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国际私法复习题

2021-04-30 来源:好走旅游网


国际私法复习题

国际私法复习题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涉外民事关系中的涉外因素,指民事关系主体、()和内容三者之间必定与外国有关系。 2、政府利益说是美国著名法学家()创立的。 3冲突规范在结构上可以划分为()和系属两部分。

5、受惠国享受最惠国的权利,只能来自施惠国与受惠国之间有效的()。

6、19世纪末叶以前,动产物权使用()法作为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准据法。 7、《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的工业产权的客体包括专利权和()。

8、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在理论上有三中学说,即意思自治说、客观标志说和()。 9、CIF贸易术语表述货物的价值构成为成本加()加运费。 10 、侵权行为之债适用()法。 二、判断题(每题1分,计10分)

1、我国对发生在我国领域外的侵权行为的认定采取的是重叠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原则。()

2、对于领事婚姻,我国实行对等原则,外国使领馆在我国不举办领事婚姻的,我国在该国不举办领事婚姻。() 3、我国在涉外遗产继承法制方面,采用了“同一制”。() 4、外国人的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一般由该外国人的属人法确定。() 5、在涉外民事诉讼中,领事代理也需要当事人的授权委托。() 6、各国普遍承认不动产案件属于不动产所在地国家的专属管辖。()

7、当事人之间未订立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时,仲裁庭可以受理案件。

8、我国在加入《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议华盛顿公约》时提出了互惠保留和商事保留。() 9、统一实体规范是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中直接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范。()

4、德国、奥地利等一些国家基本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在确定外国法内容时,原则上由法官负责查明,必要时可以要求()予以协助。

10、最密切联系说是在法律关系本座说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三、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8分)

1、“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依法律论”,这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冲突规范。这条冲突规范出自()。 a、《永徽律》b、《法国民法典》c、《巴伐利亚法典》d、《意大利民法典》 2、本地法说的创立人是()。

a、萨韦尼 b、库克 c、柯里 d、孟德斯鸠

3、遗嘱方式,符合下列法律之一的,其方式有效:(1)行为地法;(2)立遗嘱地法;(3)立遗嘱死亡时住所地法;(4)立遗嘱人死亡时国籍法。这是一条()冲突规则。 a、单边 b、双边 c、选择地 d、重叠性 4、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方面的问题。 a、离婚 b、船舶碰撞 c、违约 d、诉讼程序

5、冲突规范援引的法律是一个未被法院地过承认的国家的法律时,较有说服力的一种主张是()。 a、使用未被承认的国家的法律 b、适用法院国家法律 c、适用第三国法律 d、驳回起诉 6、某国法院审理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本国法律应适用乙国法,根据乙国法律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法律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最终适用了甲国法律,这构成了()。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连续反致

7、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我国是否采用反致制度做出了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时,应当依据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适用的实体法,这表明我国()。 a、接受反致 b、不接受反致 c、有条件的接受反致 d、有条件的接受转致

8、采用血统原则确立国籍国家的父母在出生地原则确立国籍的国家生一子女,该子女出生就具有双重国籍,这就形成了国籍的()。 a、积极冲突 b、消极冲突 c、多样化 d、法律冲突 9、对住所消极冲突的解决,各国一般采取()。

a、以出生地为其住所地 b、以法院地为其住所地 c、以户籍所在地为其住所地 d、视其居所地为住所 10、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法律。 a、国籍地 b、法院地 c、居所地 d、住所地

11、外国人的财产清算和清算后的财产归属问题,适用()。

a、财产所在地法 b、该外国法人国籍国法 c、法院地法 d、法人代表国籍法

12、当事人对合同准据法的选择是绝对的,无限制的,这被称之为()意思自治原则。 a、无限 b、有限 c、明示 d、默示

13、涉外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不同国家规定了不同的冲突规则。这些冲突规则中,为多数国家采用的规则时,侵权行为地适用()。 a、法院地法 b、属人法 c、最密切联系的原则 d、侵权行为地法

14、离婚案件中,外国公民已向本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

a、不受理案件 b、受理案件 c、外国法院判决对我国公民不利时再受理 d、不受理案件,也不承认外国法院的判决 15、《死者遗产继承法律制度适用公约》在继承的法律适用上采用了()继承制度。 a、区别制 b、分割制 c、同一制 d、选择制

16、一国法院根据当事人协议对一案件行使管辖权,这种管辖称之为()。 a、属人管辖 b、属地管辖 c、平行管辖 d、协议管辖 17、在我国,仲裁委员会的性质属于()。

a、司法机关 b、行政机关 c、调解机关 d、社会团体

18、《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对FAS贸易作出了修改,根据该贸易术语,出口报关手续及相应风险由()承担。 a、买方 b、卖方 c、承运人 d、银行 四、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12分)

