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2公务员面试热点精析过度医疗
【背景链接】
所谓过度医疗,是指医生违背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脱离病情实际需求,实施不恰当、不规范、不道德的医疗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用药等。
2011年,深圳召开深圳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卫人委与各医院签订责任状,要求用3年的时间明显提高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生素的能力。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医院将进行公示,对于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将在全院进行通报,将视情况予以警告、限期整改、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分,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一名患儿因无法排便在深圳市儿童医院就医,被诊断为先天性巨结肠,医院拍了十几次X光片,并称需进行高达10万元的手术治疗。但转至广州市儿童医院后,医生仅开了8毛钱的石蜡油就将病情治愈。
2012年初,一则“中国人每年人均输液8瓶”的新闻,揭开了过度医疗的冰山一角,引发了全社会的思考。
【标准表述】 [原因] 如今比比皆是的“看病难”与“看病贵”相结合,“大处方”与“大服务”相伴相随,抗生素滥用与检查项滥为交替出现,着实叫许多病友苦不堪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
其一,医疗改革某种程度助长了医疗机构的趋利性。
随着市场化和产权改革的不断深入,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逐渐淡化,追求经济利益导向在卫生医疗领域蔓延开来。尤其是近些年来,医院和房地产业一样,已经成为“暴利行业”。例如,重庆市一家三甲医院5年间的年收入由5亿元增加到20亿元,这其实都是患者的“血汗钱”。由于政府对公立医院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政策,医院创收越多,奖金越多。因此,很多院长只想着如何让医院多赚钱,而不关心如何让患者少花钱治好病。现在,很多医院都在进
行新一轮扩张,其背后隐藏的是难以抑制的逐利冲动。
其二,政府投入不足成为医院实施过度治疗敛财借口。因为医疗体制市场化的不断演进,政府卫生投入绝对额逐年增多,但是政府投入占总的卫生费用比重却在下降。于是,政府的投入不足,被当成是医院“不得已而为之”的创收借口和敛财“挡箭牌”。其实,国家与政府在对医疗投入的绝对数逐年增加外,还对许多国立医院实行了医保定点政策,大量固定的患者在指定地点看病,无疑将带去大量治疗经费的涌入,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对医院经最有效的支持。只是很多人忽视了“医保经费也是政府补助医院的重要方式”这点。就这个层面说,财政补偿不足绝不是、也不应是医院逐利的借口。
其三,医德医风滑落致使医院医生大多“眼睛向钱看”。 医院本是救死扶伤的场所,医生本是治病救人的天使,但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原本是纯洁高尚的职业与领地,也被或多或少地沾染了“一切向钱看”的不良风气。正如有人指出的那样,“任何一个社会现象的背后,都有着复杂的经济关系。在过度医疗的利益链条上,医院和医生都是既得利益者。”
其四,医生有意误导患者以谋取“灰色收入”现象严重。 医疗消费是医生主导的消费,而不是患者的主动消费。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很多医生利用处方权,不断制造无效甚至有害的需求,把患者当成了牟利的对象。医生通过强制进行全套检查、大量使用高值药品、动辄安装心脏支架、人工关节收取回扣,已经成为尽人皆知的“潜规则”。其数额之大、利益之巨,远远超出了医生的“阳光收入”。更有甚者,要红包、乱开刀;小病大治、重病乱治;有病没病先吊针、有关无关全检查;向已故病人继续收治疗费、向男患者收女性护理费等等。
[表现及危害] 一方面,医院和医生对过度医疗的潜规则习以为常,多让患者做两项检查、多给患者开点药在医疗行业司空见惯;另一方面,信息不对等的患者对多做的检查和多开的药敢怒不敢言。这种淤积在心底的疑团长期得不到排解,久而久之就会让患者对医院失去信任。由此可见,过度医疗等问题长期积累,会导致医院失信的恶果。
