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打造现代农业生产主体
2022-08-04
来源:好走旅游网
l 童口 荠新型职业农民 扣造坝代农业生产主傩 ■胡永洲 职业农民培养已经引起中央和社会各界的高度 润为目的的独立群体,是对一种职业的称谓,总的来 重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积极培育新型 说,职业农民是新型农民的一个范畴。其次,职业农民 农民,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的 是一个特定的概念,与传统农民、兼业农民不同。专门 概念。实现农业现代化、保障农产品安全和城乡统筹 研究农民问题的中国农业大学朱启臻教授的观点是: 发展必须加速培养职业农民,构建集约化、专业化、 新型职业农民除了符合农民的一般条件,还必须具备 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最有效 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新型职业农民是市场主体。传统 的途径就是培养出千千万万的新型职业农民。新型 农民主要追求维持生计,而新型职业农民则充分地进 职业农民的概念,有机地将新型农民和职业农民结 入市场,并利用一切可能的选择使报酬最大化,一般 合起来,适应了我国农村劳动力结构变化和现代农 具有较高的收入。二是新型职业农民具有高度的稳定 业发展的新形势,体现了农民从身份向职业转变、从 性,把务农作为终身职业,而且后继有人。稳定性是农 兼业向专业转变、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向现代农业 业特点对从业者的基本要求,以区别于对农业的短期 生产经营方式转变的新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 行为。三是新型职业农民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现 定阶段的必然选择。 代观念,新型职业农民不仅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 还要求其行为对生态、环境、社会和后人承担责任。据 一、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 ̄ngl"延 此,笔者认为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将农业作为产业进行 对职业农民的定义,目前学术界尚未形成统一的 经营,有文化、懂技术,能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规则实 观点。长期以来,西方学术界一直以Deasantry(传统农 现利润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目前我们可以简单地把 民)而不是farmer(职业农民,也翻译成农场主)称呼 种植大户、专业大户、养殖大户、农民经纪人、小型农 中国农民。根据美国人类学家沃尔夫的经典定义,传 业企业家、社会化服务组织专业人员等理解为新型职 统农民主要追求维持生计,他们是身份有别于市民的 业农民。广义上新型职业农民还包括“农业工人”(农 群体;而职业农民则充分地进入市场,将农业作为产 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以及在农场、基地、农业企业等被 业,并利用一切可能的选择使报酬极大化。首先,职业 雇佣的人员)及“持证农民”(有涉农专业学历教育毕 农民与新型农民的内涵是有区别的。新型农民是从宏 业证书或农业岗位职业资格证书)。 观上提出来的一个概念,强调的是一种身份,而不是 二、新型职业农民的来源 一种职业,泛指从事现代农业的农民;而职业农民范 围较小,主要是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以获取商业利 就目前而言,新型职业农民的来源主要有三个 上海农村经济2013年第7期 39 方面。 (一)原来就是务农的农民 多数农民都外出务工经商离开了农村,土地的 使用权就流转给愿意留在土地上的农民或外地农 民,这些人可逐渐成为承包大户,进而形成家庭农 场,要把他们培养成新型职业农民。 (二)外出打工的人 外出打工中的一些优秀分子有了一定资本,对 农业有感情,愿意回到农村经营农业,返乡创业。只 要有耕地,国家有政策扶持,有利润,自然就会吸引 一部分人发展为新型职业农民。 (三)非农民 他们可能不是原村子里的农民,甚至根本就不 是农民,但他们对农业有兴趣,致力于发展现代农 业,政府应该支持他们经营。一些有志于现代农业的 城市居民、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都可以成为新 型职业农民。 目前从事农业生产的四五十岁的人是最容易成 为新型职业农民的群体。他们具有丰富的农业知识, 是种田能手,对农业有感情,年富力强,着力把他们 培养成新型职业农民在现阶段具有重要意义。从中 长期角度则要不断提高现代农业的比较效益,拓宽 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范围,逐步扩大“外出打工的 人”、“非农民”转为新型职业农民的比重,使之成为 现代农业生产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路径 要培养大批新型职业农民,需要政府尽快探索 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跟进的有效途 径,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和呵护,需要调动全社 会的农业教育培训资源,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中 农民的转型。 (一)改变传统观念,提高新生代农民从事农业 生产的积极性 要使新型职业农民在农村不断涌现,首先应该 转变观念,让农民成为人人认可的光荣职业。在过去 很长一段时间内,“农民”成了贫穷落后的代名词,农 村中的年轻人以“在家务农”为耻,以“进城务工”为 荣,青年农民留守从事农业生产甚至成为“无能”的 代名词,至今没有多少人想去当农民。应该让大家特 别是农村年轻人看到,从事农业是有前途的,在农村 大有可为。还必须让农民充分认识现代职业农民的 本质,职业农民不仅要有像工人一样的技术,还需要 具有一定的市场经济知识,农民只有走知识化、科技 化道路,才会使职业更具魅力。要改变传统观念,一 是把农民从“重农轻商”、“重产轻销”的传统思想观 念中解脱出来,培育农民对于农村资金、土地、劳动 力、技术、信息、产权等意识。