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剪刀撑每隔4根立杆设置,角度为45-65度之间且不应小于6米,水平剪刀撑每隔2步设置一道
3、立杆间距:一般为米,高跨为米,水平杆间距每步不超过米
参考浙江规范
Ⅰ、立杆
1、立杆支承在土体上时,地基承载力应满足受力要求,防止不均匀沉降。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对土体采取压实、铺设块石或混凝土垫层等措施。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2、模板支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时,必须将高处扫地杆向低延伸两跨与立杆固定,高差不大于1米。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轴线到边坡距离不应小于500mm。
3、当采用在梁底设置立杆的支撑方式时,宜采用可调托座直接传力,可调托座与钢管交接处应设置横向水平杆,托座顶距离水平杆的高度不应大于300mm。梁底立杆应按梁宽均匀设置,其偏差不应大于25mm。
4、当在立杆底部或顶端设置可调托座时,其调节螺杆的伸缩长度不应大于200mm。
5、立杆纵横距离不应大于1200mm。对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
载大于10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 kn/㎡的模板支架,立杆的的纵、横距离除满足设计要求外,不应大于900mm。
6、模板支架步距,应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应大于。
7、立杆除顶部可搭接外,其余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 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接头不应设在同步内;
② 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8、立杆接长时,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Ⅱ、水平杆
1、 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对接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 对接扣件应交叉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
② 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2、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两个直
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
3、 每步的纵、横向水平杆应双向拉通。
Ⅲ、剪刀撑
1、模板支架高度超过4m应按下列规定设置剪刀撑:
① 模板支架四边布满竖向剪刀撑,中间每隔四排立杆设置一道纵、横竖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② 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4排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2、剪刀撑的构造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 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倾斜角宜在45°~60°之间。倾角为45°时,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不应超过7根;倾角为60°时,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不应超过5根。
②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
③ 剪刀撑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④ 设置水平剪刀撑时,有剪刀斜撑杆的框格数量应大于框格总数的1/3。
Ⅳ、其他
1、 模板支架高度超过4m时,柱、墙板与梁板混凝土应分二次浇筑。
2、 模板支架应与施工区域内及周边已具备一定强度的构件(墙、柱等)通过连墙 进行可靠连接。
3、 斜梁板结构的模板支架搭设时,应采取设置抛撑,或设置连墙件与周边构件连接,以抵抗水平荷载的影响。
4、 模板支架的整体高宽比不应大于5。
5、 对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 kn/㎡的模板支架,宜采用钢格构件柱、钢管门型架等组合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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