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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2022-11-20 来源:好走旅游网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

编 号:DBJ01—71—2003 备案号:J10254—2003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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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6发布 2003—08—01实施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联合发布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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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编 号:DBJ 01—71—2003

备案号:J10254—2003

主编部门:北京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北京市市政工程协会 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 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批准部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200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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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北京

关于发布北京市标准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通知

京建科教【2003】262号

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建委京建科【2001】512号文件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协会、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管、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编制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已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现批准该规程为北京市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BJ01—71—2003,自2003年8月1日起执行。自2003年8月1日以前开工的市政工程,按原规定执行。

该标准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北京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负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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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工作,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负责组织印刷、出版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编制说明

本规程是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设技术标准2001年度编制计划”的通知》(京建科【2001】512号)的要求,在总结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多年来工程资料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依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依据和参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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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94】京建质字第315号)、《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专业特点,并考虑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趋势编制而成。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明确了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对工程资料的管理职责及管理模式;对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工程档案的编制、组卷、竣工验收和移交等内容做出了规定;建立了资料表格的编号体系和专业工程分类编码体系,为实现工程资料的标准化管理创造了条件。

规程编制组 二○○三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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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 为加强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体现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与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定,结合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和维护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道路、桥梁、给水(含中水)、排水、燃气、供热、各类管(隧)道、轨道交通及厂(场)、站工程。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档案管理、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管理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需要增减内容的,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执行。

1.0.3 工程资料是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过程检查、竣工验收、质量评定、维修管理的依据。工程资料的验收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工程资料不符合要求,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0.4 凡按规定应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应逐步过渡到光盘载体的电子工程档案。属国家及北京市重点、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应采用缩微品或光盘载体,其它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宜采用缩微品或光盘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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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 语

2.0.1 工程资料(Engineering Document)

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 2.0.2 基建文件(Capital Construction Document)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关于立项、征用地、拆迁、地质勘察、测绘、设计、招投标、工程验收等文件资料的统称。

2.0.3 监理资料(Supervision 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统称。 2.0.4 施工资料(Construction Document)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统称。 2.0.5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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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工程档案(Engineering Archive)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2.0.7 立卷(Filing)

按照一定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亦称组卷。

2.0.8 归档(Putting into Rdcord)

文件的形成单位按本规程要求,将工程资料形成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单位。

3 管理与职责

3.1通用职责

3.1.1 工程各参建单位填写的工程资料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同时还应符合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规定。

3.1.2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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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并按规定要求及时移交。 3.1.4 工程资料应按管理职责要求,分别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主管(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工程资料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审核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3.1.5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确保各自文件、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对工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2 建设单位职责

3.2.1 应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3.2.2 在工程招标及与参建各方签订协议或合同时,应对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编制责任、套数、费用、质量和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3.2.3 必须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管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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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由建设单位采购的种类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保证其规格、性能、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并保证相关施工物资资料的完整、真实、有效。

3.2.5 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参建单位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检查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并对本规程规定应签认的工程资料签署意见。

3.2.6 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3.2.7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不得组织工程验收。

3.2.8 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移交城建档案馆。

3.3 勘察、设计单位职责

3.3.1 应按合同和规范要求提供勘察、设计文件。

3.3.2 对本规程规定应签认的工程资料签署意见并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3.4 监理单位职责

3.4.1 应负责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4.2 监理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检查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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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单位应对按规定项目由监理签认的工程资料予以签认。

3.4.3 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移交建设单位。

3.5 施工单位职责

3.5.1 应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主管负责人责任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3.5.2总承包单位负责汇总、审核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分包单位应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其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3.5.3 应按本规程要求在工程竣工交验前将施工资料整理汇总完毕并移交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3.5.4 负责编制的施工资料除自行保存一套外,移交建设单位两套,其中包括移交城建档案馆原件一套。资料的保存年限应符合相应规定。如建设单位施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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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编制套数有特殊要求的,可另行约定。

3.6 城建档案馆职责

3.6.1 负责接收、保管和利用城市建设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3.6.2 负责对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国家和市重大工程的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整理、归档工作应指派专业人员进行具体指导。

3.6.3 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对列入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应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文件。

4 工程资料管理 4.1基建文件管理

4.1.1 基建文件必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申报、审批,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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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开、竣工手续及文件完整、齐全。

4.1.2 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督、施工、监理、管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并形成相应竣工验收文件。

4.1.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负责工程竣工备案工作。按照北京市关于竣工备案的有关规定,提交完整的竣工备案文件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竣工备案管理部门备案。

4.1.4 基建文件管理流程

立项申请及批复 项目申请 投资项目建议书 《投资项目建议书》与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批复 外资合同、章程的审批文件 外资工商登记文件 《环境影响审批报告书》 规划审批 《规划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土地使用报告》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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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招设标 设计方案审批 办理征地手续 计划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核准文件设计合同、设计招投标文件 《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 规委、园林、文物、节水、卫生防疫、水利、教育、防震、安全、节能、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电信、地铁、铁路等部门的建议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测绘勘察 地址勘察招投标文件 《拔地测量报告》 地质勘察合同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初步设计图纸及说明 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批复文件 人防主管部门审查批复文件 消防主管部门审查批复文件 交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文件 初步设计 列入年度计划 计划部门批准的年度计划文件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计算书及说明 15 /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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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划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掘路占路审批文件 移伐树木审批文件 工程项目统计登记文件 人防部门备案施工图 非政府投资项目向计划主管部门备案 拆迁招投标文件 拆迁合同 拆迁方案编制与审批文件 监理招投标文件 监理合同 拆迁招投标 监理招投标 施工招投标 施工招投标文件 施工合同 采购招投标 采购招投标文件 采购合同 办理开工手续 开工审批文件 施工 施工过程管理资料 工程报竣 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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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 监理单位 质量检查 质量评估 / 194

18 设计单位 质量检查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 《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 《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 工程档案预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工程资料卷内备考表》 《工程资料总目录卷汇总表》 《工程资料总目录卷》 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款支付证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 规划、消防、环保、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不合格处置 合格否? 不合格 合格工程移交 工程竣工备案 竣工移交证书 《工程决算书》 《竣工移交证书》 《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 备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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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监理资料管理

4.2.1 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监督、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资料。

4.2.2 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资料进行审查,保证施工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格后予以签认。

4.2.3 监理资料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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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招投标 监理合同 中标通知书 编制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 开工审批 《工程动工报审表》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 施工测量审核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 分承包、分供 单位资质审查 物资进 场审查 见证试验室 资质审查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 工程实施过程的检查验收 实施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进度、质量、造价及其它合同事项 管理等监理表式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竣工移交证书》 《监理竣工总结》 竣工验收及移交

4.3 施工资料管理

4.3.1 施工资料应衽报验、报审管理。分包单位报送的施工资料应先通过总包单位审核后,方可报监理(建设)单位。

4.3.2 施工资料的报验、报审应有时限要求。工程相关各方宜在合同中约定报审资料的提交时间及审批时间,并约定有关责任方应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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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当无约定时,施工资料的报验、报审不得影响正常施工。

4.3.3 建设工程衽总承包的,应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期明确资料的移交套数、移交时间、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等。分包工程完工后,应将有关施工资料及时移交承包单位。

4.3.4 1、工程技术报审资料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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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资料管理流程补充修改 施工单位根据图纸要求、合同文件等要求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进行内部审批手续 施工单位填报《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未获通过 监理(建设)单位批复文件 施工单位依据批复意见与方案 进行技术交底 进入工序工程施工报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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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监理报关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项监理技术资料时应使用《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2、工程物资选样资料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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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选样 施工单位根据图纸要求、合同文件等要求 选择工程物资样品 资料不全 施工单位收集有关选样物资的 质量证明文件 施工单位填报 《工程物资选样送审表》 未获批准 监理(建设、设计)单位批复意见 施工单位依据批复意见与供应单位 签署供应合同 进入工程物资进场报验流程

进行物资选样报审时应填报《工程物资选样送审表》,并附以下资料:

产品性能说明、质量检验报告、工程实用实例目录、生产企业资质文件等。

3、物资进场报验资料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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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等。

供货单位根据供货合同等要求组织进场、提交 退有关出厂质量文件 回供货单位施工单位组织工程物资进场验收 工程物资开箱检查 工程物资抽样复试 不合不合格 格检验合格否? 品 处 置合格 施工单位填报《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附相关资料 不合格 监理(建设)单位 批复意见 批准 工程使用 物资进场报验时应填报《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并附以下资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数量清单、进场复试报告或检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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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序施工报验资料管理流程

施工单位根据图纸、规范等要求组织工序施工 施工单位负责做好施工记录 工序完成后进行工序工程施工检验(试验) 自检合格否? 不合格 不合格项处置 合格 施工单位填报(工序/部位工程施工报验表) 建设(监理)单位 签署意见 不合格 不合格项处置 合格 施工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工序工程报验时应填报《工序/部位施工报验表》,并附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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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验收记录、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质量检验评定表等。

5、部位工程报验资料的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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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工程施工完毕 工程调试、汇总、自评 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核定 合格否? 不合格 不合格项处置 合格 施工单位填报《工序/部位工程施工报验表》 监理单位 签署意见 不合格 不合格项处置 合格 施工单位下一工序施工

监理验收通过应签署相应的验收文件,并附下列资料:

《工序/部位工程施工报验表》、部位工程质量评定表》、《工序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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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评定表》、施工试验资料、调试报告等。

6、 竣工报验资料管理流程

施工单位竣工前检查 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竣工报告》 监理单位组织 预验收 不合格 不合格项处置 合格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工程竣工报告》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在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的条件下,编制《工程竣工报告》,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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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向监理单位提请工程预验收。经预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5 工程资料分类及编号

5.1 分类原则

5.1.1 工程资料应按照本规程规定的管理职责和资料性质进行分类。

5.1.2 施工资料分类应根据类别和专业系统划分。

5.1.3 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分类、整理除执行本规程规定外,同时应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法规、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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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保存单位 类别 编号 资 料 名 称 资料来源 工程资料分类表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 建设单位 ● ● ● ● ● ● ● ● ● ● ● ● ● 城建档案馆 ● ● ● ● ● ● ● ● ● ● ● ● ● A类 A1 A1-1 A1-2 A1-3 A1-4 A1-5 A1-6 A1-7 A1-8 A1-9 A2 A2-1 A2-2 A2-3 A2-4

基建文件 决策立项文件 投资项目建议书 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环境影响审批报告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 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关于立项的会议纪要、领导批示 专家对项目的有关建议文件 项目评估研究资料 计划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件 建设规划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土地使用报告预审文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 拆迁安置意见及批复文件 规划意见书及附图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 建设单位 建设主管部门 市环保局 工程咨询单位 有关主管部门 会议组织单位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市国土主管部门 政府有关部门 市规划委 市规划委 保存单位 类别 编号 A2-5 资 料 名 称 资料来源 其它文件 政府有关部门 掘路占路审批文件、移伐树木审批文件、 工程项目统记登记文件、向人防备案(施 工图)文件、非政府投资项目备案文件 32 / 194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城建档案馆● A3 A3-1 A3-2 A3-3 A3-4 A3-5 A3-6 A3-7 A3-8 A3-9 A3-10 A4 A4-1 A4-1-1 A4-1-2 A4-1-3 A4-1-4 A4-1-5 A4-1-6 A4-2 A4-2-1 A4-2-2 A4-2-3 A4-2-4 A4-2-5 A4-2-6 A5 A5-1 A5-2 A5-3 A5-4 A5-5 A5-6 类别 编号 A6 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测量交线、交桩通知书 验收合格文件(验线) 审定设计批复文件及附图 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 初步设计文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 对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 工程招投标及承包合同文件 招投标文件 勘察招投标文件 设计招投标文件 拆迁招投标文件 施工招投标文件 监理招投标文件 设备、材料招投标文件 合同文件 勘察合同 设计合同 拆迁合同 施工合同 监理合同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工程开工合同 年度施工任务批准文件 修改工程施工图纸通知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 勘察单位 勘察单位 北京市规划委 市规划委 市规划委 市规划委 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 政府有关部门 设计咨询单位 建设、勘察单位 建设、设计单位 建设、拆迁单位 建设、施工单位 建设、监理单位 建设、勘察单位 建设、设计单位 建设、拆迁单位 建设、施工单位 建设、监理单位 建设、中标单位 北京市建委 市规划委 市规划委 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或开工审批手续 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建设单位 北京市建委 质量监督机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保存单位 资 料 名 称 资料来源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商务文件 33 / 194

城建档案馆 A6-1 A6-2 A6-3 A6-4 A6-5 A6-6 A7 A7-1 A7-2 A7-3 A7-4 A7-5 A7-6 A7-7 A8 A8-1 A8-2 A8-3 A8-4 A8-5 A8-6 A8-6-1 A8-6-2 A8-6-3 A8-6-4 A8-6-5 B类 B1 B1-1 B1-2 B1-3 B1-4 B1-5 类别 工程投资估算材料 工程设计概算 施工图预算 施工预算 工程决算 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清单 工程竣工备案文件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规划、消防、环保、技术监督、人防等部 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厂站、设备使用说明书 其他文件 物资质量证明文件 工程竣工总结(大型工程) 沉降观测记录(由建设单位委托长期进行 的工程沉降观测记录) 工程开工前的原貌、主要施工过程、竣工 新貌照片 工程开工、施工、竣工的录音录像资料 建设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表:城市管(隧)道工程 工程概况表:城市道路工程(含广场) 工程概况表:桥梁(含涵洞)工程 工程概况表:市政公用厂(场)、站工程 监理资料 监理管理资料 监理规划、监理实话细则 监理月报 监理会议纪要(涉及工程质量的内容) 工程项目监理日志 监理监理总结(专题、阶段、竣工总结) 造价咨询单位 造价咨询单位 造价咨询单位 施工单位 建设(监理)、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城建档案馆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相关单位 主管部门 建设、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观测单位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程概况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含地铁) 本规程附表 监理单位 资 料 名 称 34 / 194

资料来源 保存单位 编号 施工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施工监理资料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 工程动工报审表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 )月工、料、机动态表 工程复工报审表 ( )月工程进度款报审表 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 费用索赔申请表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工程延期申请表 监理通知回复单 监理通知 监理抽检记录 不合格项处置记录 工程暂停令 工程延期审批表 费用索赔审批表 工程款支付证书 竣工验收监理资料 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竣工移交证书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其它资料 工作联系单 工程变更单 施工资料 施工管理资料 工程概况表 项目大事记 35 / 194 “监规”A1 “监规”A2 “监规”A3 “监规”A4 “监规”A5 “监规”A6 “监规”A7 “监规”A8 “监规”A9 “监规”A10 “监规”A11 “监规”A12 “监规”A13 “监规”A14 “监规”A15 “监规”A16 “监规”B1 “监规”B2 “监规”B3 “监规”B4 “监规”B5 “监规”B6 “监规”B7 “监规”A8 “监规”B8 监理单位 “监规”C1 “监规”C2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监理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建设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城建档案馆 ● ● ● B2 B2-1 B2-2 B2-3 B2-4 B2-5 B2-6 B2-7 B2-8 B2-9 B2-10 B2-11 B2-12 B2-13 B2-14 B2-15 B2-16 B2-17 B2-18 B2-19 B2-20 B2-21 B2-22 B2-23 B3 B3-1 B3-2 B3-3 B4 B4-1 B4-2 C类 C1 C1-1 C1-2 保存单位 类别 编号 C1-3 C1-4 C1-4-1 C1-4-2 C1-4-3 C2 C2-1 C2-2 C2-3 C2-4 C2-5 C2-6 C2-7 C2-8 C3 C3-1 C3-2 C3-3 C3-3-1 C3-3-2 C3-3-3 C3-3-4 C3-3-5 C3-3-6 C3-3-7 C3-3-8 C3-4 C3-4-1 C3-4-2 C3-4-3 C3-4-4 C3-4-5 C3-4-6 施工日志 资 料 名 称 施资料来源 工单位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施工单位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生产厂家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城建档案馆 工程质量事故资料 工程质量事故记录 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记录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施工技术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规划)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图纸审查记录 设计交底记录 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洽商记录 工程设计变更、洽商一览表 安全交底记录 施工物资资料 工程物资选样送审表 主要设备、原材料、构配件质量证明文 件及复试报告汇总表 产品合格证 半成品钢筋出厂合格证 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 预制钢筋混凝土梁、板、墩、桩、柱出 厂合格证 钢构件出厂合格证 热拌沥青混凝土出厂合格证 石灰粉煤灰砂砾出厂合格证 产品合格证粘贴衬纸 盾构管片出厂合格证 设备、材料进场检验及复验 设备、配(备)件开箱检验记录 材料、配件检验记录汇总表 预制混凝土构件、管才材进场抽检记录 材料试验报告(通用) 水泥试验报告 砌筑块(砖)试验报告 36 / 19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C3-4-7 C3-4-8 砂试验报告 碎(卵)石试验报告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 ● ● ● ● ● 保存单位 类别 编号 C3-4-9 C3-4-10 C3-4-11 C3-4-12 C3-4-13 C3-4-14 C3-4-15 C3-4-16 C3-4-17 C3-4-18 C3-4-19 C3-4-20 C3-4-21 C3-4-22 C3-4-23 C3-4-24 C3-4-25 C3-4-26 C3-4-27 C4 C4-1 C4-2 C4-3 C4-4 C4-5 C4-6 C4-7 C4-8 C5 C5-1 C5-1-1 C5-1-2 资 料 名 称 施资料来源 工单位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施工单位 本规程附表 观测单位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轻集料试验报告 掺和料试验报告 外掺剂试验报告 钢材试验报告 沥青试验报告 热拌沥青混合料试验报告 沥青胶结材料试验报告 石灰类无机结合料中石灰剂量检测报告 防水涂料试验报告 防水卷材试验报告 环氧煤沥青涂料性能试验报告 橡胶止水带检验报告 伸缩缝密封填料试验报告 锚具检验报告 阀门试验记录 金属波纹管质量检验报告 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 见证记录 有见证试验汇总表 施工测量监测记录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测量复核记录 沉降观测记录 初期支护净空测量记录 隧道净空测量记录 结构收敛观测成果记录 地中位移观测记录 拱顶下沉观测成果表 施工记录 通用记录 施工通用记录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37 / 19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城建档案馆 ● ● ● ● ● ● ● ● ● ● ● C5-1-3 C5-2 C5-2-1 C5-2-2 C5-2-3 中间检查交接记录 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通用施工记录 地基处理记录 地基钎探记录 地下连续墙挖槽施工记录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 ● ● ● ● ● ● ● ● 保存单位 类别 编号 C5-2-4 C5-2-5 C5-2-6 C5-2-7 C5-2-8 C5-2-9 C5-2-10 C5-2-11 C5-2-12 C5-2-13 C5-2-14 C5-2-15 C5-2-16 C5-2-17 C5-2-18 C5-2-19 C5-2-20 C5-2-21 C5-2-22 C5-2-23 C5-2-24 C5-2-25 C5-2-26 C5-2-27 C5-2-28 C5-2-29 C5-2-30 C5-2-31 C5-3 C5-3-1 C5-3-2 C5-3-3 资 料 名 称 施资料来源 工单位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专业施工单位 专业施工单位 专业施工单位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施工单位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专业施工单位 本规程附表 专业检测单位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专业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地下连续墙护壁泥浆质量检查记录 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浇筑记录 沉井(泵站)工程施工记录 桩基础施工记录(通用) 钻孔桩钻进记录(冲击钻) 钻孔桩钻进记录(旋转钻) 钻孔桩混凝土灌注前检查记录 钻孔桩水下混凝土浇注记录 沉入桩检查记录 土层锚杆成孔记录 土层锚杆注浆记录 土层锚杆张拉锁定记录 砂浆配合比申请单、通知单 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通知单 喷射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通知单 混凝土浇筑申请书 混凝土开盘鉴定 混凝土浇筑记录 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 预应力筋张拉数据记录 预应力筋张拉记录(一) 预应力筋张拉记录(二) 预应力张拉孔道压浆记录 构件吊装施工记录 网架安装检查记录 防水工程施工记录 桩检测报告 道路、桥梁工程施工记录 沥青混凝土进场、摊铺测温记录 碾压沥青混凝土测温记录 钢箱梁安装检查记录 38 / 19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城建档案馆 ● ● ● ● ● ● ● ● ● 圆形钢筋混凝土构筑物缠绕钢丝应力测定记录 本规程附表 C5-3-4 C5-3-5 C5-3-6 C5-3-7 C5-3-8 C5-4 C5-4-1

高强螺栓连接检查记录 箱涵顶进施工记录 桥梁支座安装记录 钢箱梁安装检查记录 高强螺栓连接检查记录 管(隧)道工程施工记录 焊工资格备案表 专业施工单位 本规程附表 专业施工单位 专业施工单位 专业施工单位 本规程附表 ● ● ● ● ● ● ● ● ● ● ● ● ● ● 保存单位 类别 编号 C5-4-2 C5-4-3 C5-4-4 C5-4-5 C5-4-6 C5-4-7 C5-4-8 C5-4-9 C5-4-10 C5-4-11 C5-4-12 C5-4-13 C5-4-14 C5-4-15 C5-4-16 C5-4-17 C5-4-18 C5-5 C5-5-1 C5-5-2 C5-5-3 C5-5-4 C5-5-5 C5-5-6 C5-5-7 C5-5-8 C5-5-9 资 料 名 称 资料来源 施工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焊缝综合质量记录 焊缝排位记录及示意图 聚乙烯管道连接记录 聚乙烯管道焊接工作汇总表 钢管变形检查记录 管架(固、支、吊、滑等)安装调整记 录 补偿器安装记录 防腐层施工质量检查记录 牺牲阳极埋设记录 顶管施工记录 浅埋暗挖法施工检查记录 盾构法施工记录 盾构管片拼装记录 小导管施工记录 大管棚施工记录 隧道支护施工记录 注浆检查记录 厂(场)、站工程施工记录 设备基础检查验收记录 钢制平台/钢架制作安装检查记录 设备安装检查记录(通用) 设备联轴器对中检查记录 容器安装检查记录 安全附件安装检查记录 锅炉安装(整装)施工记录 锅炉安装(散装)施工记录 软化水处理设备安装调试记录 39 / 194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安装单位 安装单位 本规程附表 城建档案馆● ● ● ● ● C5-5-10 C5-5-11 C5-5-12 C5-5-13 C5-5-14 C5-5-15 C5-5-16

燃烧器及燃料管路安装记录 管道/设备保温施工检查记录 净水厂水处理工艺系统调试记录 加药、加氯工艺系统调试记录 离心水泵综合效率试验记录 水处理工艺管线验收记录 污泥处理工艺系统调试记录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 ● ● ● ● ● ● ● ● ● ● ● ● ● 保存单位 类别 编号 C5-5-17 C5-5-18 C5-5-19 C5-5-20 C5-6 C5-6-1 C5-6-2 C5-6-3 C5-6-4 C5-6-5 C5-6-6 C5-6-7 C5-6-8 C5-6-9 C5-6-10 C5-6-11 C5-6-12 资 料 名 称 资料来源 施工单位 ● ● ● ● ● ● ● ● ● ● ● ● ● ● ● ●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 ● ● ● ● ● ● ● ● ● ● ● ● ● ● 自控系统调试记录 自控设备单台安装记录 污水处理工艺系统调试记录 污泥消化工艺系统调试记录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记录 电缆敷设检查记录 电气照明装置安装检查记录 电线(缆)钢导管安装检查记录 成套开关柜(盘)安装检查记录 盘、柜安装及二次接线检查记录 避雷装置安装检查记录 起重机电气安装检查记录 电机安装检查记录 变压器安装检查记录 高压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熔断器安装 检查记录 电缆头(中间接头)制作记录 厂区供水设备、供电系统调试记录表式 40 / 194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施工单位提供 施工单位提供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城建档案馆 C5-6-13 C6 C6-1 C6-2 C6-2-1 C6-2-2 C6-2-3 C6-2-4 C6-2-5 C6-2-6 C6-2-7 C6-2-8 C6-2-9 C6-2-10 C6-2-11 C6-2-12 C6-2-13 C6-2-14 C6-2-15 C6-2-16 C6-3

