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采场必须有两个以上安全出口,并连通上、下中段巷道,安全出口的支护必须坚固,并设有梯子,顺路人行井。
2、采场中有良好的照明。
3、在采场施工时,必须先进行人行井及其联络道施工,以便创造良好的通风条件,采用脉内布置顺路人行井时,严禁整个分层一次爆破落矿。
4、采矿作业进行光面爆破,炮眼布置均匀,保证顶板平整。
5、采场控顶高度不超3米,现场管理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及时排险顶板浮石。 6、严格按设计和现场指挥施工。
7、对不稳定地段要及时采取木支护、锚杆支护、锚杆网联合支护。 8、围岩松软不稳定的回采作业面,采准、切割巷道须采取支护措施。
9、作业人员在每次进入采场作业前,必须事先处理顶板和两帮浮石,确认安全后方准进行回采作业,作业中发现冒顶预兆,应马上停止作业处理,发现大冒顶征兆,立即通知采场内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10、掘进作业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好局部通风设备,局扇有完善的保护装置。 11、凿岩必须采取湿式作业,凿岩机的最小供风量,应满足凿岩除尘的要求。
12、作业人员在采场作业时,要注意观察采场内矿岩的变化,发现安全问题立即按照紧急路线撤离作业现场。
13、在每分层采矿与上层联络道接近透位置,必须将一层联络道贯通,以防下口堵塞。人行井必须保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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