一旦患者对医院失去信任,不仅会导致医患关系紧张,损害医院利益,更会因为患者放弃治疗等问题,危及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后果难以估量。
[措施] 过度医疗本身就是一种“医疗病”,治理这种病症,也需要找准病根,对症下药。从医药卫生体制的角度看,过度医疗的泛滥,主要是由于国家对公立医院投入不足,强化了医院对药品收入和检查收入的依赖,使医生收入与其处方行为等机械挂钩。针对这方面的成因,治理过度医疗,需要加快推进医改,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取消药品加成,实行医药分开,解除医院对药品收入和检查收入的依赖,切断医生收入与其处方行为的直接联系。
而从医德医风建设的角度看,遏制过度医疗的泛滥,则需要加强医疗职业道德教育和医生职业荣誉的培养,在医疗界大力强化以过度医疗为医疗职业之耻、医生人格之耻的观念。在医疗职业道德比较薄弱、医生职业荣誉比较欠缺的当下,这方面的工作听起来似乎有些虚化,却显得尤为重要而紧迫,可谓须臾不可或缺。
其次,医疗行政部门应严格监督、规范医生的医疗行为,对过度用药、过度检查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加惩处。以用药为例,去年2月卫生部发布了《中国国家处方集(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卷)》,所遴选药品涵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的全部药物和部分常用药物,可以基本满足119种常见病及一些多发病、重大疑难杂症抢救、治疗的需要。有了这部权威的国家药典,监督、规范医生用药,惩治医生开“豪华处方”、过度用药,就有了更加明确的依据。现在需要出台像《国家处方集》那样的专业规范,针对医院盲目购置昂贵设备仪器,以及医生为患者过度检查、“豪华检查”,依法依规予以监管和惩治。
第二篇:2014年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过度医疗
2014年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过度医疗 【背景链接】
所谓过度医疗,是指医生违背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脱离病情实际需求,实施不恰当、不规范、不道德的医疗行为,包括过度检查、
过度治疗、过度用药等。
深圳召开深圳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卫人委与各医院签订责任状,要求用3年的时间明显提高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生素的能力。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医院将进行公示,对于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将在全院进行通报,将视情况予以警告、限期整改、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分,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一名患儿因无法排便在深圳市儿童医院就医,被诊断为先天性巨结肠,医院拍了十几次X光片,并称需进行高达10万元的手术治疗。但转至广州市儿童医院后,医生仅开了8毛钱的石蜡油就将病情治愈。
年初,一则“中国人每年人均输液8瓶”的新闻,揭开了过度医疗的冰山一角,引发了全社会的思考。
【标准表述】 [原因] 如今比比皆是的“看病难”与“看病贵”相结合,“大处方”与“大服务”相伴相随,抗生素滥用与检查项滥为交替出现,着实叫许多病友苦不堪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
其一,医疗改革某种程度助长了医疗机构的趋利性。
随着市场化和产权改革的不断深入,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逐渐淡化,追求经济利益导向在卫生医疗领域蔓延开来。尤其是近些年来,医院和房地产业一样,已经成为“暴利行业”。例如,重庆市一家三甲医院5年间的年收入由5亿元增加到20亿元,这其实都是患者的“血汗钱”。由于政府对公立医院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政策,医院创收越多,奖金越多。因此,很多院长只想着如何让医院多赚钱,而不关心如何让患者少花钱治好病。现在,很多医院都在进行新一轮扩张,其背后隐藏的是难以抑制的逐利冲动。
