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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承诺书

2024-04-05 来源:好走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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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承诺书

我作为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根据《河北省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二、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专职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经费和待遇。专职安全生管理人员应当享受企业管理岗位风险津贴,月津贴标准不低于本人月实际收入的10%。

三、确保从业人员依法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

四、确保安全资金投入,不断改善生产环境、作业条件,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五、依法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使用。

六、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并持续达到标准化要求,通过不懈努力,力争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管理水平。

七、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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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八、按照省政府《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等安全管理,完善危险设备、设施和场所,落实监控责任,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九、依法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装备和器材。

十、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一、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十二、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十三、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尊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有的权益,引导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鼓励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改正建议,甚至批评、举报,对提出批评和举报的职工不打击报复,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或降低工资待遇。

十四、依法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申报,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管理,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改善作业条件,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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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自觉接受各级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绝不弄虚作假。

十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从严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下例条款规定接受处罚:

一、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方面:1、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2、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3、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有关部门作出的暂停、撤销安全生产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处罚。

二、单位方面:

(1)发生责任事故

1、一般事故接受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2、较大事故接受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3、重大事故接受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特别重大事故接受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接受有关部门作出的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证照的处罚。

(2)发生以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健全的接受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2、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3、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4、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5、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经营;6、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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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擅自恢复经营。

三、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妨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单位接受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主要负责人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承诺期限:2015年10月1日——2015年10月1日。

承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实际控制人签字: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2015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止事故发生,本企业承诺如下:

一、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260号令)精神,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监督落实;严格执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项规定》(安监总局令第64号),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15)、《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3034-2015)等有关要求,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规范各类安全管理台账,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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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准入条件。保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依法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保证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专业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操作人员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危化品生产、使用、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至少有一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学化工类本科(专科)以上学历,并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国民教育化学化工或者安全工程、安全管理等相关专业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依法依规进行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新建危化品(化工)项目必须

进入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建设。新、改、扩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未经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不得开工建设。加强建设项目试生产和开停车环节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试行)》(鲁安监发〔2015〕63号)有关要求。试生产方案未经备案,不得投料试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市安监局有关标准、要求,严格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做好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档案存档和备案工作。按照《关于做好搬迁、拆除重建、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企业危险化学品装置安全处置工作的通知》(烟安监〔2015〕15号)等规定,抓好危险化学品装置安全处置工作,杜绝装置处置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按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国家和省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颁发和管理的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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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提前3个月提交申请材料,按期完成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未按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坚决落实停产停业措施,杜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五、严格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制度、安全管理帮扶工程和安全评价。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面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分析报告,及时、如实通过《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积极与安全专家或安全服务机构签订帮扶协议,每季度组织安全专家或服务机构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全面诊断。生产、使用、储存企业每3年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价。对自查自纠、专家机构帮扶和安全评价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登记建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六、加强安全设施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各类安全设施台帐,落实安全设施专人管理;按有关规定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杜绝设备设施带病运行。不采用国家及省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积极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

工艺、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在作业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根据工艺安全要求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根据工艺安全要求装设紧急停车系统。在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工艺装置部位,根据工艺安全要求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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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强化作业过程安全管理。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5〕88号)全面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生产信息、风险管理、装置运行安全、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试生产、设备完好性、作业安全、承包商、变更、应急、事故和事件管理等,持续改进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推行岗位操作安全确认制,减少操作失误;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15)、《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9号),建立和落实重大检维修作业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临时用电、高处、吊装、抽堵盲板、设备检修等危险作业安全规范,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分别标明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在重大危险源、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标明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在有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危险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在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及时向员工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和整改结果;及时更新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内容,建立档案。

八、加强“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

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各项安全监控、管理措施。深化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成果,细化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禁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

九、高度重视储运、销售发货环节安全管理。制订和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收、储、装、卸、运等环节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产品收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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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公共区域、厂区内、港区内危化品输送管道完善标志标识,明确管理责任,建立和落实定期巡线制度,及时消除威胁管道安全运行的各类隐患。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推广使用金属万向管道充装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深刻吸取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查验车辆、驾驶人和押运人员资质证件,查验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是否一致,查验警示灯具和标志是否齐全、有效,并详细登记;查验是否严格按照提货单据载明的品种、数量和对应的车辆实施装载情况,杜绝超装、混装、错装、超载、超限,并将查验情况登记建档;及时向驾驶人和押运人员说明所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并出具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系卡。

十、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管理。明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和健康监护,按照《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要求,为职工配备个体防护用品;保障职业危害防治经费投入,完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做好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治理、申报,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存在职业危害危化品企业要100%申报。

十一、加强承包承租管理。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十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按时、足额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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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加强应急管理。按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做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依据《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 30077-2015)配足应急救援器材物资,按标准设置气防站(组)等。发生事故,及时、准确、完整上报,不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积极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四、积极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按国家规定,危化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在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向用户提供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十五、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样板企业创建活动。危化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三级及以上规模油库、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工艺且生产储存装置构成三级及以上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和使用企业全部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无储存设施经营企业(包括农药店、化学试剂店、油漆店及其他无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全部达到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大力参与“样板企业”创建,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争当本地区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样板企业。

十六、加快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工作。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非民用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2015年底前完成搬迁、转产或关闭;已经有搬迁计划的企业,要抓紧时间平稳、有序地实施搬迁工作,新厂投产后老厂立即停产;尚无意向的企业,必须写出搬迁、转产或关闭承诺,2015年底前停止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行为。

十七、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企业有开停车、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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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重要设备(设施)检维修以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科室负责人发生变更等重要事项时,及时向属地安监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安监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十八、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其他规定和要求。

以上条款,本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已逐条认真仔细研究,并承诺逐条抓好贯彻落实。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或发生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本企业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承诺书

根据要求我已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义务,做好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并郑重承诺:

一、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责任、安全投入责任、日常安全管理责任、三级安全教育责任、劳动保护责任。

二、对企业的安全事务负有义不容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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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大限度的不发生事故,不损害员工健康。

四、公开的安全生产表现。

五、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支持。

六、树立表率作用,不断强化和奖励正确的安全行为。

七、以预防为主、开展风险管理、隐患治理。

八、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持续改进。

九、鼓励相关内外部人员积极参与到安全标准化不断改进的过程中。

十、未经许可,不擅自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不擅自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建设项目;不擅自将生产、储存场所租赁给不具备危险化学品从业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活动;不擅自开展新产品、新工艺的小试、中试活动。

我对以上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署名: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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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承诺书

务川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5124号)、贵州省安监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黔安监管危化字[2015]246号)、遵义市安监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考评办法》和《遵义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方案》(遵安监发﹝2015﹞(125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企业实际,特向务川自治县安全监督管理局承诺:

1、认真开展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落实我企业安全经营主体责任的必要途径;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长效制度;是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为此,我企业要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增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规范我企业安全经营行为,改善安全经营条件,强

化安全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夯实安全管理基础,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经营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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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目标: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5124号)、贵州省安监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黔安监管危化字[2015]246号)、《遵义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考评办法》和《遵义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方案》(遵安监发﹝2015﹞(125号)的通知要求,我的生产企业在2011年12月15号以前,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验收并持证。

4、郑重承诺:如果到期完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验收并持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不再受理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查,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企业自己承担。

承诺企业法人:

时间:

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承诺书

太原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

本单位属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为认真做好2015年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本单位承诺: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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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存储与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岗位责任制,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三、对生产过程中的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装置和设备以及应急救援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确保处于受控状态。

四、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档案,定期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

以上是我单位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安全管理的承诺,我们一定认真履行。

承诺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3份,太原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监理单位、本单位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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