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 体 议 事
制
度
北岭镇卢集小学
集体议事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精神,切实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确保学校各项事业稳定、健康、蓬勃发展,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实行集体议事制度,并作出如下具体规定。
一、 集体议事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集体议事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紧密结合效能建设,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充分发扬“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进步和发展。集体议事制度的原则为“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和“事业发展为重、学校利益至上”的议事准则。
二、需要进行集体议事的主要事项
1、涉及到学校办学体制改革、规划变更、机构设置、近远期发展总体思路、合作办学等有关学校办学方向和发展的主要事项;
2、人事工作主要事项: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案、中层干部选拔聘任、评优评先、职称评
审、招聘选调人员、人员的辞退和分配制度改革等人事工作的重要事项;
3、财务工作主要事项:学校资金用作非学校正常运转经费的(如合作办学投入、举办实体及其他任何投资行为等)、非经常性日常开支一万元以上的事项;
4、基建项目立项及投入、大宗物品的采购(一次性一万元以上)、后勤体制改革等行政后勤工作的重大事项;
5、影响学校稳定和发展等需要集体议事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集体议事的程序。
一是会前由相关部门与分管领导在认真讨论基础上提出初步方案;二是党政联席会议或校级领导班子会议对提出的方案进行充分论证,集体决策;三是会后分工落实。对于会议的内容,必须有较为详细的文字记录,对解决处理问题的情况,具体负责人要及时向学校领导班子进行汇报。
四、集体决策的检验和检查
集体决策方案实施后,分管领导必须在决策实践的过程中进行即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班子汇报,通过建立及时、准确的信息反馈系统来确保集体决策的准确性、科学性。
五、在重大事项集体议事过程中,如遇到一些争论激烈、意见不一或存在严重分歧的问题时,如一时难以统一思想和意见,以票决的形式进行集体决策。票决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方可执行。
六、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制度是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遵循的工作原则和工作纪律,
不允许任何个人凌驾于制度之上,独断独行。任何应由集体决策的事项未经讨论而擅自决定的,将视作个人行为,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将由责任人个人承担。
七、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有关规定与本规定存在差异的,以本规定为准。
北岭镇卢集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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