其二,政府投入不足成为医院实施过度治疗敛财借口。
因为医疗体制市场化的不断演进,政府卫生投入绝对额逐年增多,但是政府投入占总的卫生费用比重却在下降。于是,政府的投入不足,被当成是医院“不得已而为之”的创收借口和敛财“挡箭牌”。其实,国家与政府在对医疗投入的绝对数逐年增加外,还对许多国立医院实
行了医保定点政策,大量固定的患者在指定地点看病,无疑将带去大量治疗经费的涌入,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对医院经最有效的支持。只是很多人忽视了“医保经费也是政府补助医院的重要方式”这点。就这个层面说,财政补偿不足绝不是、也不应是医院逐利的借口。
其三,医德医风滑落致使医院医生大多“眼睛向钱看”。 医院本是救死扶伤的场所,医生本是治病救人的天使,但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原本是纯洁高尚的职业与领地,也被或多或少地沾染了“一切向钱看”的不良风气。正如有人指出的那样,“任何一个社会现象的背后,都有着复杂的经济关系。在过度医疗的利益链条上,医院和医生都是既得利益者。”
其四,医生有意误导患者以谋取“灰色收入”现象严重。 医疗消费是医生主导的消费,而不是患者的主动消费。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很多医生利用处方权,不断制造无效甚至有害的需求,把患者当成了牟利的对象。医生通过强制进行全套检查、大量使用高值药品、动辄安装心脏支架、人工关节收取回扣,已经成为尽人皆知的“潜规则”。其数额之大、利益之巨,远远超出了医生的“阳光收入”。更有甚者,要红包、乱开刀;小病大治、重病乱治;有病没病先吊针、有关无关全检查;向已故病人继续收治疗费、向男患者收女性护理费等等。
[表现及危害] 一方面,医院和医生对过度医疗的潜规则习以为常,多让患者做两项检查、多给患者开点药在医疗行业司空见惯;另一方面,信息不对等的患者对多做的检查和多开的药敢怒不敢言。这种淤积在心底的疑团长期得不到排解,久而久之就会让患者对医院失去信任。
由此可见,过度医疗等问题长期积累,会导致医院失信的恶果。一旦患者对医院失去信任,不仅会导致医患关系紧张,损害医院利益,更会因为患者放弃治疗等问题,危及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后果难以估量。
[措施] 过度医疗本身就是一种“医疗病”,治理这种病症,也需要找准病根,对症下药。从医药卫生体制的角度看,过度医疗的泛滥,
主要是由于国家对公立医院投入不足,强化了医院对药品收入和检查收入的依赖,使医生收入与其处方行为等机械挂钩。针对这方面的成因,治理过度医疗,需要加快推进医改,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取消药品加成,实行医药分开,解除医院对药品收入和检查收入的依赖,切断医生收入与其处方行为的直接联系。
而从医德医风建设的角度看,遏制过度医疗的泛滥,则需要加强医疗职业道德教育和医生职业荣誉的培养,在医疗界大力强化以过度医疗为医疗职业之耻、医生人格之耻的观念。在医疗职业道德比较薄弱、医生职业荣誉比较欠缺的当下,这方面的工作听起来似乎有些虚化,却显得尤为重要而紧迫,可谓须臾不可或缺。
其次,医疗行政部门应严格监督、规范医生的医疗行为,对过度用药、过度检查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加惩处。以用药为例,去年2月卫生部发布了《中国国家处方集(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卷)》,所遴选药品涵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的全部药物和部分常用药物,可以基本满足119种常见病及一些多发病、重大疑难杂症抢救、治疗的需要。有了这部权威的国家药典,监督、规范医生用药,惩治医生开“豪华处方”、过度用药,就有了更加明确的依据。现在需要出台像《国家处方集》那样的专业规范,针对医院盲目购置昂贵设备仪器,以及医生为患者过度检查、“豪华检查”,依法依规予以监管和惩治。
文章来源:中公教育北京分校西客站学习中心 第三篇:公务员面试热点精析:公车私用,顶风扫墓
公务员面试热点精析:公车私用,顶风扫墓 热点概述
据央视报道,4月4日,新华社记者在宁夏银川松鹤陵园停车场拍到前挡风玻璃带有“党政机关车辆”字样的公车;在其他一些地方,公车私用者甚至采取“反侦察”策略:用光盘、卡片遮挡号牌;车主假冒是司机,或者拿军队的牌子唬人。公车私用方式更趋灵活:把领导送来后车开走,领导需要时再来接;领导进去扫墓,驾驶员在陵园周边开车绕圈„„
