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技术交底的目的
规范工程技术交底,确保通过工程技术交底使施工作业人员了解工程规模、建设意义、工程特点;明确施工任务、施工工艺、施工方法、质量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环境保护控制措施、安全、质量、进度措施等,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实现工程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目标。 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记录作为施工管理的原始技术资料应妥善归档。工程技术交底应含以下内容:设计图、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施工进度和工期要求、使用的施工方法和材质要求等。
二、工程技术交底的方式
1、技术交底应按不同层次、不同要求和不同方式,应使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掌握所从事工作的内容、操作方法和技术要求。
2、项目部的工程技术交底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并实施,向各施工队相关的技术人员、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3、工程的技术交底由项目部主管组织,专业工程师实施,向该项目所属的作业队的队长、队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工班长及施工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4、工区的技术交底必须交底到所有施工作业人员手中。进行技术交底时,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讨论,弄清交底内容。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加以归纳汇总,对内容作必要的补充修改,使其更加完善。涉及已经批准的方案计划的变动,应按有关制度报请上级批准。保证施工人员弄清,做到心中明确自己的职责、岗位、应该做什么、怎样做。
5、技术交底必须要有交底记录。参加施工技术交底人员(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签字。未参加施工技术交底人员必须补充交底。工程总体交底记录由项目工程科保存,现场技术交底由现场主管工程师保存,施工结束后再报送项目工程科存档。
三、工程技术交底管理规定
1、技术交底工作由各级技术负责人组织。重大和关键工程项目必要时可请上级技术负责人参与,或由上一级技术负责人交底。各级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管理部门应经常督促检查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情况。
2、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法。有必要更改时应取得交底人同意并签字认可。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发现施工人员不按交底要求施工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时应立即劝止,劝止无效时有权停止其施工,同时报上级处理。
3、发生质量、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员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由施工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负责;属于违
反施工人员“应知应会”要求者由施工人员本人负责;属于无证上岗或越岗参与施工者除本人应负责任外,班组长和班组专职工程师(技术员)亦应负责。
四、工程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在工程开工前,各级技术管理人员依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技术规范等资料,对班组各级人员进行交底,交底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可根据具体交底项目调整交底内容: ⑴、总承包的工程范围及其主要内容;
⑵、设计文件说明、施工图纸设计内容(不含工程数量); ⑶、施工顺序和施工技术方案;
⑷、技术规范要求、使用的工法或工艺操作规程; ⑸、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要求和评定标准; ⑹、交底部位工期要求; ⑺、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 ⑻、施工中保证安全、环保的主要措施;
⑼、有关施工技术管理和监理办法,合同条款规定的法律、经济责任和工期;
⑽、所使用材料的特性、技术要求及节约措施;
⑾、各单位在施工中的协调配合、机械设备组合、交叉作业及注意事项;
⑿、设计变更内容及要求;
⒀、已交底工程项目因施工人员、环境、季节、工期的变化或技术方案的改变必须重新交底。 ⒁、 其它施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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