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勤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
公司《规章制度》自2009年11月试行以来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同,近期发现个别人在钻《考勤制度》的空子,现将《考勤制度》重申如下,望全体员工遵章执行。
1、未打卡或忘记打卡:第一次取消当月全勤奖,以后每次扣发薪金10元;并须在一天内向考勤负责人说明,经本部门人员证实后填写考勤异常登记表,否则按事假处理。
2、迟到、早退、旷工:(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5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记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
3、请假:(1)病假: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前30分钟内致电部门负责人和考勤负责人,请假超过一天的须致电经理说明情况。身体康复上班后须在一天内补填《请假单》。 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由公司给予合适的工作安排。(2)事假: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如遇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和经理同意须在上班第一天补填《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和经理签字,交给考勤负责人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
4、出差或因公外出办事:出差或因公外出办事按往返车票核实考勤情况,在票据往返时间与打卡时间出入时,经公司相关责任人核实后无正当理由按旷工论处。
5、考勤记录公示: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表公示,员工对自己考勤情况存有异议须在每月10号前提出(10号后不再受理异议),经公司核实后修正。
河南驰诚电气有限公司
201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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