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帐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帐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
(2) 本制度所称应收帐款,包括发出产品赊销所产生的应收帐款和公司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具体有应收销货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 (3) 应收帐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和销售部,财务部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 反馈,销售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和销售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
二、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一)原则
(1) 客户信贷控制工作的考核指标,必须包括在销售员、销售部经理、信贷
控制员、财务经理、总经理等人员每年的KPI中。主要分为以下几个考核指标:
➢ AR天数 ➢ 坏账准备金额 ➢ 超期贷款率(%) ➢ 已提坏账回收金额
(2)所有信贷控制的指标需要SHV中国区域CEO审核,并且在年终对各指标进行考核评定。
(二)信贷风险评估与审批
(1) 由销售部门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客户信息包括:
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法人代表,客户公司的市场形象、声誉、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承包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代码证、资质证复印件;由负责该销售的销售人员对客户的访问收集来的。 (2)初期信用额度的确定应遵循保守原则,如新客户确实资信状况良好,需提高
信用额度和延长信用期限的,必须按审批权限重新审批。 (3)销售代表、信贷控制员、工商销售部经理、财务经理有责任确保每个客户享 受的信贷额在其信用度以内。如客户的信贷额超出了其信用度,应按以上审批权限 上报审批,如未获得相应的批准,信贷控制员应制止其的超额信贷行为(有权暂停 供应)。
(4)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复核和调整,公司销售部 及财务部应根据反馈的有关客户的经营状况、付款情况随时予以跟踪调整。 (5)信用审批权限
(工商、批发客户信贷) 信用额 30万以内(含 30万) 信用期 月结45天内 工商\\批发销售部s 经理及财务经理 月结45-60天内 settle within 45—60days 月结60天以上settle over 60 days 注:
30-100万(含100100万以上 万) 公司总经理 中国区首席财务官 中国区首席执行官 (1) 以上资金的限额为30天结算期销售额,如有投资设备的需加上投资工程的金额。 (2) 在按照以上审批权限经审批后,公司应同客户签署供气合同。
(3) 如在合同期内信贷条款发生变化,需要提交申请并以以上授权限额进行审批
(小工商客户信贷) 信用额 2万以内(含22-10万(含1010-20万(20万) 万) 万) 信用期 售后15天内 月结30天内 月结45-60天内 销售经理 销售部经理/财务经理 公司总经理
三 、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1)客户在其信贷期内,财务人员需每日关注其的信贷限额使用状况。 (2)定期对账:
■工商:公历每月5号前,客户中心或财务部应为客户寄送对账单,并在8日前确认上月销售数量、单价、销售金额。如无法完成,需告知销售代表,由销售代表协助完成账目的确认工作。
■小工商:公历每月8日前确认上月销售数量、单价、销售金额和截止上月底承包人尚欠的货款,占用瓶的折算价值,并要求承包人签名确认,一式两份,公司与承包人各一份。如无法完成,需告知销售经理或销售代表,由销售经理或销售代表协调完成账目的确认工作。
(3)公历每月10号前,客户中心或财务部根据客户要求向销售代表开具上月销售发票。
(4)财务部每周需更新客户的付款报告、账龄分析表、客户分类表等并呈交销售部门及信贷控制员,并于每周五传送中国区总部; (5)销售代表应在到期前7天提醒客户付款。
(6)销售部门应严格按照已审批的信用额度和财务部报来的《帐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对未按期结算回款的客户及时反馈信息给部门经理及财务经理。如超过信用期限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工商:
① 当客户迟于付款日10天后仍未付款时信贷控制员应以传真方式提醒客 户付款。
② 当客户迟于付款日20天后仍未付款时,销售代表及信贷控制员需拜 访客户,调 查客户迟未付款的原因。
③ 当客户迟于付款日30天后仍未付款时,工商销售经理及财务经理需 拜访客户了 解情况,及做决定是继续供应或是中止供应。
④ 当客户迟于付款日30天后仍未付款时,工商销售经理及财务经理需拜访客户了 解情况,及做决定是继续供应或是中止供应。
⑤ 当客户迟于付款日40天后仍未付款,公司应停止向其供货,且总经理需拜访客户。对此客户付款前的任何供货,必须取得总经理的书面批准。
⑥ 当客户迟于付款日45天后仍未付款或超期付款额高于人民币100万元,应立即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与中国区总部联系说明情况。对此客户付款前的任何供货,必须取得中国区CEO和CFO的书面批准。
⑦ 当客户迟于付款日60天后仍未付款,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以向客户寄交律师信,起诉等方式)维权。 ■小工商:
① 当客户迟于付款日天后仍未付款时,财务人员及时书面通知 销售经 理和信贷控制员,销售经理将协助向承包人或客户追收。
② 当客户迟于付款日10天后仍未付款时,销售经理及信贷控制员与承包人一起需拜访客户,调查客户迟未付款的原因。
③ 当客户迟于付款日15天后仍未付款时,销售经理及财务经 理需做决定是继
续供应或是中止供应,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将从他们当月的佣金扣除这部分货款,如有争 议,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以向承包人寄交律师信,起诉等方式)维权。
(7)销售代表在收到客户现金气款时必须存入公司银行账户或交票 房,不得收款
不报或积压收款。
(8)销售代表、信贷控制员、销售经理、财务经理及客户管理中心应于每周收集信贷情况及总结信贷工作,并就本周内信贷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交流。
(9)销售代表的佣金将依据公司的客户付款记录而定,(具体办法参照公司佣金计算办法)。
(10)应收账款交接,销售代表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账款进行交接,凡销售代表调岗,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账款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的,不
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凡离职的,应在30日向公司提出申请,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薪资和押金不予发放,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坏账管理制度
(1)当门市承包人发生坏账时,应及时通知财务部保险负责人,收集有关资料进行保险理赔;对不能理赔的部分申请坏账处理;
(2)销售代表发现发生坏帐的可能性时应立即报部门经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客户有其他财产可供作抵价时,征得客户同意立即协商抵价物价值,妥善处理以避免更大损失发生。但不得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再次向该客户发货。否则相关损失由销售代表负责全额赔偿;
(3)当客户发生坏账时,应按公司与销售代表的合同规定比例分摊坏账损失,销售代表承担的部分从其押金或提成中扣,公司承担的损失由销售部申请,经总经理、财务经理审批后由财务作调整;
(4)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提取需取得财务经理,总经理和中国区CFO批准。视金额和具体情况需由中国区CEO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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