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3.1 编号:
单位工程施工竣工报告
工程名称: 赣州市南康区环境监测大楼装饰工程
施工单位: 江西九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说 明
1.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
2. 本表要求字迹清楚,用钢笔或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 3. 本表一式三份,两份竣工验收时交建设单位,一份留存。
续表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开工日期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赣州市南康区环境监测大楼装饰工程 4154.74㎡ 层数 赣州市南康区环境保护局 赣州中建装璜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智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 结构形式 竣工日期 监理单位 勘察单位 验收日期 南康区天马山大道西侧 框架 工程造价 353.15 万元 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九层 江西九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概况:本工程为环境监测大楼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范围:一至四层、八、九楼层装修、给排水安装、电气安装;整栋消防安装工程。主要施工项目:天棚吊顶(轻钢龙骨石膏板、矿棉板、铝塑板、铝条挂板);柱墙面干挂大理石(花岗岩)、抛光砖饰面造型等柱子,卫生间墙面采用墙面砖;地面采用抛釉砖、卫生间地面防滑砖;玻璃门、成品门;乳胶漆墙面天棚;各种木制台柜、隔断等。建筑给排水管道,卫生器具安装;建筑电气:配电柜、配电箱、电线电缆安装,灯具、开关插座等安装;消防自动喷水系统安装。 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员: 项目经理:钟正阳 项目技术负责人:邹九陀 质检员:杨盛 分包单位、分包工程内容及分包单位相关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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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施工及验收、质量评定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程序、条款要求,实施分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的预验收。 分部分项工程:建筑装修、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以及消防工程分部,验收结果为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及安全和功能性检测情况: 符合验收规范规定要求。 执行强制性标准,落实质量责任制的情况: 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验收规范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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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施工合同及设计文件情况: 已完成施工合同和设计图纸中及设计变更规定内容。 参加竣工验收及施工质量问题整改情况: 工程施工竣工意见: 自评合格。 项目经理签章: 公司技术、质量、生产部门负责人签章: 公司负责人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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