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立2011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推免生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 长:胡岳华
副组长:徐建军 李桂源 郭乃正
组 员:邬力祥 吴 斌 喻跃龙 彭 斌 郭学益 蔡自兴 赵晓霞 黄志平 秘 书:董 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本科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荐免试组织工作。
二、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校学习期间,前3年(五年制为前4年)完成专业培养方案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课总评成绩必须在专业年级排名的前18%,外语成绩必须达到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关要求。在推免生中选拔留校担任辅导员(需工作两年后,攻读硕士学位,以下同),其文化课总评成绩可放宽到专业年级排名的前30%;选拔参加支教团的推免生,其文化课总评成绩可放宽到专业年级排名的前35%。
文化课总评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其中:Mi为所修课程进档成绩; mi为所修课程学分数;
按等级制评定成绩的换算方式:优=90,良=80,中=70,及格=60;若有重修、补考课程者,其成绩为:重修、补考课程进档合格成绩×0.9。 各类政策性加分不纳入推免生总评成绩计算。 3.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标。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若推荐到本校,其文化课总评成绩可放宽到专业年级排名的前20%。
(1)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或荣誉称号;获得2次以上(含2次)校级奖励或荣誉称号;
(2)国家英语四级成绩优秀或通过国家英语六级; (3)有发明创造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 (4)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竞赛中获得等级奖; (5)在其他方面有突出的优秀事迹并被群众公认。
5.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含挑战杯)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大学英语竞赛要求获国家级特等奖)或省级一等奖(原则上前三名)的学生在符合推荐条件1、3的基础上,使用学校专项名额予以推荐。
6.学校教改试验班学生的推荐条件按照《中南大学教改试验班管理办法》执行。 7.在推免生中选拔留校担任辅导员的推荐条件按照《中南大学留校担任辅导员的推免生选拔试行办法》执行。
8.申请我校学术型免试研究生的学生,同时可申请我校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接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为理、工、医(不含临床医学)三个学科门类所涵盖的我校具有博士生招生权的一级或二级学科专业(见我校2011年博士生招生目录;详情见2010年10月上旬《中南大学2011年接收校内校外优秀推免生直接攻博的通知》)。
9.选拔参加中南大学研究生支教团(以下简称支教团)的推免生,其推荐条件按照《中南大学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选拔试行办法》执行。
在推荐过程中,各单位不应只按文化课总评成绩排队,应在文化课总评成绩入围的基础上,着重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名额分配
1.2011年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名额不得用于学术型研究生推免。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留本校比例暂不做规定。
2.推免生名额分专项名额和基本名额:专项名额主要考虑教改试验班,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工科基地等所涵盖的本科专业(国家重点学科所涵盖的热门专业除外),艰苦专业,以及选拔留校担任辅导员和各类特长突出的学生。使用专项名额的推免生均由本校接收,且专项名额专项使用。基本名额为推免生总名额减去专项名额,基本名额由校内学术型、校外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名额三部分组成,根据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分配,按学院、分专业下达,见附件1。
3.申请本校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推免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收博士学位人数的20%,其名额在推免学术型校内名额内。各学院直博生名额由研究生院招生办10月上旬下达。
4.国防生推免比例按当年全校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平均推免比例单列(国防生所获得其他专项名额计入其中)。
5. 在推免生中选拔留校担任辅导员的推免名额,由学生工作部与组织部、人事处商定。
6.研究生支教团有11个招募指标,专项下达,专项使用。
7.推荐到校外单位的学生,如本人在10月23日前不能联系到接收单位,不再保留其推免生资格。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宣传、组织,切实做好2011年推免生的选拔推荐工作。 2.在推免生中选拔留校担任辅导员的系列选拔面试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具体组织实施,已确定的推免生需与人事处签约。
3.支教团系列推免生的选拔面试工作由校团委具体组织实施,已确定的推免生需到校团委签约。
4.有推荐到校外单位推免生名额的学院,要尽快将名额落实到人,并且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5.推免生均须参加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但不需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研究生入学考试。
6.推免工作有关表格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中南大学本科生院网站”(网址http://202.197.65.85/)下载。 五、日程安排
1.9月27日前,各相关单位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并将本单位实施细则(包括推荐细则、推荐名额及各学科拟接收
名额,以下同)纸质文档及电子版报本科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一办317,联系电话:88836971,E-mail:jwczlk@mail.csu.edu.cn)。
2.9月27日前,各相关单位在本单位公布学校推免生相关条件和本单位实施细则。
3.9月27日-29日,各学院、相关处(部)在学生自愿报名并上交附件2、3及相关材料基础上,根据推荐条件受理申请,择优遴选,初定推免生名单,在本单位张榜公示3天,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分别填写好附件4、5、6,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将附件2、3及相关材料报本科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附件4、5、6发E-mail至jwczlk@mail.csu.edu.cn;推荐到校外单位者,其资格证明由本科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负责出具。
4.10月10日-15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根据校领导小组确定的推免生名单,组织对推荐到本校的学生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报本科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5.推荐到校外单位的学生,由本人与接收单位联系复试时间,于10月23日前将接收单位的复试结果和拟接收通知交所在学院;由各学院于10月24日统一报本科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6.10月25日,本科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审查复试结果,拟定推免生名单,在校内公众场合或“中南大学本科生院网站”公示7天,并将公示后无异议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
7.10月27日,以学院为单位到本科生院领取经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的推免生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校验码,组织推免生于10月30日以前参加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网址为:http://yz.chsi.com.cn)。 六、其他事项
1.根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的要求,学校每年从当年推免生中选拔100名优秀学生作为该项目公派留学预备人员,预备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派出。
2.推荐到校内的推免生接收专业见《中南大学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选专业可以与接收推免生的学院在相近专业范围内双向选择,具体由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
3.没有硕士点的本科专业的推免生推荐到本校时,在接收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可在相近专业推荐。
4.湘雅医学院(精神医学、麻醉、医学检验、医学信息)、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护理学院等不得跨专业报考其它临床医学专业,原则上只能在本学院本专业范围内进行推荐和接收。所有医学类专业接收计划见“湘雅医学院推免工作细则”。
5.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经报考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才能确定是否最终录取,如无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接收或复试不合格即取消录取和推荐资格。 6.推荐到校内的推免生原则上录取为全额奖学金,享受助学金,具体视复试情况定。
7.除辅导员、支教团、国防生推免生按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外,其它推免生不能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8.推免生在推荐工作结束至本科毕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1)受到刑事、行政及纪律处分; (2)出现课程重修(补考);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不到“优”或“良”;
(4)体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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