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府发„2008‟54 号 签发人:陈勇军
井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秋季灭鼠活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
按照市、县爱卫会《关于开展秋季灭鼠活动的通知》精神和创建市级卫生场镇要求,我镇决定于9月份在全镇统一开展一次大面积大规模秋季灭鼠活动,各村(社区)、镇各部门要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完善防鼠设施等措施全面切实开展好秋季灭鼠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加强宣传,促进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灭鼠。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要利用广播、会议、专栏等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老鼠的危害和秋季灭鼠的重要意义,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此次秋季灭鼠活动。
二、整顿鼠药市场。在灭鼠活动之前,镇爱卫会要牵头组织农业、工商、卫生、派出所等部门,认真进行一次鼠药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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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整顿,坚决禁止急性剧毒鼠药如“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强”等在市场上销售使用。根据全国场镇除“四害”用药相关规定,为保证此次灭鼠活动安全、有效,除“四害”所用药物由镇爱卫办统一组织。
三、加强督促指导。镇爱卫办具体负责本次灭鼠药物的组织和分发工作,加强灭鼠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督促,确保灭鼠活动做到统一组织,统一行动、统一时间、统一药物、统一方法;做到不漏单位、不漏住户、不漏房屋、不漏环境、不漏孳生地,灭鼠毒饵必须达到饱和用药量。
四、确保灭鼠效果。镇卫生防疫部门要认真做好灭鼠前后的密度监测工作,为正确评价灭鼠效果提供科学依据,确保巩固创市卫达标成果。
五、时间要求:9月1日—9月14日为宣传动员、整顿鼠药市场;9月15—9月24日为整治环境,断绝鼠粮;9月25—28日为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统一投药时间。灭鼠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消除鼠痕鼠迹,完善防鼠设施。
六、工作要求:为减少疾病传播,有效灭杀鼠害,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巩固灭鼠市标成果,实现创建市级卫生场镇目标。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秋季灭鼠工作将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爱国卫生工作考核范围,镇爱卫办要对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秋季灭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党委、政府将对各村(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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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镇级各部门秋季灭鼠工作进行督查。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于10月5日以前将秋季灭鼠工作情况书面报镇爱卫办。
特此通知
附件:井口镇秋季灭鼠鼠药任务表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爱国卫生 除四害 秋季灭鼠 通知
抄送:市爱卫办,县爱卫办、镇爱卫会主任、镇创卫领导组组长、
副组长。
井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27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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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井口镇秋季灭鼠鼠药任务表
单 位 川安社区 井口社区 川安中学 井口中心校 井口幼儿园 井口信用社 井口电信支局 井口邮电支局 井口国土所 井口计生服务站 井口防保所 井口兽医站 井口农贸市场 川安医院 川安招待所 井口客运站 合 计 任务(公斤) 备 注 40 20 5 4 2 2 2 2 2 2 2 2 10 5 5 10 1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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