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城 派 出 所
2010年度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2010年以来新城派出所广大民警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大局,积极参与警务、全心搞好服务、认真办好事务,有力地服务了领导决策和公安中心工作,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涌现出了大批政治过硬、作风优良、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进一步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派出所决定开展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采取个人推荐、群众投票、组织审定相结合的方法,推选先进人物。推荐对象应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群众公认。
二、参评对象和条件
参评对象:派出所全体正式民警
参选条件:
1、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为警清廉、执法公正、群众满意;
2、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法律水平、工作业务素质高,具有熟练的业务技能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立足本职,勤勉敬业,无私奉献,工作成绩突出。
3、善于学习、爱岗敬业、团结同志、乐于奉献、群众公认;能够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无责任事故。
4、2010年来无违法违纪问题。
四、表彰奖励方式
1、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组织外出休假疗养。
五、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把握标准。开展“先进民警”评选活动是树立典型、弘扬正气的有效平台。搞好这次活动,对于进一步激发广大民警的工作热情,争取广大民警家属更大的支持,促进2011年公安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人人要从促进公安事业健康发展的高度出发,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做好评选工作。
2、充分酝酿,认真评选。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充分酝酿,多方征求意见,在平时掌握的基础上,认真筛选,严格把关,确保评选活动公正、公平、公开。切实把业绩突出、堪称楷模的优秀民警推荐上来,以进一步激发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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