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排查对象: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排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排查 项目 排查内容 1.气瓶是由经当地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批准或国家级劳动部门审查同意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厂家生产的 1 设备检查 2.气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钢印标记齐全,其它漆色字样符合规定 3.气瓶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纹和重皮 1.瓶阀应有防护装置(如气瓶配带瓶帽,瓶帽必须有泄气孔) 2 气瓶附件 2.瓶阀侧面接头的连接机构,能防止可燃气体与非可燃气体错装 3.气瓶上应配带两个防振圈 气瓶充装前,必须由专人对气瓶进行如下检查,有不符合者,禁止充装: 1.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相符,且漆色字样无脱落,易于识别气瓶种类 2.安全附件齐全、无损坏,且符合规定 3 气瓶充装前 3.判明装过何种气体,且瓶内留有余压 4.钢印标记齐全,易于识别 5.钢瓶在检验期限内 6.瓶体经外观检查,无缺陷,能保证安全使用 7.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的瓶体或瓶阀不得沾有油脂 4 充装压力 1.气瓶充装压力气体时,充装完时的压力在气瓶设计压力范围内 1.充装没有过量,执行了充装重量复检制度 5 液化气瓶 2.具有认真填写的充装记录 3.称重器应保持准确 1.取得充气单位同意 6 气瓶改装 2.气瓶的设计压力高于改装后的气体使用气瓶的压力 3.进行了专门清洗,换装相应的附件和更改漆色 1.盛装-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次 7 检验 2.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次 排查结果(√/×) 3.盛装腐蚀性介质的气瓶,每两年检验-次 4.发现有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8 安全管理 1.制订和贯彻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管理、 操作和运输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考核 1.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教育持证上岗 2.采购和使用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的合格产品,不使用超期未检的气瓶 3.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 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和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气瓶 4.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氧气和可燃气瓶应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5.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6.夏季应防止曝晒 7.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8.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9 使用安全 10.气瓶使用时必须配置止回阀、减压器、压力表等装置 11.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12.严禁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13.在危险区内作业前应由有资格的人员事先测试现场可燃气体,其浓度值低于LEL的20%时允许作业 14.气瓶使用前检查瓶阀减压器,发现漏气、滑扣、表针动作不灵或反应迟钝时应及时维修 15.使用的胶管其接头必须用专用卡箍扎紧,严禁使用铁丝绑扎 16.作用前检查所有接头,保证在有压力时不会松脱 17.不能用掐挤胶管的方法来阻止气源,要始终用控制阀关闭气源 18.气瓶使用过程中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冬季严禁用温度超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19.操作阀门或减压器时应动作缓慢 20.在有限空间焊接作业时禁止将气瓶移入有限空间 1.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10 运输安全 2.必须配戴好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3.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 4.瓶内气体相互接触可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 不得同车(厢)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与气瓶一起运输 5.采用车辆运输时,气瓶应妥善固定。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2/3以上,卧放时,瓶阀端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五层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6.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 7.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严禁烟火。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8.易燃易爆品油脂类腐蚀性物品严禁与气瓶同车运输 9.吊运气瓶时必须使专用托架笼或专用托盘 1.仓库内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2.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11 3.必须关紧瓶体阀门将保护帽拧紧,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 4.旋转整齐留有通道堆放时不超过5层 5.气瓶存放应远离热源不能存放在可能成为导电回路区域 6.气瓶在使用时环境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 储存安全 12 其它情况 排查单位: 排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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