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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2020-12-25 来源:好走旅游网
关于二○○八年汶川地震救灾资金物 资募集、使用及管理情况的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二○○八年汶川地震救灾资金物资募集、使用及管理情况的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审计目标

通过对地震救灾资金物资的跟踪审计,了解本市地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募集、使用和管理情况,确保募集的地震救灾资金物资收支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揭示救灾资金物资募捐过程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促进被审单位加强救灾资金物资筹集、分配、拨付、发放、使用中的管理,使救灾资金物资真正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 三、审计对象及范围

审计对象为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市慈善基金会等法定具有公募资格的机构和组织募集的地震救灾资金物资及财政安排的救灾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审计的时间范围为自2008年5月12日至2008年6月10日。 四、审计内容及重点 (一)审计内容

1.地震救灾资金物资的收支情况

(1)从核对收据和银行对帐单入手,审查救灾资金物资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有无截留挪用情况;

(2)从银行凭证和物资发运清单入手,审查救灾资金物资是否

及时划拨到灾区。定向捐赠款物是否按捐赠者意愿使用;

(3)从原始支付凭证入手,审查救灾资金物资是否用于与救灾相关的事项。物资采购是否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2. 地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情况

从救灾资金物资募集、分配、拨付、使用的流程入手,审查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1)募集。①是否设立专门机构,建立、完善专人负责及岗位责任制,执行是否严格、有效,掌握具体实施捐赠工作的人员设置;②款物接收工作程序是否合理、严密,各接受单位是否公开名称、地址、银行账号以及接受捐赠情况,资金、物资及相关凭证流转是否合理、可控;③是否指定账户,专项管理,有无转移资金现象;会计核算是否与其他资金分帐管理,有无相互混淆。定向与非定向款物是否加分开核算;④是否存在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情况;

(2)分配拨付使用。①救灾资金物资分配使用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分配过程是否公开、公平、公正;②救灾资金物资是否及时、足额拨付,有否滞拨、滞留救灾资金物资问题;

(3)物资管理。①受赠物资是否安全、保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物化学制品等物品是否有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部门的审验报告;②受赠物资是否登记造册,全额入帐管理,做到帐帐相符,有否隐瞒、截留、挪用和倒卖捐赠物资等问题;③物资采购程序是否规范,除特殊情况外,是否实行公开招投标,择优选购,是否存在损失浪费和弄虚作假等问题。

3. 财政筹集救灾专项资金情况

(1)救灾专项资金筹集渠道;(2)救灾专项资金是否纳入专户管理;(3)救灾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是否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

(二)审计重点

这次救灾资金物资审计的重点放在三个方面:一要通过审计,真实反映被审计单位地震救灾资金物资收支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二要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制度,帮助建立健全科学的内部管理和控制机制;三要关注救灾资金物资是否及时拨付到位,是否存在滞留、截留、转移挪用等问题。

五、审计时间

2008年6月12日起,按募捐进展情况分阶段适时开展跟踪审计。2008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对本市抗震救灾款物募集、使用及管理情况开展摸底调查,2008年6月12日至30日实施第一阶段审计。

六、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

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组 200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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