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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床安全交底

2020-04-09 来源:好走旅游网
安全技术交底单 中心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 分部 施工班组 一、 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1、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 2、作业时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以防意外发生,,在现况路面作业人员需穿反光背心。 3、夜间施工时要有足够的照明,使用移动式照明时,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 4、施工前必须做好施工现场调查,查明地上、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的情况,并做好保护工作。不得在距现况电力、通讯电缆2m内使用机械作业。 5、施工中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工并向主管领导反映: (1)发生大雨时; (2)施工标记及防护设施被损坏; (3)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 6、 机械要按照相关规程作业.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司机、机械工严禁酒后驾车作业,对违反规定的给予严肃处理,出现事故追究责任; 非司机、机械操作员不得擅自驾驶机械,否则予以处罚. 7、人工配合推土机作业时,必须与驾驶员协调配合,作业人员应站在机械运行前方5m以外,机械运行中禁止上下机械。 8、指挥推土机、挖掘机、铲车等施工机械转移应遵守下列规定: 9、必须先检查道路,排除地面及空中障碍,并做好井、坑等危险部位的防护。 10、 行进中必须疏导交通,注意来往车辆。 11、 指挥人员不得倒退行走。 12、 转移中需垫木板时,必须与驾驶员协调配合,待垫物放稳、人员离开后方继续行进。 交底人签字 接底人签字 路床施工 分项工程

交底时间 2011年6月30日 邵玉江 自有劳务 何建明 施工负责人 接底人或负责人姓名 安全技术交底单 中心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 分部 施工班组 二、施工机械安全措施 (1)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机械操作人员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3)驾驶室或操作室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4)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设专人看管。 (5)用手柄起动的机械应注意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加油时要严禁烟火。 (6)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7)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可让人了望的安全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 (8)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行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用钢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远离钢丝绳。 (9)推土机作业: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0,在横坡上作业,其横坡度不得大于100,下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多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应小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推土机刀片之间应保持20~30cm间距.推土前进必须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时,应分先后,防止互相碰撞; (10)平地机作业:刮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在停机时进行。作业中刮刀升降量差不得过大。遇到坚硬土质需要齿耙翻松时,应缓慢下齿。不宜使用齿交底人签字 接底人签字 路床施工 分项工程

交底时间 2011年6月30日 邵玉江 自有劳务 何建明 施工负责人 接底人或负责人姓名 安全技术交底单 中心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 分部 施工班组 耙翻松坚硬旧路面。在坡道停放时,应使车头向下坡方向,并将刀片或松土器压入土中; (11)装载机作业: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严禁铲斗载人。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在低位,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向运输车辆上卸土时应缓慢,铲斗应处在合适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12)压路机作业:必须在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物和人员时才能启动。压路机靠近路道牙边沿作业时,应根据路道牙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米,在坡道上纵队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米;振动压路机碾压松软路基,先在不振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振动碾压. 施工负责人 自有劳务 何建明 路床施工 分项工程

交底时间 2011年6月30日 邵玉江 接底人或负责人姓名 交底人签字 接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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