1、指出下列冲突规则中哪些是单边冲突规范()。

a、不动产,即是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b、在中国境内履行的合资企业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c、诉讼程序适用法院地法 d、在日本境内履行的合资企业合同,适用日本法律 2、当事人规避我国()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a、强制性 b、行政性 c、禁止性 d、任意性 3、现今世界各国通常采用()承认外国法人在本国活动。

a、国别认许制 b、特别认许制 c、一般认许制 d、相互认许制 4、《保护文学艺术伯尔尼公约》确立了()原则。

a、国民待遇 b、自动保护 c、独立保护 d、最低限度保护 5、对离婚法律冲突,各国通常适用()解决冲突。

a、法院地法 b、属人法 c、选择或重叠适用属人法和法院地法 d、有利于离婚的法律 6、我国加入1965年海牙《送达公约》时声明,反对在我国境内采用()方式送达司法文书。 a、邮寄 b、司法官员直接 c、中央机关 d、案件关系人直接 五、名词解释(每题3分,计6分) 1、法律规避 2、司法协助 六、简述题(每题6分,共18分) 1、简述住所的概念及住所冲突的解决。 2、简述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

3、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适用根据。 七、论述提(12分)

试论述我国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法律制度。 八、案例分析(14分)

我国公民张某和李某1949年在中国结婚,婚后生有二女。李某1949年去台湾,1957年去美国,1991年加入美国籍。双方分离后,常有通讯联系,张某1975年,赴美与李某共同生活。1984年,李某每年回国一次,并购买、翻建三套住宅。1989年,张某与李某在美国发生矛盾,李某独自来到中国与一妇女同居。张某要求李某与同居妇女断绝关系,李某不听,反倒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获得离婚判决。1991年3月,李某又来中国,于8月17日与原同居妇女到宁波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 1991年12月14日,张某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李某离婚,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要求判令被告支付生活费和抚养费。 问:中国法院对本案有无管辖权?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作为准据法?阐述其法律根据。

国际私法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客体 2、柯里 3、范围 4、当事人 5、条约 6、当事人住所地 7、商标权 8、最密切联系说 9、保险费 10、侵权行为地 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对 2、对 3、错 4、对 5、错 6、对 7、错 8、错 9、对 10、对 三、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8分) 1、a

2、b 3、c 4、d 5、a 6、c 7、b 8、a 9、d 10、c 11、b 12、a13、d 14、b 15、c 16、d 17、d 18、a 四、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2分) 1、abd 2、ac 3、bcd 4、abcd 5、abcd 6、abd 五、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6分) 1、法律规避是指当事人为逃避原来本应适用的某一国法律,故意制造一些条件能够利用冲突规范,使对其有力的另一国法律得以适用。 2、司法协助是指根据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一国法院接受另一国法院的请求,代为履行某些诉讼行为。 六、简述题(每题6分,共18分) 1、住所是依久居的意思而居住的某一处所。(2分)在住所积极冲突情况下,如果一个人在内国有住所,在外国也有住所,一般以其内国住所为住所;如果一个人两个住所都在外国,一般以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4分) 2、构成法律规避的要件主要有:(1)当事人主观上存在故意;(2)规避的强制性法律;(3)通过改变或制造联结点达到规避目的;(4)当事人利用冲突规范创造了条件后,与该冲突规范所属的国家或地区仍然存在某种联系。(每点1.5分) 3、公约在以下三种情况下适用:(1)双方营业地分别处于两个缔约国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公约。(2)非缔约国当事人自愿选择适用公约。(3)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时,可以适用公约。(每点2分) 七、论述题(12分) 我国参加了一系列具有管辖权内容国际公约,与有些国家签订的贸易协定,司法协助协定中都签有管辖条款。在这些国际条约中,管辖权确立多采用“以原就被”原则。(3分) 我国民诉法对我国涉外案件管辖权做出了规定,其原则是: 1、属地管辖原则。被告住所地原则、居住地、财产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事故发生地等地域因素可以作为确立管辖权的标志。(3分) 2、专属管辖权原则。不动产案件,港口作业中发生的案件,遗产继承案件,三资企业案件由我国专属管辖。(3分) 3、协议管辖原则。涉外合同或涉外财产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法院管辖。当事人协议选择我国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我国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3分) 八、案例分析(14分) 1、李某在美国获得的离婚判决在中国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市法院对本案是否享有管辖权的前提条件。(2分) 2、美国法院的判决在中国未发生法律效力。因为李某未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该判决。我国对外国法院的承认与执行实行宣告制。只有当事人申请,法院做出裁定,宣告我国承认某一判决,该判决在我国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本案中国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4分) 3、张某在中国法院提出的离婚诉讼,应当适用中国法律作为准据法。(4分) 4、根据《民法通则》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法院所在地法律。(4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