自动扶梯安装前检查记录 施工试验记录 施工试验记录(通用) 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通用施工试验记录 土壤(无机料)最大密度与最佳含水 量试验报告 土壤压实度试验记录(环刀法) 砌筑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混凝土抗折强度试验报告 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 混凝土抗冻试验报告 砌筑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钢筋连接试验报告 射线检测报告 射线检测报告评定记录 超声波检测报告 超声波检测报告评定记录 磁粉检测报告 渗透检测报告 道路、桥梁工程试验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保存单位 类别 编号 C6-3-1 C6-3-2 C6-3-3 C6-3-4 C6-3-5 C6-3-6 C6-3-7 C6-3-8 C6-3-9 C6-3-10 C6-4 C6-4-1 C6-4-2 C6-4-3 资 料 名 称 资料来源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道路基层混合料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压实度试验记录(灌砂法) 沥青混合料压实度试验报告 回弹弯沉值记录 沥青混凝土路面厚度检验记录 路面平整度检查记录 路面粗糙度检查记录 路面弯沉值检验记录 桥梁功能性试验委托书 桥梁功能性试验报告 管(隧)道工程试验记录 给水管道水压试验记录 给水、供热管道水压试验记录 供热管道水压试验记录 41 / 194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城建档案馆 ● ● ● ● ● ● ● ● ● ● ● ● C6-4-4 C6-4-5 C6-4-6 C6-4-7 C6-4-8 C6-4-9 C6-4-10 C6-4-11 C6-4-12 C6-4-13 C6-5 C6-5-1 C6-5-2 C6-5-3 C6-5-4 C6-5-5 C6-5-6 C6-5-7 C6-5-8 C6-5-9 C6-5-10 C6-6 C6-6-1

供热管道(场站)试运行记录 补偿器冷拉记录 管道通球试验记录 燃气管道强度试验验收单 燃气管道严密性试验验收单 燃气管道气压严密性试验记录(一) 燃气管道气压严密性试验记录(二) 管道系统吹洗(脱脂)记录 阴极保护系统验收测试记录 污水管道闭水试验记录 厂(场)、站工程试验记录 调试记录(通用) 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通用) 设备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 起重机试运转试验记录 设备负荷联动(系统)试运行记录 安全阀调试记录 水池满水试验记录 消化池气密性试验记录 曝气均匀性试验记录 防水工程试水记录 电气工程施工试验记录 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保存单位 类别 编号 C6-6-2 C6-6-3 C6-6-4 C6-6-5 C7 C7-1 资 料 名 称 资料来源 施工单位 ● ● ● ● ● 监理单位 ● 建设单位 ● ● ● ● ● 电气照明全负荷试运行记录 电机试运行记录 电气接地装置隐检/测试记录 变压器试运行检查记录 施工验收资料 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 42 / 194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城建档案馆● ● ● ● ● C7-2 C7-3 C7-4 C7-5 C7-6 C7-7 C8 C8-1 C8-2 C8-3 D类 E类 E1 E1-1 E1-2 E2 E2-1 E2-2 E2-3 E3 E3-1 E3-2 E3-3 E4 E4-1 E4-2 E4-3 E4-4 E4-5

部位验收记录(通用) 工程竣工报告验收鉴定书 工程竣工报告 竣工测量委托书 竣工测量报告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 质量评定资料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工程部位质量评定表 工序质量评定表 竣工图 工程资料、档案封面和目录 工程资料总目录卷 工程资料总目录汇总表 工程资料总目录 工程资料封面和目录及备考 工程资料案卷封面 工程资料卷内目录 工程资料卷内备考表 城市建设档案封面和目录及备考 城市建设档案案卷封面 城建档案卷内目录 城建档案案卷审核人备考表 工程资料档案移交书 工程资料移交书 城市建设档案移交书 城市建设档案缩微品移交书 城市建设档案移交目录 城建档案缩微品移交目录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施工单位 本规程附表 竣工测量单位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本规程附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3 / 194

5.3 工程资料编码的填写

施工资料是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管理、技术、质量、物资等各方面的资料和记录,种类多,数量大。建立科学、规范的资料编号体系有利于过程的整理、查询和组卷归档。

5.2.1 工程资料表格的编码由表式码、专业工程分类码和顺序码三部份组成。如下图:

专业工程分类码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 (表式C5-1-2) 编 码 Q2—1 020 表格码 顺序码

5.2.2 表式码为工程资料的编码,未附表格或专业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应参照本规程《工程资料分类表》的分类办法,在工程资料的右上角注明编码。

5.2.3 专业工程分类码按附录C《专业工程分类编码参考表》进行(如砌筑墩台(Q2—1)。参考表中未包含的项目,施工单位应按相应类别自行编码,并在总目录卷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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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顺序码按工序(分项)和时间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001开始依次标注(如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020)。

6、基建文件(A类)内容与要求

6.1 基本规定

6.1.1 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都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城建档案管理员,城建档案管理员要负责及时收信基本建设程序各个环节所形成的文件原件,并按类别、形成时间进行登记、整理、立卷、保管,待工程竣工后按规定进行移交。

6.1.2 基建文件涉及到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审批的有关文件,均应按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本规程的要求进行。

6.2 决策立项文件(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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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A1-1投资项目建议书 建设单位编制并申报。

6.2.2 A1-2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建设单位的上级部门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6.2.3 A1-3环境影响审批报告书 由市环保局审批形成。 6.2.4 A1-4可行性研究报告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 6.2.5 A1-5对可行性报告的批复文件

国家投资的大中型项目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或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委托的有关单位审批;小型项目分别由行业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建设资金自筹的企业大中型项目由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备案,报国家及有关部门备案。

6.2.6 A1-6关于立项的公文纪要、领导批示 建设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仞记录。

6.2.7 A1-7专家对项目的有关建设文件

建设单位组织形成

6.2.8 A1-8项目评估研究资料 建设单位组织形成。

46 / 194

6.2.9 A1-9计划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件

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或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形成。

6.2.10

A1-10计划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

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或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批准形成。

6.3 建设规划用地征地、拆迁文件(A2)

6.3.1 A2-1 土地使用报告预审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由北京市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6.3.2 A2-2 拆迁安置意见及批复文件 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形成。 6.3.3 A2-3 规划意见书及附图 由市规划委审查形成。

6.3.4 A2-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 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办理。

6.3.5 A2-5 其它文件:掘路占路审批文件,移伐树审批文件、工程项目统计登记文件、向人防备案施工图文件、非政府投资项目备案许可等由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形成。

6.4 勘察、测绘、设计文件(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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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A3-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由建设单位委托勘察单位勘察形成。 6.4.2 A3-2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由建设单位委托勘察单位勘察形成。 6.4.3 A3-3测量交线、交桩通知书 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6.4.4 A3-4 验收合格文件(验线) 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6.4.5 A3-5 审定设计批复文件及附图 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6.4.6 A3-6 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

此文件分别征求人防、环保、消防、技术监督、卫生防疫、交通、铁路、园林、供水、排水、供热、供燃气、文物、地震、节水、节能、通讯、保密、河湖、教育等有关部门意见并取得有关协议后,由市规划委负责审查重点地区、重大项目的设计方案并形成文件。

6.4.7 A3-7 初步设计文件 由设计单位形成。 6.4.8 A3-8 施工图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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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设计单位形成。

6.4.9 A3-9 初步设计审核文件

政府有关部门对设计单位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市规划委审查初步设计,市人防办审查人防初步设计,市公安局消防局审查公安消防初步设计,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审查停车场(库)及内外部道路设计。

6.4.10 A3-10 对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

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格的设计、咨询单位提出审查意见并形成文件。

6.5 工程招投标及承包合同文件(A4)

6.5.1 A4-1招投标文件

6.5.1.1 A4-1-1勘察招投标文件 由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形成。 6.5.1.2 A4-1-2 设计招投标文件 由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形成。 6.5.1.3 A4-1-3拆迁招投标文件 由建设单位与拆迁单位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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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4 施工招投标文件 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形成。 6.5.1.5 A4-1-4监理招投标文件 由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形成。 6.5.1.6 A4-1-5 厂站设备招投标文件 由订货单位与供货单位形成。 6.5.2 A4-2合同文件 6.5.2.1 A4-2-1勘察合同 由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形成。 6.5.2.2 A4-2-2设计合同 由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形成。 6.5.2.3 A4-2-3拆迁合同 由建设单位与拆迁单位形成。 6.5.2.4 A4-2-4 监理合同 由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形成。 6.5.2.5 A4-2-5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由订货单位与供货单位形成。

6.6 工程开工文件(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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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 A5-1 年度施工任务批准文件 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批准形成。 6.6.2 A5-2 修改工程施工图纸通知书 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6.6.3 A5-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 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办理。 6.6.4 A5-4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由政府主管部门办理。

6.6.5 A5-5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审批手续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6.6.6 A5-6 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由建设单位向相应的专业质量监督机构办理。

6.7商务文件(A6)

6.7.1 A6-1 工程投资估算材料

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形成。 6.7.2 A6-2 工程设计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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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形成。 6.7.3 A6-3施工图预算

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形成。 6.7.4 A6-4施工预算 由施工单位形成。 6.7.5 A6-5 工程决算

由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编制(或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编制)形成。

6.7.6 A6-6 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清单 由建设单位形成。

6.8 工程竣工备案文件(A7)

6.8.1 A7-1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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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文件。

6.8.2 A7-2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由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负责填报,并经建设行政主管机构的备案管理部门审验形成。

6.8.3 A7-3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由建设单位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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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基本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址;主要工程量;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名称;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号;开工、完工日期。

2、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评价意见;合同内容执行情况。 3、工程竣工验收时间;验收程序、内容、组织形式(单位、参加人);验收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意见。

4、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总体评价。

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公章;报告日期 6.8.4 A7-4 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由勘察、设计单位形成。 质量检查报告的基本内容如下: 1、勘察单位 ①勘察报告号;

②地基验槽的土质;与勘察报告是否相符; ③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承载力。 2、设计单位 ①设计文件号;

②对设计文件(图纸、变更、洽商)是否进行检查;是否符合标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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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③工程实体与设计文件是否相符。

上述报告均应有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公章;报告日期。

6.8.5 A7-5 规划、消防、环保、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由各有关主管部门形成。 6.8.6 A7-6 工程质量保修书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应在合同特殊条款约定下,参照京建质〔2000〕411号文“市建委转发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的通知要求,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共同约定。内容包括: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保修费用; (5)其他;

由发包、承包双方单位盖公章,法宝代表人签字。 6.8.7 A7-7 厂站、设备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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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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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其它文件(A8)

6.9.1 A8-1由建设单位采购的物资质量证明文件

按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物资的,物资质量证明文件和报验文件由建设单位收集、整理,并按约定移交施工单位汇总。

6.9.2 A8-2 工程竣工总结(大、中型工程)

工程竣工总结由建设单位编制。是综合性的总结,简要介绍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凡组织国家或市级工程竣工验收会的工程,可将验收会上的工程竣工文件汇集做为工程竣工总结。工程竣工总结一般具有下列内容:

(1)基本概况

① 工程立项的依据和建设目的、意义; ② 工程奖金筹措、产权、管理体制;

③ 工程概况包括工程性质、类别、规模、标准、所处地理位置或桩号、工程数量、概算、预算、决算等;

④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厂站设备采购招投标情况; ⑤ 改扩建工程与原工程系统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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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施工、监理情况

① 设计情况:设计单位和设计内容(设计单位全称和全部设计内容);工程设计特点及采用新建筑材料;

② 施工情况:开工、完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施工组织、技术措施等情况;施工单位相互协调情况;

③ 监理情况:监理工作组织及执行情况;监理控制; ④ 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

⑤ 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配套的房建、园林、绿化、环保等施工情况。 (3)工程质量及经验教训

工程质量鉴定意见和评价,规划、消防、环保、人防、技术监督等认可单位的意见,工程建设中的经验及教训,工程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

(4)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6.9.3 A8-3 沉降观测记录需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观测。 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观测。 6.9.4 A8-4 工程开工前的原貌、竣工新貌照片 由建设单位收集提供。

6.9.5 A8-5 工程开工、施工、竣工的录音录像资料 由建设单位收集提供。 6.9.6 A8-6 建设工程概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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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时按城建档案馆要求分专业工程(表式A8-6-1~A8-6-5)填报(不收入工程档案内),其内容应包括:

一般情况:工程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地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数量等。

结构形式及特征:道路类别、标准等级、管道类别、标准、等级;桥梁结构类型、设计载重标准;厂站类别、主要设备型号、规格、资源、生产能力等。

其它:特殊处理方法、断面形式、坐标等。

6.9.6.1 A8-6-1工程概况表:城市管(隧)道工程 6.9.6.2 A8-6-2工程概况表:城市道路工程(含广场) 6.9.6.3 A8-6-3工程概况表:城市桥梁工程(含涵洞) 6.9.6.4 A8-6-4工程概况表:市政、公用厂(场)、站工程 6.9.6.4 A8-6-5工程概况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含地铁)

7 监理资料(B类)内容与要求

监理资料包括监理管理资料(B1)、施工监理资料(B2)、竣工验收监理资料(B3)、其它资料(B4),其内容与要求,应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的规定和要求填写,本规程不再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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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施工资料(C类)内容与要求61 / 194

8.1 施工管理资料(C1)

8.1.1 工程概况表(表式C1-1)

各工程在施工前应填写《工程概况表》(表式C1-1)。 8.1.2 项目大事记(表式C1-2)

内容主要包括:开、竣工日期;停、复工日期;中间验收及关键部位的验收日期;质量、安全事故;获得的荣誉;重要会议;分承包工程招投标、合同签署;上级及专业部门检查、批示等情况的简述。

8.1.3 施工日志(表式C1-3)

以工程施工过程为记载对象,记载内容一般为:生产情况记录,包括施工生产的调度、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活动及存在问题等;技术质量工作记录,技术质量活动、存在问题、处理情况等。从工程开始施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由项目负责人或指派专人逐日记载,记载内容须保持连续和完整。

8.1.4 工程质量事故资料(表式C1-4-1~C1-4-3)

凡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向监理、建设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填写《工程质量事故记录》(表式C1-4-1)。建设、监理单位应及时组织质量事故的调(勘)察,事故调查组应由三人以上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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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情况须进行笔录,并填写《工程质量事故调(勘)察记录》(表式C1-4-2);施工单位应严肃对待发生的质量事故并及时进行处理,处理后填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表式C1-4-3),并呈报调查组核查。

表中预计经济损失和经济损失是指因质量事故进行返工、加固等实际损失的金额,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一定数额的管理费;事故情况,包括倒塌情况(整体倒塌或局部倒塌的部位)、损失情况(伤亡人数、损失程度、倒塌面积等);事故原因包括设计原因(计算错误、构造不合理等)、施工原因(施工粗制滥造、材料、预制构配件或设备质量低劣等)以及不可抗力等;处理意见包括现场处理情况、设计和施工的技术措施、对主要责任人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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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施工技术文件(C2)

8.2.1 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规划)及审批表

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规划)为统筹计划施工、科学组织管理、采用先进技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生产,环保、节能、降耗,实现设计意图,是指导施工生产的技术性文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施工前编制,并应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部位、阶段和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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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工程规模、工程特点、工期要求、参建单位等;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部署及计划:施工总体部署及区段划分;进度计划安排及施工计划网络图;各种工、料、机、运计划表;质量目标设计及质量保证体系;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包括冬、雨季施工措施及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大型桥梁、厂(场)、站等土建及设备安装复杂的工程应有针对单项工程需要的专项工艺技术设计,如模板及支架设计;地下基坑、沟槽支护设计;降水设计;施工便桥、便线设计;管涵顶进、暗挖、盾构法等工艺技术设计;现浇混凝土结构及(预制构件)预应力张拉设计;大型预制钢及混凝土构件吊装设计;混凝土施工浇筑方案设计;机电设备安装方案设计;各类工艺管道、给排水工艺处理系统的调试运行方案;轨道交通系统以及自动控制、信号、监控、通讯、通风系统安装调试方案等。

施工组织设计还应编写安全、文明施工、环保以及节能,降耗措施。 施工方案是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内容,是工程施工技术指导文件。大型道路、桥梁结构、厂(场)站、大型设备工程的施工方案更直接关系着工程结构的质量及耐久性,方案必须按相关规程经过专家论证或方案研讨。

施工组织设计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表式C2-2),并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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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有关部门会签、主管部门归纳汇总后,提出审核意见,报审批人进行审批,施工单位盖章方为有效,审批内容一般应包括内容完整性、施工指导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实话可行性等方面,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把关;审批人应签署审查结论、盖章。在施工过程中如有较大的施工措施或方案变动时,还应有变动审批手续。

8.2.2 图纸审查记录、设计交底记录

1、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图纸会审,由承包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等有关人员对施工图进行全面学习、审查并做《图纸审查记录》(表式C2-3),将图纸审查中的问题整理、汇总、报监理(建设)单位,由监理(建设)单位提交给设计单位,以便在设计交底时予以答复。

2、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组织并整理、汇总设计交底要点及研讨问题的纪要,填写《设计交底记录》(表式C2-4),各单位主管负责人会签,并由建设单位盖章,形成正式设计文件。

8.2.3 技术交底记录(表式C2-5)

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主要工序施工技术交底。各项交底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双方应履行签认手续。

8.2.4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1、工程中如有洽商,应及时办理《工程洽商记录》(表式C2-6),内容必须明确具体,注明原图号,必要时应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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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应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建设)单位等有关各方代表签认;设计单位如委托监理(建设)单位办理签认,应办理委托手续。变更洽商原件应存档,相同工程如需要同一个洽商时,可用复印件或抄件存档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3、分承包工程的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应通过工程承包单位办理。 4、洽商记录按专业、签定日期先后顺序编号,工程完工后由总承包单位按照所办理的变更及洽商进行汇总,填写《工程设计变更、洽商一览表》(表式C2-7)

8.2.5 安全交底记录(表式C2-8)

8.3 施工物资资料(C3)

施工物资资料是反映施工所用的物资质量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各种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配套文件(如使用说明书、安装维修文件等)的统称。

8.3.1 工程物资(包括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质量必须合格,并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或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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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监督检验报告等),进口物资还应进口商检证明文件。

8.3.2 质量证明文件的抄件(复合件)应保留原件所有内容,并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应有抄件人、抄件(复印)单位的签字和盖章。

8.3.3 不合格物资不准使用。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需代换时,应征得原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并符合有关规定,经监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8.3.4 凡使用无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应由具有鉴定资格单位出具的鉴定证书和北京市建委批准的《新技术、新材料试点工程申报书》,同时应有其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施工技术要求和工艺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和试验。

8.3.5 有见证取样检验要求的应按规定送检,作好见证记录。 8.3.6 对国家和北京市所规定的特种设备和材料应附有关文件和法定检测单位的检测证明,如锅炉、压力容器、消防产品等。

8.3.7 工程物资资料应进行分级管理,半成品供应单位或半成品加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所供物资或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所供物资或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施工单位则需收集、整理、保存供应单位或加工单位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进场后进行的检验、试验文件。各单位应对各自范围内的工程资料的汇总整理结果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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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钢筋资料的分级管理

如钢筋采用场外委托加工时,钢筋的原材报告、复试报告等原材料质量文件由加工单位保存;加工单位提供的半成品钢筋加工出厂合格证由施工单位保存,施工单位还应对半成品钢筋进行外观检查,对力学性能进行有见证试验。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的抽样复试,应以同一出厂批、同规格、同品种、同加工形式为一验收批,对钢筋连接接头每≤300个接头取不少于一组。

2、混凝土资料的分级管理。

(1)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质量合格的混凝土并随车提供预拌混凝土发贷单,于45于之内提供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有抗冻、抗渗等特殊要求的预拌混凝土合格证提供时间,由供应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明确,一般不大于60天。

(2)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除向施工单位提供预拌混凝土上述资料外,还应完事保存以下资料,以供查询:

混凝土配合比及试配记录 水泥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砂子试验报告 碎(卵)石试验报告 轻集料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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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加剂材料试验报告 掺和料试验报告

碱含量试验报告(用于结构混凝土) 混凝土开盘鉴定

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报告(出厂检验、数值填入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

混凝土抗渗、抗冻性能试验(根据合同要求提供) 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搅拌单位取样部份) 混凝土坍落度测试记录(搅拌单位测试记录) (3)施工单位应填写、整理以下混凝土资料: 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搅拌单位提供)

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报告(现场取样检验)

混凝土抗渗、抗冻性能试验记录(有要求时的现场取样检验) C20以上混凝土浇筑记录(其中部份内容根据预拌混凝土发货单内容整理)

混凝土坍落度测试记录(现场检验) 混凝土测温记录(有要求时的现场检测)

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施工单位现场取样部分) 混凝土试块有见证取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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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方式,施工单位应提供上述除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发货单之外的所有资料。

(5)现场搅拌混凝土强度等级在C40(含C40)以上或特种混凝土需履行开盘鉴定手续。

3、混凝土预制构件资料的分级管理

当施工单位使用混凝土预制构件时,钢筋、钢丝、预应力筋、混凝土等组成材料的原材报告、复试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混凝土性能试验报告等由混凝土预制构件加工单位保存;加工单位提供的预制构件出厂合格证由施工单位保存。

4、石灰粉煤灰砂砾混合料资料的分级管理

(1)石灰粉煤灰砂砾混合料生产厂家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质量合格的混合料并随车提供混合料运输单,于是天之内提供石灰粉煤灰砂砾混合料出厂质量合格证。

(2)石灰粉煤灰砂砾混合料生产厂家除向施工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完事保存以下资料,以供查询:

混合料配合比及试配记录 标准击实数据及最佳含水量数据 石灰出厂质量证明及复试报告 粉煤灰出厂质量证明及复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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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砾筛分试验报告

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3)施工单位应收集、整理以下资料

石灰粉煤灰砂砾混合料出厂质量合格证(生产厂家提供)

石灰粉煤灰砂砾混合料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含有见证取样)试验报告(现场检测),石灰粉煤灰砂砾混合料中石灰剂量检测报告(现场检测)

5、石灰粉煤灰钢渣混合料资料的分级管理

(1)石灰粉煤灰钢渣混合料生产厂家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质量合格的混合料并随车提供混合料运输单,于是15天之内提供石灰粉煤灰钢渣混合料出厂合格证。

(2)石灰粉煤灰钢渣混合料生产厂家除向施工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完整保存以下资料,以供查询:

混合料配合比及试配记录 标准击实数据及最佳含水量数据 石灰出厂质量证明及复试报告 粉煤灰出厂质量证明及复试报告 钢渣质量证明及复试报告 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3)施工单位应收集、整理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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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灰粉煤灰钢渣混合料出厂质量合格证(生产厂家提供)

石灰粉煤灰钢渣混合料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含有见证取样)试验报告(现场检测),石灰粉煤灰钢渣混合料中石灰剂量、粉煤灰含量、钢渣掺量检测报告(现场检测)

6、水泥稳定砂砾混合料资料的分级管理

(1)水泥稳定砂砾混合料生前厂家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质量合格的混合料并随车提供混合料运输单,于15天内提供水泥稳定砂砾出厂质量合格证。

(2)水泥稳定砂砾混合料生产厂家除向施工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完整保存以下资料,以供查询:

混合料配合比及试配记录 水泥出厂质量证明及复试报告 砂砾筛分试验报告

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3)施工单位应收集、整理以下资料

水泥稳定砂砾混合料出厂质量合格证(生产厂家提供)

水泥稳定砂砾混合料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含有见证取样)试验报告(现场检测)

7、热拌沥青混合料资料的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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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拌沥青混合料生产厂家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合格的沥青混合料并随车提供混合料运输单、标准密度资料及沥青混合料出厂质量合格证。

(2)热拌沥青混合料生产厂家除向施工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完整保存以下资料,以供查询:

热拌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及检验试验报告

路用沥青、乳化沥青、液体石油沥青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按附录A)

集料试验报告(按附录A) 添加剂、料试验报告

(3)施工单位应收集、整理以下资料 热拌沥青混合料出厂合格证(生产厂家提供) 热拌沥青混合料标准密度资料(生产厂家提供) 沥青混合料压实试验报告(有见证取样) 8.3.8 工程物资分为以下几类:

1、Ⅰ类物资:指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的工程物资,如大型混凝土预制构件、一般设备、仪表、管材等。

2、Ⅱ类物资:指到现场后除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外,还必须通过复试检验(试验)才能认可其质量的物资,如水泥、钢筋、砌块、混凝土外加剂、石灰、小型混凝土预制构件、防水材料、关键防腐材料(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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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材料、锅炉、进口压力容器等。

Ⅱ类物资进厂后应按规定进行复试,验收批量的划分及必试项目按附录A进行,可根据工程的特殊需要另外增加试验项目。

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出厂一个月后必须进行复试并提供复试检验(试验)报告,复试结果有效期限同出厂有效期限。产品复试记录(报告)见表式C3-4-1~C3-4-8。

