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员问责条例》情况汇报1:
7月8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实施,我支部高度重视学习《条例》,把《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及时组织学习、贯彻《条例》内容,现将《条例》学习贯彻情况报告如下。
一、及时传达上级精神,严格贯彻文件要求
8月中旬,收到局党委《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宛鸭发〔2016〕76号)文件通知后,党支部支委成员立即召开会议,研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商讨安排学习时间等相关事项。
二、组织支部开展学习,认真学习《条例》内容
按照支部“两学一做”学习计划,8月19日,办公室党支部在5楼会议室组织集中学习。在计划学习的内容中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相关内容,支部书记王大力同志主持会议,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首先支部书记王大力同志领学《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支委成员王长奇同志领学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随后,支部成员围绕学习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问责条例的颁布施行,再次彰显了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具体制度与行动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纪检监察部门表示将加强对《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最后,支部书记王大力同志就支部学习和贯彻《条例》提出四点要求:第一、要深刻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增强“四种意识”,激发责任担当。第二、要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与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问责追责工作,确保问责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第三、要敢于担当,树立“为官避事平生耻,履职不为要问责”的观念。第四、要廉洁自律,做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员问责条例》情况汇报2:
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7月8日起《条例》施行。7月17日,《条例》全文公布。7月19日,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解读《条例》,指出“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根据相关要求,御龙水电公司于8月8日及时召开支部会议,就学习贯彻《条例》进行了专题研讨。
大家认为,制定党内问责条例,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要求,更是党内问责走向精细化、系统化和法治化的现实需要。假如领导干部的行为不合理,决策失误或领导无方,造成严重后果,虽然领导干部本身没有违法,不受法律追究,就必须要承担责任,对政策的共同决策失误则要负连带责任。所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意义深远。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要把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zd等党的工作部门,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
严的强烈信号。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标本兼治,最根本的就在于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各级党组织都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要紧紧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党的团结统一。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只有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才是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对于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要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促进党的纪律执行到位。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公报提出,要制定党内问责条例,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也正是在此次会议上,*总书记明确要求,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制定问责条例就是要把利剑高悬起来,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权为民所授,任何不正当用权的行为都应该被追责,这是天经地义的政治伦理。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党的形象,体现着对党的责任和担当,倘若权力加身,却不知为民谋利、为党负责,甚至滥权以行、亵渎职责,那相关责任人就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问责。
大家表示,作为企业,我们更要以超强的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统一思想和行动,率
先做好条例深入学习,学深悟透、精准把握,把条例的主要精神融入到推进日常工作中去,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落实,为支部、局党委育人选人用人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按照市党委及局党委要求,抓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工作。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条例内容和有关精神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与学习其他党规党纪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宣传思路和学习载体,注重宣传时效和实效,对条例的内容和意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解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牢固树立权利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意识,激励全体干部职工不忘为民初心,不该担当本色,积极创新改革,着力提升工程施工水平,质量和安全把控能力,服务地方发展水平,努力实现全市水利水电事业发展新格局。
二、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更加制度化常态化。这就要求我们要紧扣中央要求,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公司各职能部室适时修订相关工作制度,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融入权责一致理念和元素,打造促进责任担当的压力机制、倒逼机制,为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划出担当底线、问责红线,确保真正用好用活条例,推进问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营造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工作机制,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实处。
三、完善干部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和改进干部实绩考核,实施职工日志式管理平时考核,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有计划推进公司干部轮岗交流,加强多岗位历练,促进干部全面能力的提升。强化干部基层一线实践锻炼,积极选派干部到重大项目、工程挂职学习,安排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职工到施工一线锻炼,推动干部在实践中锤炼党性,增强才干,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积极探索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办法,加强人才培养机制和平台建设,在系统内建立有利于重点人才建设的培养机制,营造良好的成长通道和发展环境。
四、提高干部人事工作水平。加强政治理论和干部人事工作政策学习,不断增强政治敏感性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中心工作的水平。畅通密切联系干部群众渠道,认真开展干部交心谈心活动,虚心听取建议意见,把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摆在首位,坚持二八分原则,把了解识别干部的主要精力花在平时,提高选人用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既要严格追责,杜绝为官不为现象,又要积极鼓励探索创新、宽容失败的机制建设,消除干部职工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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