清明时节,各地纷纷发出禁止公车祭扫的通知,江苏等地还有人因在扫墓时公车私用而被处分。然而,新华社记者在多地蹲点调查发现,虽明令禁止,但不少地方依然有人开着公车上坟,以更隐蔽的手段躲避监督。中央关于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出台已有三个多月,公车祭扫依然“顶风作案”,不仅挑战社会大众对公车私用的容忍底线,更是对相关部门查处公车私用违规力度的考验。
相关评论
@刀指禅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离不开公众的监督,网络监督便是捷径。但有监督,却未必有满意的结果:有些监督索性没有回应;有的监督,有回应却没结果;有的监督,可能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按摩式”处理,或者由“临时工”顶罪
@伤不起:虽然不知道这次是不是临时工干的,但仍希望最终公布的调查结果不是临时工干的。假如每个故事的结局都在意料之中,渐渐地也就没有那么多人能够等到故事结尾了
@飞鱼:公车私用已经是屡见不鲜,问题是,每次曝光会严打一会,等这阵风一过又没有消息了,关键要持续。
@roro不爱肉:公车私用一定要曝光
@thinkman:官员都是花纳税人的钱,不为纳税人办实事,公车私用要遏制。
模拟题
在清明期间,部分城市出现公车私用扫墓的情况,对此,请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解析
章使用的公车。据新华网报道,前不久,一名北京小学生建议给公车上红牌以便接受监督,被数万微博网友转发。但现在的问题是,公车私用现象虽遭民众诟病已久,却缺乏有效的监督办法。
正因如此,要想遏制“车轮上的腐败”,就要创造条件让群众监督公车私用。现阶段,对公车的监督以内部监督为主,主要依据是中央有关部门的文件。我认为,公车私用于祭扫,禁而不绝甚至“推陈出新”,原因有三:一是部分公职人员心存侥幸,认为公众和媒体清
明忙于踏青游玩,无暇将监督的视线瞄准自己;二是相对私家车而言,公车享有更多特权,比如部分停车场对党政机关车辆免收停车费,可占的“便宜”不少;三是个别地区对公车私用行为惩处力度不足,犯错成本不大。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管牢“脱缰”的公车,就得通过强有力的制度约束让违规者付出沉重代价。第一,对公车配备进行源头规范,对使用进行全方位监管,包括GPS定位、统一挂“公车牌照”,让私用的公车无处藏匿。第二,对查实的公车私用行为摒弃不痛不痒的处理方式,毫不留情地从政绩考核等方面对公车私用者进行联动规制。第三,通过责令公开向社会道歉等方式,迫使公车私用者自责、自谴,承受巨大的心理负担,培植道德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土壤,营造风清气正的清明局面。此外,除了完善监督机制和渠道,更应该在推动公车改革方面做文章。只有将公车消费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公车私用。
第四篇:浙江省公务员面试热点-监管医保骗保及过度医疗
jinhua.huatu.com 骗保多发 花样不少
当前,医保欺诈的形势相当严峻。药店卖生活用品、倒卖医保药品赚取差价已是“小儿科”手段,医保欺诈的数额越来越大,手段也不断花样翻新。“骗保不再仅仅是个人行为,不少医药机构也加入了骗保套现的行列。”浙江省医保中心主任卞正法说。
舟山市一家眼科医院打着“光明行·免费义诊”的旗号,吸引大批病人就诊。浙江省医保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发现:从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6 日,该院白内障手术病人300人次,发生医疗费用164.76万元,涉及医保基金98万余元。而这家医院实际上是通过虚开化验单、伪造住院病历等手段将门诊进行的白内障手术,以住院形式刷卡结算,大量套取医保基金。
近年来,此类涉及范围较广、金额较大的骗保行为,不断浮出水面。浙江省2014年组织了为期6个月的医保反欺诈“亮剑”专项行动,包括核查大额报销票据、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巡查定点零售药店、
排查门诊医疗费较高人员等6项主要内容。截至2014年12月中旬,仅杭州市就有近200家医药机构因为冒名就诊、挂床住院或利用社会保障卡非法牟利等行为受到处罚。
卞正法告诉记者,有的犯罪团伙以医疗机构为活动场所,以参保病人为目标人群,提供制售虚假发票骗保的“一条龙服务”。义乌市的王某从朋友那里学到这个“发财路子”后,先后多次利用虚假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等医疗机构的发票,骗取医保基金55万余元。