3、Ⅲ类物资:指除须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复试检验(试验)报告外,施工完成后,需要通过规定龄期后再经检验(试验)方能认可其质量的物资,如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石灰粉煤灰砂砾混合料等。

工程物资应按类别进行工程资料的编制和报验工作。

在工程物资试验中按规定允许进行重新取样加倍复试的物资,两次试验报告要同时保留。

专项物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8.3.9 工程物资选样送审

如合同或其它文件约定,在工程物资订货或进场之前须履行工程物资选样审批手续时,施工单位应填写《工程物资选样送审表》(表式C3-1),报请审定。

8.3.10 产品合格证

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汇总填写《主要设备、原材料、构配件质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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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文件及复试报告汇总表》(表式C3-2)。

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必须合格,供货单位应按产品的相关技术标准、检验要求提供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或试验单,凡属于承压容器或设备(如锅炉)等,必须在出厂质量证明文件中提供焊缝无损探伤检测报告。须采取技术措施的,应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有批准手续方可使用)。

合格证、试(检)验单的抄件(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抄件人、抄件(复印)单位的签字和盖章。

各供货单位应按表式C3-3-1~C3-3-6提供《半成品钢筋出厂合格证》、《预制混凝土出厂合格证》、预拌钢筋混凝土梁、板、墩、桩、柱出厂合格证》、《钢构件出厂合格证》、《热拌沥青混凝土出厂合格证》、《石灰粉煤灰砂砾出厂合格证》。

其它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的形式,以供货方提供的为准。 施工单位在整理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时,应将非A4幅面大小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粘贴在《产品合格证粘贴衬纸》(表式C3-3-7)上。同产品、同规格、同型号、同厂家、同出厂批次的可以用一个合格证代表(合格证应正反粘贴),但应注明代表的数量。

8.3.11 设备开箱检查

设备进场后,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供货单位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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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箱检查,进口设备,需有商检部门参加并进行记录,填写《设备/配(备)件开箱检验记录》(表式C3-4-1)。

8.3.12 材料、配件检验

材料、配件进场后,由施工单位进行检验,需进行抽检的材料、配件按规定比例进行抽检,并进行记录,填写《材料、配件检验记录汇总表》(表式C3-4-2)。

8.3.13 预制混凝土构件、管材进场抽检记录

预制混凝土道牙、平石、大小方块、地袱、防撞墩等小型混凝土构件进场后,须有预制混凝土小型构件出厂质量合格证,按必试项目抽检批次和检验项目进行尺寸量测、外观检查,抽样进行混凝土抗压、抗折强度试验;管材依照质量验收标准抽检,填写《预制混凝土构件、管材进场抽检记录》(表式C3-4-3)。

8.3.14 产品进场后检验和试验

对进场后的产品,按附录A和有关检测规程的要求进行复试,填写产品复试记录/报告团(表式C3-4-5至C3-4-4)。

《材料试验报告(通用)》(表式C3-4-4),本规程未规定的各类物资采用通用试验记录(如防腐材料、保温材料、桥梁伸缩装置、桥梁支座等),应委托有资质试验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出具试验报告。

8.3.15 见证记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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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开工前应确定由具有资格的专业人员作为本工程的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报先是监督机构和具备见证取样试验资质的试验室备案,填写《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表式(C3-4-25)。

施工单位应按本工程的实际工程量依据规定的检验频率和抽样密度制定见证取样计划,作为现场见证取样的依据。

施工过程中所作的见证取样均应填写《见证记录》(表式C3-4-26)。 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对所作的见证试验进行汇总,填写《有见证试验汇总表》(表式C3-4-27)。

8.4 施工测量监测资料(C4)

8.4.1 测量复核记录

测量复核记录指施工前对施工测量放线的复测。应填写《测量复核记录》(表式C4-2)

1、构筑物(桥梁、道路、各种管道、水池等)位置线;

2、基础尺寸线,包括基础轴线、断面尺寸、标高(槽底标高、垫层标高等);

3、主要结构的模板,包括几何尺寸、轴线、标高、预埋件位置等; 4、桥梁下部结构的轴线及高程,上部结构安装前的支座位置及高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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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8.4.2 沉降观测记录(C4-3)

按规范和设计要求设置沉降观测点,定期进行观测并作记录、绘制观测点布置图,沉降观测单位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沉降观测记录(C4-3)。

8.4.3 初期支护净空测量记录(C4-4)

浅埋暗挖隧道初期支护完成后,应进行初期支护净空的测量检查,并作好记录,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桩号部位、初期支护的净空尺寸等。

8.4.4 隧道净空测量记录(表式C4-5)

隧道二次衬砌完成后,应进行隧道净空的测量检查,并作好记录,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桩号部位、结构净空尺寸、施工误差等。

8.4.5 结构收敛观测成果记录(表式C4-6)

浅埋暗挖施工时,应进行结构的收敛变形观测,并作好记录,主要内容包括:测点桩号及点位布置、观测日期、变形速率及累计收敛量等。

8.4.6 地中位移观测记录(表式C4-7)

浅埋暗挖施工时,施工引起附近地层位移变化,应进行观测,并作好记录,主要内容包括:测点桩号及点位布置、观测日期、变形位移速率及累计位移量等。

8.4.7 拱顶下沉观测成果表(表式C4-8)

浅埋暗挖施工时,应进行结构的拱顶下沉观测,并作好记录,主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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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包括:测点桩号及点位布置、观测日期、沉降速率及累计沉降量等。

8.5 施工记录(C5)

包括通用施工记录和专用施工记录 8.5.1施工通用记录(C5-1)

8.5.1.1 《施工通用记录》(表式C5-1-1),用于在专用施工记录中不适用表格的情况下,对工程施工过程的记录。

8.5.1.2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式C5-1-2),适用于各专业。 隐蔽工程是指被下道工序施工所隐蔽的工程项目。隐蔽工程在隐蔽必须进行隐蔽工程质量检查,由施工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人员、质检人员并请监理(建设)单位代表参加,必要时请设计人员参加,建(构)筑物的验槽,基础/主体结构的验收,应通知质量监督站参加。隐蔽工程的检查结果应具体明确,检查手续应及时办理不得后补。须复验的应办理复验手续,填写复查日期并由复查人作出结论。隐蔽项目包括:

1、地基与基础 土质情况、槽基位置坐标、几何尺寸、标高、边坡坡度、地基处理、钎探记录等;

2、基础与主体结构各部位钢筋 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位置、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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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接头情况、保护层厚度及除锈、代用变更情况;

3、桥梁等结构预应筋、预留孔道的直径、位置、坡度、接头处理、孔道绑扎、锚具、夹具、连接器的组装等情况;

4、现场结构构件、钢筋连接 连接形式、接头位置、数量及连接质量等,焊接包括焊条牌号(型号)、坡口尺寸、焊缝尺寸等;

5、桥梁工程桥面防水层下找平层的平整度、坡度、桥头搭板位置、尺寸;

6、桥面伸缩装置规格、数量及埋置情况; 7、管道、构件的基层处理,内外防腐、保温; 8、管道混凝土管座、管带及附属构筑物的隐蔽部位; 9、管沟、小室(闸井)防水;

10、水工构筑物及沥青防水工程包括防水层下的各层细部做法、工作缝、防水变形缝等;

11、厂(场)站工程构筑物:伸缩止水带材质、完好情况、安装位置、沉降缝及伸缩缝填充料填充厚度等。工作缝做法、穿墙套管做法等;

12、各类钢筋混凝土构筑物预埋件位置、规格、数量、安装质量情况; 13、垃圾卫生填埋场导排层、(渠)铺设计质、规格、厚度、平整度,导排渠轴线位置、花管内底高程、断面尺寸等。

14、直埋于地下或结构中以及有保温、防腐要求的管道:管道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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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的位置、高程、坡度;各种管道间的水平、垂直净距;管道及其焊缝的安排及套管尺寸;组对、焊接质量(间隙、坡口、钝边、焊缝余高、焊缝宽度、外观成型等);管支架的设置等。

15、电气工程:没有专业表格的电气工程隐蔽工程内容,如电缆埋设路径,深度、工艺质量;暗装电气配线的型式、规格、安装工艺、质量。

8.5.1.3 中间检查交接记录

某一工序完成后,移交给另一单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移交单位和接受单位应进行交接检查,并约请监理(建设)单位参加见证。对工序实体、外观质量、遗留问题、成品保护、注意事项等情况进行记录,填写《中间检查交接记录》(表式C5-1-3)。

8.5.2 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通用施工记录(C5-2)

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通用施工记录为道路、桥梁、管(隧)道、厂(场)站、轨道交通(含地铁)等各专业工程共同使用的施工记录。

8.5.2.1 地基处理记录

当地基处理采用沉入桩、钻孔桩时,填写《地基处理记录》(表式C5-2-1)。包括地基处理部位、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简述、审核意见等。并应进行干土质量密度或贯入度试验。处理内容还应包括原地面排降水、清除树根、淤泥、杂物及地面下坟坑、水井及较大坑穴的处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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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基处理采用碎石桩、灰土桩等桩基处理时,由专业施工单位提供地基处理的施工记录。

8.5.2.2 地基钎探记录

应绘制钎探点布置图并进行钎探,填写《地基钎探记录》(表式C5-2-2) 当地基需处理时,应由勘察设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将处理的部位、尺寸、高程等情况标注在钎探图上,并应有复验记录。

8.5.2.3 地下连续墙挖槽施工记录(表式C5-2-3)

记录挖土设备、挖槽深度、宽度、槽壁垂直度及槽位轴线偏差等。 8.5.2.4 地下连续墙护壁泥浆质量检查记录(表式C5-2-4) 地下连续墙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检验频率对护壁泥浆的配比、密度、粘度、含砂量等指标进行检查填写本表。

8.5.2.5 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浇筑记录(表式C5-2-5)

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浇筑应对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坍落度、扩散度、导管直径及混凝土浇筑量、浇筑平均进度等进行记录。

8.5.2.6 《沉井(泵站)工程施工记录》(表式C5-2-6)

沉井(泵站)工程施工,需填写《沉井(泵站)工程施工记录》,本表每班次或每观测一次填写一栏,封底记录只最后填写一张即可。

8.5.2.7 桩基础施工记录(通用)(表式C5-2-7)

桩基包括预制桩、现制桩等,应按规定进行记录,附布桩、补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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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示意图,并注明桩编号。桩基检测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成桩质量检查(含混凝土强度和桩身完整性)和单桩竖向承载力的检测等。由分承包单位承担桩基施工的,完工后应将记录移交总包单位。

8.5.2.8 桥梁桩基基施工记录

1、根据使用的钻机种类不同分别填写《钻孔桩钻进记录(冲击钻)》(表式C5-2-8)和《钻孔桩钻进记录(旋转站)》(表式C5-2-9)。

2、钻孔桩混凝土灌注前检查记录(表式C5-2-10)

检查意见栏填写结论性的内容;孔位前后左右偏差是指距中心十字线的偏差。

3、钻孔桩水下混凝土浇注记录(表式C5-2-11)

记录每根桩浇注混凝土时间、步骤、次序及每次浇注量、浇注总量、导管深度、导管拆除及浇注中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等。

施工单位应绘制桩位平面示意图,图中对桩进行统一编号。 4、沉入桩检查记录(表式C5-2-12)

记录每根桩的桩位、打桩设备、锤击质量、锤击次数、下沉量、平均下沉量、累计下沉量、累计标高及打桩过程情况等,并画出桩位平面示意图。

8.5.2.9 土层锚杆施工记录(C5-2-13~C5-2-15)

由于土层锚杆大部分不构成工程实体,只是作为施工支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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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规程未提供记录表格,工程中如出现构成工程实体的锚杆施工内容,由专业施工单位提供相关施工记录及表格。包括《土层锚杆成孔记录》、《土层锚杆注浆记录》、《土层锚杆张拉锁定记录》。

8.5.2.10 砂浆、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通知单,

委托单位应依据设计强度等级及其技术要求、施工部位、原材料情况等,分别向试验室提出配合比申请单(表式C5-2-16~C5-2-18),试验室依据配合比申请单,经试验室批准人认可后签发配合比通知单。

当原材料更换时,砂浆、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应重新试配。 8.5.2.11 混凝土浇筑申请书

为保证混凝土施工质量、保证后续工序正常进行,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及单位管理实际情况履行混凝土浇筑申请手续,但本规程不设此表。

8.5.2.12 混凝土开盘鉴定

施工单位自供(现场搅拌)C40以上(含C40)混凝土时,由施工单位组织监理(建设)单位、搅拌机组、混凝土试配单位进行混凝土开盘鉴定,并填写《混凝土开盘鉴定》(表式C5-2-20),共同认定试验室签发的混凝土配合比中组成材料是否与现场所用材料相符、混凝土拌和物性能及标养28天的抗压强度结果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如采用预拌C40以上(含C40)混凝土时,由供应单位组织填写《混凝土开盘鉴定》(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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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2-20)。

8.5.2.13 混凝土浇筑记录

依据〔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规定,凡现场浇筑C20(含C20)强度等级以上混凝土,须填写《混凝土浇筑记录》(表式C5-2-21)。

8.5.2.14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

当需要对混凝土进行养护测温(如大何种混凝土和冬期、高温季节混凝土施工)时,可参照《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表式C5-2-22)填写,也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需要自行制定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表格。

8.5.2.15 预应力筋张拉记录

预应力筋张拉记录包括《预应力张拉数据记录》(表式C5-2-23)、《预应力筋张拉记录(一)》(表式C5-2-24)、《预应力筋张拉记录(二)》(表式C5-2-25)、《预应力张拉孔道压浆记录》(表式C5-2-26)。

8.5.2.16 构件吊装施工记录(表式C5-2-27)

预制钢筋混凝土主要构件、钢结构的吊装,应填写《构件吊装施工记录》(表式C5-2-27)。对于大型设备的安装,应由吊装单位提供相应的记录。

吊装过程简要记录重点说明平面位置、高程偏差、垂直度;就位情况、固定方法、接缝处理等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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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17 圆形钢筋混凝土构筑物缠绕钢丝应力测定记录

《圆形钢筋混凝土构筑物缠绕钢丝应力测定记录》(表式C5-2-28)记录构筑物外径、锚固肋数、钢筋环数、钢筋直径、每段钢筋长度,并逐日按环号、肋号测定平均应力、应力损失及应力损失率等。

8.5.2.18 网架安装检查记录(C5-2-29)

当工程中有网架安装工作时,专业施工单位须提供网架安装检查记录。

8.5.2.19 防水工程施工记录

防水工程需填写防水工程施工记录(表式C5-2-30)。 8.5.2.20 桩检测报告(C5-2-31)

应由有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提供“桩检测报告”。 8.5.3 道路、桥梁工程施工记录(C5-3)

8.5.3.1 沥青混凝土进场、摊铺测温记录(表式C5-3-1) 包括沥青混合料规格、到场温度、摊铺温度、摊铺部位等。 8.5.3.2 碾压沥青混凝土测温记录(表式C5-3-2) 记录碾压段落、初压温度、复压温度、终压温度等。 8.5.3.3 钢箱梁安装检查记录(C5-3-3)

专业施工单位需提供钢箱梁安装检查记录,记录钢箱梁安装后的轴线位置、梁底标高、支座位置、支座底板、四角相对高差以及箱梁的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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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状况等。

8.5.3.4 高强螺栓连接检查记录(C5-3-4)

专业施工单位应提供高强螺栓连接检查记录,具体内容包括:高强螺栓规格、数量、螺栓孔径、扩孔数量、磨擦面处理方法、磨擦系数抽验值、终拧扭矩值等。

8.5.3.5 箱涵顶进施工记录(表式C5-3-5)

箱涵顶进施工每日早、中晚三班检查或临时增加检查均采用本记录,检测记录内容包括顶力、进尺,箱体前、中、后高程,中线左右偏差,土质变化情况等,按规定进尺检测及加密频度检测均应采用书面记录形式。

8.5.3.6 桥梁支座安装记录(C5-3-6)

由专业施工单位提供,着重填写桥梁支座制造厂家、质量证书号、支座类型及材料;并简述支座锚栓位置及锚孔砼固封施工质量情况,检查支座位置与线路中心线的距离;填写支座底的设计标高和实际标高,以及各墩台支座安装质量的评述。

8.5.4 管(隧)道工程施工记录(C5-4)

给水、排水、燃气、供热、轨道交通、管(隧)道等工程的施工记录,包括:

8.5.4.1 焊工资格备案表

从事压力管道焊接工程施工的焊工,均应对焊工的资格进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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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非锅炉压力容器考试合格的焊工不得从事压力管道及主要受力构件的焊接工作。资格审查后填写《焊工资格备案表》(表式C5-4-1)。

8.5.4.2 焊缝综合质量记录

对焊缝质量进行检查主要包括:焊缝(焊口)编号、焊工代号,按GB50236规范要求汇总记录每道焊缝的外观质量、焊缝无损检测结果,按最低质量等级进行焊接质量综合评价,填写《焊缝综合质量记录》(表式C5-4-2)。

综合说明一栏内应填写钢材的种类(如螺旋管、直缝管、无缝管等)、规格,使用的焊条型号等,压力容器压力等级等。

焊接工作完成后应编制《焊缝排位记录及示意图》(G有式C5-4-3)。 《焊缝综合质量记录》(表式C5-4-2)和《焊缝排位记录及示意图》(表式C5-4-3)是配套使用的记录表格。

8.5.4.3 聚乙烯管道连接记录(表式C5-4-4)

使用全自动焊机或非热熔焊接时,焊接过程的参数可以不记录;全自动、电熔焊机以焊机打印的记录为准。表中:P0——拖动压力;P1 ——接缝压力;P2——吸热压力;P3——冷却压力。

连接工作完成后应填写《聚乙烯管道焊接工作汇总表》(表式C5-4-5) 8.5.4.4 钢管变形检查记录(表式C5-4-6)

当钢管公称直径≥800㎜时,应在回填完成后检查钢管竖向变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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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向变形值= ∣标准内直径(Ci-回填后竖向内直径(D)∣ 标准内直径(Di)

8.5.4.5 管架(固、支、吊、滑等)安装调整记录(表式C5-4-7) 管架(固、支、吊、滑)的选择、安装、调整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记录中包括管架编号、结构型式、安装位置、固定状况、调整值等。

8.5.4.6 补偿器安装记录(表式C5-4-8)

补偿器在安装时,应检查补偿器的型式、规格、材质、固定支架间距、安装质量,校核安装时环境温度、操作温度及安装预拉量等与设计条件是否相符,同时应附安装示意图。

8.5.4.7 防腐层施工质量检查记录(表式C5-4-9)

本表是施工现场对设备、管道本体(管身)、固定口进行防腐及防腐层修补施工质量检查所做的记录,包括防腐材料、防腐等级、执行标准及厚度、防腐绝缘性能、外观及粘结力检查等。在固定场所(加工场)内防腐以出厂质量证明文件为准。

8.5.4.8 牺牲阳极埋设记录(表式C5-4-10)

牺牲阳极埋设时应由安装单位对阳极埋设位置(管线桩号)、阳极类型、规格、数量、牺牲阳极开路电位等进行检查并记录。

8.5.4.9 顶管施工记录(表式C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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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管施工时,应对管线位置、顶管类型、设备规格、顶进推力、顶进措施、接管形式、土质状况、水文状况进行检查记录,并逐日按班次和检测序号记录日进尺、累计进尺、中线位移、管底高程、相邻管间错口、对顶管节错口、接缝处理方法、发生意外情况及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8.5.4.10 浅埋暗挖法施工检查记录(表式C5-4-12)

浅埋暗挖法施工检查记录是采取浅埋暗挖法施工工程在其二衬完工以后对工程整体情况进行检查的评价记录。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抗压、抗折、抗渗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结构尺寸是否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外观质量是否合格等。

8.5.4.11 盾构法施工记录(表式C5-4-13)、盾构管片拼装记录(表式C5-4-14)

盾构法施工记录与盾构管片并装记录适用于盾构法施工完成的管(隧)道工程,分别记录盾构掘进、管片拼装两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情况。

表格填写与施工同步完成,依据各工程设计使用的管片大小,按环填写。

8.5.4.12 小导管施工记录(表式C5-4-15)

小导管施工时,应对小导管施工部位、规格尺寸、布设角度、间距及根数、注浆类型及数量等进行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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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13 大管棚施工记录(表式C5-4-16)

大管棚施工时,应注明大管棚的工程部位、钢管规格尺寸,在草图中标明间距及根数、角度、深度并填写成孔质量情况等。情况栏填写管内填充料、管节连接等情况。

8.5.4.14 隧道支护施工记录(表式C5-4-17)

隧道初期支护施工时,应检查格栅的桩号部位、间距、中线、标高、连线状况、喷射混凝土厚度、混凝土强度等级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8.5.4.15 注浆检查记录(表式C5-4-18)

顶管、浅埋暗挖等施工需要进行注浆时,施工完毕后,应按要求进行注浆填充,并填写注浆检查记录。记录内容主要包括:注浆位置(桩号)、注浆压力、注入材料量、饱满程度等。

8.5.5 厂(场)、站工程施工记录(C5-5)

给水、污水处理、燃气、供热、轨道交通、垃圾卫生填埋等厂(场)、站工程的施工记录包括:

8.5.5.1 设备基础检查验收记录

设备安装前应对设备基础的混凝土强度、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并对设备基础纵、横轴线进行复核,对设备基础外形尺寸、水平度、垂直度、予埋地脚螺栓、地脚螺栓孔,予埋栓板以及锅炉设备基础立柱相邻位置、四立柱间对角线等进行量测,并附基础示意图。填写《设备基础检查验收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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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表式C5-5-1)

8.5.5.2钢制平台/钢架制作安装检查记录

钢制平台/钢架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制作安装应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对立柱底座与柱基中心线、立柱垂直度、弯曲度、立柱对角线、平台标高、栏杆、阶梯踏步、平台边缘围板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填写《钢制平台/钢架制作安装检查记录》(表式C5-5-2)。

8.5.5.3 设备安装检查记录(通用)(表式C5-5-3)

给水、污水处理、燃气、供热、轨道交通、垃圾卫生填埋厂(场)、站中使用的通用设备安装均可采用本表。应在安装中检查设备的标高、中心线位置、垂直度、纵横向水平度及设备固定的形式,使之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

8.5.5.4 设备联轴器对中检查记录(表式C5-5-4)

设备联轴器安装完后应对联轴器对中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内容包括:径向位移值,轴向倾斜值,端面间隙值,并附联轴器布置示意图。

8.5.5.5 容器安装检查记录(表式C5-5-5)

容器(箱罐)安装前应进行基础检查及容器严密性试验,安装中应对容器安装的标高、中心线、垂直度、水平度、接口方向及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泄放装置、水位调节装置、取样口位置、内部防腐层、二次灌浆等内容进行检查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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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5.6 安全附件安装检查记录(表式C5-5-6)

本表是对压力表、安全阀、水(液)位计等安全附件安装的情况进行的检查和记录。

8.5.5.7 锅炉安装施工记录(C5-5-7~C5-5-8)

锅炉安装施工记录应由安装单位按安全监察机构颁布的《工业锅炉安装工程质量证明书》(整装、散装)要求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填写,凡要求盖章的地方,均应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8.5.5.8 软化水处理设备安装调试记录(表式C5-5-9)

软化水处理设备安装和调试,应填写《软化水处理设备安装调试记录》(表式C5-5-9)

8.5.5.9 燃烧器及燃料管路安装记录(表式C5-5-10)

燃烧器及燃料管路安装时,应填写《燃烧器及燃料管路安装记录》(表式C5-5-10)。

8.5.5.10 管道/设备保温施工检查记录(表式C5-5-11)

管道/设备如果设计要求保温,在保温施工时需对基层处理与涂漆情况、保温层施工情况、保护层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对直埋热力管道的接口保温(套袖连接)还应进行气密性试验。

8.5.5.11 净水厂水处理工艺系统调试记录

净水厂(站)工程达到基本交验条件,工程竣工验收前,监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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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师对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经施工(安装)单位整改及功能试验后,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安装)单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参加,对净水厂(站)水处理工艺系统调试,由施工单位填写《净水厂水处理工艺系统调试记录》(表式C5-5-12)

8.5.5.12 加药、加氯工艺系统调试记录

厂(站)加药加氯工程达到基本交验条件时,水处理工艺系统调试后,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安装)单位进行,必要时请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派代表参加,对加药加氯工艺系统调试,由施工单位填写《加药、加氯工艺系统调试记录》(表式C5-5-13)。

