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指标解释
1、直接经济损失:指受灾体遭受自然灾害后,自身价值降低或丧失所造成的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的基本计算方法是:受灾体损毁前的实际价值与损毁率的乘积。
2、家庭财产损失:指因自然灾害造成居民住房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财产、农机具、运输工具、牲畜等的直接经济损失。
3、基础设施损失:指因自然灾害造成交通、电力、水利、通信等公共设施的直接经济损失。
4、公益设施损失:指因自然灾害造成教育、卫生、科研、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公益设施的直接经济损失。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