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 料
第一节 海运基础知识
一、集装箱种类及规格
在货物装船过程中,您可以根据货物的多少来决定装船方式,并根据《购货合同》所定的险种来进行投保。可选择: 1、整装集装箱
集装箱(又称货柜)的种类:
(1)按规格尺寸分:目前,国际上通常使用的干货柜(DRYCONTAINER)有: 外尺寸为2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简称20尺货柜;
4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简称40尺货柜; 及近年较多使用的40英尺X8英尺X9英尺6吋,简称40尺高柜。
20尺柜:内容积为5.69米X2.13米X2.18米,配货毛重一般为17.5吨,体积为24-26立方米. 40尺柜:内容积为11.8米X2.13米X2.18米,配货毛重一般为22吨,体积为54立方米. 40尺高柜:内容积为11.8米X2.13米X2.72米.配货毛重一般为22吨,体积为68立方米. 45尺高柜:内容积为:13.58米X2.34米X2.71米,配货毛重一般为29吨,体积为86立方米. 20尺开顶柜:内容积为5.89米X2.32米X2.31米,配货毛重20吨,体积31.5立方米. 40尺开顶柜:内容积为12.01米X2.33米X2.15米,配货毛重30.4吨,体积65立方米. 20尺平底货柜:内容积5.85米X2.23米X2.15米,配货毛重23吨,体积28立方米. 40尺平底货柜:内容积12.05米X2.12米X1.96米,配货毛重36吨,体积50立方米. (2)按制箱材料分:有铝合金集装箱,钢板集装箱,纤维板集装箱,玻璃钢集装箱. (3)按用途分:有干集装箱;冷冻集装箱(REEFER CONTAINER);挂衣集装箱(DRESS HANGER CONTAINER);开顶集装箱(OPENTOP CONTAINER);框架集装箱(FLAT RACK CONTAINER);罐式集装箱(TANK CONTAINER). 2、拼装集装箱
拼装集装箱,一般按出口货物的体积货重量计算运费。 二、集装箱运输条款
CY―集装箱堆场(container yard):集装箱重箱或空箱交接和堆存的场所。 CFS-集装箱货运站(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拼箱货装箱和拆箱的船、货双方办理交接的场所。
1. CY/CY:是指堆场到堆场方式,承运人负责从装货港集装箱堆场将货物运至卸货港集装箱堆场交付给收货人
2. CY/Fo(free out):承运人在装货港集装箱堆场接收整箱货物并负责运至卸货港但不负责卸货 3. CY/LO (line out):承运人在装货港集装箱堆场接收整箱货物并负责运至卸货港卸货 4. CY/TACKLE:承运人在装货港集装箱堆场接收整箱货物并负责运至卸货港卸货至接货车上
5.CY/HOOK:承运人在装货港集装箱堆场接收整箱货物并负责运至卸货港卸货,当吊臂吊下货物后服务
终止
6. DOOR/DOOR(门到门): 由发货人货仓或工厂仓库至收货人的货仓或工厂仓库 7. CY/DOOR(场到门):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堆场至收货人的货仓或工厂仓库 8. CY/CFS(场到站):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堆场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
9. CFS/CFS(站到站):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至目的港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
三、费用类型
1. 海运费 OCEAN FREIGHT 2. 海运附加费 SURCHARGE -燃油附加费 BAF / FAF
-货币调节附加费 CAF / YAS -旺季附加费 PSS -紧急燃油附加费 EBS -战争附加费 WRS -一般性涨价 GRI
3. 人民币费用
青岛港整箱出口产生的一般相关费用:
港杂费:¥ 105/165/170 (固定费用)
场站费:¥ 200/400/400 (协议场站有协议价) 码头操作费(THC):¥ 470/760/760 (固定费用) 文件费:各个船公司收取的文件费标准不同,要确认 电放费:各个船公司收取的电放费标准不同,要确认 报关费:¥120/票 商检换证费:¥100/票
装箱费:视货物实际情况来定,一般人工¥ 80/160/160,机械¥ 120/240/240
陆运费:根据公里数,货物重量箱型来定 四、货运单证
一)为了保证进出口货物的安全交接,在整个运输过程中需要编制各种单据。这些单证各有其特定的
用途,彼此之间又有相互依存的关系。它们既把船、港、货各方联系在一起,又能分清各自的权利和业务。
按实际业务程序介绍一些主要的货运单证。
1. 托运单(BOOKING NOTE)也叫委托书 俗称\"下货纸\",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承运人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船舶的航线、挂靠港、船期和舱位等条件考虑,认为合适后,即接受托运。
2. 装货单(SHIPPING ORDER)也就是出号或是入货通知 是接受了托运人提出装运申请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凭以命令船长将承运的货物装船的单据。装货单既可用作装船依据,又是货主凭以向海关办理出口货物申报手续的主要单据之一,所以装货单又称“关单\",对托运人而言,装货单是办妥货物托运的证明。对船公司或其代理而言,装货单是通知船方接受装运该批货物的指示文件。
3.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 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也可凭此向银行押汇,还可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进行转让。
4. 舱单(MANIFEST) 是按照货港逐票罗列全船载运货物的汇总清单。它是在货物装船完毕之后,由船公司根据收货单或提单编制的。其主要内容包括货物详细情况,装卸港、提单号、船名、托运人和收货人姓名、标记号码等,此单作为船舶运载所列货物的证明。
5. 货物积载图(CARGO PLAN) 是按货物实际装舱情况编制的舱图。它是船方进行货物运输、保管和卸货工作的参考资料,也是卸港据以理货、安排泊位、货物进舱的文件
6. 提货单(DELIVERY ORDER) 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或副本提单随同有效的担保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的、可向港口装卸部门提取货物的凭证。 二)海运提单的概念、内容、种类及签发 1. 提单的概念
提单是承运人在接运货物后发给托运人的一种单证。它是货物收据,代表货物的物权凭证,是双方运输合同的凭证,可以进行买卖。 2. 提单的内容