8.5.5.13 离心水泵综合效率试验记录

给水厂(站)离心水泵安装、检查,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条件后,需对离心水泵综合效率进行试验,由施工单位(或试验单位)填写《离心水泵综合试验记录》(表式C5-5-14)。

8.5.5.14 水处理工艺管线验收记录

水处理工艺管线工程完成后,监理(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安装)单位等进行水处理工艺管线验收,由施工单位填写《水处理工艺管线验收记录》(表式C5-5-15)。

8.5.5.15 污泥处理工艺系统调试记录

污泥处理工艺系统工程达到基本条件,污水处理工艺系统调试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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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安装)单位进行,必要时请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派人参加,对污泥处理工艺系统调试,由施工单位填写《污泥处理工艺调试记录》(表式C5-5-16)。

8.5.5.16 自控系统调试记录

水厂(站)自控系统工程完成后,监理(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安装)单位进行,对自控系统进行调试,由施工单位填写《自控系统调试记录》(表式C5-5-17)。

8.5.5.17 自控设备单台安装记录

水厂(站)自控设备安装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填写《自控设备单台安装记录》(表式C5-5-18)。

8.5.5.18 污水处理工艺系统调试记录(C5-5-19)

8.5.5.19 污泥消化工艺系统调试记录(C5-5-20)

8.5.6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记录(C5-6) 8.5.6.1 电缆敷设检查记录

对电缆的敷设方式、编号、起/止位置、规格、型号进行检查,并按GB50168规范要求,对安装工艺质量进行检查,填写《电缆敷设检查记录》(表式C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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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6.2 电气照明装置安装检查记录

对电气照明装置的配电箱(盘)、配线、各种灯具、开关、插座、风扇等安装工艺及质量按GB50303要求进行检查,填写《电气照明装置安装检查记录》(表式C5-6-2)。

8.5.6.3 电线(缆)钢导管安装检查记录

对电线(缆)钢导管的起、止点位置及高程、管径、长度、弯曲半径、联接方式、防腐及排列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电线(缆)钢导管安装检查记录》(表式C5-6-3)。

8.5.6.4 成套开关柜(盘)安装检查记录

检查成套开关(盘)型钢外廓尺寸、基础型钢的不直度、水平度、位置、不平行度及开关柜的垂直度、水平偏差、柜面偏差,柜间接缝,要求成套开关柜(盘)安装偏差符合规范要求并填写《成套开关柜(盘)安装检查记录》(表式C5-6-4)。

8.5.6.5 盘、柜安装及二次结线检查记录

对盘、柜及二次结线安装工艺及质量进行检查。内容包括:盘、柜及基础型钢安装偏差;盘、柜固定及接地状况;盘、柜内电器元件、电气接线、柜内一次设备安装等及电气试验结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填写《盘、柜安装及二次结线检查记录》(表式C5-6-5)。

8.5.6.6 避雷装置安装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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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避雷装置安装质量,对避雷针、避雷网(带)、引下线的材质、规格、长度,结构形式、外观、焊接及防腐情况,引下线断点高度,接地极组数及接地电阻测量数值、防腐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避雷装置安装检查记录》(表式C5-6-6)。

8.5.6.7 起重机电气安装检查记录

检查起重机电气安装质量,内容主要包括滑接线及滑接器、悬吊式软电缆、配线、控制箱(柜)、控制器、限位器、安全保护装置、制动装置、撞杆、照明装置、轨道接地、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电阻测试并填写《起重机电气安装检查记录》(表式C5-6-7)。

8.5.6.8 电机安装检查记录

对电机安装位置;接线、绝缘、接地情况;转子转动灵活性;轴承框动情况;电刷与滑环(换向器)的接触情况;电机的保护、控制、测量、信号等回路工作状态进行检验并填写《电机安装检查记录》(表式C5-6-8)。

8.5.6.9 变压器安装检查记录

按GBJ148标准要求,对变压器安装的位置;母线连接、接地;变压器器身;瓷套管;储油柜;冷却装置;油位;分接头位置;滚轮制动;测温装置及并列运行条件等进行检验,检查电气试验报告是否齐全、合格、并填写《变压器安装检查记录》(表式C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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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6.10 高压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熔断器安装检查记录 对开关操动机构、传动装置、闭锁装置、安装位置、合闸时三相不同期值、分闸时触头打开角度、距离、触头接触情况进行检查,核对熔体额定电流与设计值,检查试验报告是否合格、齐全,填写《高压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熔断器安装检查记录》(表式C5-6-10)。

8.5.6.11 电缆头(中间接头)制作记录

对电缆头型号、保护壳型式、接地线规格、绝缘带规格、蕊线连接方法、相序校对、绝缘填料电阻测试值、电缆编号、规格型号等进行检查并填写《电缆头(中间接头)制作记录》(表式C5-6-11)。

8.5.6.12 厂区供水设备供电系统调试记录

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应符合国家及有关专业的规定,各系统设备的单项安装调试合格后,由施工(安装)单位进行厂区供水设备供电系统调试并填写《厂区供水设备供电系统调试记录》(表式C5-6-12)。

8.5.6.13

自动扶梯安装前检查记录(表式C5-6-13)

自动扶梯安装应根据设计要求检查记录安装条件,包括机房宽度、深度;支承宽度、长度;中间支承强度、支承水平间距;扶梯提升高度;支承予埋铁尺寸;提升设备搬运的连接附件等。

8.6 施工试验记录(C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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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试验,并记录原始数据和计算结果,得出试验结论。包括各类专用施工试验记录,如有新技术、新工艺及其它特殊工艺时,使用通用施工试验记录。施工试验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分部位、分系统进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通用施工试验记录和基础/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试验记录划为一类,其它分为道路、桥梁施工试验记录,管(隧)道工程施工试验记录,厂站设备安装及电气安装施工试验记录。

8.6.1 施工试验记录(通用)(C6-1)

施工通用试验记录是在无专用施工试验记录的情况下,对施工试验方法和试验数据进行记录的表格,《施工试验通用记录》(表式C6-1)。

8.6.2 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通用施工试验记录(C6-2)

8.6.2.1 回填土(包括素土、灰土、砂和砂石地基的夯实填方及柱基、基坑、基糟的回填夯实)

1、当设计图纸中有压实度要求时,应有击实试验报告,报告中应提供回填土的最大干密度、最佳含水率的控制值。

2、当合同对回填土土质有要求时,应对土壤进行液塑限、含水量和湿松密度试验,测定有机质含量。

3、回填土干密度试验应有分层、分段、分步的干密度数据及取样平面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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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隧)道工程使用《土壤(无机料)最大干密度与最佳含水量试验报告》(表式C6-2-1);

8.6.2.2 砌筑砂浆

1、应有配合比申请单和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

2、应有按规定留置的龄期为28天标养试块的抗压强度试验报告。《砌筑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报告》(表式C6-2-3)

3、应按单位工程分种类、强度等级汇总填写《砌筑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表式C6-2-8)

4、按同类、同强度等级砂浆为一验收批,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f2,m≥f2

f2,mim≥0.75f2 (式-1) 式中:

f2,m——同一验收批中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各组平均值(MPa) f2,mim——同一验收批中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最小一组值(MPa) f2——验收批砂浆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MPa) 当施工出现下列情况时,可采用非破损或微破损检验方法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推定砂浆强度,并应有法定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 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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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已判定不能满足设计要求,需要确定砂浆和砌体强度。

5、砌筑砂浆试块的留置及必试项目按附录A进行。

6、用于承重结构的砌筑砂浆试块按规定衽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 8.6.2.3 混凝土

1、应有配合比申请单和由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施工中如材料有变化时,应有修改配合比的试验资料。

2、应有按规定组数留置的28天龄期标养试块和足够数量的同条件养护试块,并按《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混凝抗折强度试验报告》、《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混凝土抗冻试验报告》(表式C6-2-4~C6-2-7)的要求进行试验。

现浇结构混凝土和冬期施工混凝土的同条件养护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做为拆模、张拉、施加临时荷载、检验抗冻能力等的依据。

3、冬期施工应有受冻临界强度试块和转常温试块的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4、用成熟度法计算混凝土早期强度时,需由出具配合比的试验室用标准试件各龄期强度数据,经回归分析拟合成,成熟度(M)—强度(f)曲线f=ae(b/m)、或龄期(D)—强度(f)=ae(b/d)等,计算出混凝土强度。

5、应按单位工程分种类、强度等级汇总填写《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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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记录》(表式C6-2-9)。

同一验收项目、同等强度等级、同龄期(28天标养)、配合比基本相同)是指施工配制强度相同),并能在原材料有变化时,及时调整配合比使其施工配制强度目标值不变)、生产工艺条件基本相同的混凝土为一个验收批。

6、由不合格批混凝土制成的结构、或未按规定留置试块的,应有结构处理的有关资料,需要检测的,应有法定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并征得原设计人的书面认可。

7、抗渗混凝土、抗冻混凝土、特种混凝土除应具有上述资料外还应有其它专项试验报告。

8、抗压强度试块、抗折强度试块、抗渗性能试块、冻融性能试块的留置及强度统计方法按附录A进行。

9、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按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

10、潮湿环境、直接与水接触的混凝土工程和外部有碱环境并处于潮湿环境的混凝土工程,应预防碱集料反应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8.6.2.4 钢筋连接

1、用于焊接、机械连接的钢筋接头其接头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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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正式焊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的钢筋,在现场条件下进行焊接性能试验(可焊性),机械连接应进行工艺检验。可焊性试验、工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焊接或机械连接的施工。

3、钢筋焊接接头或焊接制品应按焊接类型分批进行质量验收并进行记录,《钢筋连接试验报告》风表式C6-2-10。验收批的划分、取样数量和必试项目见附录A。

4、机械连接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

机械连接的工艺检验、现场检验验收批的划分、取样数量及必试项目按附录A进行。

5、施工中采用机械连接接头型式施工时,技术提供单位应提交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

6、结构工程中的主要受力钢筋接头按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

8.6.2.5 焊接质量无损检测记录

对管道、钢构件、钢箱梁、钢制容器等承受拉力或压力的焊缝进行无损检测后,应填写焊接质量无损检测记录(表式C6-2-11~C6-2-16),检测工作应按设计或标准的要求由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出具无损检测报告。无损检测报告包括:《射线检测报告》、《射线检测报告底片评定记录表》、《超声波检测报告》、《超声波检测报告评定记录》、《磁粉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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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报告》、《渗透检测报告》。检测结论主要应包括实际检测量、一次检测合格率、返修的最高次数、最终质量结果等内容。

8.6.3 道路、桥梁工程试验记录(C6-3)

道路、桥梁工程试验记录包括道路、桥梁工程各工序、部位、整体质量的试验资料数据及其安全性能、功能质量的试验结论。

8.6.3.1 道路工程基础和结构层施工试验记录

包括路基基层、连接层等结构层,必须严格控制每层结构的压实度、平整度、高程、厚度等。在施工中按下列项目进行试验并记录:《道路基层混合料抗压强度试验报告》(表式C6-3-1)、《压实度试验记录(灌砂法)》(表式C6-3-2)、《沥青混合料压实度试验报告(蜡封法)》(表式C6-3-3)、《回弹弯沉值记录》(表式C6-3-4)、《沥青混凝土路面厚度检验记录》(表式C6-3-5)、《路面平整度检查记录》(表式C6-3-6)、《路面粗糙度检验记录》(表式C6-3-7)、《路面弯沉值检验记录》(表式C6-3-8)。

8.6.3.2 桥梁功能性试验记录

合同要求时须进行桥梁桩基、动(静)荷载试验、防撞栏杆防撞等功能性试验。试验前应与有资质的试验单位签定《桥梁功能性试验报告》。

8.6.4 管(隧)道工程试验记录(C6-4)

包括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管道工程的结构安全及功能质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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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资料和数据。

8.6.4.1 给水管道工程试验

供水管道安装经质量检查符合标准和设计文件规定后,应按标准规定的长度进行水压试验并对管网进行清洗,试验后填写《给水管道水压试验记录》(表式C6-4-1)、《给水、供热管网冲洗记录》(表式C6-4-2)。

8.6.4.2 供热管道工程试验

供热管道安装经质量检查符合标准和设计文件规定后,应分别按标准规定的长度进行分段和全长的管道水压试验,管道清洗可分段或整体联网进行。试验后填写《供热管道水压试验记录》(表式C6-4-3)、《供水、供热管网冲洗记录》(表式C6-4-2)。供热管网应按标准要求进行整体热运行,填写《供热管网(场、站)试运行记录》(表式C6-4-4)。

管道补偿容器安装时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预拉伸,并填写《补偿器冷拉记录》(表式C6-4-5)。

8.6.4.3 燃气管道工程试验

燃气管道为输送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压力管道,管道及安全附件的校验、防腐绝缘、阴级保护、管道清洗、强度、严密性等试验,均是确保管道使用安全的重要条件。管道及管道附件在施工质量检查合格后应根据规范要求,严格进行下列试验:

1、强度/严密性试验后填写《燃气管道强度试验验收单》(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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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4-7)、《燃气管道严密性试验验收单》(表式C6-4-8)、《燃气管道气压严密性试验记录》(表式C6-4-9、表式C6-4-10)。

2、管道工程施工后,应按设计要求对燃气管道进行内部处理,处理后填写《航空航天工业部通球试验记录》(表式C6-4-6)、《管道系统吹洗(脱脂)记录》(表式C6-4-11)。

3、阴级保护系统安装全部完成后,在监理(建设)单位的组织下,应对被保护系统的保护电位进行测量验收,填写《阴极保护系统验收测试记录》(表式C6-4-12)。表中电位为相对于饱和硫酸铜电极电位(-V),测试位置(桩号)为设计图纸的位置(桩号)。

8.6.4.4 污水管道闭水试验

污水、雨污水合流管道完工后应分段进行管道闭水试验,填写《污水管道闭水试验记录》(表式C6-4-13)。

8.6.5 厂(场)、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试验记录(C6-5)

给水、污水处理、供热、燃气、轨道交通、垃圾卫生填埋等厂(场)、站设备的安装,均须进行设备调试,部分设备须进行有关试验。

8.6.5.1 调试记录(通用)(表式C6-5-1)

一般设备、设施的调试时,在无专用表格的情况下均可采用本表进行记录。

8.6.5.2 设备单机试运行记录(通用)(表式C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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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运转设备试运行在无专用表格的情况下一般均采用本表进行记录。

8.6.5.3 设备强度/严密性试验

气柜、容器、箱罐等设备安装后,按设计要求进行强度、严密性试验,填写《设备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表式C6-5-3)。

8.6.5.4 起重机试运转试验记录

起重机包括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等,起重设备安装后,应进行静负荷、动负荷试验,填写《起重机试盍试验记录》(表式C6-5-4)。

8.6.5.5 设备负荷联动(系统)试运行记录(表式C6-5-5) 设备(系统)进行负荷联动试运行时,应采用本表记录。负荷联动试运行时间如无特殊要求一般为72小时。另外,污水厂站工程设备(系统)负荷联动试运行包括清水情况下及污水情况下两个过程,每个过程按本表分别作记录。

8.6.5.6 安全阀调试记录

燃气、热力管道系统及厂(场)、站工程中安装的安全阀,在使用前均须进行开启压力的调整并填写《安全阀调试记录》(表式C6-5-6)。

8.6.5.7 厂(场)、站工程水工构筑物(如消防水池、污水处理厂中的集水池、消化池、曝气池、沉淀池、水厂的清水池、澄清池、滤池、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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淀池等)须进行功能试验。

1、《水池满水试验记录》(表式C6-5-7) 2、《消化池气密性试验记录》(表式C6-5-8)

3、《曝花均匀性试验记录》(表式C6-5-9),适用于污水厂站工程水池池底安装曝气头或曝气器情况,当在池顶部污水上表面安装曝气设施时(如转刷等)不需做曝气均匀性试验。

8.6.5.8 防水工程试水记录(表式C6-5-10)

防水工程完成后,若需要进行试水试验,应填写防水工程试水记录,并明确检查采用方式。如采用蓄水方式,应填写蓄水起止时间。

8.6.6 电气工程施工试验记录(C6-6)

电气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应符合国家及有关专业的规定,施工试验包括各个系统设备的单项安装调整试验记录、综合系统调整试验记录及设备试运转记录。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各系统的安装调整试验记录必须按系统收集齐全归档,分承包的工程由分承包单位按承包范围悼念齐全交总承包单位整理归档。各个系统安装调整试验记录整理收集齐全后,单位工程方可申报竣工验收。

8.6.6.1 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电气安装工程安装的所有高、低电气设备、线路、电缆等在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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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前必须全部按规范要求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填写《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表式C6-6-1)。

8.6.6.2 电气照明全负荷运行记录

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全负荷试运行时间为24小时,所有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小时对照明电路各回路的电压、电流等运行数据进行记录(表式C6-6-2)。

8.6.6.3 电机试运行记录(表式C6-6-3)

新安装的电动机,验收前必须进行通电试运行。对电压、电流、转速、温度、振动、噪音等数据及控制系统运行状态进行记录,电动机空载试运行时间宜为2小时。

8.6.6.4 电气接地装置隐检/测试记录(表式C6-6-4)

电气接地装置安装时应对防雷接地、保护接地、重复接地、计算机接地、防静电接地、综合接地、工作接地、逻辑接地等各类接地形式的接地系统的接地极、接地干线的规格、形式、埋深、焊接及防腐情况进行隐蔽检查验收,测量接地电阻值,并附接地装置平面示意图。

8.6.6.5 变压器试运行检查记录(表式C6-6-5)

新安装的变压器必须进行通电试运行,对一、二次电压、电流、油温等数据进行测量,检查分接头位置、瓷套管有无闪络放电、冲击合闸情况、风扇工作情况及有无渗油等,并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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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施工验收资料(C7)

8.7.1 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表式C7-1)

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由监理(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管理和设计单位进行,同时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基础/主体结构工程可整体进行验收,也可分段验收。由施工单位填写《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表》(表式C7-1),经各参加验收单位签字盖章后存档,并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7.2 部位验收通用记录(表式C7-2)

在部位工程或配套专业系统工程完成后,监理(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工程的验收,并通知质量监督机构。由施工单位填写《部位验收记录(通用)》(表式C7-2),须有各参加验收单位签字盖章。设备安装验收亦采用本表。

8.7.3 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表式C7-3)

单位工程各工序、部位、设备安装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对单位工程进行总体验收并作出鉴定,工程竣工验收应书面通知质量监督机构派员参加。建设单位填写《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表式C7-3),参加验收的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必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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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加盖单位公章。

8.7.4 工程竣工报告(施工总结)(表式C7-4)

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编写工程竣工报告(施工总结),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结构类型及特点,主要工程量,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含分包)单位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等情况;

2、工程施工过程:开工、完工日期,主要/重点施工过程的简要描述; 3、合同及设计约定施工项目的完成情况;

4、工程质量自检情况:评定工程质量采用的标准,自评的工程质量结果(对施工主要环节质量的检查结果,有关检测项目的检测情况、质量检测结果,功能性试验结果,施工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

5、主要设备调试情况;

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有无甩项,有无质量遗留问题,需说明的其他问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

7、经质量自检,工程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项目经理、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公章,填写报告日期;有监理的工程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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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5 竣工测量委托书、竣工测量报告(表式C7-5)

由施工单位填写《竣工测量委托书》(表式C7-5)委托具有北京市相应测量资质的单位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竣工测量并记录、编制《竣工测量报告》,竣工测量资料及附图并应编绘的竣工图上。

8.7.6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表式C7-7)

单位工程各工序、部位、设备安装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对资料进行核查并填写《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表式C7-7)。在单位工程完工后,由监理(建设)单位对单位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和安全及使用功能试验资料进行核查。施工单位应据实填报本表,并提供本表所列核查项目的各种资料,经监理(建设)单位核查签认合格后,方可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8.8 质量评定资料(C8)

8.8.1 由施工单位随工程进度按相应验收评定标准执行,按工序(分项)、工程部位(分部)、单位工程的顺序进行评定。

8.8.2 工序(分项)应填写工序质量评定表,按工程部位(分部)进行汇总后报监理单位签署核查意见。

8.8.3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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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表式C8-1)

2、工程部位(分部)质量评定表(表式C8-2) 3、工序(分项)质量评定表(表式C8-3)

9 竣工图(D类)内容与要求

竣工图是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中最重要部分,是工程建设完成后主要凭证性材料,是建筑物真实的写照,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是工程维修、管理、改造、扩建的依据,各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必须编制竣工图,竣工图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进行绘制。

9.1 竣工图的内容

竣工图,应包括与施工图相对应的全部图纸及根据工程竣工情况需要补充的图纸。

各专业竣工图按专业和系统分别进行整理,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竣工图、桥梁工程竣工图、隧道、城市轨道交通、管道工程竣工图、厂(场)站工程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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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竣工图的基本要求

9.2.1 竣工图均按单位工程进行整理。

9.2.2 竣工图应加盖竣工图章或绘制竣工图签,竣工图图签用于绘制的竣工图。竣工图图章用于施工图改作的竣工图和二底图改绘的竣工图。

竣工图图签除具备竣工图章上的内容外,还应有工程名称、图名、图号、工程号等项内容(见竣工图图签)。

竣工图章应有明显的“竣工图”标识。包括有编制单位名称、制图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和编制日期等内容。编制单位、制图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要对竣工图负责(见竣工图章甲)。实施监理的工程,应有监理单位名称、现场监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标识(见竣工图乙)。监理单位、总监和现场监理应对工程档案的监理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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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图签

9.2.3 凡工程现状与施工图不相符,均须按工程现状清楚、准确地在图纸上予以修正。如在工程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时修改的内容、工程洽商或设计变更修改的内容,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协商修改(无工程洽商)的内容等均须如实地绘制在竣工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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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 专业竣工图应包括各部位、各专业深化(二次)设计的相关内容,不得漏项或重复。

9.2.5 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其它重大改变,或者在一张图纸上改动部位超过三分之一以及修改后图面混乱、分辨不清的图纸均应重新绘制。

9.2.6 管线竣工测量资料的测点编号、数据及反映的工程内容要编绘在竣工图上。

9.2.7 编绘竣工图,必须采用不褪色的黑色绘图墨水。

9.3 竣工图的类型和绘制

竣工图的类型包括:重新绘制的竣工图、在二底图(底图)上修改的竣工图、利用施工蓝图改绘的竣工图。

9.3.1 重新绘制的竣工图

重新绘制竣工图必须完整、准确、真实地反击工程竣工的现状。 9.3.2 在二底图(底图)上修改的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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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底图或用底图、施工蓝图复制的底图上,利用刮改的方法编绘的竣工图,应在修改时编写修改备考表,注明修改内容、洽商编号、修改人和日期。修改备考表如下表:

洽商编号

修改内容 修改人 日期 9.3.3 利用施工蓝图改绘的竣工图所使用的蓝图必须是新图,不得使用刀刮、补贴等方法进行绘制。

9.3.4 利用计算机改绘竣工图。其原则与底图上修改的竣工图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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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工程资料编制与组卷 10.1编制质量要求

10.1.1 工程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地反映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各种程序责任者的签章手续必须齐全。

10.1.2 工程资料必须使用原件,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或抄件上盖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10.1.3 工程资料的签字必须使用档案规定用笔。工程资料应采用打印的形式并手工签字。

10.1.4 工程档案应为原件,采用耐久性强、韧力大的纸张。它的编制和填写必须适应档案微缩管理和计算机输入的要求。

10.1.5 凡采用施工蓝图改绘竣工图的,必须利用反差明显的新图,修改后的竣工图必须图面整洁、图样清晰,文字材料字迹工整、清楚。

10.1.6 工程档案的微缩制品,必须按国家缩微标准进行制作,主要技术指标(解像力、密度、海波残留量等)要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质量,以长期安全保管。

10.1.7 工程照片(含底片)及声像档案,要求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文字说明内容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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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载体形式

10.2.1 工程资料可采用以下两种载体形式 纸质载体 光盘载体

10.2.2 工程档案可采用以下三种载体形式 纸质载体 缩微品载体 光盘载体

10.2.3 纸质载体和光盘载体的工程资料应在建设过程中形成,并进行收集和整理,包括工程音像资料。

10.2.4 缩微品载体的工程档案

1、纸质载体的工程档案,经城建档案馆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持城建档案签署的“准许缩微证明书”进行缩微,准许缩微证明书以及案卷目录、验收签章、城建档案馆的档号、胶片代数、质量要求等,同时缩拍在胶片“片头”上。

2、报送“缩微品载体”工程竣工档案的各类和数量,一般要求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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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片,即:

第一代(母片)卷片一套,供长期保存使用 第二代(拷贝片)卷片一套,供复制使用

第三代(拷贝片)卷片或者开窗卡片、封套片、平片,供日常提供利用(阅读或复原)使用。

3、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缩微卷片、开窗卡片、封套片、平片必须按城建档案馆的要求进行标注。

10.2.5 光盘载体的电子工程档案

1、纸质载体的工程档案经城建档案馆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进行电子工程档案的核查,核查无误后,进行电子工程档案的光盘刻制。

2、电子工程档案的封装、格式必须按城建档案馆的要求进行标注。

10.3 组卷要求

10.3.1 组卷的质量要求

1、组卷前要详细检查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设计资料,按要求收集齐全、完整。

2、绘制的竣工图图面整洁、线条等字迹清楚,修改符合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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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反差良好,能满足缩微和计算机扫描的要求。

3、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文字材料和图纸一律重做。 10.3.2 组卷的基本原则 1、建设项目按单位工程组卷

2、工程资料应按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分别进行组卷,施工资料还应按专业分类,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3、工程资料应根据本规程《工程资料分类》要求的保存单位和附录C《专业工程分类编码参考表》进行组卷。

4、卷内资料排列顺序要根据卷内的资料构成而定,一般顺序为:封面、目录、文件部分、备考、封底。组成的案卷力求美观、整齐。

5、卷内资料若有多各资料时,同类资料按日期顺序,不同资料之间的排列顺序可参照本规程《工程资料分类》的编号顺序排列。

10.3.3 组卷的具体要求

1、基建文件可根据数量的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如工程项目报批卷、用地拆迁卷、地质勘探报告卷、工程竣工总结卷、工程照片卷、录音录像卷等。每部份根据资料多少又可以组成一卷或多卷。

2、监理资料部份可根据资料数量的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如监理验收资料卷、监理月报卷等,每部份可根据资料多少还可组成一卷或多卷。

3、施工资料中C1、C2、C4、C7根据保存单位和资料数量多少汇总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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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一卷或多卷;C3、C5、C6按保存单位和附录C《专业工程编码参考表》的类别进行组卷,并根据资料数量的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如土路基卷(D1-2-土方)、基底处理卷(Q1-4-软土基)、钢管安装卷(G2-20焊接)、结构工程卷(Ch1-4-装配式)等。

4、竣工图部份按专业工程进行组卷。可分综合图卷、道路、桥梁、给水、污水、燃气、势力、厂、场、站卷、每一专业工程根据专业竣工图内容要求及图纸张数多少可组成一卷或多卷。

5、文字材料和图纸材料原则上不能混装在一个装具内;如文件材料较少需装在一个装具内时,文字材料和图纸材料必须装订在一起,文字在前、图纸在后。

6、工程档案应按附录F《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的工程档案内容和组卷表》要求进行组卷。

7、工程资料案卷的封面采用表式E2-1.,工程档案案卷封面采用表式E3-1.

