并报监理批准。

4.4 施工进度报告

承建单位应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期限,向监理机构递交当月、当季施工进度报告,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包括临建工程)本期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

(2)主要物资材料的实际进货、消耗储存情况;

(3)主要施工机构设备进场,以及现有施工机械设备维护和使用情况;

(4)施工现场各类人员的数量;

(5)已完成工程的形象进度;

(6)记述已经延误或可能延误施工进度影响因素和克服这些因素以重新达到预定计划进度所采取的措施;

(6)其他需要申请或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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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工程暂停期间的照管与复工

工程施工暂停后,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在妥善保护、照管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创造早日复工条件。

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机构应立即向承建单位发出复工通知。并督促承建单位在复工通知送达后及时复工。

5 工程合同费用控制

5.1合同支付的依据与原则

5.1.1合同支付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及其技术条件和监理机构审签的有效设计文件等进行。

只有按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完成,工程质量检查合格,合同文件规定应给予计量支付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才予已进行工程计量和办理合同支付。

5.1.2合同支付申报条件。

合同支付一般按月进行。

施工过程,承建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或格式要求,向监理机构递交合同支付申请报告(或报表)。

监理机构只接受符合下述条件的工程合同支付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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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月完成,或当月以前完成尚未进行结算的;

(2)属于业主授权范围,工程承建合同规定必须进行支付结算的;

(3)有相应的开工指令和分项工程(工序)质量评定表属于某部分或单位工程最后一个分项工程,尚必须同时具备该分部或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等完整的监理认证文件的;

(4)有监理机构确认签证的合同索赔支付。

5.1.3合同支付申报内容

承建单位向监理机构递交的合同支付申报(或报表)。必须包下列内容:

(1)申请支付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名称、编号及其对应的合同工程量、设计工程量、当期完成任务,累计完成工程量。

(2)施工作业时段及设计文件图号;

(3)由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支付工程计量现场确认签证;

(4)业主或监理机构要求报送或补充报送的其他资料;

如果因为承建单位报送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引起合同支付审签的延误,监理机构认定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5.1.4合同支付申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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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机构应及时完成对支付申报的审查,其审查主要内容包括:

(1)支付申报格式和手续齐全;

(2)申报支付项目、范围、内容核实;

(3)监理开工及工程质量检验签证完备;

(4)工程计量有效并准确;

(5)支付单价及合价正确无误。

5.1.5支付签证的事后修正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支付属中间支付,监理机构可按参观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在事后对已经签证支付的证书或报表再次进行审核、修正和调整并为此发出修正与调整支付签证。

5.2合同支付管理

5.2.1工程价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属合同履行过程的中期支付。中期支付按月进行,监理机构应严格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及时办理工程价款支付审查与签证。

5.2.2计日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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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时,监理机构可已经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及合同文件确定的单价与支付方式,指示承建单位计日工方式完成一些未包括在合同工程报价项目的特殊的、零星的、或紧急的较小量的变更工程或附加工作。并在指示下达后,检查和督促承建单位切实按指示的计日工用工、用料、机械台班清单和作业要实施。

一般情况下,计日工的使用应是业主指示或事先取得业主的批准。

5.2.3工程变更支付

监理机机构依照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和工程变各指示所确定的工程计量与支付的程序和方法,依据工程变更施工进展,随工程支付的进行及时办理工程变更支付。

5.2.4价格调整

监理机构代办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调整方式。及时协助业主办理合同价格调整。在业主承建单位因价格调整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规定与授权的监理权限,认真地履行协商职责,或在合同双方长久不能协商一致时做出调解决定。

5.2.5合同终止后的支付

当遭遇不可抗力、遭遇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明示的特殊风险、或因业主违约原因,而导致工程承建合同终止时,监理机构应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协助业主及时办理合同终止后 的工程接收、终止日前完成工程和工作的估价与工程支付。并为此签发支付证书,使承建单位能就合同中止前应多得到而未予支付的下列费用得到合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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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按合同规定完成发出的工程全部费用;

(2)为合同工程施工合理材料、设备及货物费用;

(3)承建单位撤离及人员遣返费用;

(4)由于合同中止承建单位造成的损失或损害款;

(5)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承建单位应得到的其他费用;

如果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中止是因为承建单位违约原因所导致,则承建单位仅有权得到上述(1)、(2)、(5)三项费用支付。

5.2.6保留金支付

合同工程项目完工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后。监理机构协助业主及时把与所签发移交工程项目相应的合同规定保留金的一部分付给承建单位,并为此签发保留金支付证书。

当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监理机构协助业主及时把与所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相应工程项目的剩余部分保留金工程支付给承建单位,并为此签发支付证书。如果还有部分剩余工程或缺陷需要处理,监理机构仍有权扣留与工程处理费用相应的保留金余款的支付签证,直到此部分处理工程或工作最终完成。

5.2.7工程完工支付

监理机构协助业主及时完成对完工支付报告(或报表)的审核,并及时为经合同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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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部分的价款签发支付证书。