据相关部门统计,浙江全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有5000多万,定点医疗服务机构6000多家(不含药店),年就诊人次高达4亿,医保基金年支出600多亿。
“面对海量的数据、信息,如果仍像过去那样依靠人工手段审核,发现问题无疑像大海捞针。”有专家表示。
大数据全程监控
为遏制骗保案件频发及过度医疗问题,浙江省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起“智能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5000万参保人信息整合,走遍全省一张卡。以往新农合医保报销都是先自费,再通过发票手工操作报销,信息上的滞后统计使不法分子能够在不同医院,以医保的价格囤积大量同类药品,再以市场价售出,在套取现金的同时赚取差价。
2014年9月,浙江省实现居民医保与新农合的合并统筹管理,全省5000多万居民只要有一张社会保障卡,就能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并且能够实时结算。“参保人信息的整合是实现智慧管理的第一步,统一报销标准、提高信息化程度是大数据监管的基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保处处长王平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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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医师“一人一码”,规范准入和退出机制。“病人的大部分医保基金,都是通过医生的处方用出去的,只有管理好了医保医师,才能真正管好老百姓的救命钱。”王平洋介绍说,违规开大处方、超量配药、跨科室跨病种配药等违反医保管理规定的行为都会被“记
录在案”,扣完了分数的医生必须重新参加医保政策培训,通过考试后才能恢复行医资格。
同时,建立医师准入和退出机制。医保经办机构可以中止或解除医保医师服务协议,情节严重的可注销其服务编码,省内五年内不与其签订医保医师服务协议。“由于现在大部分正规医疗机构都是医保定点医院,这样相当于该医生在省内不会有正规单位聘用了。”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诸葛晓荣说。
——智能审核,医生身后有“电子眼”。病人在医院看个感冒,常常会要求医生“您顺便帮我开两盒降血压的药吧”,以往医生都会顺手帮病人这个“小忙”,但是有了医保监管平台后,再这么做电脑就立刻会跳出警示语——违规操作。浙江省组织专家制定了首批60个门诊常见病诊疗用药规范。“生什么病,用什么药,大概需要多少费用都在监管平台上有规定。”王平洋说,有了这个智慧系统,就像是在医生身后安装了“电子眼”,时刻规范医生的行为。
医保监管平台还运用大数据,按照预先设定的规则参数,对医院上传的结算数据逐一检查,筛选并标记出可疑数据。“智能审核系统彻底改变了对海量信息逐一审核的传统方式,转变为从可疑信息中发现问题,提升了审核效率。” 卞正法表示。
异地医保更需“大数据一盘棋”
不过,浙江通过“智慧平台”实现医保监管方式重大转变的同时,也遭遇了一些需要上级部门协调帮助才能破解的难题。例如异地医保欺诈难题,就不是浙江以一省之力所能彻底解决的。
2014年上半年,浙江省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奔赴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地,追查大额报销票据的真实性。“事前要与外地医疗机构取得联系,得到其配合,发现发票造假情况后,还要向公安部门报案。异地追查牵涉多地多部门,工作难度很大。”卞正法说。
采访中,相关人士建议,国家卫生计生委或者人社部可以考虑建立一个医疗票据全国协查系统,通过掌握及时、准确、有效的数据,并做好数据挖掘和分析处理,进而对医保欺诈行为做出快速准确的判断和决策,堵上异地就医骗保的“漏洞”,降低工作人员核查的成本。
杜绝药店售卖非医保用品也一直是各地医保监管部门的“老大难”,安装摄像头、不定期突击检查都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王平洋认为,最有效的措施应是跟互联网相关——对药品实行电子码监管,把所有药品的信息数据都放在一个分门别类的“货架”里,“每一盒药品在出厂时都有唯一的电子码,进入流通环节后,批发、入库、采购、零售都通过扫码完成,jinhua.huatu.com
就跟快递一样,到哪一个环节实时显示,透明的追踪能够关闭串换、倒卖药品的一扇门,大数据呈现的开放、平等、共享特征充分实现。”