8、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的工程档案,单位工程总卷数超过20卷的,须编制工程档案总目录,具体编制办法及表格形式应向城建档案馆咨询。

9、工程资料应按单位工程编制总目录和总目录卷汇总表(表式E1-2、E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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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4 案卷页号的编写

1、编写页号以独立卷为单位,在案卷内文件材料排列顺序确立后,均以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写页号。

2、每卷从1(阿拉伯数字)开始用打号机或钢笔依次逐张编写页号,采用黑色油墨或墨水。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3、工程资料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字材料的页号编写在右上角,双面书写的文字材料页号正面编写在右上角,背面编写在左上角。图纸折叠后无论何种形式。一律编写在右下角。

4、工程档案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字材料页号编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字材料页号正面编写在右下角,背面编写在左下角。

5、竣工图纸折叠后无论何种形式,一律编写在右下角。

10.4 封面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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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

工程资料总目录卷(E1)

1、 工程资料总目录汇总表(表式E1-1)

工程资料组卷完成后,对案卷进行汇总记录,由建设单位统一组织检查、验收与交接。

2、 工程资料总目录(表式E1-2)

工程资料组卷完成后,各单位进行总目录卷的编制,填写工程资料总目录,内容包括案卷题名,案卷号、起止页数、整理日期、保存单位、保管期限等。

各单位城建档案管理员分别对各自单位工程资料的组卷负责并签字。

10.4.2

工程资料封面和目录及备考(E2)

1、 工程资料案卷封面(表式E2-1)

工程资料的案卷封面,应注明工程名称、案卷题名、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保管期限等。

2、 工程资料卷内目录(表式E2-2)

工程资料的卷内目录,内容包括序号、资料名称、资料编号、编制日期、资料内容摘要、页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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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程资料卷内备考表(表式E2-3)

内容包括卷内文件材料张数、文字材料张数、图样材料张数、照片张数、对案卷完整、准确情况的说明等。立卷单位的立卷人、审核人及资料保存接收单位的接收人、技术审核人应签字。 10.4.3 城市建设档案封面和目录及备考(E3) 1、城市建设档案案卷封面(表式E3-1)

使用城市建设档案案卷封面,注明档号、工程名称、案卷题名、编制单位、单位主管、编制日期、保管期限、档案密级等。

3、 城建档案卷内目录(表式E3-2)

使用城建档案案卷审核人备考表,内容包括卷内文件材料张数、文字材料张数、图样材料张数、照片张数、对案卷完整、准确情况的说明等。立卷单位的立卷人、审核人及城建档案馆的接收人、技术审核人签字。

10.4.3

工程资料档案移交书

1、 工程资料移交书(表式E4-1)

是工程资料进行移交的凭证,应有移交日期和移交单位、接收单位的签章。

2、 城市建设档案移交书

(1)使用城市建设档案移交书(表式E4-2),为工程档案移交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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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有移交日期和移交单位、接收单位的签章。

(2)使用城市建设档案缩微品移交书(表式E4-3),为缩微品竣工档案进行移交的凭证,应有移交日期和移交单位、接收韵的签章。

3、城市建设档案移交目录

使用城市建设档案移交目录(表式E4-4)应有移交日期和移交单位、接收单位签章。

4、 档案缩微品移交目录

使用城建档案缩微品移交目录(表式E4-5)应有移交日期和移交单位、接收单位签章。

10.4.5 封面的编制(表式E2-1、E3-1)

1、案卷封面包括名称、案卷题名、编制单位、技术主管、编制日期、保管期限、密级(以上由移交单位填写)、共 册第 册等;工程档案案卷封面还应包括档号、档案馆代号等(由城建档案馆填写)。

2、名称:填写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使用名称。若本工程为几个单位工程应在第二行填写单位工程名称。

3、案卷题名:填写本卷名。应能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第一行填写案卷的具体标题,如该单位工程的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综合图、专业竣工图、工艺竣工图等。若基建文件、施工资料、各专业竣工图等又分若干卷,可在卷名后加本卷具体题名和组卷编码。如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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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料——土路基卷(D1-2),第二行填写本卷包含的资料名称或编号;工程档案的案卷题名按附录F《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的工程档案内容和组卷表》填写卷名。

4、编制单位:本卷文件的材料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并盖章。 5、技术主管: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总(主任)工程师签名。 6、编制日期:填写卷内文件材料形成的起止日期。

7、保管期限:按本规程规定的保管期限填写,由城建档案馆保存的由建设单位填写。

8、密级:由保存单位按照本单位的保密规定填写,由城建档案馆保存的由建设单位填写。

10.4.6 案卷脊背的编制

案卷脊背的项目有档号、案卷题名,由保存单位填写;工程档案的案卷脊背由城建档案馆填写。

10.4.7 工程资料卷内目录的编制(表式E2-2)

1、填写的目录应与案卷内容相符,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原文件目录及文件图纸目录不能代替。

2、编制单位:案卷编制单位。

3、序号:按卷内文件排列先后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依次标注。 4、资料名称:即表格和图纸名称,无标题或无相应表格的文件应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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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内容拟写标题。

5、资料编号:表格编号和图纸编号 6、资料内容:资料的摘要内容

7、编制日期:资料的形成日期(文字材料为原文件形成日期),汇总表为汇总日期,竣工图为编制日期)。

8、页次:填写每份文件材料在本案卷页次或起止页次。 9、备注:填写需要的问题

10.4.8 城建档案卷内目录的编制(表式E3-2)

1、填写的目录应与案卷内容相符,排序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原文件目录及设计图纸目录不能代替。

2、序号:按卷内文件排列的先后,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依次标注。 3、文件题名:即文字材料或图纸名称,无标题或无相应表格的文件,应根据内容拟定标题。

4、文件编号:文件制发机关的发文号或图纸原编图号。 5、编制单位: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

6、日期:文件的形成日期(文字材料原文件形成日期,竣工图为竣工图的编制日期)。

7、页次:填写每份文件材料在本案卷起止页次。 8、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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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9卷内备考的编制(表式E2-3、E3-3)

1、案卷审核人备考表分为上下两栏,上栏由立卷单位填写,下栏由接收单位填写。

2、上栏部份要标明本案卷已编号文件材料的总张数:指文字、图纸、照片的张数。

审核人说明:填写立卷时文件材料的完整和质量情况,以及归档而缺少的文件材料的名称和原因。

立卷人:由责任立卷签名 审核人:由案卷审查人签名;

年月日:按立卷、审查时间分别填写。

3、下栏部份:由接收单位根据案卷的完整及质量情况标明审核人意见。

技术审核人:由接收单位工程档案技术审核人签名; 档案接收人:由接收单位档案管理接收人签名 年月日:按审核人、接收时间分别填写。

4、城建档案案卷审核人备考表(表式E3-3)的下栏部份由城建档案馆根据案卷的完整及质量情况标明人意见。

5、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尾页之后。

10.4.10 外文编制的工程档案,其封面、目录、备考表必须用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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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

10.5 案卷规格、图纸折叠及案卷装订

10.5.1 案卷规格

卷内资料、封面、目录、备考表统一采用A4幅(297㎜×210㎜)尺寸。小于A4幅面的文件要用A4白纸(297㎜×210㎜)衬托。

图纸分别采用A0(841㎜×1189㎜)、A1(594㎜×841㎜)、A2(420㎜×594㎜)、A3(297㎜×420㎜)、A4(297㎜×210㎜)幅面。条图可采用3#、4#幅面的加长图。

10.5.2 案卷装具

案卷采用统一规格尺寸的装具。属于工程档案的文字、图纸材料一律采取城建档案馆监制的硬壳卷夹或卷盒,外表尺寸为310㎜(高)×221㎜(宽),卷盒厚度尺寸为20㎜、30㎜、40㎜、50㎜四种,卷夹尺寸厚度为20~30㎜.案卷(内)卷皮尺寸为297㎜(高)×210㎜(宽)。

10.5.3 图纸折叠方法 见附录B。 10.5.4 案卷的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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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成册,图纸材料可以装订成册,也可以散

装在卷盒内存放。

2、 装订时要剔除金属物、装订线一侧根据案卷薄厚加垫草纸板。 3、 案卷用棉线在左侧三孔装订,棉线装订结打在背面。装订线距左

侧20㎜,上下两孔分别距中孔80㎜.

4、 装订时,须将封面、目录、备考表、封底与案卷一起装订。图纸

散装在卷盒内时,需将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三件用棉线在左上角装订在一起。

5、 卷盒、卷夹应采用无酸纸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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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验收与移交

11.1 验收

11.1.1 工程档案的验收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城建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汇总的工程档案资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其完整、准确。属于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还应由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文件。

11.1.2 国家、市重点工程项目或一些特大型、大型的工程项目的竣工予验收和验收会,应有城建档案馆参加。

11.1.3 各工程档案资料的形成和编制单位,要严格按照本规程所规定的技术标准,认真编制好工程档案,凡验收中发现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缺项、缺页等,一律退回形成或编制单位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11.1.4 建设单位应将竣工验收过程及验收备案时形成的文件资料一并规入工程档案,城建档案馆(室)负责对列入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进行最后验收,检查验收人员应对接收的档案负责,并在每卷的案卷备考表中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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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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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资料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时间、套数移交给建设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11.2.2 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将汇总后的纸质品或缩微品和光盘载体的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并办理纸质品移交手续或缩微品移交手续(表式E4-3、E4F-3、E4-4)。推迟报送日期,必须在规定报送时间内向城建档案馆申请延期报送,关申明延期报送原因,经同意后办理延期报送手续。

12 计算机管理

12.1 国家及北京市重大工程资料均采用计算机管理。

12.2 工程资料应采取资料数据打印输出加手写签名和全部数据计算机管理并行的方式。

12.3 工程资料应采取多媒体资料、工程的实体部份均要求附带音像资料并采用数据库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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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凡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电子工程档案管理数据库,必须按北京市城建档案馆的规定格式进行编制和管理。

附录A必试项目与检验规则

本规程执行中,如国家或北京市对某些必试项目取样规定进行修改,以新修改后的规定为准。

附录A.1 必试项目取样规定

序号 名称与现行标准 1 水泥GB175-1999 GB1344-1999 GB17958-1999 GB12573-90 2 砂 GB/T14684-2001 必试项目 安定性、凝结 时间、胶砂强度 (抗压、抗折) 筛分析、含泥量、 泥块含量 验收批划分及取样数量 1) 以同一水泥厂、同品牌、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袋装水泥 每≤200t为一验收批,散装水泥每≤500t为一验收批,每批抽样不少于 12㎏. 2) 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或20袋中取得等量样品拌和均匀。 1)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³或 600t 为一验收批取样一组(20㎏)。 2)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3)取样部位应均匀分部,在料堆上从8个不同部位抽取等量试样(每份11㎏)。然后用四分法缩至20㎏,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 1)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³或 600t 为一验收批取样一组。 2)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3) 取样一组40㎏(最大粒径10、16、20㎜)或60㎏(最大粒径31.5、 40㎜)取样部位应均匀分部,在料堆上从五个不同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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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石 GB/T14685-2001 JGJ53-92 筛分析、含泥量、泥 块含量、针片状颗粒 含量、压碎指标用于 ≥50c混凝土时为必 4 5 6 试项目 样15份(料堆的顶部、中部、底部),每份5-40㎏,然后缩分对40㎏或 用于抗冻混凝土,需 60㎏送试。 进行冻凝和坚固性试 验。 轻集料 轻粗集料:筛分析、 1) 同一品种、同一密度等级每≤200 m³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 GB/T17431.1-1998 堆积密度、筒压强度 最大粒径≤20㎜时取样0.08 m³。 GB/T17431.2-1998 、粒型系数、吸水率 2) 试验可以从料堆堆体自上到下不同部位、不同方向任选10点(袋装料应从10袋 ,应避免离析及面层材料。 轻细集料:细度模数、 中抽取)堆积密度 掺合料 烧失量、需水量比、 粉煤灰: ① 粉煤灰 细度; 1) 以连续供应相同等级的≤200t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不少 GB1596-91 于1.0㎏)。 CJJ4-97 2)取样方法 JC/T409-2001 散装灰取样:从不同部位取15份试样,每份1~3㎏,混合拌匀按四分 法缩取出1㎏送试(平均样)。 袋装灰取样:从每批任取10袋不少于1㎏,按上述方法取平均样1㎏送试

② 天然沸石粉 需水量比、吸按值、 沸石粉: JGJ/T112-97 细度,28天水泥胶砂 1) 以相同等级的沸粉≤120t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样 抗压强度比。 一组(不少于1.0㎏)。 2)取样方法: 袋装粉取样时,应从每批中任抽10袋,每袋中各取样 不得少于1.0㎏,按四分法缩取平均试样。 散装沸石粉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取10份试样,每份不 少于1.0㎏,然后缩取平均试样。 ③粒化高炉矿渣粉 烧失量测定 粒化高炉矿渣: GB/T18046-2000 比表面积 取样方法:从不同部位,不少于10处采集样品,混匀后供检验用,在每 处取样前,应将矿渣外层除去150~200㎜. 取样数量:采集平均试样数量约10㎏. ④火山灰 烧失量测定 火山灰: GB/T2487-96 取样方法:在堆场 或采掘面不少于15个不同部位取样,将样品破碎后, 混合均匀,作为平均样品。 取样数量:采集平均试样约15~45㎏. 钢材 拉伸试验(σs、同一厂别、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每≤60t 为①热轧钢筋 σ b、σ5) 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一组试件(拉伸、弯曲各 2 个)。 热轧带肋钢筋 弯曲试验 GB1499-1998 热轧光圆钢筋 GB13013-91 ②热轧圆盘条 拉伸试验(σs、在上述条件下去一组试件(拉伸一个,弯曲 2 个,取自不同GB/T701-1997 σ b、 盘)。 σ105) 冷弯试验 ③热处理钢筋 拉伸试验(σs、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每137 / 194

GB4463-84 GB13014-91 σ b、 σ5) 冷弯试验 ≤60t为一验收批。 公称容量不大于 30t 的冶炼炉冶炼制成的钢坯和连铸坯轧制的钢筋,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但每批不多于 6 个炉罐号。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得大于 0.02%,含锰量之差不得大于 0.15%。 用同一牌号连铸坯轧制的钢视为一批。 取样方法:任选两根钢筋切取 取样数量:2 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级别每≤50t 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拉伸试件 1 个(每盘)、弯曲试件 2 个(每批)。 ④冷轧带肋钢筋 拉伸试验(σs、GB13788-2000 σ b、σ5) 冷弯试验 ⑤冷轧扭钢筋 拉伸试验 JC3046-1998 冷弯试验 节距 厚度 验收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轧机、同一台班的钢筋组成,且每批不大于 10t,不足 10t 按一批计。 取样方法:试样由验收批钢筋中随机抽取。取样部位应距钢筋端部不小于500mm。试样长度宜取偶数倍节距,且不应小于 4 倍节距,同时不小于 500mm。 取样数量:每批三个 ⑥预应力混凝土抗拉强度、弯曲、验收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的钢丝组成, 用钢 伸 每批重量不大于 60t。 丝 长率试验 钢丝的检验应按(GB/T2103)的规定执行。在每批钢丝的两端GB/T5223-屈服强度、松弛试进 1995 验 行抗拉强度、弯曲和伸长率的试验。 ⑦碳素钢丝 抗拉强度 刻痕钢丝 弯曲 GB/T5223-1995 拉伸 GB2103 GB228 验收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的钢丝组成,每 批重量不大于 60t。 取样方法及数量:在每盘钢丝的两端截取标距长度不小于公称直 径的 60 倍。 ⑧钢绞线 拉伸试验 验收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的钢绞线组GB5224-95 屈服试验 成,每批重量不大于 60t。 松弛试验 取样方法及试验:从每批钢绞线中任取 3 盘,从每盘所选 的钢绞线端部正常部位截取一根试样进行试验;如批少于 3 盘,应逐盘进行检验。试验结果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则不合格盘报废,再从未检验过的钢绞线中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不合格项的复验,如仍有一项不合格,则该批判为不合格品。 ⑨冷拉钢筋 拉伸试验(σs、1) 同级别、同直径的每≤20t 为一验收批。 GB50204-2002 σb、σ10) 弯曲2) 从每批冷拉钢筋中抽取两根钢筋,每根取两个试样分别试验 进行拉力和冷弯试验。 ⑩冷拔低碳钢丝 拉伸试验(σb、1) 用作预应力筋的冷拔钢丝: 包括:冷拔低碳σ100) 钢丝、 反复弯曲试验 ① 逐盘检查外观,钢丝表面不得有裂纹和机械损伤。 138 / 194

冷拔低合金钢丝 GB50204-92 (180° ) ② 力学性能应逐盘检验,从每盘钢丝上任一端截去不少于500mm 后的两个试样,分别作拉力和反复弯曲试验。 2) 用作非预应力的冷拔钢丝: 以同一直径的钢丝 5t 为一验收批,从中任取 3 盘,每盘各截取 2 个试样(拉力、反复弯曲)。 一、 焊接接头(包括电阻点焊、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预埋件埋弧压力焊) 1、 班前焊(可焊性能试验)在工程开工或每批钢筋正式焊接前,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 产。试件数量与要求,应与质量检查与验收时相同。 2、焊接接头质量检验: (1)电阻点焊制品 ① 钢筋焊接骨架 a、凡钢筋级别、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且每 200 件作为一批,一周内不足 200 件的按一批计 算。 b、试件应从成品中切取,当所切取试件的尺寸小于规定的试件尺寸时,或受力钢筋大于 8mm 时,可在生产过程中焊接试验用网片从中切取试件。试件尺寸见图: 7 钢筋接头(焊接 与连接) GB50204-2002 JGJ27-2001 JGJ18-96 JGJ107-96 JGJ108-96 JGJ109-96 JG/T3057-1999 GB12219 -89 焊接试验网片与试件 c、由几种钢筋直径组合的焊接骨架,应对每种组合做力学性能 检验:热轧钢筋的焊点,应作抗剪试验,试件数量 3 件;冷 拔低碳钢丝焊点,应作抗剪试验及对较小的钢筋作拉伸试 验,试件数量 3 件。 ②钢筋焊接网: a、 凡钢筋级别、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每批不应大于 30t,或者每 200 件为一批,一周内不足 30t 或 200 件亦应按一批计算。 b、 试件应从成品中切取。 c、 冷轧带肋钢筋或冷拔低碳钢丝的焊点应作拉伸试验,纵向试件数量 1 件,横向试件数量 1 件;冷轧带肋钢筋焊点应作 139 / 194

弯曲试验,纵向试件数量 1 件,横向试件数量 1 件;热轧钢 筋、冷轧带肋钢筋或冷拔低碳钢丝的焊点应作抗剪试验, 试件数量 3 件。 (2)闪光对焊接头: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 300 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300 个为一验收批(或一周内累 计<300 个接头的亦可按一批计算)。每批去 3 个拉力试件,3 个弯曲试件。 ②焊接等长预应力钢筋(包括螺丝端杆与钢筋)。可按生产条件作模拟试件。 ③若当初试件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可随机再取双倍数量的试件进行复试。 ④模拟试件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复试应从成品中切取试 件,其数量和要求与初试时相同。 (3)电弧焊接头: 同接头形式、同钢筋级别 300 个接头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 3 个拉力试件。 注:①试件应从成品中随机切取。 ②装配式结构节点的焊接接头可按生产条件制作模拟试件。 ③当初试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再取 6 个试件进行复试。 (4)电渣压力焊接头 一般构筑物中以 300 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作为一个验收批。 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中以每一施工区的同级别钢筋接头≤300 个接头作为一验收批。 每一验收批取 3 个拉力试件。 注:①试件应从成品中随机切取。 ②当初试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再取 6 个试件进行复试。 (5)钢筋气压焊接头: 一般构筑物中,以 300 个接头为一验收批。 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300 个接头作为一验收批。 每一验收批 3 个拉力试件,在梁、板的水平钢筋焊接中另切取3 个弯曲试件。 注:①试件应从成品中随机切取。 ②当初试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再取双倍数量试件进行复 试。 140 / 194

图片 2 (6)预埋件钢筋埋弧压力焊:同类型预埋件一周内累计≤300 件时为一验收批。每批随机切取 3 个拉力试件。 注:当初试结果不符合规定时再取 6 个试件进行复试。 二、机械连接(锥螺纹连接、套筒挤压接头、镦粗直螺纹钢筋接头) 1、工艺检验试验: 在正式施工前,按同批钢筋、同等机械连接形式的接头试件不少于 3 根,同时对应截取接头试件的钢筋母材,进行抗拉强度试验。 2、现场检验 ①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 ②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形式、同规格接头≤500 个为一验收批。 ③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 3 个试件做单向拉伸强度试验。 ④在现场连续检验 10个验收批,其全部单向拉伸试件一次抽样合格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一倍。 普通混凝土 稠度 试块留置 (1)普通混凝土强度试验以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GB50204-92 抗压强度 同种原材料: ①每拌制 100 盘且不超过 100m3;②每一工作台班;③同GB14902-2002 抗折强度(需要时) 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为一取样单位,留标准养护试块不JGJ55-2000 得少于 1组(3 块)并根据需要制作相应组数的同条件试块; GBJ107-87 (2)冬期施工还应留置转常温试块和临界强度试块。 JGJ104-97 (3)对预拌混凝土,当一个分部工程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 1000m3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每 200m3 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取样方法及数量: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质量的试件,应在混凝土浇注地点随机取样制作;每组试件所用的拌和物应从同一盘搅拌或同一车运送的混凝土中取出,对于预拌混凝土还应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的 1/4~3/4 之间取样,每个试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 1.5 倍,但不少于 0.02m3。 (1)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同一配合比,生产工艺基本相同,每单位工程不得少于两组抗渗试块(每组 6 个试141 / 194

