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总的责任,并直接领导公司的安全专职机构的人员开展日常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操作规程、上级主管部门精神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监督、实施完成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指标。
四、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安全措施经费的落实,认真组织力量,保证按指定计划实施。
五、编制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六、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督促所属单位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定期向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七、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组织好公司和所属单位、班组的经常性开展安全活动。
八、每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使公司
生产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生产工具、原辅材料及生产、生活设施符合安全、卫
生要求。对查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安全对策并确保其实施。检查形成通报,表扬好的,批评差的。
九、发生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同时要认真吸取教训,制订改进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十、负责公司专职安全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十一、协助项目部搞好安全策划,确保项目部安全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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