此外,医保管理人员的思维也需要转变。互联网思维最重要的一点是重视客户体验。对于医保监管部门而言,医疗机构、医生、病人都是“客户”,以往“我出文件你执行”的传统管理思路难以应对监管的新形势,也无法调动医务人员控费控药的积极性。王平洋等认为,未来应寓监管于服务之中。“虽然监管更严格细致了,但老百姓和医生应该感受到的是看病更方便、报销更快捷、基金使用更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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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教育2014年公务员考试
2014公务员面试热点精析:水污染质变癌症村 热点概述
近来水污染事件一再发生,不能不使人深深忧虑。
山西长治苯胺泄露污染河流-2012年12月31日7时40分,位于长治市潞城市境内的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因输送软管破裂导致的苯胺泄漏事故,泄漏苯胺随河水流出省外,致漳河流域水源被污染。事故造成山西沿途80公里河道停止人畜饮用自然
水,河北邯郸因上游来水被污染,致使大面积停水。经全力应急处置,截止到2013年1月6日邯郸市主城区85%以上居民已恢复正常供水。受此事件的影响,红旗渠等部分水体有苯胺、挥发酚等因子检出和超标,安阳市住建等部门采取了切断水源,暂停沿途人畜饮水等措施加以应对。
昆明东川小江变“牛奶河”事件-2013年4月1日消息,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惊现“牛奶河”,当地工矿业排放的尾矿水,直接注入这条河流中,污染已经持续了很多年,造成周边群众灌溉用水安全引发各方关注。村民称直接用河水浇灌会导致西瓜减产,严重污染周边的农田。据了解,违法企业向小江排放的最主要污染物是黄原酸盐,直接排放或流失造成了水体和土壤污染,危害水生物,淤塞河流、湖泊。目前,检察机关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已批准逮捕昆明东川“牛奶河”事件8名责任人。
北京密云水库上游存在垃圾填埋坑威胁水源水质-2013年2月24日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在北京密云水库上游牤牛河的老河床上,一个占地3000多平米的巨型垃圾填埋坑已经存在了三年。据当地村民反映,从2009年开始,密云县不老屯镇10个多村的垃圾都运到此处。垃圾坑填满了没分类的垃圾,到处可见动物的尸体、药瓶等生活垃圾,附近臭气冲天,严重威胁了密云水库水质。事件报道后,北京市环保局、密云县政府等部门迅速介入,对牤牛河河道边和库区内的垃圾坑实施清理,确保水库水质安全.贵阳境内多条河流污染严重 危及贵阳母亲河-2013年4月27日,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贵阳境内多条河流污染严重,河流两岸沿线生活垃圾、工业污染随处可见,已危及贵阳母亲河“南明河”水质。有村民反映,附近的玻璃厂、水泥厂经常把机油直接排进河里,河水受到严重污染,严重影响庄稼收成和村民饮水安全。有关人士指出:如果支流污染不整治,南明河依然是年年治理、年年污染.公考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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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兰州水污染事件-这是一次发生在中国西部城市兰州的饮用水被污染事件。2014年4月,兰州市的多位市民向媒体反应,其家
中的自然水有一股浓烈的气味。随后,兰州市唯一的供水企业威立雅水务公司证实,在饮用水中检测出苯。
相关评论 @人民日报
[人民日报:用法治向地下水污染宣战]
继雾霾天气之后,地下水污染让环境问题再成热点。
从全国范围看,地下水污染状况不容乐观。2000—2002年,国土资源部曾做过调查,当时,全国地下水资源符合Ⅰ类至Ⅲ类标准的,还有63%。到2009年,经对北京、辽宁等8个省份641眼井的水质分析,水质Ⅳ类至Ⅴ类的却占到了73.8%。而2011年,全国200个城市的地下水水质监测中,“较差至极差”水质的监测点比例为55%。可见近年来,我国地下水的水质恶化趋势非常明显。