8 9 抗渗混凝土 GBJ208-83 稠度 GBJ82-85 抗压强度 抗渗等级 10 抗冻混凝土 GBJ82-85 JTG057-94 含气量 抗压强度 冻融试验 稠度 11 12 砌筑砂浆 ① 配合比设计与试配 ② 工程施工试验 JGJ70-92 JGJ98-2000 GB50203-98 JC860-2000 稠度 抗压强度 分层度 稠度 抗压强度 件); (2)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其中至少一组应在标准条件下养护,其余试块应与构件相同条件下养护; (3)留置抗渗试块的同时需留置抗压强度试件并应取自同一混凝土拌和物中; (4)取样方法及数量: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质量的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每组试件所用的拌和物应从同一盘搅拌或同一车运送的混凝土中取出,对于预拌混凝土还应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的 1/4~3/4 之间取样,每个试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 1.5 倍,但不少于 0.02m3。 ⑴抗冻混凝土抗压试块的留置和取样方法及数量与普通混凝土的方法相同。 ⑵供冻融试验的试块留置按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冻融指标、同一配合比、同种原材料,每单位工程为一验收批次。 ⑶冻融试验分慢冻法和快冻法。 慢冻法采用立方体抗压强度试块,试块尺寸同混凝土抗压试块。快冻法采用截面 100mm×100mm×400mm 的棱柱体混凝土试 块,每组 3 块。 现场检验 ①以同一砂浆强度等级,同一配比,同种原材料 250m2 砌体为一个取样单位,每取样单位标准养护试块的留置不得少于一组(每组 6 块)。 ②干拌砂浆:同强度等级每≤400t 为一验收批。每批从 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质量不少于 15kg,取样两份,一份送试,一份备用。 路基土 每批质量相同的土,应检验 1~3 次。 CJJ44-91 DBJ01-11-95 含水量 击实试验 DBJ01-45-压实度 2000 JTJ051-93 1.3 ①混合料 最大干密度和最每拌和作业段不得少于1处,并小于1000㎡ 石灰 CJJ4-97 佳 抗压强度试验,取工地作业段(小于2000㎡)拌和好的混粉煤 JTJ057-94 含水量试验 现场合料,在试验室成型试件,每组不得6个。 灰砂 拌和均匀度(目测) 砾混 含水量、湿松密度合料 检验 工地取样成 型试件,进行 7d 和 28d 龄期抗压强度试验 含灰量 ②石灰 活性 Ca+MgO含以同一厂家、同一品种、质量相同的石灰,不超过 100t 为142 / 194

CJJ4-97 JTJ052-2000 14 量测定 不消解颗粒测定含水量和湿松密度试验 ①热拌沥青混合①施工温度 料 出厂温度 GB50092-96 摊铺温度 JTJ052-2000 碾压温度 ②矿料级配:与生 产设计标准级配的差 ③ 沥青用量(油石比) ④ 马歇尔试验(必 要时用于 SMA 路面) ⑤ 压实度 ⑥ 透水试验 ②石油沥青 针入度 GB50092-96 软化点 JTJ052-2000 延度 含蜡量 一批且同一批连续生产不超过 5 天。 ① 不少于 1 次/车 ,不少于 1 次/车 ,随时 ② 每台拌和机 1 次或 2 次/日 ③每台拌和机 1 次或 2 次/日 ④每台拌和机 1 次或 2 次/日 ⑤每 2000m检查 1 次,1 次不少于钻 1 个孔。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城市快 速路、主干每 100一次 每 100t 一次 “必要时”是指施工每 100t 一次 企业、监理、质量监必要时 督部门、业主等各部门对其质量发生怀疑,提出需要检查量,或是指根据需要商定的检查频度。 其它公路与城市道路 每 100t 一次 必要时 “必要时”是指施工企必要时 业、监理、质量监督部必要时 门、业主等各个部门对其质量发生怀疑,提出需要检查时,或是指根据需要商定的检查频度 每 100t 一次 每 100t 一次 每 100t 一次 ③煤沥青 GB50092-96 JTJ052-2000 ④乳化沥青 GB50092-96 JTJ052-2000 粘度 粘度 沥青含量 每 50t 一次 每 50t 一次 每 50t 一次 143 / 194

⑤粗集料 GB50092-96 JTJ058-2000 外观(石料品种、扁 平细长颗粒、含泥量 等) 颗粒组成 压碎值、湿密度 磨光值、吸水率 洛杉矶磨耗值 含水量 松方单位重 外观 粒径组成 含水量 松方单位重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随时 必要时 “必要时”是指施工 必要时 企业、监理、质量监 必要时 督部门、业主等各个 必要时 部门对其质量发生 施工需要时 怀疑,提出需要检查 施工需要时 时,或是指根据需要 其它公路与城市道路 随时 必要时 “必要时”是指施工企事业、 必要时 监理、质量监督部门、业主等 必要时 各个部门对其质量发生怀疑、 必要时 提出需要检查时,或是指根据 施工需要时 需要商定的检查频度。 施工需要时 商定的检查频度。 ⑥细集料 GB50092-96 JTJ058-2000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必要时 施工需要时 施工需要时 注:“必要时”同上 其它公路与城市道路 必要时 施工需要时 施工需要时 注:“必要时”同上 ⑦矿粉 GB50092-96 JTJ058-2000 外观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城市快<0.075mm 含量 速路、主干路 必要时 含水量 施工需要时 亲水系数 施工需要时 注:“必要时”同上 其它公路与城市道路 必要时 施工需要时 施工需要时 注:“必要时”同上 15 ①预制步道砖料石步道砖、砌筑料石、条石路面、混凝土路面 砖 CJJ79-98 DBJ01-11-95 ②混凝土大小方砖、 等截面道牙 JC/T466-2000 ③防撞墩、预制墩柱、 挂拌、挡墙板、道牙、 盾构预制管片 JGJ/T23-92 ④非烧结普通尺寸偏差 外观质量 抗压强度 应以同一块形,同一颜色,同一强度且以 20000 块为一验收批; 不足 20000 块按一批计。每一批中随机抽取 50 块试件。 力学性能 物理性能 144 / 194

砖、过 街通道饰面砖 JC110-97 JC422-91 16 抗压强度、抗折强度 每≤5 万块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10 块) 17 锚具、夹具、连静载锚固性能试在同种材料和同一生产工艺条件下,锚具和夹具应以不超过接器 验 1000 套为一个验收批;连接器应以不超过 500 套为一个验JGJ85—92 锚具夹片、锚环硬收批。从同批中抽取 3 套组成 3 个预应力连接器组装件进GB/T14370-93 度试验 行试验。 1极限张力Fgpu 2总应变εgpu ①板式橡胶支座 抗压弹性模量 JT3132.3 抗剪弹性模量 1、试样的技术要求:试样应符合 JT3132.2 的有关规定;试极限抗压强度 样的长边、短边、直径、中间层橡胶片厚度、总厚度等,均以容许剪切角 该种试样所属规格系列中的公称值为准。 摩擦系数 2、摩擦系数试验试样要求 容许转角 摩阻力试验的试样可分 4 种: a.板式橡胶支座试样对支座试样的平面尺寸和高度不作统一规定。 b.混凝土试样 混凝土试样的尺寸可用矩形混凝土块,矩形的每一边应长出支座试样相应边长 50~100mm。试样的高度应不小于50mm,其上下面应平整而不光滑。试样混凝土的标号不应低于25号(不低于相应标准),并在试样内适当配置钢筋。 c.钢板、不锈钢板试样 钢板试样可直接由热轧钢板上割取,表面不必加工。试样为矩形,每一边应长出支座试样相应边长 50~100mm,钢极厚度不宜小于 10mm。不锈钢板试样采0Cr17Ni12Mo2 或 1Cr18Ni9Ti 不锈钢板,表面粗糙度的 Ra 小于0.8μm,试样为矩形,每边至少应长出支座试样相应边长 100mm,厚度不宜小于 2mm。 d.四氟滑板式支座试样 对四氟滑板式支座试样的平面尺寸和高度不作统一规定。 3、试样数量 每次检验应取三种不同形状系数支座进行,各种试验试样通用。每种试样数量如下: 1) 抗压弹性模量试验试样数量为三块。 2) 抗剪弹性模量试验试样每两块组成一对,数量为三对。 3) 极限抗压强度试验试样数量不得少于三块。 4) 容许剪切角试验试样每两块组成一对,数量为三对。 5) 摩擦系数试验试样数量为二块。 145 / 194

现浇板 聚四氟乙烯板 ②盆式橡胶支座 钢件 JT391—1999 整体支座 ③球形支座 JT391—1999 6) 容许转角试验试样每两块组成一对,数量为三对。 4、试样应在仓库内任取,储存条件应满足 JT3132.2 要求。 整体支座每次抽样最少为 3 个,其中一个支座承载力必须在10MN 以上。 橡胶板以 50 块为一批。 聚四氟乙烯板应以同原料、同工艺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铸钢件的内在质量及外观质量应逐件检验,并用超声波无损探伤仪逐件探伤。 18 抗压性能试验 平面滑动摩擦试验 转动试验 混凝土和钢筋混外观质量、尺寸 相同原材料、相同工艺生产的同一规格、同一种外压荷载级凝土 内水压力和外压别的管子组成一个受检批。不同管径批量数分别为: 排水管 荷载 产品品种 公称内径(㎜) 批量(根) GB/T11836- 1999 混凝土管 100~300 ≤1000 钢筋混凝土管 350~600 200~600 700~1350 1500~2200 2400~300 ≤900 ≤800 ≤700 ≤600 ≤500 19 20 外观质量、尺寸:从受检批中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 10 根管子,逐根进行外观质量的尺寸检验。 内水压力和外压荷载:从混凝土抗压强度、外观质量和尺寸检验合格的管子中抽取二根管子,混凝土管一根检验内水压力,另一根检验外压破坏荷载。钢筋混凝土管一根检验内水压力,另一根 检验外压裂缝荷载。 ①预应力混凝土外观质量、尺寸 同质材料、同一工艺制成的同一型号的管子 100 根为一检管 静水压力、抗渗性验批,但不少于 30 根,也可作为一批。 GB5695-94 能和接头密封性外观质量、尺寸逐根检验。 能 静水压力检验、抗渗性能和接头密封性能逐根检验,每批并抗裂性水压试验 随机抽取两根进行抗裂性水压检验。 ②钢筋混凝土预 应力和非预应力梁 GB50152-92 工业金属管道阀压力试验 输送剧毒流体、有毒流体、可燃流体管道的阀门;输送设计146 / 194

门 GB50235-97 密封试验 21 22 1 后压 2 稳压精度 3 最大流量 4 关闭压力 5 承压强度 6 气密性 23 ①石油沥青油毡 拉力 防水 GB326-98 耐热度 材料 GB328.1~328.7不透水性 -89 柔度 管道用各种阀门也包括防爆电磁阀、紧急 切断阀等。GB50235 CJJ33 调压器 GB16802-1997 压力试验 密封试验 压力大于 1Mpa且设计温度小于-29℃或大于 186℃的非可燃流体、无毒流体管道的阀门。应逐个进行壳体压力试验和密封试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输送设计压力小于等于1Mpa且设计温度为-29~186℃的非可燃流体,无毒流体管道的阀门,应从每批中抽查 10%,且不得小于 1 个,进行壳体压力试验和密封试验。当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查,仍不合格时,该批阀门不得使用。 抽样比例 100%,逐个检验。 1、同一厂家、同一型号、同一气质为一个检查批。 2、抽样方案按 GB2828-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进行,AQL=4.0S=1 按正常检查 1 次抽样方案检测 1、 以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等级每≤1500 卷为一验收批。 2、 每一验收批中抽取一卷作物理性能试验。 3、 切除距外层卷头 2500mm 后,纵向截取 1000mm 全幅卷材送试(或 500mm2块)。 1、以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同一标号每≤20t 为一验收批,取样一组(1kg)。 2、取样部位应均匀分部(不少于 5 处),并不得含有粒土等杂物。 1、 以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同一标号的产品每≤1000 卷为一验收批 2、 每一验收批中抽取一卷作物理性能试验 3、 切除距外层卷头 2500mm 后,纵向截取长 500mm 全幅卷材试样 2 块。 ② 建筑石油沥针入度 青 软化点 GB494-85 延度 SY2001-84 ③弹性体沥青防拉力 水卷 断裂伸长率 材(SBS 再生胶不透水性 改性 柔度:塑性体 防水卷材)、塑性(-10oC,-15oC);体沥 弹性体 (-18oC,青防水卷材-25oC); 耐热度:(APP)等 塑性体 (110oC,JC/T559-1994 130oC)弹性体 JC/T560-1994 (95oC,105o GB18242-2000 C) ④改性沥青聚乙拉力 烯胎 断裂延伸率 防水卷材 不透水性 (OEE,MEE,PEE) 柔度 JC/T633-1996 耐热度 1、以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等级每≤1000 卷为一验收批 2、将被测一卷卷材,在端部 2000mm 处顺纵向截取长 1000mm全幅 2 块。 147 / 194

⑤三元已丙防水卷材 HG2402-92 GB18173.1-2000 ⑥聚氯乙烯防水卷材 氯化聚氯乙烯防水卷材 GB12952-91 GB12953-91 ⑦氯化聚乙烯-橡胶 共混防水卷材 JC/T684-1997 ⑧防水卷材粘结材料 GB50207-97 拉伸强度 1、以同一生产厂、同一规格、同一等级≤3000m 为一验收扯断伸长率 批。 不透水性 2、从抽检外观、长度、宽度、厚度等合格的三卷中任一卷低温弯折性 为试样。 粘合性能(卷材间3、在距端部 300mm 处,纵向截取 1800mm 全幅卷材送试。 搭接) 拉伸强度 1、 以同一生产厂、同一规格、同一类型的卷材,不超过 断裂伸长率 5000m2为一验收批。 不透水性 2、 从抽检外观、长度、宽度、厚度等合格的三卷中任一卷低温抗折性 为试样。 剪切状态下的粘3、 在距端部 300mm 处,纵向截取 300mm 全幅材料送试。 合性 拉伸强度 1、以同类型、同规格的卷材≤250 卷为一验收批。 断裂伸长率 2、每批任取三卷作检验。在规格尺寸、外观检查合格的卷不透水性 材中任取一卷作物理力学性能试验,从端部裁 300mm,顺低温弯折性 纵向截取 1500mm 全幅两块。 粘结剂剥离强度 改性沥青胶粘剂: 粘结剥离强度 合成高分子胶粘 剂:粘结剥离强度及其侵水后保持率 ⑨聚氨脂防水涂不透水性 料 低温柔性 JC500-92 断裂伸长率 GB3186-82 拉伸强度 ⑴钢制管道聚乙烯胶 粘带防腐层技术标准 SY/T0414-98 聚乙烯胶粘带性 能: 颜色、厚度、基膜拉伸强度及断裂伸长率、剥离强度、体积电阻率、电气强度、耐热老化、耐紫外老化、吸水率、水蒸气 透过率。 底漆性能: 固体含量、表干时间、粘度。 防腐层性能: 24 防腐 绝缘 材料 1、以同一生产厂甲组份每≤5t 为一验收批,乙组份按产品重量配比相应增加。 2、每一验收批按产品的配比取样,甲乙组份样品总重为2kg。3、取样方法:搅拌均匀后,装入干燥的样品容器中,样品容器应留有约 5%的空隙,密封并作好标志。(甲乙组份分装不同的容器中)。 1、聚乙烯胶粘带及底漆一般针对每项工程使用的产品进行一次测试,若有不合格,可在同批产品中进行复验,仍有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若用户有要求时则应对到场产品进行复验。 2、防腐层性能: 1)表观质量:对管线进行全线目测检查,现场逐根目测检查,补口及补伤处逐个检查。 2)厚度:每 20 根管抽查 1 根,每个补口及补伤处随机抽查 1处,如有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查,仍有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品。 3) 剥离强度:每 1000 米防腐管线测试 3 处,补口及补伤处的抽查数量为补口和补伤总数的 1%。 4) 电火花检漏:现场应对管线进行全线检查,补口及补伤处应逐个检查。 148 / 194

表观质量、厚度、 剥离强度、电火花捡漏。 ⑵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材,PE 管材、管件 增强塑料管等 GB15558.1 ⑶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件 GB15558.2 ⑷钢制管道熔结环氧粉末外涂层技术标准 SY/T0315-97 ⑸埋地钢制管道颜色、外观、规格同一原料、配方和工艺连续生产的同一规格管材为一批,每尺寸 批数量不超过 30t。生产期 6 天尚不足 30t,则以 6 天产短期静液压强度 量为一批。采用 GB2828 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取一般检热稳定性 验水平 I。 耐应力开裂 压缩复原 纵向回缩率 断裂伸长率 颜色、外观、规格按同一原料、配方和工艺情况下生产的同一规格的管件为一尺寸及偏差 短期批,每批数量不超过 2000 件。生产期 10 天尚不足 2000 静液压强(20℃) 件,则以 10天产量为一批。采用 GB2828 正常检验一次抽热稳定性 样方按取一般检验水平 I。 加热收缩 环氧粉末涂料: 1、对每种牌号的环氧粉末涂料在使用前均应进行左栏中规外观质量、固化时 定项目的检测,工程中使用方应对每项工程管道防腐使用的间、胶化时间、热环氧粉末涂料至少抽查复检 1 组。性能达到质量要求,方特性、不挥发物含可使用。 量、粒料分布、密2、防腐层外观质量、厚度、剥离强度、电火花检漏。要求度、磁性物含量; 出厂前逐根进行。每批连续使用此类涂层钢管 10km 及以上防腐层性能: 时,在 500m、5000m 及 10000m 处截取 500mm 左右管段外观质量、厚度、试件一组进行 24h 或 48h 阴极剥离、2.5°抗弯曲、1.5J 抗剥 冲击和附着力等 4 项指标的测试。之后每 10km 截取一次离强度、电火花捡 管段试件。若每批连续使用量小于 10km时以 3km为一次漏。 取样单位,不足3km 时也要抽取一组。若检验结果不合格,应要求生产者立即调整涂敷工艺参数。同时,在该不合格试 验管段与前一合格试验管段之间追加两个试件,复测。若复测两个试件均合格时,则该区间内涂敷的钢管可通过验收。若复测两个试件有一个不合格时,则该区间内涂敷的所有产品均视为不合格。不合格区域按标准要求重涂。 防腐层外观、度、 1、外观:目测逐根检查; 149 / 194

聚乙烯防腐层技漏点、粘结力、阴2、厚度:每批 50 根抽查 1 根,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查,仍术标准 极剥离性能; 聚有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SY /T4013-95 乙烯层的拉伸强 3、粘结力:每批 50 根抽查 1 根,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查,度和断裂伸长率。 仍有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4、阴极剥离性能:每连续生产批生产的防腐 管进行 1 次 阴极剥离性能检验,如有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查,仍有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5、聚乙烯层的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每连续生产批生产的防腐管应截取聚乙烯层的样品进行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检验,如有不合格,可再截取 1 次样品,仍有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⑹环氧煤沥青涂甲组分: 1、材料验收:涂料按 GB3186-89《涂料产品的取样》的规料及 粘度,细度; 定取样,同一生产厂甲组分每 5 吨为一批,质量符合 SY/T 防腐层技术标准 漆膜: 0447-96 中 3.1.3 条规定为合格,不合格可重新抽查,取SY / T0447-96 干燥时间、颜色及样数目加倍,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外观、附着力、柔2、防腐层检验:按 SY/T0447-96 进行抽检,每 20 根管 韧性、冲击强度; 为 1组,不足 20 根,也抽查 1 根,质量符合 SY/T 0447防腐层: -96 中 5 的规定,为合格,不合格可重新抽查,取样数目外观、厚度、漏点、 加倍,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粘结力; ⑺管道防腐层,厚度 每 20 根抽查 1 根。不合格可重新抽查,取样数目加倍,包括塑化沥青防黏附力 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蚀带CJJ33 绝缘性 ⑻长输管道阴极管道防腐绝缘层1、 管道下沟前必须进行防腐层外观质量检查,并用高压电保护工程施工及性能的检查; 火花j 检漏仪进行漏点检测;施工单位在交工前应抽查管道验收规范 绝缘接头、绝缘法全长的 5%,出现不合格时,加倍抽样复检,仍不合格则自SYJ4006-90 兰的检查; 行返工;交工验收时甲、乙方及质检部门需共同参加,抽查⑼阴极保护管道牺牲阳极验收时管道全长的 15%,不合格时必须返工处理。 的电绝缘标准 应检测:外观、重2、 绝缘接头、绝缘法兰按要求应逐个进行静水压试验和绝SYJ19-86 量、钢芯与阳极的缘检查; ⑽镁合金牺牲阳接触电阻、化学成3、 镁或锌牺牲阳极验收时,按批量进行抽样检查,抽查率极应用技术标准 分及电化学性能 为3%,但不得少于 3 支,若出现不合格,则加倍抽查,如SYJ19-86 果其中仍有一只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其中对于镁⑾锌合金牺牲阳 合金牺牲阳极当化学成分不合格,而接触电阻和电化学性能极应用技术标准 合格时,仍可以使用。 SYJ20-86 ⑴膨胀珍珠岩绝尺寸及外观质量 每批保温材料进入现场任选 1~2 组进行检测,其中导热系热制品 密度 数超出设计取定值的 5%以上不得使用,应退货。其它指标25 GB/T10303-89 导热系数 如有不合格,允许复验,加倍取样,仍有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保温 抗压强度 为不合格。 产品导热系数每半年至少检验一次。 材料 重量含水率 150 / 194

⑵硅酸钙绝热制品 GB/T10699-1998 检验批量:同一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同品种、同级别的制品为一批量,平板或弧型板最小批量为 1500m2,管壳最小批量为 150 包装箱。若批量小于上述单位,以同一工程每批保温材料进入现场任选 1~2 组进行检测。采用二次抽样方案,即第一次抽样检验时,缺陷样本的数量若小于或等于标 准表 G1 中第 5 和第 9 栏时,应予验收;若超过表 G1 中第 6 和第 10 栏时应拒收。介于两者之间则进行第 2 次抽样,按标准表 G1 第 4 栏数量进行检测。检验结果的缺陷样本数量小于或等于表 G1 中第 7 或第 11 栏时应予验收。超过或等于表 G1 中第 8 和第 12 栏时应拒收。第一 次抽样缺陷数必须累计。 ⑶绝热用岩棉矿尺寸及外观质量 每批保温材料进入现场任选 1~2 组进行检测,其中导热系渣棉及其制品 密度 数超出设计取定值的 5%以上不得使用,应退货。其它指标GB/T11835-导热系数 如有不合格,允许复验,加倍取样,仍有不合格则该批产品1998 渣球含量 为不合格。 正常生产每半年至少进行检验一次。 有机物含量 最高使用温度 ⑷绝热用玻璃棉尺寸及外观质量 每批保温材料进入现场任选 1~2 组进行检测,其中导热系及其制品 密度 数超出设计取定值的 5%以上不得使用,应退货。其它指标GB/T13350-92 导热系数 如有不合格,允许复验,加倍取样,仍有不合格则该批产品渣球含量 为不合格。 正常生产每半年至少进行检验一次。 有机物含量 含水率 最高使用温度 ⑸绝热用硅酸铝尺寸及外观质量 每批保温材料进入现场任选 1~2 组进行检测,其中导热系棉及其制品 密度 数超出设计取定值的 5%以上不得使用,应退货。其它指标GB/T16400-化学成分 如有不合格,允许复验,加倍取样,仍有不合格则该批产品1996 导热系数 为不合格。 正常生产每半年至少进行检验一次。 渣球含量 抗拉强度 含水率 加热线收缩率 ⑹膨胀蛭石制品 尺寸及外观质量 每 5000 个制品视为一批量,不足 5000 个也视为一批量。JC/T442-1996 密度 每批保温材料进入现场任选 1~2 组进行检测,其中导热系压缩强度 数超出设计取定值的 5%以上不得使用,应退货。其它指标 含水率 如有不合格,允许复验,加倍取样,仍有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导热系数 为不合格。正常生产每半年至少进行检验一次。 ⑺泡沫玻璃绝热尺寸及外观质量 同一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同品种、同级别的制品为一批量。每制品 JC/T647-密度 批数量以 150~500 个包装箱为限。或以 7 天生产期产量为1996 抗压强度 一批。数量不足时以运至同一工地现场的同种材料为一批。抗折强度 每批保温材料进入现场任选 1~2 组进行检测,其中导热系 吸水率 数超出设计取定值的5%以上不得使用,应退货。其它指标透湿系数 如有不合格,允许复验,加倍取样,仍有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导热系数 为不合格。正常生产每一年至少进行检验一次。 ⑻泡沫石棉 尺寸及外观质量 50 m3为一批产量,不足者视为一批。每批保温材料进入现151 / 194

