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货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公司不合格品退货流程规范化、合理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不合格品退货处理工作。
3 职责与权限
3.1 销售人员负责将客户退货信息反馈至生产科,并负责退货信息的联络工作。
3.2 生产科负责退货品的签收工作及回公司的交付工作。
3.3 成品仓库负责退货品的核对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3.4 品管负责退货品的质量确认检验工作。
3.5 生产科负责退货品的签收处理工作。
3.6 品管负责退货的全程跟踪以及退货信息的归口管理工作。
4 内容
4.1 销售人员接到客户退货通知后,组织退货工作。
4.2 生产科在退货品运回公司前,需确认退货信息并办理签收手续:退货品均需附一张《退货信息单》。
4.3 成品仓库收到退货品之后,需对退货品的型号、规格、重量与《退货信息单》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将退货品放置在成品仓库退货品区内。
4.4 生产科在记录好退货信息后,需将退货信息传递给品管。
4.6 品管接到退货信息单后,第一时间到成品仓库退货品区对退货品进行质量检查,在退货信息单上签署检验意见。随后将退货信息单返回生产科。
4.7 经品管检验过后,生产科将退货信息单递呈主管领导审批。
4.8 主管领导审批后,生产科将《退货信息单》传递至车间签收,车间按主管领导审批意见对退货品进行处理。
4.9 处理完毕,《退货信息单》由车间、成品仓库、品管各持一份。
4.10 退货信息处理周期为1天。
5 记录表式
《退货信息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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