二是可以通过播放农民 致富案例、农村和农民题材的影视剧、农业生产技 术,也可组织文化团体下乡演出、组织座谈会、报告 会等方式,让农民在欣赏艺术作品的同时,倾听成功 农民的现身说法,接受新的思想观念和经营理念。三 是制订优惠政策,使大家感受到农业生产有比较优 势,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四是通过促进城乡经济融合 和城乡交流,改变自身陈旧观念、扩散城市现代价值 观念,交流城乡之间的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生产 要素,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二)重视农村基础教育,提升新生代农民文化 水平 提高农民的素质,教育是根本。世界银行研究报 告指出,劳动力受教育的平均时间每增加一年,GDP 就增加9%。所以,政府应高度重视农村基础教育,加 大农村教育投资,缩小区域投入差距,各地区政府尤 其是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应巩固国家“九年制义务 教育”成果,严格控制失学率,逐步普及高中教育,积 极引导农村居民家庭增加对子女的人力资本投资和 文化教育消费,从小抓起,从整体和长远上提高农业 劳动者素质。唯此,才能有效提高农民素质,为解决 农民问题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加强农村中高等职业 技术教育。一方面转变现有的职业中专的办学方向, 加大涉农专业的比重。另一方面,适当扩大现有农业 中专和农业学院的招生规模,降低农村学生进入这 类学校的门槛,特别是学习费用。 (三)推动城乡统筹互动,扩大对新型职业农民 的培育范围 新型职业农民来源可以是多元化的,要彻底打 上海农村经济2013年第7期 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在鼓励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 的同时,也要鼓励城镇人才到农村经营农业成为新 型职业农民,真正实现城乡人才双向流动。只有创 的积极性,达到通过素质培训,提高技能,获得就业 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村发展的目的。 (五)注重实用效果,采取灵活的职业农民教育 培训方式 造有利条件使农村富余劳动力离开农村彻底融入 城镇,才能为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提供空间;只有 鼓励和支持致力于从事农业的人才到农村创业,农 业才能获得健康发展。要通过城市化战略的实施, 扩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范围。一是要充分发挥 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作用,带动农村培养和壮大职 业农民的力量。要加大城市对农村、农民的服务和 帮助作用,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支持科技人 员和大学毕业生到农技推广一线工作;要通过请进 来的方式引进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的支持, 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着力培育科技大户,发挥 其对农民的示范带头作用;要引导党政机关、人民 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知名人士、志愿者对乡村 进行结对帮扶。二是要送出去培养职业农民、扩大 职业农民的视野范围。要派遣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 农民到城市和发达地区参观考察、学习先进技术, 开阔农民的视野,提高农民的文化科技素质,成为 农村经济的带头人。 (四)健全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职业农民教育 培训环境 一是建立目标责任机制。把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任务和持证农民数量纳入考核内容,并明确责任分 工和奖惩措施。参照义务教育、农村医疗的做法,按 照培训持证农民的数量,测算经费投入标准并明确 各级财政的承担比例。二是健全政策激励和扶持机 制。要建立农村人力资源人才库,通过教育培训,发 放培训结业证,对参加培训人员,在入党、选拔村干 部和劳动用工、办理营业执照及各类经营许可证等 给予优惠、优先,对积极吸纳受训人员的企业给予政 策优惠,以进一步提高农民培训的积极性。三是建立 就业跟踪服务和维权机制。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中 介机构,具体负责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指导、推荐、维 权等一条龙服务。避免其盲目流动、盲目应聘,也避 免培训单位的一些不负责任的现象,从根本上消除 受训人员的后顾之忧,提高农民参加素质技能培训 上海农村经济2013年第7期 在发展农业产业培训方式上要不断改革更新, 要从传统的种植养殖技术扩展到涵盖产前产后的相 关领域,如农产品销售及服务,食品加工,农场经营 管理等,以及从农业技术培训拓展到创业经营和就 业技能培训等。一是针对不同对象,采用不同的培训 形式。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要采用以看多媒体及 实地教学为主,适当上一些理论课。要把课堂办在农 户的田间地头、栏舍工地,采取面对面、手把手的培 训方式,解决农民学不会之忧;对有一定技能基础的 农民要有针对性的培训,不能搞形式主义,在课堂上 泛泛而谈。要教他们新技术、新工艺,让他们学到新 知识,学有所用;对文化基础高的年轻农民要鼓励他 们参加学历教育,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对外出打工又 有学习要求的,实行函授教育,帮助核发技能证书。 只要培训方式符合农民实际,农民参与培训的积极 性以及整体素质就会提高。二是对接市场需求,开展 不同的培训项目。抓好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培训,同时 结合实际,大力开展就业前的培训,积极推进劳动预 备制度,坚持先培训后就业,保证新增劳动力的素 质;瞄准农业产业开发抓好农业技术培训,采用技术 人员联场带户,实行跟踪培训制度,结合种养生产全 过程,开展手把手、面对面的跟踪培训;深入开展劳 务订单培训,吸引农民参加培训,争取做到培训一 批,合格一批,输出一批;在‘‘种养基地”培训上,采用 订单农业,建立基地,让农民带着自己的土地加入基 地,边生产边培训,科学种植,发展特色、绿色农业。 