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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2022-06-11 来源:好走旅游网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生产制度,是岗位责任制的组成部分,有了制度就能把安全与制度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为了把“管生产必须管好安全”的原则从制度上固定下来,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节 施工现场通用安全规定

1、各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安全技术规程,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责任制,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好安全工作。各类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工人都必须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或生产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2、施工现场必须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管理细则,每个项目部都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每个班组设有一个兼职安全员,所有的工程开工前必须要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所有施工现场要有书面技术交底制度。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或卡,定期检查安全制度、安全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通知。要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有安全教育内容,对专职安全员要进行年度培训考核。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有记录,对施工现场要有安全标志及平面图。

4、在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做到“三宝”(即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下同)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每个职工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场地整洁,材料堆放整齐,对场地、道路、排水口、危险处要设安全标志,现场宿舍要有消防措施、制度和灭火器材。要建立门卫保卫制度,现场要有安全标语。对于生活设施:食堂人员要有上岗证、卫生证等。保证供应职工的饮水卫生。

5、对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发证才能操作,严禁无证上岗,对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必须按电气规程组织施工方案。现场用电必须有防护措施,一定要采用三相五线制,必须实行“一机一闸

一箱一保”的规定,对于非电工人员不准乱拉乱接,对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节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项目部在进行工程技术交底的同时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交底要求: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职责明确,落实到人。

3、安全技术交底与工程技术交底一样须分级进行。

(1)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工程技术负责人)会同现场经理向有关施工管理人员和和劳务队伍的行政和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交底内容为工程概况、特征、施工难度、施工组织、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施工程序与方法、关键部位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等。

(2)劳务队伍技术负责人要对所管辖的施工人员进行详尽的交底。 (3)项目责任工程师要对所管辖的劳务队伍的工长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措施交底并对其向操作班组所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监督与检查。

(4)责任工程师要对劳务承包方的班组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指导其安全操作。

(5)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应按规定程序实施书面交底签字制度,并存档以备查验。

第三节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定期检查制度

1、安全部门人员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外,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定期检查,时间定为每月的 25 号至 30 号;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并应有专门记录,班组每天班前组织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记入《上岗检查记录簿》内,以便查考。

2、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内容:安全组织落实,安全文件的传达,贯彻执行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文明施工,施工机械的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防火、防爆、防毒等措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特殊作业人员

是否持证上岗,食堂宿舍卫生情况等。

3、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对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危险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如暂时无 法整改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定要求(四定)整改。

4、凡安全检查发生的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指令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如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拖延不改,给予处罚,并强行停工整改,停工时造成的损失由有关责任人负责。

5、季节性安全检查:

(1)夏季前:防暑降温;卫生;防止中毒;防火检查。

(2)雷雨季:防台;防汛;防雷;防临设倾倒;电器漏电等检查。 (3)冬季前:防寒;防冻;防滑;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等检查。 (4)节假日: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保卫;文明卫生等检查。 6、公司管理层平时到工地检查时,每次都必须填写“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检查单”一式三份,一份交被查单位,一份交公司经理,一份检查人员留底。

7、每月安全生产检查按建设部 《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标准进行考评;文明施工检查按《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进行考评。

第四节 安全生产制度与纪律

一、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1、所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一定要有针对性,根据施工工程结构特点、施工方法、作业环境,提出措施和注意事项。

3、工地施工需要的暂设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图、有说明。

4、对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5、单独的安全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有计算、有说明、有审批。

6、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进行编制,并要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

7、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向工地负责人、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并要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

8、施工方案批准后,如果责任人、职工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发生了人身事故,要追究责任。

二、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组织验收。 2、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由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 3、一次验收严重不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重新组织验收。 4、安全总监要参与以上验收活动,并提出自己的具体意见或见解,对需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要督促有关人员尽快整改。

5、临时电气工程,由安全总监牵头,组织电气工程师、方案制定人、项目工程师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 混凝土搅拌机,电锯,电刨等机械必须验收合格挂牌后才能使用。 7、各种机械使用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保”符合施工用电规范要求。

8、各种手持电动工具(如切割机)的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现场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范标准。

9、所有验收,都必须办理书面签字手续,否则验收无效。

三、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四、安全生产十大禁令

1、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严禁一切人员在顶架下作业、站立、行走。

3、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4、严禁在操作现场(包括车间、工地)玩耍、吵闹和从高处抛掷材料、工具、砖石、砂浆等一切物件。

