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型脂肪酸结合蛋白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中心型脂肪酸结合蛋白的含量。 1.1包装规格
a) 试剂1:1×19ml,试剂2:1×7ml; b) 试剂1:2×19ml,试剂2:2×7ml; c) 试剂1:2×38ml,试剂2:2×14ml; d) 试剂1:1×170ml,试剂2:1×65ml; e)试剂1:2×20ml ,试剂2:2×20ml; f)试剂1:1×20ml ,试剂2:1×20ml。 1.2主要组成成分 试剂1主要组成成分: Tirs缓冲液(pH 6.0~8.0) 试剂2主要组成成分:
适量 包被抗H-FABP抗体的胶乳微粒 2.1 外观和性状
2.1.1 试剂盒各组分应齐全、完整、液体无渗漏;外包装完好、无破损,标签完好、字迹清晰。
2.1.2 试剂1应为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溶液;试剂2应为淡黄色或乳白色溶液。 2.2 净含量
应不低于试剂瓶标示装量。 2.3 试剂空白
25mmol/L
试剂空白吸光度≤1.8。 2.4 分析灵敏度
测试100ng/ml的被测物时,吸光度变化(ΔA)应不低于0.012。 2.5 准确性
在样品中加入一定体积的纯品,计算回收率,应在80%~120% 范围内。 2.6 重复性
重复测定两个高值浓度的样品,变异系数(CV)应不超过8%。 2.7 线性
2.7.1 在[1,120]ng/ml范围内,线性回归的相关系数应不低于0.990; 2.7.2[50,120] ng/ml范围内,相对偏差≤10%。 2.7.3[1,50] ng/ml范围内,绝对偏差≤5ng/ml。 2.8 批间差
抽取3个不同批号试剂,对同一浓度的样品进行重复检测,相对偏差<10% 。 2.9 稳定性
该产品在2℃~8℃条件下贮存有效期为18个月,取效期末的产品进行检测,应符合2.1、2.2、2.3、2.4、2.5、2.6、2.7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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