尺寸及外观质量 密度 导热系数 抗压强度 抗折强度 线收缩率 重量含水率 最高使用温度 不燃性 JC/T812-96 ⑼建筑隔热用硬脂聚氨酯泡沫塑料 QB/T3806-1999 ⑽隔热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QB/T3807-1999 ⑾柔性泡沫橡塑绝热制品 GB/T17794-1999 ⑿高密度聚乙烯外护壳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 CJ/T114-2000 ⒀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 直埋保温管 CJ/T129-2000 密度 场任选 1~2 组进行检测,其中导热系数超出设计取定值的 压缩回弹率 5%以上不得使用,应退货。其它指标如有不合格,允许复验,含水率 加倍取样,仍有两项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导热系数 尺寸及外观质量 同一配方、同一工艺条件下生产的产品每批不超过 500 m3,密度 不足时也视为一批。每批保温材料进入现场任选 1~2 组进压缩性能 行检测,其中导热系数超出设计取定值的 5%以上不得使用,吸水率 应退货。其它指标如有不合格,允许复验,加倍取样,仍有导热系数 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尺寸稳定性 水蒸气透湿系数 燃烧性能 尺寸及外观质量 同一配方、同一工艺条件下生产的产品每批不超过 2000 表观密度 m3,不足时也视为一批。每批保温材料进入现场任选 1~2 组压缩性能 进行检测,其中导热系数超出设计取定值的 5%以上不得使吸水率 用,应退货。其它指标如有不合格,允许复验,加倍取样,导热系数 仍有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尺寸稳定性 水蒸气透湿系数 熔结性 氧指数 尺寸及外观质量 每批保温材料进入现场任选 1~2 组进行检测,其中导热系表观密度 数超出设计取定值的 5%以上不得使用,应退货。其它指标压缩回弹性能 如有不合格,允许复验,加倍取样,仍有不合格则该批产品真空吸水率 不合格。 导热系数 尺寸稳定性 透湿性能 燃烧性能 外护层性能: 同一原料、同一配方、同一工艺条件生产的保温管为一批,外观质量、密度、每批数量不超过 50 根。每批保温材料进入现场任选 1~2 拉伸强度、断裂延组进行检测,其中导热系数超出设计取定值的 5%以上不得伸率、纵向回缩使用,应退货。其它指标如有不合格,允许复验,加倍取样,率、壁厚 仍有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保温层性能: 泡孔尺寸、泡沫密 度、闭孔率、压缩强度、吸水率、导热系数 外护层性能: 同一原料、同一配方、同一工艺条件生产的保温管为一批,外观质量、密度、每批数量不超过 50 根。每批保温材料进入现场任选 1~2 拉伸强度、弯曲强组进行检测,其中导热系数超出设计取定值的 5%以上不得度、渗水率、壁厚 使用,应退货。其它指标如有不合格,允许复验,加倍取样,保温层性能: 仍有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泡孔尺寸、泡沫密 152 / 194

⒁硅酸盐复合绝热涂料 GB/T17371-1998 度、闭孔率、压缩 强度、吸水率、导 热系数 以 30 m3为一检验批量,不足 30 m3也视为为一批。每批产品按3%的包装桶随机抽样。其中导热系数超出设计取定值的 5%以上不得使用,应退货。其它指标如有一项不合格,允许复验,加倍取样,仍有一项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若有两项或两项以上项目不合格,则该批产品直接判为不合格。 每批保温材料进入现场任选 1~2 组进行检测,其中导热系数超出设计取定值的 5%以上不得使用,应退货。其它指标如有不合格,允许复验,加倍取样,仍有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外观质量 浆体密度 pH 值 干密度 体积收缩率 抗拉强度 粘结强度 导热系数 高温后抗拉强度 ⒂低密度高发聚尺寸及外观质量 乙烯软质泡沫塑表观密度 料制品 压缩永久变形 Q/YS8 001-吸水率 1996 导热系数 Q/HEQ1113-尺寸变化率 86 抗拉强度及伸长 率 燃烧性能 抗压强度 撕裂强度 ⒃保温保冷材料 导热系数 GB50185 容重 安全使用温度 阻燃性 物理力学性能

在进入现场的每批保温保冷材料中任选 1~2 组,不合格可重新抽查,取样数目加倍,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附录A.2 混凝土外加剂的试验项目

混凝土外加剂 序号 品种 必试项目 1 普通减水剂 钢筋锈蚀,28天抗压强度比,减水率 钢筋锈蚀,28 天抗压强度比,减水率 2 高效减水剂 3 早强减水剂 钢筋锈蚀,1天、28天抗压强度比,减水率 4 缓凝减水剂 钢筋锈蚀,凝结时间,28天抗压强度比,减水率 5 引气减水剂 钢筋锈蚀,28天抗压强度比,减水率,含气量 6 缓凝高效减水剂 钢筋锈蚀,凝结时间,28天抗压强度比 153 / 194 执行标准 GB8076-1997 GB8076-1997 B8076-1997 GB8076-1997 GB8076-1997 GB8076-1997 7 8 9 10 GB8076-1997 钢筋锈蚀,1天、28天抗压强度比 GB8076-1997 钢筋锈蚀,凝结时间、28天抗压强度比 GB8076-1997 钢筋锈蚀,28天抗压强度比,含气量 钢筋锈蚀,28天抗压强度比,坍落度保留值, JC473-2001 压力泌水率 11 防水剂 钢筋锈蚀,28天抗压强度比,渗透高度 BJ/RE10-96 12 防冻剂 钢筋锈蚀,-7、-8+28天抗压强度比 JC475-96 13 膨胀剂 钢筋锈蚀,28天抗压、抗折强度,限制膨胀率 JC476-2001 14 喷射用速凝剂 钢筋锈蚀,凝结时间,28天抗压强度比 JC477-96 验收批划分 ①-⑨项 掺量大于 1%(含 1%)的同品种、同一编号外加剂≤100t 为一验收批 掺量小于 1%的同品种、同一编号外加剂≤50t 为一验收批 泵送剂 同一生产厂、同品种、同一牌号≤50t 为一验收批 防水剂 年产 500t 以上的防水剂每 50t 为一验收批 年产 500t 以下的防水剂每 30t 为一验收批 不足 50t 或 30t 也按一个批量计 防冻剂 同一生产厂、同品种、同一编号≤50t 为一验收批 速凝剂 同一生产厂、同品种、同一编号≤20t 为一验收批 膨胀剂 同一生产厂、同品种、同一编号≤60t 为一验收批 早强剂 缓凝剂 引气剂 泵送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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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3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棒的批量划分、取样数量、检验项目

交货状态 盘卷 公称直径 ≤13mm ≤13mm >13mm ~ <26㎜ 直条 检验项目 批量 抗拉强度 小于等于 伸长率 5盘 平直度 规定非比 小于等于 例伸长应力 30盘 松驰率 全部产品 抗拉强度 小于等于 伸长率 1000条 平直度 规定非比例 小于等于 伸长应力 6000条 松驰率 全部产品 抗拉强度 小于等于 伸长度 200条 平直度 规定非比例 小于等于 伸长应力 1200条 松驰率 全部产品 抗拉强度 小于等于 伸长率 100 条 平直度 规定非比小于等于 例 伸长应力 600 条 松驰率 全部产品 取样计划 1根 取样部位 盘端部 试验方法 GB228 1根 1根 1根 盘端部 盘端部 条端部 GB228 GB/T10120 GB228 1根 1根 1根 条端部 条端部 条端部 GB228 GB/T10120 GB228 1根 1根 1 根 1 根 条端部 条端部 条端部 GB228 GB/T10120 GB228 ≥26mm 条端部 GB228 1 根 条端部 GB/T10120 注: 1、对于盘状的产品进行切断的钢棒,以切断前的盘数为依据,并应按盘状的取样规则。 2、在材料或工艺变化时进行松驰率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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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4混凝土强度合格评定方法

合格评合格评定条件定 备注 方法 1. mfcu≥fcu,k+0.7σ0 验收批混凝土强度标准差按下式确定: 统计 方法 2.fcu,min≥+0.7σ0且当强度等级 (一) ≤C20 时,fcu,min≥0.8fcu,k,当强度等 156 / 194

级>C20 时,fcu,min≥0.85fcu,k 式中: mfcu—同批三组试件抗压强度平均值 (N/mm2); fcu,min—同批三组试件抗压强度中的最 小值(N/mm2); fcu,k—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σ0—验收批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差,可 依据前一个检验期的同类混凝土试件 强度数据确定 公式 其中: △fcu,i—以一组试件为一批,第 I 批混凝土强度的极差; m—用以确定该验收批混凝土强度标准差σ0的数据总批数; 【注】:在确定混凝土强度批标准差(σ0)时,其检验期限不应超过三个月且在该期间内验收批总数不应少于 15 批 1. m λ ≥0.90 ffcu-1 Sfcu cu,k 一个检验批混凝土试件组数 n≥10 组,n组混凝土试件强度标准差(Sfcu)按下式 2. fcu,MIN≥λ2 fcu,k 计算; 式中: mfcu—n 组混凝土试件强度的平公式 均值(N/mm2); fcu,MIN—n 组混凝土试件强度的最小值(N/mm2); 统计 λ1、λ2—合格判定系数,按右表方法 取用; (二) 式中:fcu,i—第 i 组混凝土试件强度。 Sfcu—n 组混凝土试件强度标准差(N/mm2);当计算值 Sfcucu,k合格判定系数(λ1、λ2)表 时,取 Sfcu=0.06 fcu,k n 10~14 15~24 ≥25 λ1.07 1.65 1.60 1 λ0.9 0.85 2 非统计 公式(2个) 一个验收的试件组数n=2~9组;当一个验收批 方法 的混凝土试件仅有一组时,则该组试件强度应不 低于强度标准值的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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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竣工图的编制及图纸折叠方法

B1 竣工图的编制

竣工图是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是工程建设完成后主要凭证性材料,是建筑物或构筑物真实的写照,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是工程维修、管理、改建、扩建的依据。

B1.1 竣工图类型 重新绘制的竣工图

在二底图(底图)上修改的竣工图; 利用施工图改绘的竣工图。

以上三各类型的竣工图报送图、蓝图均可。 B1.2 重新绘制的竣工图

工程竣工后,按工程实际重新绘制竣工图、虽然工作量大,但能保证质量。

1、重新绘制时,要求原图内容完整无误,修改内容也必须准确、真实地反映在竣工图上。绘制竣工图要按制图规定和要求进行,必须参照有原施工图和该专业的统一图示,并在底图的右下角绘制竣工图图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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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种专业工程的总平面位置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500-1:10000。管线平面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500-1:2000。要以地形图为依托,摘要地形地物、标准坐标数据。

3、改、扩建及废弃管线工程在平面图上的表示方法:

(1)利用原建管线位置进行改造、扩建管线工程,要表示原建管线的走向、管材和管径,表示方法采用加注符号或文字说明。

(2)随新建管线而废弃的管线,无论是否移出埋设现场,均应在平面图上加以说明,并注明废弃管线的起、止点,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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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旧管线勾头连接时,应标明连接点的位置(桩号)、高程及坐标。

4、管线竣工测量资料与其在竣工图上的编绘。

竣工测量的测点编号、数据及反映的工程内容(指设备点、折点、变径点、变坡点等)应与竣工图相对应一致。并绘制检查井、小室、人孔、管件、进出口、预留管(口)位置、与沿线其它管线、设施相交叉点等。

5、重新绘制竣工图可以整套图纸重绘,可以部分图纸重绘,也可是某几张或一张图纸重新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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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 在二底图(底图)上修改的竣工图

在用施工蓝图或设计底图复制的二底图或原底图上,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的修改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的二底(硫酸纸)图晒制的蓝图作为竣工图是一各常用的竣工图绘制方法。

1、在二底图上修改,要求在图纸上做一修改备考表,备考表的内容为洽商变更编号、修改内容、责任人和日期。

洽商编号 修改内容 修改人 日期 2、修改的内容应与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的内容相一致,主要简要的注明修改部位和基本内容。实施修改的责任人要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3、二底图(底图)上的修改采用刮改,凡修改后无用的文字、数字、符号、线段均应刮掉,而增加的内容需全部准确的绘制在图上。

4、修改后的二底图(底图)晒制的蓝图作为竣工图时,要在蓝图上加盖竣工图章。

5、如果在二底(底图)上修改的次数较多,个别图面如出现模糊不清等质量问题,需进行技术处理或重新绘制,以期达到图面整洁、字迹清楚等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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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 利用施工图改绘的竣工图

1、改绘方法

具体的改绘方法可视图面、改动范围和位置、繁简程度等实际情况而定。常用的改绘方法由杠改法、叉改法、补绘法、补图法和加写说明法。

(1)杠改法

在施工蓝图上将取消或修改前的数字、文字、符号等内容用一横杠杠掉(不是涂改掉),在适当的位置补上修改的内容,并用带箭头的引出线标注修改依据,即“XX年XX月XX日洽商X条”或“见X号洽商X条”(见图1),用于数字、文字、符号的改变或取消。

(2)叉改法

在施工蓝图上将去掉和修改前的内容,打叉表示取消,在实际位置补绘修改后的内容,并用带箭头的引出线编注修改依据,用于线段图形、图表的改变与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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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修改见图2 (3)补绘法

在施工蓝图上将增加的内容按实际位置绘出,或者某一修改后的内容在图纸的绘大样图修改,并用带箭头的引出线在应修改部分和绘制的大样图处标注修改依据。适用于设计增加的内容、设计时遗漏的内容,在原修改部位修改有困难,需另绘大样修改。

具体修改见补绘大样图。 (4)补绘法

当某一修改内容在原图无空白处修改时,采用把应改绘的部位绘制成补图,补在本专业图纸之后。具体做法是在应修改的部位注明修改范围和修改依据,在修改的补图上要绘图签,标明图名、图号、工程号等内容,并在说明中注明是某图部位的补图,并写清楚修改依据。一般适用于难于在原修改部位修改和本图又无空白处时某一剖面图大样图或改动圈套范围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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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写说明法

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的内容应当在竣工图上修改的,均应用做图的方法改绘在蓝图上,一律不再加写说明,如果修改后的图纸仍然有些内容没有表示清楚,可用精练的语言适当加以说明。一般适用于说明类型的修改、修改依据的标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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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 改绘竣工图应注意的问题

1、原施工图纸目录必须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归档,凡有作废的图纸、补充的图纸、增加的图纸、修改的图纸,均要在原施工图目录上标注清楚。即作废的图纸在目录上杠掉,补充、增加的图纸在目录上列出图名、图号。

2、按施工图施工而没有任何变更的图纸,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

3、如某一张施工图由于改变大,设计单位重新罐子修改图的,应以修改图代替原图,原图不再归档。

4、凡是洽商图作为竣工图,必须进行必要的制作。

如洽商图是按正规设计图纸要求进行绘制的可直接作为竣工图,但需统一编写图名图号,并加盖竣工图章,作为补图。在图纸说明中注明此图是哪图哪个部位的修改图,还要在原图修改部位标注修改范围,并标明见补图的图号。

如洽商图未按正规设计图纸要求绘制,应按制图规定另行绘制竣工图,其余要求同上。

5、某一洽商涉及二张或二张以上图纸,某一局部变化引起系统变化,凡涉及到的图纸及部位均应按规定修改,不能只改其一,不改其二。

6、不允许将洽商的附图原封不动的贴在或附在竣工图上作为修改。凡修改的内容均应改绘的蓝图上用作补图的办法附在本专业图纸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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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某一张图纸,根据规定的要求,需要重新绘制竣工图时,应按绘制竣工图的要求制图。

8、改绘注意事项

(1)改绘时,字、线、墨水使用的规定:

字:采用仿宋字,字体的大小要与原图采用字体的大小相协调,严禁错、别、草字。

线:一律使用绘图工具,不得徒手绘制。

墨水:使用黑色墨水。严禁用圆珠笔、铅笔和非黑色墨水。 (2)改绘用图的规定:

改绘竣工图所用的施工蓝图的一律为新图,图纸反差要明显,以适应缩微、计算机输入等技术要求。凡旧图、反差不好的图纸不得作为改绘用图。

(3)修改方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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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蓝图的改绘不得用刀刮、补贴等办法修改,修改后的竣工图不得有污染、涂抹、复盖等现象。

(4)修改内容和有关说明均不得超过有源图框。 B1.6 竣工图章(签)

1、竣工图章(签)应具有明显的“竣工图”字样,并包括有编制单位名称、制图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和编制日期等项内容,见竣工图章(甲)。如工程监理单位实施对工程档案编制工作进行监理,在竣工图章上还应有监理单位名称、现场监理、总监理工程师等项内容,见竣工图章(乙)。应按本规程规定的格式与大小制作竣工图图章。竣工图图签也可以参照竣工图图章的内容进行绘制,但要增加工程名称、图名、图号及注意保留原施工图工程号、原图编号等项目内容(见竣工图签)。

2、竣工图章(签)的位置

重新绘制的竣工图应绘制竣工图签,图签位置在图纸右下角。

用施工图改绘的竣工图,将竣工图章加盖在原图签右上方,如果此处有内容,可在原图签附近空白处加盖,如原图签周围均有内容,可找一内容比较少的位置加盖。

用二底图修改的竣工图,应将竣工图章盖在原图签右上方。

3、竣工图章(签)是竣工图的标志和依据,要按规定填写图章(签)上各项内容。加盖竣工图章(签)后,原施工图转化为竣工图,竣工图的编制单位、制图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以及监理单位要对本竣工图负责。

4、原施工蓝图的封面、图纸目录也要加盖竣工图章,做为竣工图归案,并置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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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图纸之前。重新绘制的竣工图的封面、图纸目录,不必绘制竣工图签。

B1.7 对工程设计档案的报送要求

1、根据《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凡委托外省市和在京的中央单位进行的重大工程项目的设计,其设计档案应由建设单位或工程设施管理部门随同工程竣工图纸一并报送城建档案馆一份”。重大工程项目是指国家、北京市重点工程项目、国外投资、中外合资大型以上项目、其它大型、超大型项目和特种工程项目。设计档案包括:设计任务委托书(设计合同)、方案设计及其审批文件、初步设计、设计计算书、施工图、工程概算等内容。

2、港澳台和国外设计单位承包的工程设计,原则上与外省市或中央在京设计单位设计的工程项目相同,要求设计档案随同工程档案一起报送城建档案馆一套。

3、市属设计单位设计的工程图纸移交问题,按《关于向北京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档案的暂行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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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图纸折叠方法

B2.1 一般要求

1、图纸折叠前要按裁图线裁剪整齐,其图纸幅面均须符合下表规定:

基本幅面代号 bxL C a

0 841x1189 1 594x841 10 2 420x594 25 3 297x420 5 4 297x210 图

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常使用的一各条图(带状图),一般用2#或4#幅面(高420、297㎜),个别的也有1#幅面(高594㎜)。

2、图向折向内,成手风琴风箱式。

3、折叠后幅在尺寸应以4#图纸基本尺寸(297㎜X210㎜)为标准。 4、图标及竣工图章露在外面

5、3#~0#图纸在装订边297㎜处折一三角或剪一缺口,折进装订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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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 折叠方法 1、4#图纸不折叠

2、3#图纸折叠如图2(图中序号表示折叠次序,虚线表示折起的部位,以下同) 3、2#图纸折叠如图3 4、1#图纸折叠如图4 5、0#图纸折叠如图5 B2.3 工具使用

图纸折叠前,准备好一块略小于4#图纸尺寸(一般为292X205㎜)的模板。折叠时,先把图板放在定位线,然后按照折叠方法的编号顺序依次折叠(先横向、再纵向)。

B2.4 带状(条)图的折叠方法 带状(条)图的规格

1、b(宽)=297㎜图纸折叠如图6 2、b(宽)=594㎜图纸折叠如图7

四页图画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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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专业工程分类编码参考表

专业 道 路 工 程 (D) 类别Ⅰ 类别Ⅱ 路基排水(D1-1) 路基 工程 (D1) 土路基(D1-2) 特殊路基处理(D1-3) 其它路基工程(D1-4) 砂石基层(D2-1) 基 层 工 程 (D2) 碎石基层(D2-2) 石灰土基层(D2-3) 地面排水、地下降水 挖方、填方、碾压、路基处理 泥沼软土、膨胀土等 路肩、边沟、护坡 摊铺、碾压、养生 摊铺、碾压、嵌缝 摊铺、碾压、养生 内容 石灰、粉煤灰砂砾基层(D2-4) 摊铺、碾压、养生 水泥砂砾基层(D2-5) 摊铺、碾压、养生 石灰粉煤灰钢渣基层(D2-6) 摊铺、碾压、养生 路 面 工 程 大粒径沥青碎石联结层(D3-1) 摊铺、碾压 沥青混凝土面层(D3-2) 摊铺、碾压 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D3-3) 摊铺、碾压 172 / 194

(D3) 沥青碎石面层(D3-4) 沥青贯入式面层(D3-5) 水泥混凝土面层(D3-6) 钢纤维混凝土面层(D3-7) 其它路面面层(D3-8) 现浇重力式混凝土挡墙(D4-1) 摊铺、碾压、封层 洒油、嵌缝、碾压、罩面、养生 模板、钢筋、浇筑、养生、伸缩缝 模板、钢筋、浇筑、养生、伸缩缝 如:机场场道面层等 挡土 墙工 程(D4) 土方、模板、钢筋、浇筑、养生、泄水孔 土方、垫层、基础、预制挡墙板安装、扶壁式钢筋混凝土挡墙(D4-2) 泄水孔 土方、基础、预埋、勾缝、养生、泄预制砌块(砖、石)挡墙(D4-3) 水孔 土方、基础、预制挡墙板安装、筋带加筋土挡墙(D4-4 ) 布设、土工布帖铺、泄水孔 土方工程(D5-1) 结构工程(D5-2) 防水工程(D5-3) 设备安装工程(D5-4) 其它工程(D5-5) 明挖土方、暗挖土方、排降水 预制安装结构、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盖挖法结构、浅埋暗挖法结构 水泥砂浆刚性抹面防水、卷材防水、涂膜防水、密封防水等 排水泵房设备安装、供电设备安装、自动扶梯设备安装等 梯道、栏杆、泵房、消防设施、照明、给排水管道安装 人行 通道 (D5) 道牙(D6-1) 雨水口(D6-2) 附属 工程 (D6) 垫层、安砌、后背好填(浇筑)、勾缝 土方、安砌、支管安装 人行步道、广场铺装(D6-3) 基础、铺装、伸缩缝 涵洞工程(D6-4) 其它(D6-5) 土方工程(Q1-1) 土方、基础、涵洞洞体、进出口 照明设施、交通设施、环保设施(隔、 吸音屏障)、绿化设施、小型构筑物等 排降水、支护、土方开挖、土方回填 局部地基处理(如夯实、换填)、地基加固(如强夯、水泥粉煤灰碎石桩) 等 混凝土沉入桩、钢管沉入桩等 成孔、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头处理 沉入就位、基底处理、封底、填充 173 / 194

