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
(初稿)
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评价、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是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特别是项目评估阶段,环境评价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引起了相关部门和项目业主的高度重视,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环保局、省水保局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前期工作中的技术评审意见和项目核准批复文件已明确的环境治理工作内容、工作经费和技术措施。为了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的监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实行环境保护监理,以进一步监督环境治理达到环保要求,为工程竣工验收创合格工程及优良工程打下基础,现将有关环境保护监理的必要性及监理的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一、环境保护监理的必要性 (一)环境保护监理是项目实施阶段环保监督的需要。
水利水电工程在施工期产生“三废”排放,同时兼有噪声污染、景观破坏、环境卫生质量下降等不利影响,如何对这些不利影响进行科学的规范的综合治理,怎样有效地组织和开展施工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是项目业主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点考虑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过去的环境管理方式,由于和工程建设管理脱节,责任不清,起不到真正监督、检查和治理作用,使很多环境问题不能及时地得到解决,结果留下了许
多“后遗症”。实践证明,在工程建设中引入环境保护监理,既可以减轻项目业主的工作压力,也可以使环境管理更加规范的融入到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变事后管理为过程管理,使环境管理由单纯的强制性管理变为强制性和指导性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从而使环境保护由被动治理变为主动预防和过程治理。这是当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法,科学、规范的进行环境治理监督的一项有效措施。 因此,国家水利部和环保部门制定了专门的环境评价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监理的有关规定,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负责对环境监理工程师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注册发证;并由监理单位注册规定数量的环评工程师后申报环评监理资质,只有取得环评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才能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环评监理工作。这就为工程实施过程中规范的进行环境治理和环境预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环境保护监理是施工环保措施的重要保证
在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环境评价报告书的编制是项目核准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环境评价明确的环境治理工作内容和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治理的工作经费均应在工程实施中具体落实。因此,环保监理就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监理的程序做好环境治理的监督。并严格按照项目的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技施设计对环境治理的有关工作内容分项、分阶段进行综合治理,通过环保监理(包括监理大纲、监理日志、监理报告,并结合现场重点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和巡视监理等相关监理程序)确保环评治理的质量,达到有关规定要求。因此,环评监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环保治理措施的重要保证。
(三)实施环境保护监理,是工程建设的需要
水利水电工程在施工区开展环境保护监理工作,通过制定的监理措施、监理目标和监理制度,由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共同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采取强有利的管理措施,以预防治理为主。第一,可以避免施工现场脏、乱、差等现象,确保施工现场规范施工;第二,通过定期检测、提供安全合格的饮用水,保证了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第三,对施工活动的周边地区环境影响如“三废”、噪声、粉尘污染问题可以得到及时的处理,可以妥善解决承包商和周边居民的矛盾纠纷;第四,在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的前提下,可以保证弃碴、堆料场一次到位,不致造成二次或多次返工等浪费现象。因此,开展施工区环境保护监理,不仅可以防止其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这是保护环境的需要;也可大大减少事后治理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社会矛盾,这也是工程建设的需要。同时,可以促使行政机关正确对待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两方面的利益和矛盾。
(四)实施环境保护监理是投资体制改革的需要
水利水电工程在施工期实行环境保护监理措施,是适应我国政府职能逐步向宏观管理型转变,逐步建立社会中介服务体系,为投资者提供环境治理技术服务的一项有效约束机制,是解决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一项有效管理措施。
目前,在水利水电工程的可究阶段审批和项目核准文件中,环境治理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经费均以间接费用形式计入合同价中,并明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审批的环境治理内容和工作经费具体落实,同时,环境治理体现的主要是社会效益和公益事业。因此,一般项目环境
治理的费用均偏低,这就要求项目业主必须以公益事业为主。在实施过程中,应按审批的投资投入到环境治理中。并做到少花钱、多办事,确保环境治理的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所以,实施环境保护监理是投资改革的需要,是为了在实施过程中,通过强制性和预防性相结合的科学管理,以减轻项目业主工作压力,确保环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的有效措施。
二、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主要项目
水利水电工程在实施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的主要项目包括: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声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其中包括生态景观、陆生生态、水生生态等)、水土保持(弃渣场、料场、施工公路、施工临时占地区、移民安置区、水库周围影响区等)、社会环境保护(人群健康、相关设施、移民生产生活、交通电力等)、景观保护、公路交通保护、库底卫生清理、固体废弃物处理、文物保护等。这些项目均由前期工作中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中进一步明确的环境治理范围、具体项目、工作经费等通过项目业主或项目业主委托的具有环评资质的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中指导施工单位具体实施。三、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一)水污染监理
为了保证工程建设中排放的施工污水、生活污水不污染周围水域,不降低接纳污水的原有水体的水质等级,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人对生产、生活污水等采取治理措施。监督施工方严格执行有关污水排放的标准,并对生产、生活污水的来源、排放量、水质指标、处理措施和处理效果等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施工方对基础开挖和砂石料采集加工、清
洗机械、车辆、医疗单位的污水处理、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及其他有毒废液、化学药品库、生活污水、地下水污染等作出相应的防治措施,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要求施工方对本单位排放的污水进行定期监测和必要时的专门检测,若发现排放超标,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纠正。必要时,监理机构还可以指派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其排放的污水进行专门的抽样监测。(二)在大气污染监理
