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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2023-02-26 来源:好走旅游网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一、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

二、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可能影响本村、组稳定的问题; 2、影响辖区铁路沿线治安的突出问题;

3、因厂(村)务公开、集资款、企业改制、职工最低生活保障、下岗职工安置、社保、征地、拆迁安置、房屋质量、工程配套、施工扰民、土地承包、拖欠工资及医药费、宗教民族等问题有引发集体上访、卧轨拦车、冲击铁路、堵路静坐或进省、进京上访的动态和苗头。

4、辖区内有必要排查的其他可能影响铁路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问题。

三、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落实责任人和调处(整改)工作措施,确保不影响铁路运输安全。

四、对跨地区的矛盾纠纷,及时提请上一级组织负责协调处置。

五、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月一报,对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必须上报调处过程和落实情况。及时登记整理归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档案、资料。

铁路治安形势分析通报制度

一、由护路办牵头,地方、铁路公安机关以及有关单位每季要联合进行一次治安形势分析;

二、根据辖区路段的治安状况,分析治安问题发生特点和规律,查找产生的原因,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对重点区段或重点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

三、对铁路沿线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整治,限期改变面貌;

四、准确把握犯罪活动的特点,从而确定“严打”方向和整治重点,完善铁路治安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义务护路队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掌握各种犯罪活动情况。

五、分析应形成书面报告向有关单位通报,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

信息通报制度

一、交流原则

按“互通有无、信息共享”的原则,各级护路办与成员单位、铁路公安机关将掌握的涉及对方或需要双方和多方协调配合的各种治安信息及时通报对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利于共同科学决策,加强护路联防工作方面的衔接。

二、交流形式

电话、信函、传真、网络等。 三、交流内容

视治安信息的性质,可以分为及时通报和定期通报。 1、及时通报内容一般包括:

(1)、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隐患、苗头; (2)、危害大、影响坏的治安、刑事案件; (3)、群体性事件;

(4)、阶段性、专项性重要工作部署。

2、定期通报内容一般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年度治安状况分析。

办公室学习制度

一、办公室每月必须组织学习不少于两次;

二、学习主要包括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两方面,可结合实际工作穿插进行;

三、学习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办公室全体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得请假;

四、学习情况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制度

一、各级护路组织必须经常性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注重实效;

二、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结合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做好重点人员的宣传工作;

三、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注重寓教于乐; 四、积极利用新闻媒体报道辖区内的好做法、新经验及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五、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必须做好记录,重大宣传活动应有书面小结。

铁路护路联防队员职责

一、预防和制止拆卸铁路设施,盗窃铁路运输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预防和制止击打列车、放置障碍,闲杂人员在铁路线上行走、逗留,在铁路两侧放牧、掘沙取土、乱倒垃圾、乱搭乱建等危及列车行车安全的行为;

三、开展爱车护路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铁路沿线群众的爱车护路意识;

四、了解铁路沿线的社情、民情、敌情,收集并及时反映铁路沿线治安信息;

五、配合有关部门处置路外伤亡事故、行车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

六、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护路执勤的主要任务

一、在铁路公安部门指导下,防范和打击犯罪分子对铁路设施的破坏活动;

二、防止铁路设备和运输物资被哄抢、偷盗和丢失; 三、制止危及列车正常运行的各种行为; 四、协助铁路员工维护铁路防护栅栏和路基完整; 五、防范和排除危及桥涵、隧道、线路的灾害事故。

护路执勤制度

一、护路执勤队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按照要求认真履行护路勤务;

二、执勤中按规定着装和携带武器器械,列车通过时,应立正接送列车通行,做到着装整洁,姿态端正,思想集中,精神振作;

三、严格履行职责,做到“五个不准” ,即:①不准擅离岗位;②不准酒后上岗执勤;③不准武器器械离身;④不准坐卧、吸烟、谈笑执勤;⑤不准在执勤时读书看报;

四、上岗队员要熟悉勤务常识和守护区域的地形、地物、执勤设备、友邻位置,熟记列车通过守护区域的时间、车次和有关规定,牢记口令、信号和使用方法;

五、严格交接班制度,建立执勤登记簿,交接班时要将武器器械、当班的情况及处理事宜在交接本上填写清楚、清点清楚、交接清楚后履行签字手续;

桥梁隧道监护人员职责

一、铁路护路联防队员(监护人员)有履行该桥、隧监护的一切工作职权,是在市护路办的直接领导和所在铁路公安派出所的协管下开展日常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二、要熟悉该桥、隧、道口(区段)周边五华里内乡镇(村)的社情民情。能够熟悉国家有关治安防范的法律、法规;对有关铁路行车安全、劳动安全、人身安全、路外伤亡、耕牛挡道等事故处理规章与工作要求要有较好的了解;

三、具有较强的爱路护路事业心。坚持原则,敢于讲真话,敢于报实情。能够忠实履行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职责;

四、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刻苦学习,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五、在工作中认真负责,积极宣传《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坚决打击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义务护路队员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

一、工作目标。在巡守区域内,不发生或少发生涉路刑事案件;不发生或少发生治安案件,不发生或少发生治安灾害事故。沿线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明显增强。

二、工作职责

1、对附近村民进行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每月至少1次; 2、利用家住铁路边的优势,经常瞭望铁路线和列车运行情况;

3、利用走亲访友、赶集、散步、晨练等机会巡查铁道线; 4、按照上级安排巡查线路。遇有恶劣天气、特别防护时期、重要节假日、转特运时要主动巡查;

5、带领群众爱路护路; 6、参与铁路抢险救灾;

7、协助铁路公安机关作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铁路治安信息员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

一、工作目标。本村组范围内所有涉路矛盾纠纷隐患能在第一时间上报,以便及时调处,避免引发不良后果。

二、工作职责

1、在生产、生活中时刻留心涉路矛盾纠纷隐患; 2、参加村委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积极向周围群众宣传铁路安全常识;

3、对已上报的矛盾纠纷隐患密切关注其动态,事态有发展要随时上报;

4、特殊情况下,按照上级安排参与线路巡查; 5、协助铁路公安机关作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护路工作组工作职责

一、协调组织辖区内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保证工作计划和措施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开展创建平安铁路示范线,随时掌握护路联防工作的进展情况,调查研究,协助乡护路办解决护路联防工作的具体问题;

三、加强对铁路义务护路队的协管关系,及时沟通情况,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四、做好护路工作组会议的召开、会议记录等工作; 五、根据护路工作组人员情况,明确分工职责范围,并制定岗位工作责任制;

六、对属地铁路护路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分析评价,并写出书面报告上交乡护路办;

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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