桥梁 工程 (Q) 地基 与 基础 (Q1) 地基处理(Q1-2) 沉入桩(Q1-3) 混凝土灌注桩(Q1-4) 沉井基础(Q1-5) 扩大基础(Q1-6) 混凝土承台(Q1-7) 砌筑墩、台(Q2-1) 垫层、砌体基础、混凝土基础 钢筋、模板、混凝土 桥梁墩、台砌筑 钢筋混凝土墩、台、柱、墙(Q2-2) 钢筋、模板、混凝土 下部 结构 工程 (Q2) 预制钢筋混凝土墩、柱(Q2-3) 预制混凝土墩、柱安装 钢筋混凝土盖梁(Q2-4) 支座安装(Q2-5) 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Q3-1) 钢筋、模板、混凝土 预制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Q3-2) 上部 结构 工程 (Q3)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 (Q3-3) 现浇钢筋混凝土盖梁、预制钢筋混凝 土盖梁安装 安装支座(如板式支座、盆式支座、 球型支座等) 安装预制钢筋混凝土梁、板 钢筋、模板、混凝土、施加预应力 钢(箱)梁结构(Q3-4) 联合梁、叠合梁结构(Q3-6) 其它结构(Q3-7) 安装钢(箱)梁 安装钢、板、梁;混凝土主梁;混凝 土桥面板浇筑等 找平层、防水层(水泥砂浆防水层、 涂膜防水层、卷材防水层等) 安装伸缩装置 沥青混凝土桥面、水泥混凝土(加强 筋网片)桥面、钢纤维混凝土桥面等 铺装人行道 安装栏杆、地袱、挂板 桥面防水层(Q4-1) 桥梁 工程 (Q) 伸缩装置(Q4-2) 桥 面 系 工 程 (Q4) 桥面铺装(Q4-3) 人行道(Q4-4) 栏杆、地袱、挂板(Q4-5) 隔离墩、防撞墩、缘石(Q4-6) 安装隔离墩、防撞墩、缘石 锥坡(Q4-7) 附属工程(Q4-8) 工作坑及滑板(Q5-1) 锥坡基础填筑、砖、石护砌 桥头搭板、排泄水、台阶、灯、柱等 工作坑、排降水、现浇(预制)滑板 后背制作、安装 钢筋、模板、混凝土、预埋(管)件等 顶进箱涵 174 / 194

桥梁 顶进 工程 (Q5) 后背(Q5-2) 箱涵制作(Q5-3) 箱涵顶进(Q5-4) 其它(Q5-5) 土方工程(G1-1) 地基处理工程(G1-2) 管(隧)道 基础 工程 及 通用 施工 方法 (G1) 基础工程(G1-3) 井室结构工程(G1-4) 顶管施工(G1-5) 盾构施工(G1-6) 排水、降水、支护、挖土、还土 局部地基处理(如夯实、换填)、地基加固(如强夯、水泥粉煤灰碎石桩) 等 砂砾基础、钢筋、模板、混凝土、预 埋件、支架、支墩安装等 钢筋、模板加工、混凝土、防水、砌 筑、预埋件及预制构件安装 工作井、顶进、注浆、井室 管 (隧) 道 工 程 (G) 管 (隧) 道 工 程 (G) 盾构进出工作井、掘进、管片预制、 管片安装、注浆 工作井、初期支护、防水、钢筋混凝 浅埋暗挖(矿山)法施工(G1-7) 土结构(二衬)、预埋(预留)件(管、 洞) 沉管法、导流法、套管法、管桥架设 穿越施工(G1-8) 法、导向钻进法等 铸铁、球墨铸铁管安装(G2-1) 安装铸铁、球墨铸铁管 钢管安装(G2-2) 安装钢管、内外防腐 给 水 管 道 安 装 工 程 (G2) 预应力混凝土管安装(G2-3) 安装预应力混凝土管 硬聚氯乙烯(PVC-U)管 安 装( G2-4) 其它非金属管安装(G2-5) 井室设备安装(G2-6) 水压试验(G2-7) 冲洗消毒(G2-8) 警示带敷设(G2-9) 水泥混凝土管道安装(G3-1) 安装硬聚氯乙烯(PVC-U)管 闸阀、蝶阀、排气阀、消火栓、测流 计、自闭式水锤消除器及其附件安装 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 浸泡、冲洗、水质化验 敷设警示带 安管、接口、管座混凝土、包封混凝土 排水 管道 安装 工程 (G3) 预应力混凝土管安装(G3-2) 安装预应力混凝土排水管 其它排水管道安装(G3-3) 排水泵站设备安装(G3-4) 排水沟渠(G3-5) 井室构件、水泵、金属管道及管件安 装、调试 方沟砌筑、井室砌筑、砖墙勾缝、抹 面及防水 污水管道严密性试验(G3-6) 带井闭水、不带井闭水、闭气试验 燃气 钢管安装(G4-1) 175 / 194

安管、凝水器制作安装、调压箱安装、 管道 安装 工程 (G4) 防腐绝缘(G4-2) 闸室设备安装(G4-3) 聚乙烯塑料管安装(G4-4) 管道系统试验(G4-5) 警示带敷设(G4-6) 钢管安装(G5-1) 支吊架及附件制作与安装、管道清扫、拉膛、通球等 管道防腐施工、阴极保护、绝缘板安 装等 阀、伸缩器、放散管等 安管、安装凝水器及调压箱、抗渗处 理等 强度试验、管道严密性试验 敷设警示带 钢管安装、固定支架、滑动支架、涨 力、套筒、伸缩器等附件安装 水压试验、气压试验等严密性试验 喷砂除锈、酸洗除锈、清洗、晾干、 刷防锈漆 保温层、工厂化树脂保温壳、保护层 吹洗管道 安装热力井室设备及调试 安装钢轨 热力 管道 安装 工程 (G5) 管道系统试验(G5-2) 除锈防锈(G5-3) 管道保温(G5-4) 管道冲洗(G5-5) 热力井室设备安装(G5-6) 轨道安装(G6-1) 通讯信号系统设备安装(G6-2) 安装通讯信号系统设备 轨道交通隧 道设备安装 工程(G6) 给排水系统设备安装(G6-3) 安装给排水系统设备 电力系统设备安装(G6-4) 通风系统设备安装(G6-5) 其它(G6-6) 厂 (场) 、 站 工 程 (Ch) 土方工程(Ch1-1) 地基处理工程(CH1-2) 厂(场)、 站建(构) 筑物 结构 工程 (CH1) 基础工程(Ch1-3) 暗挖(矿山)法施工初期支护(Ch-4) 结构工程(Ch1-5) 防水工程(Ch1-6) 轨道交通车 安装电力系统设备 安装通风系统设备 排水、降水、支护、挖土、还土 局部地基处理(如夯实、换填)、地基加固(如强夯、水泥粉煤灰碎石桩)等 砂砾基础、钢筋、模板、混凝土、预 埋件、支架、支墩安装等 锚杆、大管棚、小导管;地层加固、 格栅、钢筋、喷射混凝土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现浇钢筋混 凝土结构、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 钢结构、砌体结构及其它类结构 厂(场)站防水工程 安装轨道及调试 轨道安装(Ch2-1) 176 / 194

站(基地、 控制中心 等)设备安装工程 (Ch2) 通讯信号系统设备安装(Ch2-2) 安装通讯信号系统设备及调试 给排水系统设备安装(Ch2-3) 安装给排水系统设备及调试 电力系统设备安装(Ch2-4) 通风系统设备安装(Ch2-5) 控制系统设备安装(Ch2-6) 其它(Ch2-7) 取水厂设备安装(Ch3-1) 安装电力系统设备及调试 安装通风系统设备及调试 安装控制系统设备及调试 水源厂 设备安 装工程 (Ch3) 热 源 厂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Ch4) 格栅间、泵房、调流阀室、加氯间、 地下水深井泵站等设备安装及调试 配水溢流井、混合反应池、沉淀池、 煤、碳滤池、设备间、活性炭再生间、 配水厂设备安装(Ch3-2) 臭氧发生器、加药间、加氯间、加氨 间、配水泵房、回流泵房、污泥处理 厂等设备安装及调试 锅炉钢架及平台扶梯、锅炉及集箱、 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Ch4-1) 受热面、本体管道及阀部件、水压试 验、烘、煮炉等 汽轮机及辅助设备安装(Ch4-2) 汽轮机、辅助设备安装及调试等 给水水处理系统安装(Ch4-3) 燃烧系统安装(Ch4-4) 热水循环系统安装(Ch4-5) 检修工艺设备安装(Ch4-6) 燃料输送系统安装(Ch4-7) 除渣除尘系统安装(Ch4-8) 防腐保温(Ch4-9) 软水设备、除氧设备、管道及阀部件 安装及调试 燃烧设备、管道及阀部件安装及调试 管道及阀部件安装及系统调试 车床、机床等机修设备安装 锅炉运煤设备、燃油输送设备、燃气 输送设备及附件安装、调试等 锅炉吹灰装置、灰渣排除装置、除尘 装置及附件安装、调试等 防腐保温施工 燃 气 厂 、 站 设 备 安 装 清管系统、气体分析系统、加臭系统、 天燃气门站(接收站)设备安装 过滤系统、计量系统、调压系统、放 (Ch5-1) 散系统等设备安装 清管系统、处理净化系统、过滤系统、 燃气输(储)配厂设备安装 计量系统、调压系统、加压系统、储 (Ch5-2) 存系统设备安装 燃气调压站设备安装 过滤系统、计量系统、调压系统、放 (Ch5-3) 散系统设备安装 燃气加气站设备安装 处理净化系统、压缩系统、储存、计 (Ch5-4) 量系统、放散系统设备安装 液化储备、罐瓶厂设备安装 接取系统、储存系统、装卸系统、输(Ch5-5) 送系统、灌装系统、倒残系统设备安177 / 194

工 程 (Ch5) 装 液化气气化混气站设备安装 (Ch5-6) 其它(Ch5-7) 装卸系统、储存系统、气化系统、混 气系统、调压系统设备安装 污水预处理设备安装(Ch6-1) 粗细格栅安装、除渣设备安装 污水泵房设备安装 (Ch6-2) 除砂设备安装(Ch6-3) 初次沉淀设备安装(Ch6-4) 污水 处理 厂设 备安 装工 程 (Ch6) 进水闸门、粗细格栅、除渣设备、提 升水泵、止回阀门安装及调试 轨道、吸砂机、砂水分离器安装调试 轨道、吸泥机、出水堰板安装调试 曝气机(器)安装调试 导轨、刮泥机、出渣斗、堰板安装调试 导轨、吸泥机、堰板安装调试 加热设备、搅拌设备、沼气输出设备 安装调试 污泥脱水、污泥加药、污泥冲洗、污 泥输送设备安装调试 沼气柜、沼气罐安装调试 加药设备、出水设备、管道安装 锚杆、塑料网、土工布、钢筋、锚喷 混凝土 曝气设备安装(Ch6-5) 二次沉淀设备安装(Ch6-6) 污泥浓缩设备安装(Ch6-7) 污泥消化设备安装(Ch6-8) 污泥脱水及干化设备安装(Ch6-9) 沼气收集及储存设备安装(Ch6-10) 中水处理设备安装(Ch6-11) 其它设备安装(Ch6-12) 护坡工程(Ch7-1) 垃圾卫 生填埋 厂设备 安装工程 (Ch7) 地下水导排系统设施(Ch7-2) 卵石导排层、花管卵石导排渠 防渗层设施(Ch7-3) 粘土层、彭润土层、高密度聚乙烯膜 渗沥液导排系统设施(Ch7-4) 卵石导排层、花管卵石导排渠 泵房设备安装(Ch7-5) 其它(如垃圾焚烧发电等)(Ch7-6) 给水管线(Ch8-1) 燃气管线(Ch8-2) 热力管线(Ch8-3) 污水管线(Ch8-4) 污泥管线(Ch8-5) 处理水资源化再利用管线178 / 194 泵房设备及阀部件安装调试 厂(场)站工程给水管线 厂(场)站工程燃气管线 厂(场)站工程热力管线 厂(场)站工程污水管线 厂(场)站工程污泥管线 厂(场)站工程处理水资源化再利用 设备 运行 工艺 连接 管线 工程 (Ch8) (Ch8-6) 空气管线(Ch8-7) 沼气管线(Ch7-8) 其它管线(Ch7-9) 电气工程(Ch9-1) 管线 厂(场)站工程空气管线 厂(场)站工程沼气管线 电动机、变压器、高低压柜、动力盘 柜、避雷针与接地装置安装调试 计算机控制系统、自动化仪表控制系 统等安装调试 控制盘、监控仪表、浓度报警器、显 示屏、终端监控设备、远传夜位显示 系统安装调试 水池、循环水池、水泵结合器、水炮、 喷淋、水泵、阀门、消防柜等安装 电 气 工 程 (Ch9) 自控工程(Ch9-2) 监控工程(Ch9-3) 消防工程(Ch9-4) 厂区配套 项目工程 (Ch10)

其它(如电讯、光缆及照明工程、 火灾报警等)(Ch9-5) 道路、给排水、燃气、热力管道及消 市政工程(Ch10-1) 防、园林、绿化工程等 锅炉房、站房、办公楼、宿舍楼、维 建筑工程(Ch10-2) 修房、库房、传达室、围墙工程等 179 / 194

附录D 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工程档案的工程范围

工程范围指在北京市城市规划内(包括城区、近郊区、远郊区县、开发区等集中建设地区)建设的下列工程:

1、城市地下管线工程

(1)给水管线:包括生活给水、城市消防给水、工业给水等输配水管道、中水管线。

(2)排水管线:包括雨水、污水、雨污合流、工业废水等各种管道、特殊地区包括与其工程衔接的明沟(渠)、盖板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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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燃气管线:包括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的输配管道。 (4)供热管线:包括供水、供气管道等。

2、道路工程:包括城市道路(含高架路)、广场、停车场、平交路口、地下人行过街道等。

3、桥梁工程:包括桥梁、立交桥、涵洞、人行过街桥、地下人行通道等。

4、隧道、轨道交通工程: 包括敬意隧道、轨道桥等。 5、场(厂)、站工程:

(1)给水厂、站:包括取水厂、净水厂、水源井、加压站及供水监控设施等;

(2)排水厂、站: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厂(含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站、排水泵站;

(3)燃气厂、站:包括各类气源厂、储配站、调压站、罐瓶场、供应站等;

(4)供热厂、站:包括垃圾站、垃圾处理场等。 (5)环卫设施:包括垃圾站、垃圾处理场等。

(6)轨道交通工程:车站、车辆段、停车场、挖掘中心等。 6、小区范围内的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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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它:军事管线、电信管线、供电管线、工业管线、地铁、轻轨、公路、航空、水运、交通工程、水利防灾、高压输电线工程、人防工程等。以上工程档案的具体内容暂不在本规程中表述,但工程档案的组卷方法、竣工图的编绘、验收和移交等可参照本规程。

附录E 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工程档案内容和组卷表

案卷 题名 基建 文件 编 号 决策立项文件 A1-1 A1-2 A1-3 A1-4 A1-5 A1-6 A1-7 A1-8 A1-9 投资项目建议书 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 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关于立项的会议纪要、领导批示 专家对项目的有关建议文件 项目评估研究资料 计划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件 计划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 文 件 名 称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A2-1 A2-2 A2-3 A2-4 国有土地使用证 市政府批准征用建设用地的文件;使用国有土地时,房屋土地部 门拆迁安置意见 选址意见通告书及附图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证附件及附图 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A3-1 A3-2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182 / 194

A3-3 A3-4 A3-5 A3-6 A3-7 测量交线、交桩通告书 验线通知书 规划意见书及附图 审定设计批复文件及附图 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要求征求有关人防、环保、消防、技术监督、卫卫生防疫、交通、园林、市政、文物、电力、通讯、保密、河湖、 教育等部门的审查意见和要求取得的有关协议 消防设计审核人意见 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 A3-11 A3-12 开工文件 A5-1 年度施工任务批准文件 修改工程施工图纸通知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 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基建 文件 A5-2 A5-3 A5-4 A5-5 A5-6 商务文件 A6-5 A6-6 工程决算 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清单 工程竣工备案文件 A7-1 A7-2 A7-3 A7-5 其它文件 A8-1 A8-3 A8-4 A8-6-1 A8-6-2 A8-6-3 工程竣工总结(大型工程)或竣工报告(小型工程) 工程开工前的原貌、主要施工过程、竣工新貌照片 工程开工、施工、竣工的录音录像资料 工程概况表:城市管(隧)道工程 工程概况表:城市道路工程(含广场) 工程概况表:城市桥梁工程(含涵洞) 183 / 194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规划、消防、环保、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或准许使用文件 A8-6-4 A8-6-5 监理 资料 监理文件 B1-1 B1-5 B3-2 B3-3 工程概况表:市政公用厂(场)、站工程 工程概况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含地铁)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工作总结(专题、阶段、竣工总结) 竣工移交证书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施工 资料 施工 资料 施工管理 C1-2 C1-4-1 C1-4-2 项目大事记 工程质量事故记录 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记录 C1-4-3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施工技术 C2-4 C2-6 施工物资 C3-2 C3-4-5 C3-4-6 C3-4-7 C3-4-8 C3-4-9 C3-4-12 C3-4-17 C3-4-18 C3-4-20 C3-4-27 施工测量 C4-1 C4-2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测量复核记录 184 / 194

设计交底记录 工程洽商记录 主要设备、原材料、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及复试报告汇总表 材料试验报告(通用) 水泥试验报告 砌筑块(砖)试验报告 砂试验报告 碎(卵)石试验报告 钢材试验报告 防水涂料试验报告 防水卷材试验报告 橡胶止水带检验报告 有见证试验汇总表 施工 资料 C4-3 施工检测 沉降观测记录 C5-1-2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C6-1 施工试验记录(通用) C6-2-11 射线检测报告 C6-2-13 C6-2-15 C6-2-16 C6-2-31 基础施工 C5-2-1 地基处理记录 C5-2-2 地基钎探记录 C5-2-13 C5-2-14 C5-2-15 C5-2-23 C5-2-24 C5-2-25 C5-2-26 C6-1 C5-2-8 C5-2-9 C5-2-10 道路施工 C6-3-5 沥青混凝土路面厚度检验记录 C6-3-6 C6-3-7 C6-3-8 桥梁施工 C5-3-7 钢箱梁安装检查记录 185 / 194

超声波检测报告 磁粉检测报告 渗透检测报告 桩检测报告 土层锚杆成孔记录 土层锚杆注浆记录 土层锚杆张拉锁定记录 预应力张拉数据记录 预应力筋张拉记录(一) 预应力筋张拉记录(二) 预应力张拉孔道压浆记录 施工试验记录(通用) 砌筑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钢筋连接试验报告 路面平整度检查记录 路面粗糙度检查记录 路面弯沉值检验记录 施工 资料 C5-3-8 高强螺栓连接检查记录 C6-2-8 砌筑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C6-2-9 C6-2-10 C6-3-9 C6-3-10 C7-6 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钢筋连接试验报告 桥梁功能性试验委托书 桥梁功能性试验报告 竣工测量报告(指地下人行通道工程) 管(隧)道施工 C5-4-2 C5-4-3 C5-2-31 基础设施 C5-4-9 C5-4-10 C6-4-1 C6-4-3 C6-4-4 C6-4-7 C6-4-8 C6-4-9 C6-4-10 C6-4-12 C6-4-13 C7-6 防腐层施工质量检查记录 牺牲阳极埋设记录 供水管道水压试验记录 供热管道水压试验记录 供热管网(场站)试运行记录 燃气管道气压强度试验验收单 燃气管道严密性试验验收单 燃气管道气压严密性试验记录(一) 燃气管道气压严密性试验记录(二) 阴极保护系统验收测试记录 污水管道闭水试验记录 竣工测量报告 焊缝综合质量记录 焊缝排位记录及示意图 检测报告 厂(场)、站施工 C5-5-1 C5-2-28 C6-2-8 C6-2-9 C6-2-10 设备基础检查验收记录 圆形钢筋混凝土构筑物缠绕钢丝应力测定记录 砌筑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钢筋连接试验报告 186 / 194

C6-5-1 C6-5-2 C6-5-3 C6-5-4 C6-5-5 C6-5-7 C6-5-8 C6-5-9 C6-6-1 C6-6-2 C6-6-3 C6-6-4 C6-6-5 C7-6 调试记录(通用) 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通用) 设备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 起重机试运转试验记录 设备负荷联动(系统)试运行记录 水池满水试验记录 消化池气密性试验记录 曝气均匀性试验记录 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电气照明全负荷试运行记录 电机试运行记录 电气接地装置隐检/测试记录 变压器试运行检查记录 竣工测量报告 厂(场)站室外工程施工 C7-6 施工验收 C7-1 C7-2 C7-3 C7-7 C8-1 道路工程 S1-1 S1-2 桥梁工程 S2-1 桥梁工程图 187 / 194

室外管线(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电力、电讯、宽带网等) 施工文件 室外建筑环境(道路、园林、绿化、建筑小品、构筑物等)施工 文件 竣工测量报告 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 部位验收记录(通用) 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道路工程竣工图 广场工程竣工图 S2-2 隧道(涵洞)工程竣工图 管道工程 S3-1 排水工程竣工图 竣工图 S3-2 供水工程竣工图 S3-3 S3-4 供热工程竣工图 供气工程竣工图 厂(场)站工程 S4-1 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竣工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采暖 通风与空调、燃气、电气、智能化、装修装饰、专业设备布置及 工艺图等) 室外工程竣工图[总平面图(建筑小品、水景、道路、园林、绿化 等)、竖向布置图、地下管网综合图(给水、排水、热力、燃气、 电力、电讯、宽带网等)] S4-2 注:

(一)单位工程(分专业)报送城建档案馆的档案内容,应按基建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分类组卷。其中施工文件内容应包括施工管理、施工技术、施工测量、施工检查、基础施工、专业工程施工、施工验收等七个部分。

(二)厂站房屋建设和内部设备安装的内容,应按建筑安装工程要求的内容进行组卷。

(三)基建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的组卷,可根据文件、资料的分类、数量组成一卷或多卷。

(四)各专业工程有竣工图,按竣工图编号S-要求组卷,可根据图纸张数组成一卷或多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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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目录

序 资 料 名 称 号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审定设计批复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或开工审批手续 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竣工移交书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表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 类别 编号 A5-3 备 注 市规划委 A5-5 A5-6 A7-4 A7-4 B3-3 C7-4 C7-3 B3-2 C7-7 C8-1 C7-1 规划、消防、环保、技术监督、人防等部门出具的认 A7-5 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建设档案预验收意见 A7-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压实度试验记录(灌砂法) 沥青混凝土路面厚度检验记录 路面平整度检查记录 路面粗糙度检查记录 路面弯沉值检验记录 桥梁功能性试验报告 T梁功能性试验报告 桩基检测报告 预制混凝土等构配件、材料的出厂合格证 189 / 194

A7-3 C6-3-2 C6-3-5 C6-3-6 C6-3-7 C6-3-8 C6-3-10 检测单位 检测单位 C3-3-3 26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C6-2-4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污水管道工程的混凝土管材检测报告 射线检测报告 超声波检测报告 磁粉检测报告 渗透检测报告 供水管道水压试验记录 供热管道水压试验记录 供热管网(场站)试运行记录 燃气管道气压强度试验验收单 燃气管道严密性试验验收单 燃气管道气压严密性试验记录(一) 燃气管道气压严密性试验记录(二) 阴极保护系统验收测试记录 污水管道闭水试验记录 调试记录(通用) 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通用) 设备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 起重设备负荷试验记录 设备负荷联动(系统)试运行记录 水池满水试验记录 消化池气密性试验记录 曝气均匀性试验记录 电气绝缘测试记录 电气照明全负荷试运行记录 电机试运行记录 电气接地装置隐检/测试记录 变压器试运行检查记录 工程质量保修书 190 / 194

桥梁工程; 污水工程的 管基、管座 检测单位 排水工程 C6-2-11 C6-2-13 C6-2-15 C6-2-16 C6-4-1 C6-4-3 C6-4-4 C6-4-7 C6-4-8 C6-4-9 C6-4-10 C6-4-12 C6-4-13 C6-5-1 C6-5-2 C6-4-3 C6-4-4 C6-5-5 C6-5-7 C6-5-8 C6-5-9 C6-6-1 C6-6-2 C6-6-3 C5-6-4 C6-6-5 A7-6

附录G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

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1.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用词采用“必须”; 反面用词采用“严禁”。

表示严格,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用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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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用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用词采用“不宜“。

2 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或其它有关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附加说明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编制人员名单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北京市市政工程协会 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 北京市城建档案管

参编单位: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公用站、市政站)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歌舞团公司试验中心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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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地铁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市政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市政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市政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磐石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城建九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公司

北京市首发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领导小组:

原祖荫 赵国平 蔡金墀 陈建军刘小军

主 审:白崇智 主 编:董凤凯

副 主 编:许亚斋 朱立建 吴宇

主要参编人员:卜志强 于清军 王志伟 王洪臣 刑文耐 宁福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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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平 张 斌 韦立明左英奇 李忠来 李明解 李辅孝 杜声杨 苏文 陈红 岳爱敏 姜承基 高喆

(参编人员按姓氏笔画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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