提单的内容有正反两面,正面的内容包括船名、装运港、目的港、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标志、包装、件数、重量或体积、运费、提单正本份数、提单签发日期、承运人或船长签字等;提单的反面是具体运输条款,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的责任、索赔与诉讼等问题均有详细的规定。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首先落实运费,然后签发已装船提单给发货人。提单是海运业务中最重要的一种单证。托运人取得提单后,立即前往所在地外汇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银行收到托运人提交的提单及有关单据,经审查无误后,立即将提单及其它单据寄往进口方当地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国外当地银行收到单据,经审核无误后,即将货款划拨到中国外汇银行在其国外银行的帐户上,中国外汇银行即收取货款,然后银行再将货款划归到国内出口方的帐户上。由此可见,出口方在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确认提单时应慎重,要做到\"单单一致、单证相符\",否则,一旦提单签发后再更改,会影响出口方及时结汇。 3. 提单的种类
(1) 按提单签发人的不同,分为 分单(House B/L)和 主单(Master B/L)
分单是指货代公司给委托人签发的自己的提单,主单是指负责承运此票货物的承运人签发的提单。
(2) 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3) 按不同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和转船提单。 五、付费方式
1. 海运费预付 PP (FREIGHT PREPAID) 即指海运费由发货人在起运港支付。 2. 海运费到付 CC (FREIGHT COLLECT) 即指海运费由收货人在目的港支付。
六、签单方式 1. 正本提单
正本提单为签发方出具的有签单章和签字的,有ORIGINAL标识的提单,一般是一式三份。由发货方寄往收货方,收货方凭正本提单提货。 2. 电放提单
电放提单为应发货方要求(电放保函),提单签发方在提单上加盖电放章(SURRENDERED或TELEX RELEASED),并提供给收货方,收货方仅凭提单复印件即可提货。此时,由提单签发方向其目的港代理电报、传真或E-MAIL通知该票货物仅凭出示收货方身份即可放货。 3. 海运运单
海运运单(SEA WAYBILL)是由船公司签发的货物承运单据,一般只签一份正本。收货人凭身份证明即可提货。因风险较大,很少使用。 4. 实际业务中倒签、预借提单的问题
由于信用证中所规定的装运期限已经过期,或信用证所规定的议付期限迫近,货物虽已交给承运人,但由于租订的船舶未能按时到达,承运人有可能应出口方的请求,提前出具该船名的\"已装船\"提单,出口方凭提单向银行议付货款。在这种情况下,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提单称之为\"预借提单\"。
预借提单对承运人的风险极大,如果进口商发现提单是伪造的,其不仅可以拒付,而且有权追究承运人和出口方的法律责任。因此,一般情况下承运人不会同意签发预借提单。
倒签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出口方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以早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签发日期所签发的提单。这是为了符合信用证关于装运期的规定,应出口方的要求而倒填日期签发的提单,所以称之为倒签提单。承运人签发这种提单要承担因此而可能产生的风险。但是由于航运惯例和贸易的需要,在一定条件下,例如在所签的日期是船舶已抵港并已开始装货后的某一天,或签单的货物是零星杂货而不是数量很大的大宗货,或倒签的时间与装完时间的间隔不太长等情况下,在取得了出口方的保函后,承运人还是可以同意签发的。
第二节 海运出口操作流程
一、国际货运操作出口基本流程
一、接受货主询价 1、 海运询价:
(1) 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2) 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2、 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1) 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2) 各港区装箱价格;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船期、箱型、箱量、船公司、起运港、目的港、运费条款、运输条款、毛重、货主联系方法等。
三、订舱
1、 缮制委托书;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 取得配舱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发入货通知给委托人。
四、做箱
1、 门到门:
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提单号、目的港、毛重、场站地址、联系人、电话、工厂地址、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 内装:与场站确认好下货纸及放箱指令,要求委托人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填好两种做箱方法的装箱单也叫回箱单。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1、 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1) 需商检 (2) 需配额 (3) 需许可证 (4) 需产地证 (5) 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等。
2、 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 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3、 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 “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4、 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发票,装箱单,核销单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 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6、 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1、 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1) 电放: 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2) 预借(如可行):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3) 倒签(如可行):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
*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 B/L.
