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 飞 技 术 学 院
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职称评定工作,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学习和履
行职责的能力,促进技工教育和教工个人的职业生涯的发展,依据上级有关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文件规定,特制定本评审考核细则。 一.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
申报晋升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学历、资历、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等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2.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获得或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家级公开出版发行的核心刊物(指具有ISSN、ISBN或CN编号的刊物,手册类、论文汇编、增刊发表不属此列)上发表和本岗位有关的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完成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刊物原件为准);
(2)在公开发行的省、部、集团级刊物上发表和本岗位有关的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完成的专业学术论文或报告:申报高级者二篇,申报中级者一篇(以刊物原件为准);
(3)独著或以第一作者完成的和本岗位有关的论文在省部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优秀论文评选中获三等及以上奖励:申报高级者三次,申报中级者一次;
(4)获得省部级教学能手荣誉称号并有符合第(3)款论文奖一次(申报中级者不需获奖论文);
(5)撰写专著或教材一部(第一作者):申报高级者为8万字以上并公开出版发行,申报中级者为校本教材;
(6)在省部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前6名或指导学生在省部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前3名,并具有上述获上级论文奖一次(申报中级者不需获奖论文); (7)独著和本岗位有关论文在学院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等级奖2次(本条款适用申报中级者)。
3.考核期内担任过四个学期以上班主任工作。 4.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
5.专业课教师应达到某一工种中级工操作水平,专业基础课教师应达到某一工种初级工操作水平(以证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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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审考核期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以近三个学年(以评审日向前推六个整学期)为主,评审考核总分为120分,其中基本分为30分,工作及工作质量分为45分,论文及论文答辩分为25 分,另设加分项20分。 三. 基本分(30分)
1.学历:以第一学历计算,中专(含高中)1分;大专2分;本科3分;硕士研究生4
分;双学士学位加1分。此项最高得5分。
2.后取学历:凡以第一学历计算学历,后又取得高一级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
3.专业工作年限: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每年得0.5分,不满一整年的按一年计算。此项最高
得10分。
4.获得先进: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公司级双文明先进个人、优秀党员或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综合性先进称号及表彰的每次得2分;获得公司各系统(或公司外其它部门单项)先进个人或单项竞赛前3名的每次得1分;获得学院年度先进奖的每次得0.5分;获得省部级教学能手荣誉称号得4分;在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操作技能竞赛中获前6名、或指导学生在竞赛中获前3名得4分;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学科竞赛等级奖的得2分。以上均以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同一年获得同类先进以最高获奖项计算。此项最高得4分。 5.论文、教材、讲义: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独著的和本岗位有关的论文在公开出版发行刊物(指具有ISSN、ISBN或CN编号的刊物)上发表、或在省部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优秀专业论文(教案)评选中获三等以上奖励每篇得4分;获公司级一等奖的每篇得3分,二、三等奖的得2分;获学院论文等级奖的每篇得 1.5分,有符合标准的论文上交学院的每篇得1分。以上均以刊物原件、获奖论文证书或有关文件为准,同一篇论文只记最高分。个人所编写的和学院工作有关的各种教材、讲义(1万字以上)在教学中使用每份得5分;主编教材经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或学院印发正式使用的得10分,参编或主审的得2-5分;获得上级教学教研成果等级奖的主要人员得5分;合著的论文、讲义按作者人数平均得分;发表或获奖论文和本人技术岗位或本人所学专业无关不得分。此项最高得10分。