5.2.8最终支付

监理机构协助业主及时完成对完工支付报告(或报表)的审核,通过监理机构的协商,及时对合同双方协商一致部分的价款签发支付证书。

6 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6.1施工安全监督

6.1.1工程承建单位的安全组织

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建单位应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建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施工安全保障体系。设立专职施工安全管理人员以全部工作时间用于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项。

6.1.2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督

监理机构根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规定,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制度,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6.1.3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审批

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建单位应按国家或国家部门关于施工安全的有关法令、法规和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编制施工安全措施和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规程手册,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和备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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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施工安全检查

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与此同时,还应派遣人员(包括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加强对高空、地下、高压以及其他安全事故多发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和施工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

6.1.5安全事故处理

监理机构根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和业主授权,参加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1.6防洪度汛措施检查

每年讯前,协助业主审查设计单位制订的防洪度汛方案和工程承建单位编写的防洪度汛措施,协助业主做好安全度汛大检查。监理机构应及时掌握汛期水文、气象预报、协助业主安全度汛和防汛防灾工作。

6.2施工环境保护

6.2.1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督促承建单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编制施工环境和保护措施,并在报送监理机构批准后严格实施。

6.2.2施工场地环境保护

施工过程中,督促承建单位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做好施工区界限之外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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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和建筑保护并使其维护原状。

对施工活动界限之内的场地,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环境的破坏。

6.2.5场地管理与清理

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放置有序,防止任意堆放的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影响环境。

工程完工后,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拆除业主不再需要保留的施工临时设施,清理场地,恢复植被和绿化。

7 工程验收

7.1分项工程验收

7.1.1一般分项工程检验由承建单位的质检部门组织进行,并报监理工程师现场签证确认。属于重要的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分项工程,承建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部,由监理部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地质等各方代表联合检查验收。

7.1.2分项工程中的重要工序和隐蔽工序,上道工序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下道工序验收以上道工序验收签证为基础,相互衔接,一般不在复验但在工程建设任务一方对隐蔽工程质量提出书面疑义时,仍可由监理工程师再次组织复验。

7.1.3抗滑桩(护坡桩、桩间挡土板)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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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抗滑桩(护坡桩、桩间挡土板)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

a、该分项工程所有工序质量合格,其中混凝土浇筑开仓前经过验收签证;

b、拆摸后,混凝土表面质量经验收合格;

c、基础排水引出管畅通;

d、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合格。

(2)当上述各项合格,所报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即对工程验收签证监理工程师对承建单位自评分项工程质量等认证。

7.1.4地表排水工程验收

(1)地表排水沟砌体分项工程验收的条件是:

a、该分项工程所有工序质量合格,开始砌筑工序时基础经过验收签证。

b、地表排水沟砌体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c、排水管按设计要求布置并保持畅通。

d、砂浆强度试验合格。

(2)当上述各项合格,所报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即对工程验收签证监理工程师对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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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单位自评分项工程质量等认证

7.1.5安全监测仪器埋设与安装工程验收

(1)安全监测仪器埋设与安装分项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该单位的所有工序质量合格,其中仪器性能检验、仪器埋设安装与电缆联接、钻孔、回填灌浆、孔口保护等中间工序经过验收签证;

(2)安全监测仪器埋设安装分项验收评定所报资料包括中间验收和相应的测量,检验报告:

(3)当上述两项合格,所报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即对工程验收签证,监理工程师对承建单位自评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认证。

7.2分部工程验收

7.2.1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该分部工程的所有分项工程已经完建且质量合格。

7.2.2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负责,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由项目业主或监理主持,由业主、监理、设计、施工四方人员组成。

7.2.3分部工程验收的主要工作是:

(1)签定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

(2)按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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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7.2.4分部工程验收图纸、资料和成果是竣工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承建单位必须按竣工验收标准制备。

7.3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7.3.1当合同工程项目全部建成,并且具备完成验收讨论后承建单位应及时向监理部申报完工验收,并且通过完工验收后限期向业主办理工程项目移交手续。

合同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1)工程已按合同规定和设计要求完善;

(2)单位工程及分项工程验收合格,以前验收中的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符合合同文件规定和设计文件要求;

(3)各项独立运行或运用的工程已具备运行条件,能正常运行或运用,并通过设计条件的检验;

(4)完工验收要求的报告、资料已经整理就绪,并进经监理机构预审预演通过。

7.3.2验收申请报告

进行合同工程完工前,承建单位应提交工程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并随同报告提交或准备下列主要验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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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工程完工报告(工程概述、合同工期和工程实际开工、完工日期,和工程量和实际完成工程量施工过程中设计、施工与地质条件的重大变化情况及其处理方案,已完成工程项目清单等);

(2)竣工图纸(包括图纸、目录及其说明);

(3)各阶段、单位工程验收签证书与签证文件;