(4) 异地放单:须经船公司同意,并取得货主保函和异地接单之联系人/电话/传真/公司名/地址等资料方可放单。
2、依据原始资料,传真于货主确认,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正确内容。
七、签单
1、 查看每张正本提单是否都签全了证章。 2、 是否需要手签。 八、航次费用结算 1、 海运费
(1) 预付(FREIGHT PREPAID) (2) 到付(FREIGHT COLLECT) 2、 陆运费
(1) 订舱 (2) 报关(包括返关之前己经报关的费用) (3) 做箱(内装/门到门)
九、提单、发票发放(提单样本) 1、 货主自来取件的,需签收
2、 通过EMS和快递送达的,应在“名址单”,上标明诸如:“提单号”、“发票号”、“核销单号”等要素以备日后查证。
十、应在一个月内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核销退税单”
二、标准操作流程
1、下货纸及运费确认:收到客户订舱委托后20分钟内制出华运格式的委托书并发给相应的船公
司。(操作见到附有经理签字的流程卡的委托,方可订舱。无经理签字不予订舱)
2、配舱通知(出号):下货纸发出一小时内给客户发配舱通知。如果船公司一个小时内没有出号,
在问明原因后于一小时内告诉客户出号的时间,并落实截港时间和开船日,尽快取得书面定舱代理或者船公司的入货通知。
3、场站下货纸;出号后当天给场站传下货纸,并致电场站有无收到下货纸及放箱指令(船公司或
其定舱代理是否通知放箱),入货前落实场站有无箱子。
4、入货:出号后要与客户确认入货方式,是背箱到工厂装货还是送货到场站装货,并同时要向客
户强调回箱单所填写的数据必须与装箱数据和报关数据一致。在截港前一天落实场站货物是否到达,并确认件、重、尺是否与委托一致,如有更改请及时与客户确认并通知船公司和场站。记录箱封号。如货未到,及时落实客户货物入场时间,通知客户尽快入货,以便顺利清关放行。
5、通关放行:确认截港时间,落实通关进度,要及时落实场站有无给海关输信息。注意于下货纸
注明正确的场站、船名、航次、B/L及货物件、重、尺等信息的一致性,如果临时更换场站一定要书面通知报关行,截港前两小时须向客户、场站或报关行查询货物放行情况。
如果是我司代报关的,应将整套报关单据尽早转给报关行(务必在截港前一天要转给报关行),在转出前要先将整套报关单据复印留底,并在系统中录入核销单信息,在核销单登记本上登记,让取单人签字。
6、提单确认:于船公司规定的时限内确认好提单(HB/L及MB/L)。如果出船公司提单的,如遇到
船公司提单确认件传的较晚的情况,我们可以先制一个我们的提单供客人确认,再由我们直接跟船公司确认,我们确定无误后,再将船公司提单传给客户确认一遍,并要求客户传OK件留底。
7、运费确认:开船前一天发费用确认书并确认好运费,包括付费方式,要求客户在运费确认单上
签字回传留底。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在开船后一天确认好运费。此运费确认书要求必须从系统生成并打印传真给客户。
8、开船:在预计开船日当天一上班,就要落实船公司货物上船情况,并落实开船日和签单日。如
果没有按时开船,要落实船公司预计的开船日,并及时通知客户此情况。
9、签单:开船后及时落实客户要求的买单日期。
出船公司提单的,在客户要求的买单日的前一天将提单买回交予财务保管。 出分单的,在客户确认好提单并落实船开后,将分单制出,交予财务保管。
10、放单:所有提单都应由财务直接放单给客户,操作不得擅自给客户放单。
对正本提单要做到取回后再重新审核一遍,确认无误后交财务。对于外地客户,可以先传真一份给客户确认,客户确认无误后再寄出。
正本提单、报关单据以及发票等取走后必须有签收件;外地客户必须有签收回执。
11、帐单:要求系统生成账单。上交的账单要含费用确认书,有国外账的要连同费用确认书和账卡
一起装订交给操作经理。
12、跟踪航程:跟踪货物到目的港,并通知客户(请注意收集船公司网站)。
(1) 远洋货物,开船后7天内发二程船信息,或者预配的二程船信息。 (2) 近洋货物,开船后当天发二程船信息, 或者预配的二程船信息。
(3) 所有直达船航程信息必须在开船当天传真给客户。
若货物未及时转上二程船,需要协调船公司尽快转上,这种情况需慎重处理,不能轻易告诉客户。
13、PRE-ALERT:出分单用国外代理的,
(1) 远洋货物,船开3天内发出并随附HB/L,MB/L和国外帐单。
(2) 近洋货物,船开后24小时之内发出并随附HB/L,MB/L和国外帐单。
14、退税核销单据:需及时掌握退税核销单的情况,跟踪并催促报关行快速办理。
退税核销单由财务保管,操作应督促财务在收齐所有费用后马上给客户寄单,以免耽误客户核销退税工作。
15、每天下班前需审查所有未存档的单据,并提前准备第二天的工作。
