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三公司
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主要内容:使用单位按规定班组每周检查和操作人员每天巡查。公司每月检查由安全环保科结合月度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受检单位将月度检查隐患(与公司月度检查结合在一起)及时反馈。
钻井三公司
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为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三种。
第三条: 定期检查即公司每月检查、班组每周检查和操作人员每天巡查。公司每月检查由安全环保科结合月度安全生产检查进行。检查组由公司领导、安全、技术、设备和使用部门等组成。
第四条: 专项检查即根据各种专项活动、通知的要求对特种设备所进行的检查。
第五条: 突击检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查。 第六条: 检查内容:
(一) 特种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二) 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设备挂牌情况。
(三) 特种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四) 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五) 特种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六) 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七) 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八)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九)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十) 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第七条: 检查人员在检查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安全环保科存档。 第八条: 隐患整改:
(一) 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月度检查考核统计表》一式三份,一份交被检部门签收,一份由安全环保科存查,一份随整改汇报返回上交。
(二) 整改责任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对查出的不安全
因素,必须做到“三定”和“三不放过”,即确定原因,制定整改内容和时间,指定落实整改人员。整改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完成不放过,无防范措施不放过。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安全环保科。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安全环保科。
第九条: 安全环保科对被检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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