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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旁站监理记录

2024-01-05 来源:好走旅游网


市政旁站监理记录

一.为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保证工程质量,规范监理工作,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参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细则。

二.市政公用工程旁站监理(以下简称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三.市政公用工程旁站监理的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主要包括:土方回填,地基处理,基坑围护施工,桩基础施工,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及其他结构混凝土浇筑,地下防水工程,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大型设备安装,沉井施工,箱涵顶进施工,隐蔽工程,现场检测,使用功能试验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等。

四.市政公用工程旁站监理内容质量控制要点

详见附件。

五.旁站监理的程序和工作要求

1.公司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一般情况制定施工旁站监理实施细则,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工作要求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施工旁站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监理

部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市质量监督站驻工地质量监督工程师一份。

2.施工企业根据施工旁站监理实施细则,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可采用A27承包单位通用报审表)。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按照施工旁站监理实施细则实施旁站监理。

3.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具体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安排并对监理员实施技术交底,明确重要控制点,由监理员负责具体实施(操作)。

4.旁站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在施工现场实行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旁站监理记录表式详见附件)。凡旁站监理员和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质检员未在旁站记录

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6.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注:相应文件是指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7.施工阶段监理工作过程中,旁站监理记录应由项目监理部专人负责与相应验收记录存放在一起备查。旁站监理记录和相应验收记录监理日记等应做到可追溯和闭合。旁站监理记录是公司对项目监理部监理工作质量巡回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8.工程竣工验收后,旁站监理记录由项目监理部随同其他监理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存档备查。

六.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并按规定移交。

七.旁站监理作为质量控制手段之一,必须与巡视、平行检验等方法综合运用。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应切实安排好施工旁站监理工作,并具体落实到人,严格执行质量责任制

度和内部检查、考核奖罚制度。

八.项目监理部应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189号规定,认真做好旁站监理工作,并主动、虚心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旁站监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于旁站监理实施不到位的项目监理部和有关监理人员,经公司查实后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责令整改;由此而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并由公司根据其应负的责任作出相应的处理。

附件:1、实测项目检查记录表(公司表20适用于市政工程)

2、平行检查旁站监理记录表(公司表21适用于市政工程)

3、C附-2混凝土工程(通用表)

4、旁站监理记录(通用表)

5、市政公用工程旁站监理的内容(质量控制要点)

注:旁站记录人应由旁站监理人员与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质检员同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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