(4)竣工地质报告(含图纸)及竣工地形测绘资料;

(5)必须移交的施工原始记录及其目录(包括检测记录、安全监测记录、施工期测量记录,以及其他的重要会议和活动记录);

(6)工程施工重大事记;

(7)业主或监理部依据工程承建合同规定要求承建单位报送的其他资料;

上述文件中,除1、2、3、4、9项必须随同验收申请报告送监理部预审外,其他文件承建单位整理就绪,在通过监理部预验后供验收委员会(小组)查阅。

7.3.3验收申报的审查

监理部接受承建单位报送这的验收申请后,对于认为不符合完工验收条件或对报送文件持异议的,应在合同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通知承建单位,否则应投设计完成预审预验,并在通过预审后及时报送业主限期组织和完成工程完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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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建立工作报告

在工程完工验收进行之前,监理部应完成合同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建立工作报告,其内容应包括:

(1)监理工程项目概括(包括工程特性,合同目标,工程项目组成及施工进展等);

(2)工程监理综述(包括监理机构、建立工作程序,工作方式与方法,以及监理成效);

(3)工程质量监理过程(包括工程项目划分,监理过程控制,质量检测,质量事故缺陷处理,以及单位、分部、分项共工程的质量检查检验与评定情况等;

(4)工程评价;

(5)其他需要说明或包括事项。

7.3.5验收工作内容

完工验收一般不再复验原始资料,完验收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包括:

(1)听取承建单位、设计、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

(2)对工程能否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和设计要求做出全面的评价;

(3)对合同工程质量等级做出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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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确定工程能否正式移交、投产、运行;

(5)确定尾工项目清单、合同完工期限和缺陷责任期;

(6)讨论并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签证书。

7.3.6完工后的工程资料移交

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后,承建单位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及国家、部门工程建设管理法规和验收规程的规定,及时整理其他各项必须报送的工程文件、岩芯、土样以及保留或拆除的临建工程项目清单等资料。并按业主或监理部的要求,及时一并向业主移交。

8 附则

8.1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合同文件、有关规程和设计要求办理。

8.2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1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总监是公司驻派监理项目的全权负责人,是项目监理工作的全面组织领导者。负责行使监理委托合同授予的所有权利,履行监理委托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组织领导全体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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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最终实现项目控制目标,让业主满意。

2、总监要认真贯彻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就及规范,遵循科学、公正的宗旨进行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项目监理组织机构,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能分工,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配和调整。

4、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确定控制目标,征得业主意见上报公司审批并组织实施。审批监理细则。

5、审核确认总包单位选拔的分包单位。

6、负责对外关系协调和与建设主体各方的不断沟通。

7、督促工程施工合同签约双方严格履行合同,调解合同纠纷,审查索赔要求,提出处理意见。

8、主持主要单位工程设计交底、审查设计概算和主要单位工程施工图、提出监理意见。

9、主持监理会议,签发监理项目部重要文件,下达重要指令。

10、主持审查施工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技术方案和总体质量保证体系、总体进度计划,并提出监理意见。

11、参与工程验收,确认工程质量和数量,审查工程结算,签署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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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审批、签署施工单位申报的重要申请和付款凭证。

13、组织整理项目竣工监理资料归档,对监理项目的监理工作写出总结报告。

14、组织实施工程项目保修期监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理项目部内部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主持每周半日学习制度,处理内部各项事务。

15、撰写月、季、年度监理工作报告和重要监理专项报告,并按要求向业主和公司报告。

16、组织坚持做好监理日志,记录明天发生主要建立工作及工程进度情况。

副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协助总监工作。总监不在岗位时,按总监的授权行使总监的职责和权力平时;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 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监理工程师 职责

1、接受总监的领导与指挥,按监理项目部的职能分工行使职责和权力。

2、负责编制专项(专业)监理细则和控制程序,报总监审批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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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查并熟悉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概算,提出监理意见。

4、审查设计修改、工程变更、资料代用,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提出监理意见。

5、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和措施,提出监理意见。

6、审核施工部位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运行。

7、审查主要原材料、主要设备订货,检验进场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并签字。

8、参加工程验收、核实、确认工程数量和质量,签验收单。

9、按监理细则规定对监理过程实行巡视、平行检查和旁站监理,上道工序检查签字方和放行到下道工序。

10、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报表和工程结算表,处审索赔文件,提出处理意见。

11、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执行,提出监理意见并跟踪落实。

12、做好专业监理日志,总结专业监理工作。

13、安排、指导专业监理员工作。

监理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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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与指挥,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

2、熟悉有关合同条款和施工图纸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3、按监理工程师指令深入工程工序,跟踪落实、旁站监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监理工程师 报告。

4、检查工程变更、隐蔽工程、材料代用及新技术的执行情况,做好记录。

5、检查进场材料、半成员、构配件及设备外观质量和出厂合格证、化(试)验单,提出复验意见。

6、参加工程验收,进行实测是实量,检查施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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