通过这种能在较短时间内为农民带来生产收益的实 用、实惠型培训,切实提高农民参加技术培训的积极 性和自觉性。 (六)发挥“精英”核心作用,扩大创业型职业农 民群体 农村中的“能人”、“精英”或者是种养大户,拥有 资本、技术优势;或者是经销上的市场中介,拥有信 息优势。他们在村庄中有威信、有凝聚力,在他们周 4l 探索研究 围集聚着一批利益相关的村民和仰慕者,精英对一 般群众的影响非常直接和有效。发动一爪‘‘能人”,带 动一个村庄;扶持一个“示范村”,带动一个地区;培 育一个农 ‘龙头企业”,带动一个产业。通过加强对 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生产 经营决策者进行培育,充分发挥“能人”、“精英”在新 型职业农民培育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培养一大批种 养能人、经营能人,加速土地流转,兴办实体,繁荣农 村市场,形成具备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农村产业群体, 造就一大批创业型新型职业农民群体。 (七)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创新土地流转和稳定 的土地使用权制度 只有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制度,确立土地承包 关系长久不变的法律地位,在此基础上通过土地流 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才能营造职业农民存在和生 存的法律环境。需要指出的是,目前的农民土地流转 机制给工商资本或承包大户的雇工农业不具备可持 续性。主要原因:一是高地租难以保证农业生产的正 常进行;二是雇工的高成本增加了农业经营者的风 险;三是工商资本的短期行为难以保持农业的可持 续发展。因此,必须创新土地流转机制,使之有利于 家庭农场的形成。 (八)完善优惠政策,推动有志青年、高校毕业生 到农村开展创业活动 要从长远的角度培育未来的新型职业农民。 欲回乡从事农业的年轻劳动力,农业大专院校和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生中存在潜在的农业从业人 员,可能会是未来农业的经营者,要对其进行培 养、引导,鼓励其从事农业。对这类人员培训可以 借鉴日本和我国台湾的培养回乡青年及“新规就 农”人员的经验,对这类人员除了技能的培训外, 必须要为他们成为新型职业农民、从事农业经营 活动提供政策与制度条件。可设立骨干农民创业 基金,对普通高中或中高院校尤其是涉农院校毕 业生从事农业经营并达到一定规模,对返乡创业 的职业农民可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探索制定吸 引城市青年从事农业的优惠扶持政策,采取保留 城市户籍,提供社会保障等待遇,吸引他们成为新 42 型职业农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九)落实培训资金,拓宽培训资金渠道 加大农民培训投入,符合wro“绿箱”政策,是 公共财政扶持的方向。建立并完善农民教育培训投 资分摊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进行,形成 多元化的投资格局。首先,政府对加强农民教育培 训,开发人力资源负有重要职责,因此,政府应预留 足够的农民教育培训专款,并保证专款能及时、有效 地用于农民教育培训。其次,农民工素质的提高、技 能的增强能使所在企业直接受益,因此,培训应以企 业的需求为主体,同时,也应该根据企业的用工情况 收取一定的培训费。再次,农民参加培训可以提高其 自身的人力资本,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培训、鉴定、招 工联动机制,引导农民工积极投资参加培训,同时, 金融机构也可以提供小额低息贷款帮助职业农民接 受职业培训。 (十)着眼整体素质,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思想 道德素质、民主法制意识 加强农村先进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是提高农 民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农村民主建设的重要 举措。要通过为农民送书、举办知识讲座、组织文艺 团体下乡演出、送电影下乡等送文化下乡活动和推 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 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丰富农 民的业余文化生活,为农民提供健康的精神食粮和 各类文化科技资讯,积极引导农民养成文明、健康的 生活方式。要广泛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村组、文明村 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用社会主义先进文 化占领农村思想阵地、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 信、移风易俗,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 素质。要结合“六五’僧 法工作,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 育活动。针对农村和农民特点,开展多层次、多形式 的教育活动,帮助农民尽快掌握一些应知应会、与日 常生活紧密联系的法律常识,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和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使农民自己不违法,而 且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侵害时,能通过法律武器维 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口 (作者系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委党校副校长) 上海农村经济2013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