三、报关/报验的基础知识 1.报关的定义:
报关是指货物、行李和邮递物品、运输工具等在进出关境或国境时由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交验规定的单据、证件,请求海关办理进出口的有关手续。出口前要缮制全套报关单据,并根据集港日期及时向海关申报。
2.出口报关时应交纳的单据、证件:
全套报关单据包括报关委托协议书(三联正本盖公章和法人章)、箱单、发票、出口收汇核销单(正本盖公章)、出口货物报关单以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出口方应根据出口货物品名,查阅海关税则,确定该出口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若出口货物为法检商品,则应提前向有关检验机构申请报验或委托代理在装货港当地申请报验,为以后顺利通关、出货创造条件。出口货物报关单是出口方在装运前向海关申报出口手续的重要单据。报关单填写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报关效率以及出口方的经济利益。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应注意:所填内容与箱单、发票、合同内容一致,做到单单相符;货物品名与其商品编码相符;数量及单位应与该出口货物的海关统计单位一致。
3.通关的基本程序: 申报
查验
征税
放行
4.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海关放行后,在浅黄色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和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海关审核出口退税负责人的签章,退还报关单位。
如何加快出口核销退税速度呢?在单证操作方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正确填写出口报关单。报关单的有关内容必须与船公司传送给海关的舱单内容一致,才能顺利的核销退税。
5.商品报验必须是在商品生产厂家所在地的商检局报验。申请出口商品检验时,工厂必须填写出口商品检验申请单,并随附报检委托书、外销合同、信用证复印件、商业发票、装箱单、纸箱证等单据。报验后,商检局会出具商检通关单。如货物在异地出口,商检局可出具商检换证凭单或凭条,在出口地商检局换取商检通关单。换单时应提供 报验委托书(正本盖公章),箱单,发票,合同。 如商检局出具的是商检换证凭单,则必须凭其正本到出口地商检局换取商检通关单 如商检局出具的是商检换证凭条,则可仅凭其复印件到出口地商检局换取商检通关单。
四、海关舱单数据如何生成
下面以国际转运集装箱的申报和验放为例说明海关舱单数据作出的。 一、
国际转运集装箱的申报
(一)船舶代理人应在起卸转运集装箱24小时内和转运集装箱船出境24小时内,分别将进(出)境舱单数据输入与海关联网的国际转运集装箱数据库(以下简称“数据库”),将按指运港分列的国际转运集装箱舱单送装卸公司,输入的舱单数据与送交的舱单数据必须相一致,并且做到及时、完整、清晰、正确。舱单内容应包括:启运港、转运港、指运港、船名、航次、提单号、集装箱箱号、箱型、集装箱数量、重量、品名、收货人、发货人及申报单位等。 (二)装卸公司收到进境舱单后,即可起卸国际转运集装箱,同时作好卸箱记录。集装箱应堆放在经海关认可的转运场地。装卸公司在集装箱卸箱完毕后,应及时、准确地将有关项目输入数据库。输入项目包括:船名、航次、进境日期、卸箱日期、集装箱箱号、箱型、重量、启运港、转运港、指运港、堆场、申报单位。 (三)进境的国际转运集装箱应在卸毕后24小时内,由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向场地主管海关递交理货报告书。实卸数据与原输入数据不相符的,船舶代理人应根据理货报告书及时修改原输入数据。 (四)集装箱已卸入转运场地后因故需换装集装箱的,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必须事先向转运场地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经海关同意后并在海关监管下换箱,同时作好现场换箱记录。 二、
国际转运集装箱的验放。