从技术上分析,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场渗滤液,石化行业勘探、开采等活动,甚至是地表水,都可能导致地下水污染。但毫无疑问,企业直接向地下排放污水也是重要原因。很多案例表明,一些企业是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在排放、倾倒有毒有害的废水,导致污染发生。最典型的是去年春节期间,由于部分企业利用地下溶洞恶意排放高浓度含镉废水,广西龙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
实际上,对这样的情况,我国水污染防治法有明文禁止。比如,第三十五条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等排放、倾倒废水、污水等,第七十六条明确了对此的处罚。公安机关还可对违法者处以行政拘留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之下,企业还敢向地下直排未经处理的污水,根源在于现实中的法治不力。
企业是逐利的主体,向地下排放污水,显然比向地表排污更隐蔽。即便被发现,5万元到50万元的罚款,也难以对排污者伤筋动骨。现实中,环保部门有意无意的执法不严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违法成本,公众的举报也往往无果而终。立法的先天不足加上执法的软弱无力,让地下水污染最终越来越严重。
其实,大多数发达国家也曾遭遇过严重的水污染状况。例如,1878年英国泰晤士河发生造成640人死亡的游船沉没事件,事后调查
却发现,大多数遇难者是因河水严重污染中毒而死;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凯霍加河曾因严重污染而多次着火;日本熊本和新潟的“水俣病”导致上千人死亡。这些国家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制定相关水污染防治法律之后,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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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政府部门严格执法、违法必究,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与公众通过信息公开、公众参与以及环境公益诉讼等方式形成良好的互动,改变了水污染的面貌。
中国的水污染防治法已经制定了29年,而地表和地下水污染依旧严重。要让水变干净,当务之急是让法治真正发挥作用。具体而言,政府应当适时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标准并严格执法,企业应当严格守法并力所能及承担环境社会责任,公众应当有权参与环境决策、监督环境违法行为。
向地下水污染宣战,刻不容缓。或许,只有当每个主体都能严格依法办事,当法治成为像钢铁一样坚硬的准绳时,才会有一个真正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
@京华时报
[挠痒痒式处罚能有多大作用]
88家企业被查明污染地下水,平均到每家企业却仅被罚款7万余元;424家涉水排污企业被责令整改,具体名单却不见踪影。环保部门近日对华北六省市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的通报中,“挠痒痒”式处罚不禁让人心生疑虑:这样的处罚到底能起多大作用?
水是生命之源,污染地下水后患无穷。不敢想象环保部门查实的558起排污行为污染了多少清澈的地下水,给百姓健康造成了多大损害。摊到每个企业区区几万元罚款,恐怕治理其中任意一起水污染都不够。与高额的获利相比,如此低廉的违法成本,何以有效遏制企业排污行为?
近年来,水、土壤等污染事件屡禁不绝,一个重要原因是处罚偏轻。按照现行水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最高限额也就50万元,在实际
处罚过程中往往“就低不就高”,能不罚就不罚,能少罚就少罚,刑事责任更是鲜有追究。违法成本过低,企业无所畏惧也就不足为奇了。
保护生态环境,罚款不是目的,而是为了让排污企业付出代价,强调谁污染谁治理的严重后果,最终让更多的企业自我约束,避免污染,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但即便如此,要使罚款这种手段起作用,就不能“挠痒痒”般象征性地处罚,而是要让违法企业“伤筋动骨”,触动其神经,让违法者产生畏惧,否则就不足以护佑家园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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