在实施过程中,监理方应对大气的污染进行监督,要求施工方采取措施,保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粉尘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对砂石料加工及拌和、运输扬尘污染物料及各种燃油机械必须作出防尘措施。(三)噪声污染监理
在实施过程中,为防止噪声危害,对产生强烈噪声或振动的作业,监理方应要求施工方采取减噪降振措施,选用低噪弱振设备和工艺,达到相应标准。施工方的生活营地和其它非施工作业区,应执行当地环保部门确定的噪声污染达标标准。
监理方还应根据工程的实施情况,要求施工方对其责任区内的敏感部位的噪声进行定期抽样监测;对不能达标的应监督施工方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四)弃渣、固体废弃物的监理
对施工中的弃渣和固体废弃物必须以国家《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据,按设计要求运送到指定的弃渣场,不得随意堆放。施工单位应对储存弃渣、固体废弃物、施工生活临时垃圾、医院或其他医疗单位的含菌垃圾以及含有铅、铬、砷、汞、氰、硫、铜、病原
体等有害有毒成分的废渣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处理,避免环境受到污染。(五)土地利用和水土保持监理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方应要求施工方在施工活动中,严格按合同要求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防止破坏植被和其他环境资源。在进行道路、隧洞、渠道等工程施工时,应采取工程或生物措施。对安置区内和库周、丘陵和山坡的经济开发工程,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规进行,防止诱发水土流失。(六)生态保护监理
监理方应要求施工单位加强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宣传教育,提高保护野生动植物(包括水生动植物)和生态环境的意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动植物资源,尽量减轻损坏现有生态。对乱砍伐和捕捉野生动物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报告环境保护监理和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发现或疑为珍稀动植物及其栖息生长地时,必须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环境保护监理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环境保护监理单位应监督承包人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包括各种迁移、隔离保护、建设动物通道、改善栖息地环境、人工繁殖等各项措施。
(七)人群健康监理
监理方应监督施工方对其雇员进行进场前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入内,对进场雇员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检,并建立个人档案。食品从业人员应按食品卫生法要求获得上岗证书,要求施工方密切监视传染病疫情情况,发现疫情必须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防疫部门和监理机构。
要求施工方对其雇员居住的环境及设施定期消毒和卫生清扫。施工方的生活饮用水必须执行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对不能达标的应监督施工方重新选定达标水源。(八)文物保护监理
监理方要求施工方必须加强文物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保护文物的自觉性。一切地上、地下文物均归国家所有,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窃为私有。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或疑为文物)时,施工方必须立即停止施工,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移动或损坏文物,并立即将情况通知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和文物主管部门,执行文物管理部门关于处理文物的指示
四、环境保护监理工作(一)基本工作程序
1.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和责权。
2.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监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3.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4.编制项目监理规划。5.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6.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7.实施施工监理工作。
8.督促承包人即使整理、归档各类资料。
9.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0.结清监理费用。
11.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12.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二)主要工作方法1.现场记录。2.发布文件。3.旁站监理。4.巡视监理。5.跟踪检测。6.平行检测。7.发布监理通知。8.组织协调各方关系。9.编制监理报告。10.组织单项验收。(三)主要工作制度
1.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
2.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验制度。3.工程质量检验制度。4.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5.会议制度。
(四)监理工作内容: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
四控制是指: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投资控制以及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控制。由于工程施工阶段是形成工程质量的重要环
节,也是监理机构进行质量监控的重点,因此,环境保护监理中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显得尤为重要。安全控制作为对施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状况所实施的监督管理,也是环境保护监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投资控制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体现在投资控制机构及人员对工程造价的管理。进度控制是建设监理中投资、进度、质量安全四大控制目标之一。工程进度失控,必然导致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甚至可能影响工程质量与安全。
两管理是指: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是指监理单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协调,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执行中的纠纷,防止违法行为等一系列活动。环境保护监理工作中,每时每刻都离不开信息。因此,监理信息管理工作的好坏,对监理效果的影响是极为明显的。监理信息管理的中心工作是数据处理,它包括对数据的收集、记载、分类、排序、存储、计算或加工、传输、制表、递交等工作,使有效的信息资源得道合理和充分的使用,符合及时、准确、适用、经济的要求。
一协调是指:监理机构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调解。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监理是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是规范施工、科学管理、改善环境的一项有利措施,通过环境保护监理能有效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顺利进行,从而减少项目业主的工作压力,减轻工程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并将环境影响的损失减低到最低程度;同时对加强各方的环保意识,监督各方在建设中的环保治理,特别是对
工程建设的环保预测预防和环境综合治理以及科学的用好环境治理费用都是一项有效的管理措施。也是国家水利部及环保部门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实施和进一步强化环境治理的有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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