(一)国际转运集装箱出运时,船舶代理人应向出境地海关办理验放手续,并交验下列单证:外国货物转运准单;国际转运集装箱的进、出境舱单;国际转运集装箱装船验放单(以下简称“验放单”,进境地、出境地不属同一海关管辖区域的,一式二份。);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 (二)海关办理验放手续时应核对有关单证,做好计算机放行记录,同时在验放单上加盖放行章后交船舶代理人送装卸公司。(三)海关办理验放手续时,装卸公司因故尚未能将实卸数据输入数据库的,由船舶代理人出具保函,经核实,海关可视情凭保函先同意装船,但船舶代理人必须在办理结关手续时予以销保。 (四)装卸公司凭海关签印的验放单发货装船,装毕后将实际出境的国际转运集装箱有关数据输入数据库。输入项目包括:船名、航次、出境日期、装箱日期、集装箱箱号、箱型、重量、启运港、转运港、指运港、出境地海关、申报单位。 (五)海关对查验的货物应做好查验记录,查验记录单除经办关员签字,在场的船舶代理人亦应签字。装卸公司应将海关查验日期、船名、航次、集装箱箱号、查验人员姓名输入电脑. 五、危险品操作流程
1. 提供出口托单:因危险品需要一票一确认,所以尽量提前一段时间传委托给船公司,托单上要注明
中文品名
箱型,危险品级别(CLASS NO),联合国危险品编码(UN NO.),并提供两证一书,有的还需要MSDS。
2. 出口危险品申报:与船公司确认最迟申报期,并在之前做出危险品申报单。 危险品申报所需单据有:
1.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危险品包装容器使用鉴定结果单。 2.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危险品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 3. 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4. 提供收发货人资料,中英文品名,船名/航次,提单号,场站,箱型,准确的件、重、尺等资料给申报员。
申报员凭以上单据到海事局进行申报,申报后出具 《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将此单正本上交给船公司指定的船代,由船代递交给船上相关人员,此单据是随船单据。
危报单据要符合以下要求:
1.危险品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危报证显示数据应大于或等于报关数据
2.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不同品名应一一对应 3.产品说明:中英文对照
4.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上显示的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号必须要与其对应的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的编号一致。
主 要 船 公 司
公 司 简 称 澳国航运 南美邮船 智利航运 智利南美邮船 达飞轮船 ANL APL CLAN S.A. CCNI CSAV CMA COSCO EVERGREEN HANJIN HAPPAG-LLOYD K LINE YML ZIM LT MISC MOL MSC MAERSK SEALAND P&O NEDLLOYD NORASIA NYK OOCL SAMUDERA(SSL) PIL PAN OCEAN CSCL SINOKOR
缩 写 澳大利亚国家航运公司 南美邮船公司 南美智利国家航运公司 智利南美邮船 法国达飞轮船公司 美国总统轮船私人有限公司 美国总统 中国远洋集装箱运输有限公中远集运 司 长荣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韩进海运有限公司 赫伯罗特船务有限公司 川崎汽船株式会社 阳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以星轮船船务有限公司 意大利邮船公司 商船三井有限公司 地中海航运公司 马士基海陆有限公司 铁行渣华船务有限公司 北欧亚航运有限公司 日本邮船有限公司 萨姆达拉船务有限公司 太平船务有限公司 泛洋商船株式会社 长荣海运 韩进海运 赫伯罗特 川崎汽船 阳明海运 以星轮船 意大利邮船 商船三井 地中海航运 马士基海陆 铁行渣华 北欧亚航运 日本邮船 萨姆达拉 太平船务 泛洋商船 马来西亚国际航运有限公司 马来西亚航运 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 东方海外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中海 司 长锦有限公司
长锦公司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