5、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岩取土及不按规定放坡或不加支撑的深基坑开挖施工。

6、严禁在不设栏杆或无其他安全措施的高空作业。

7、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上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8、严禁带小孩子进入施工现场(包括车间、工地)作业。 9、严禁在靠近高压电源的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鞋进行机动水磨石等作业,严禁用手直接提拿灯头。

10、严禁在有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场所和木工棚、仓库内吸烟、生火。

五、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使用,不准在运行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手动手持工具要设置漏洞电掉闸装置。 6、模板支撑、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备。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得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六、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每周一在施工前要组织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作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蹦紧安全这根弦。

2、每天上岗前,班组长应对本工种的操作进行安全交底,交底内容要 切合实际,有针对性,与即将进行的工作相符。安全交底时间不少于 15 分钟,要认真活动记录,要求每人必须签字认可。

3、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思想、体力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 4、认真遵守现场安全规程、制度、规定和有关安全生产指示。 5、工作中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准施工。

6、组织本班职工学习安全规程、规定制度,检查执行情况。 7、教育本班组人员,不得违章、蛮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

8、工人有维护自身安全生产的权力,对班前不交底、违章指挥、隐患未处理有权拒绝施工。

第五节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部员工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 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工程顺利进

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 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

安全教育和培训不仅能提高各级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方针的认识,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提高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而且能使广大员工掌握从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科学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预防、应急能力,从而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为确保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二、安全教育组织

1、一级教育:大中专实习生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新入公司工人由齐管部负责组织进行教育。

2、二、三级安全教育:大中专实习生和新入公司工人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教育。

3、进场安全教育:项目部负责对进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进场安全教育。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复)训: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拟定培(复)训计划并报公司企管部。项目经理落实专人组织送培。

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对象

1、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 2、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 4、特种作业人员; 5、新进公司员工;

6、重新上岗的待岗、转岗、换岗、复工人员; 7、各施工队及作业人员。

四、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日常安全会议

(1)公司安全例会每季一次安全部主持,公司安全主管经理、有关

科室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参加。总结一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对下季度的安全工作重点作出布置。

(2)公司每年末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一年来安全生产上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布置下一年度的安全工作任务。

(3)项目部每月召开安全例会,由其安全部门主持, 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内容: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信息;对上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存在问题;对当月安全工作重点进行布置,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由安全部门做好会议记录。

(4)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讲话,预想当前不安全因素,分析班组安全情况,研究布置措施。做到“三交一清”(即:交任务、交环境、交安全措施和清楚本班职工的思想及身体情况)。

2、安全会议内容

(1)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布置安全生产要求,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2)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找出事故原因,制订预防措施;

(3)开展反事故学习。组织各类安全技术表演; (4)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

(5)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 (6)学习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安全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7)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安全技术座谈和攻关; (8)参加公司和本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五、安全教育

1、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公司职工(包括新调入人员、实习生、代培人员等)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5h,其教育内容: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

②、本公司的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③、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及有害气体防护常识; ④、职业安全卫生有关知识;

⑤、本公司和同类型企业的典型事故教训。

(2)二级(项目部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5h,其教育内容: ①、本单位概况,施工生产或工作特点,主要设施、设备的危险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②、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③、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④、以往的事故教训。

(3)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20h,经班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①、本岗位(工种)的施工生产程序及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②、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③、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④、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

2、新进员工岗前安全教育:上岗的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部门负责进行,并填写安全教育记录表。

3、外包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教育

(1)外包人员入厂前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场使用。教育内容如下:

①、本公司概况、入场须知;

②、所从事工作的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

③、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

④、公司劳动纪律、动火、物资出入厂相关规定。

(2)对外包单位的安全教育,由安监部负责,教育完毕后,在工作中由公司施工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

(3)对进入施工现场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项目负责人负责;其教育内容有关项目的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并安排专人陪同。

4、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安全培训

(1)定义:直接从事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的危害因素的作业者(如:电工、起重工、电焊工、司机等)称特种作业人员。

(2)项目部将已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登记注册,并报公司。 (3)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部负责。参加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市级以上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省、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持证任职。

6、经常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可采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各种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结合公司生产、施工任务开展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

7、季节性教育:由项目部结合季节特征、节假日前后,职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抓住主要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大风、大雪、暴雨、冰冻或雷雨季节,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

8、其他安全教育

(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种投产使用前,各主管部门要写出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工作;

(2)对脱离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待岗等)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工教育。

(3)职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岗位变动工种(岗位)时,接受单位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工作。

