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起纷争
河唇司法所不懈调解促和谐
2014年8月8日早上,河唇镇红星瓷厂原职工郑某章13岁的弱智儿子郑某乐被发现死亡于红星社区一幢旧宿舍楼后背墙边。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郑某乐是在夜里触摸安装在一楼后面墙上的空调主机触电身亡,附近居民也反映郑某乐有多动症,平时喜欢搬弄周围设施。
中午11时许,死者父亲郑某章纠集家族亲戚朋友约60多人到红星社区闹事索赔,扬言要抬尸闹丧。当时正在苏州垌村委会调处纠纷的司法所人员接到镇综治中心电话后,火速赶回现场与各部门联动合作,开展调解。
首先,剖析案情,分清责任。调解员依据法医现场勘验结论和调查了解的情况,分析本次事故主要是死者自己造成,监护人监管失责,死者方应负主要责任;而空调机存有安全隐患,空调机主不及时排除隐患,自身有过失,应负次要责任。
其次,计算数额,依法赔偿。调解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广东省2014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规定,计算出赔偿总额,做到心中有数,把握调解尺度。
最后,讲究办法,耐心调解。根据现场情况,调解员设置了应变措施和调解方案,要求选派代表协商,稳控缓和现场气氛,并采取背靠背的办法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原先死者家属强烈要求机主赔偿30多万元,经调解员耐心细致、有理有据的以案析法,成功说服他们放弃不合理的过高要求,降低至要求赔偿10万元;空调机主一开始坚持以他安装
的主机离地面已达二米多高,且长期没有出现意外为由拒绝赔偿。调解员根据实地调查情况,指出机主屋外安装的楼梯可让人攀爬到主机处,不按安全要求做足防范措施,具有过失,应承担次要赔偿责任,在证据面前,空调机主最终改变拒赔态度,同意给予一定数额赔偿。经过调解员数小时的理性引导和劝解,反复协商的双方当事人于晚上9点多钟达成协议,由空调机主当场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9.5万元,成功化解了一场因意外触电死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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