四.工作及工作质量(45分)
1.承担课程: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考核期内授课两门或两门以上得2分,积极承担新课、难课的视情况加1_3分。此项最高得5分。
2.教学工作量:本人完成的年教学平均工作量达到学院教师年教学平均工作量的得8分,超出或低于年平均工作量每20课时加或减1分,不足20课时不计分。此项上不封顶,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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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0分为限。
3.检查评优:教学质量高,在教学质量考核中综合评价达到良好以上。此项最高得8分。 4.工作态度:认真组织教学和课堂管理,按时上下课,无私自调课现象,积极接受和认真完成其他任务,工作协作好,遵守学院劳动纪律。此项最高得7分。
5.担任班主任:担任班主任工作认真负责,近三学年内每担任一学期按0.5分计,被评为优秀的每次加0.3分,被评为标兵的每次加0.5分;考核期内无特殊原因有拒绝担任班主任现象的本项不得分。此项最高得5分。
6.参加活动:积极进行教研活动,积极参加学院和教研室组织的各项活动,听课次数符合规定。此项最高得4分。
7.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学习业务知识(以学习笔记和担任新课教案为证据),提高岗位工作效能。此项最高得3分。
8.其他工作:能按要求认真进行教学质量分析,撰写有关报告、按时认真完成工作总结。此项最高得3分。
五.加分项:专业课教师和专业基础课教师某一工种操作水平超过规定应达到标准的加2分;对能进行理论、技能操作教学的一体化教师加2分;积极创新,提出新的管理方法、课题、方案被采纳产生实效,视其影响程度加0-20分。
六.论文及答辩(25分)
提交的论文应和本人技术岗位或本人所学专业相关。 ※文本部分(10分)
1.论文格式规范,结构完整,层次分明,文句通顺,言简意赅;观点正确,论述清晰,立论和逻辑关系清楚,论据充实、论证充分有力,结合实际紧密,资料翔实,有创新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可酌情得8—10分。
2.论文格式规范,结构基本完整,文字表达基本顺畅;观点正确,结合实际较紧密,论证基本正确,逻辑性较强,可酌情得5—7分。
3.论文格式不够规范,结构不够完整,文字表达言不及义;观点不甚清楚,论证不够正确,可酌情得0—4分。
4.论文50%以上属抄袭得0分。 ※答辩部分(15分)
1.能按规定时间阐述论文的内容,对论文的中心思想及论点、论据、结论阐述清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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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流畅;能正确回答答辩题目及评委提出的和论文相关的问题,并有创新性发挥,可酌情得11—15分。
2.基本能按规定时间较准确阐述论文梗概,表达比较流畅,且对论文内容有一定程度的阐发;基本能正确回答答辩题目及评委提出的和论文相关的问题,可酌情得6—10分。 3.不能按规定时间准确完整阐述论文梗概,表达言不及义,且对论文内容不能进行阐发,照本宣读;不能全部正确回答答辩题目及评委提出的和论文相关的问题可酌情得0—5分。
七.破格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按上级规定执行。 八.本细则解释权归学院院务处。
九.本细则自2010年起执行。
西飞技术学院 2010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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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职称评定工作,充分调动我院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
学习和履行职责的能力,促进技工教育和教工个人的职业生涯的发展,依据上级有关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文件规定,特制定本评审考核细则。 一.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
申报晋升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学历、任职年限、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等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2.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获得或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国家级核心刊物(指具有ISSN、ISBN或CN编号的刊物,手册类、论文汇编、增刊发表不属此列)上发表和本岗位有关的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完成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刊物原件为准);
(2)在公开发行的省、部、集团级刊物上发表和本岗位有关的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完成的专业学术论文或报告:申报高级者二篇,申报中级者一篇(以刊物原件为准);
(3)独著或以第一作者完成的和本岗位有关的论文在省部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优秀论文评选中获三等及以上奖励:申报高级者三次,申报中级者一次;
(4)独著和本岗位有关论文在学院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等级奖2次(本条款适用申报中级者);
3.胜任所在岗位工作并反映良好。
