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弘扬煤矿
二采区2301m水平回风顺槽掘进施工的
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单位:通防科
编制日期:2014年1月3日
审批表
审批单位 签名 审批意见 时 间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掘进矿长 机电矿长 通风矿长 总工程师 矿 长
二采区2301m水平回风顺槽掘进施工的
安全技术措施
我矿正在掘进的二采区2301m水平回风顺槽首采工作面由于出现瓦斯异现象,为预防工作面掘进时出现瓦斯涌出等异常情况而危及作业人身安全或出现其它事故,特编制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每班工作人员到工作面施工前必须检查工作面的通风、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工作。
2、 监控维修工必须把该工作面的瓦斯监控作为重中之重来管理
好、维护好、使用好,确保瓦斯浓度达到0.75时报警,1%时迅速断电。
3、 瓦斯员必须每2小时对二采区2301m水平回风顺槽工作面的瓦
斯浓度进行检查,如瓦斯浓度超过1%,及时撤出工作面所有人员,并且将每次检查的数据报监控室,由监控室做好各种记录。 4、 监控室必须24小时有人,各班值班监控员不得随意离岗,如瓦
斯浓度达到0.5%并且有上升趋势,及时汇报通防科及调度室。 5、 瓦斯员及工作面施工人员随时查看工作面的通风,如发现停电、
停风,及时撤出工作面所有人员,并且查找原因,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6、 工作面每班的班组长、掘进机司机、电钳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瓦
检仪。
7、 瓦斯探头必须吊挂在掘进面距迎头不得大于5米范围内的风筒
对侧、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煤帮不小于200mm的地方。所带便携式必须保持正常运行状态,及时监控工作面瓦斯变化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措施学习记录
负责人 传达人 贯彻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工种 签字 姓名 工种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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