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图1所示)。
2.城防、人防、隧道等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的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3.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有同一供电系统是,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4.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个接地体,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和避雷装置可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但应保证电气连接并校验自然接地体的热稳定。
5.在只允许做保护接地的系统中,因条件限制接地有困难时,应设置操作和维修电气装置的绝缘台,并必须使操作人员不致偶然触及外物。
6.一次测由50v以上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测为50v以下电压的降压变压器,如采用双重绝缘或有接地金属屏蔽层的变压器,此时二次测不得接地。
7.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8.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9.接地装置的设置应考虑土壤或冻结等季节变化的影响(见表1),拉地电阻值在四季中均应符合要求,但防雷装置的冲击拉寻电阻值只考虑在雷雨季节中土壤干燥状态的影响。
10.保护零线
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11.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架空敷设的间距不大于12m时,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或不小于16 mm2的绝缘铝线。
12.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应为截面不小于2.5 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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