二.评审考核期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以近三个学年(以评审日向前推六个整学期)为主,评审考核总分为120分,其中基本分为30分,工作及工作质量分为45分,论文及论文答辩分为25 分。另设加分项20分。
三.基本分(30分)
1.学历:以第一学历计算,中专(含高中)1分;大专2分;本科3分;硕士研究生4
分;双学士学位加1分。此项最高得5分。
2.后取学历:凡以第一学历计算学历,后又取得高一级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
3.专业工作年限: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每年得0.5分,不满一整年的按一年计算。此项最高
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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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获得先进: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公司级双文明先进个人、优秀党员或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综合性先进称号及表彰的每次得2分;获得公司各系统(或公司外其它部门单项)先进个人或单项竞赛前3名的每次得1分;获得学院年度先进奖的每次得0.5分。以上均以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同一年获得同类先进以最高获奖项计算。此项最高得4分。 5.论文、教材、讲义: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间,独著的和本岗位有关的专业学术论文在公开出版发行刊物(指具有ISSN、ISBN或CN编号的刊物)上发表、或在省部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优秀专业学术论文评选中获三等以上奖励每篇得4分;获公司级一等奖的每篇得3分,二、三等奖的得2分;获学院论文等级奖的每篇得 1.5分,有符合标准的论文上交学院的每篇得1分。以上均以刊物原件、获奖论文证书或有关文件为准,同一篇论文只记最高分。个人所编写的和学院工作有关教材、讲义(1万字以上)在工作中使用每份得5分;主编教材经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或学院印发正式使用的得10分,参编或主审的得5分;获得上级教学教研及管理成果等级奖的主要人员得2-5分;合著的论文、讲义按作者人数平均得分;发表或获奖论文和本人技术岗位或本人所学专业无关不得分。此项最高得10分。
四.工作及工作质量(45分)
1.承担工作:积极承担本岗位职责范围内及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无拒绝接受任务现象。此项最高得5分。
2.工作量:工作量非常饱满得10分;工作量饱满得8分,工作量一般得1-6分。此项最高得10分。
3.工作质量:对自己的工作安排有序,严格按照规定节点、要求,积极主动、优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无推诿责任及影响较大的差错现象。此项最高得8分。
4.服务态度:积极为教学、培训服务,主动配合和协调工作关系,工作中未发生无原则纠纷和不利于工作和团结的言行,服务态度无不良反映。此项最高得7分。
5.坚守岗位:自觉遵守各项制度,无迟到、早退、中间溜号、串岗等违反纪律现象,此项最高得5分。
6.参加活动:积极参加学院和所在室组织的各项活动,对学院及本室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此项最高得4分。
7.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学习业务知识(以学习笔记为证据),提高岗位工作效能。此项最高得3分。
8.其他工作:能按要求撰写有关报告、按时认真完成工作总结,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等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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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化办公设备。此项最高得3分。
五.加分项:积极创新,提出新的管理方法、课题、方案被采纳产生实效,视其影响程度加0-20分。
六.论文及答辩(25分)
提交的论文应和本人技术岗位或本人所学专业相关。 ※文本部分(10分)
1.论文格式规范,结构完整,层次分明,文句通顺,言简意赅;观点正确,论述清晰,立论和逻辑关系清楚,论据充实、论证充分有力,结合实际紧密,资料翔实,有创新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可酌情得8—10分。
2.论文格式规范,结构基本完整,文字表达基本顺畅;观点正确,结合实际较紧密,论证基本正确,逻辑性较强,可酌情得5—7分。
3.论文格式不够规范,结构不够完整,文字表达言不及义;观点不甚清楚,论证不够正确,可酌情得0—4分。
4.论文50%以上属抄袭得0分。 ※答辩部分(15分)
1.能按规定时间阐述论文的内容,对论文的中心思想及论点、论据、结论阐述清楚,表达流畅;能正确回答答辩题目及评委提出的和论文相关的问题,并有创新性发挥,可酌情得11—15分。
2.基本能按规定时间较准确阐述论文梗概,表达比较流畅,且对论文内容有一定程度的阐发;基本能正确回答答辩题目及评委提出的和论文相关的问题,可酌情得6—10分。 3.不能按规定时间准确完整阐述论文梗概,表达言不及义,且对论文内容不能进行阐发,照本宣读;不能全部正确回答答辩题目及评委提出的和论文相关的问题可酌情得0—5分。
七.破格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按上级规定执行。 八、本细则解释权归学院院务处。
九.本细则自2010年起执行。
西飞技术学院 2010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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