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概念性规划方案设计招标(招标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我方愿以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方案设计费(含方案修改费用)。并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包括: 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 2、金额为 元的投标保证金; 3、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己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招标文件(补遗书)、澄清、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上述文件中不明或不理解或误解之问题的权利。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设计组,由投标
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
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附表中承诺的设计周期完成设计并提
供相应的设计服务。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 条规定的投
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
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价的投标书或其他任何投标书。
6、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约定时间内未能或拒绝
签署合同协议书,贵方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另选中标人。
投标人: (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日 期: 传 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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