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文件
安„2016‟12号
关于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按照公司“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针对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岗位的工作任务及特点,以公司负责人为重点,将公司各级负责人、职能部门及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了规定,逐级建立了涵盖公司高层领导、职能部门、全体员工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明确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形成涵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责任体系,并与奖惩制度挂钩。
现将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印发你们,要进一步明确公司安全生产相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考核指标、奖惩办法,并据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奖
惩和责任追究,通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并做好相关部门和各个环节安全管理责任的衔接,相互支持、互为支持、互为保障,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特此通知
附件:《安全生责任制汇编》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落实 安全生产 责任制 通知 抄送:各有关单位。
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4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