(4)对严重违章违纪职工,由所在单位安全部门进行单独再教育,经考察认定后,再回岗工作。

(5)参加特殊区域、高危场所作业(如附着支撑模板等)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9、安全教育、培训台账: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账,考试成绩计入个人档案。

第六节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大型施工设备的租赁规定

为确保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的大型施工设备完好及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处于安全运转、环境影响达标。具体如下:

1、 项目部需要大型施工设备时必须先申报公司设备科,由设备科统一安排调度。

2、在公司设备不够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由设备科向外单位租赁。 3、在征得公司同意后,项目部可提出推荐单位,在确保设备完好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的前提下,由公司设备科出面签订合同。

4、 向外单位租赁的设备,归入公司设备管理范围。

二、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使用规定。

1、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2、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4、实习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5、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6、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由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标识、挂牌。

7、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该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8、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9、单独机械操作者,该人员为机械使用负责人。

10、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应任命一名为机长,其余为组员。 11、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名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设备负责。

12、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13、在交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14、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15、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16、机械设备转场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损坏的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三、机械设备安装后启用验收检测规定

1、设备启用验收前,项目部必须依照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方案实施,核对基础处理,安装要求,施工位置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等方面工作。

2、设备启用验收范围划分: (1)大型设备:输送泵等。

(2)中型设备:各种混凝土搅拌机等。

3、参加大型设备启用验收,由公司设备科会同项目部技术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公司大型设备验收用表实施,做好详细记录。

4、中小型设备验收,由项目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设备启用验收表实施,做好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由省、市府文件规定须经省、市检测站验收的设备,一定要申报,安排时间验收,验收后将验收文件存档。

四、机械设备等级保养及维修规定

为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确保机械设备对环境影响达标,处长使用寿命,应对机械设备实行单级或多级的定期保养:定期保养时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1、设备的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遵循设备各总成和零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的条件,参照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2、定期保养一般分为例行保养和分级保养:分级保养为二级保养,以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为主要内容。

3、例行保养是由机械操作工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或交接班时间进行,重点是清洁、润滑、检查、并作好记录。

4、一级保养由机械操作工或机组人员执行,主要以润滑、紧固为中心,通过检查、紧固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图表加注润滑脂,加添润滑油,

或更换滤芯等。

5、二级保养由机管员协同机操工、机修工等人员执行,主要以紧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还应检查电气设备、操作系统、传动、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构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所有的紧固件。

6、各级保养均应保证其系统性和完整性,必须按照规定或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如期执行,不应有所偏废。

7、项目部机管员应每月督促操作工进行一次等级保养,并保存相应记录,整理汇总后备查。

8、机械设备的修理,按照作业范围可区分为:小修、项目修理、中修、大修:

9、通过定期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的噪声、振动、强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弃物作业人员及时清理回收,确保其对环境影响达标。

第七节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二、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处理,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处理。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三、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禁火区域内: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五、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

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七、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机修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九、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十、油漆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十一、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十二、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

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八节 施工现场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施工现场各分项工程在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员在安排分项工程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3、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各工程分包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向其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使用范本时,应在补充交底栏内填写有针对性的内容,按分项工程的特点进行交底,不准留有空白。

5、安全技术交底应按工程结构层次的变化反复进行。要针对每层结构的实际状况,再次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6、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交底认签手续,由交底人签字,由被交底班组的集体签字认可,不准代签和漏签。

7、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准确填写交底作业部位和交底日期。 8、安全技术交底的认签记录,施工员必须及时提交给安全台帐资料管理员。安全台帐资料管理员要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

9、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认真履行检查、监督职责。切实保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提高全体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意识。

第九节 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

安全生产检查是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广泛动员和组织职工群众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的一种基本形式,是发现生产活动不安全隐患的一种重要方法。其目的在于了解各部门的安全管理情况,发现生产现场不安全的物质(设备、工具、附件等)、不安全的工作环境、不安全的操作行为和潜在的职业危害,以便采取措施,及时纠正,防止事故的发生。组织安全检查,也是发动广大职工重视安全,参与寻找不安因素;职工自己动手解决不安全问题,实际上也是做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过程之一。安全检查同时是推动单位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方法,是一项技术性较强而又非常细致的工作,事前必须要周密地做好准备工作、按计划、按要求切切实实地认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检查总结,讲究实效。

<二>、领导职责和安全检查监督职能

1、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班组长)应研究和制订每次安全检查的目的、要求,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安全检查切实执行并达到预期的目的。

2、安全检查是查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3、各级领导在布置检查施工生产工作的同时,应布置检查安全工作内容。

4、安全检查由各级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各级责任部门组织进行。

<三>、检查依据

1、国家、地方政府的安全法律、法规及要求。 2、上级和政府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指令。 3、公司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等。 4、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方案交底、说明等。

<四>、安全检查监督的要求

1、安全检查必须贯彻领导和群众相结合、自查和互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2、公司安全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工程项目工地安全检查每周组织一次以上;班组安全检查每日进行。日常施工生产过程中,由各级安全监督员负责实施日常检查和监督。

3、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或有关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上级和地方政府要求,以及施工生产的需求和季节的变化,进行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4、对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安全部门要落实专人加强监控,项目部(分公司)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专项重点检查。

5、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期限)并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列出明细,逐个消号。需公司和其他单位帮助,可上报公司安全部门,协助解决。

6、对查出问题构成事故隐患的,必须严格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五>、安全检查的内容

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安全检查监督应有其各自的内容和重点,具体按监督检查计划执行,一般情况下安全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1、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施工作业中; (2)工具、设备是否完好无损;

(3)施工作业环境是否整洁安全,符合施工作业要求; (4)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是否齐全,符合施工作业要求; 2、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内容

(1)检查班组是否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2)检查班组和有关人员是否切实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日活动和安全讲话是否如期进行,是否有针对性、有记录;管理人员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有否评语及签到;

(4)检查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环境和秩序是否存有不安全因素、以及不安全因素的整改情况;

(5)本周是否有违章违纪、未遂事故、事故的发生、以及处理情况; (6)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7)是否达到文明施工要求;

(8)各类机具、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缺; (9)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落实情况; (10)各岗、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是否

(11)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运转;

(12)针对影响安全施工的季节性自然因素,其他所采取的防范事故的措施。

3、公司级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2)岗位安全职责履行情况;

(3)安保计划、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4)各类机具设备、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5)施工现场、生活基地的环境和秩序是否存有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以及整改情况;

(6)施工生产现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7)项目部(分公司)安全日活动和安全讲话是否认真进行,并有记录;

(8)是否达到标化工地要求; (9)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0)消防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11)各类安全见证资料的记录情况、台账管理情况;

(12)各类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是否有隐瞒不报情况;

(13)根据季节变化,防雷、防暑降温、防火、防台、防汛、防冻保温、防滑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14)节假日前、后和节假日加班施工期间,是否开展检查和落实人员管理;

4、专业性安全检查

公司每季应对临时用电、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起重机具、机运车辆、防尘防毒等分别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

<六>、检查的组织与管理

1、公司负责按月或按季节性、节假日组织的检查,由公司部(处、科)协助公司安全主管经理组织成立检查组,对公司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项目部负责按月或按季节性、节假日组织的检查,由各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协助项目经理组织成立检查组,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4、班组各岗位的日常管理,由班组按照作业分工组织实施。

<七>、检查程序

1、确定检查范围和内容:公司安全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应根据施工生产的实际和安全管理需求进行确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司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由公司部(处、科)提出建议,安全主管经理审批确定。

(2)各项目(分公司)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主管经理审批确定。

2、检查的实施

(1)召开首次会议,由检查组组长介绍检查的目的、范围和时间安排,确定检查的方法、程序和陪检人员。

(2)按照检查计划规定,并以受检单位确认的检查范围、内容和时间安排,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内部管理资料的检查,及时记录安全检查的结果。

(3)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对检查收集到的客观依据、材料汇总核实后,进行分析评价,确定整改项目,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经受检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4)召开末次会议,由检查组组长介绍情况,宣布检查结论,确定隐患整改时间和验证方法。

3、检查通报:由公司安全检查组长指定专人拟草检查情况通报,报主管领导签准后下发、上报。

<八>、隐患整改及验收

1、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检查组应签发隐患通知单,由受检单位负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及时组织整改。对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应采取相应的临时措施,并报公司安全部门备案,制定整改计划或列入公司隐患治理整改项目,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治理。

2、以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有关人员予以纠正。

3、隐患进行整改后,受检单位应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按规定的期限上报隐患整改结果,由检查负责人派专人进行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九>、奖励与处罚

依据检查结果,对安全生产取得良好成绩和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体系不能正常运行,存在诸多事故隐患,危及安全生产的按规定予以批评和处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司奖惩规定予以处罚。

二、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

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并认真执行。

1、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科、动力设备科、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科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2、施工现场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技术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3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4、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5、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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