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 三、工作时间:
冬季:8:30---17:30 夏季:8:00---18:0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1、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到财务室写病假条。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扣除当天工资。2-5天以内按照基本日工资的30%发放;5天以上按标准日工资10%发放。
(3)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4)无请假条、无电话请假的,视为旷工。 2、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到财务室提出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暂时离岗的,按照事假的规定向到财务室
办理请假手续,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五、考勤管理
员工每月享受四天假期,可根据公司和个人情况自行安排。 1、矿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 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新沂市最低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2 、迟到、早退
(1)迟到30分钟以内,一次扣25元;迟到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一次扣50元;迟到1小时以上扣除全天标准日工资。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2)早退30分钟以内,一次扣25元;早退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一次扣除50元;早退1小时以上扣除全天标准日工资。 3、指纹考勤
(1)上、下班均需到门卫进行指纹考勤。
(2)上、下班忘记进行考勤不超过3次但能提供证据证明按时上下班的,不予以扣款;否则一次扣款10元。累计超过三次,扣发1天工资,累计4到6次,扣发3天工资,累计7到10次,扣发5天工资。
员工请假单
部门 职务 姓名 请假类别 □病假 □事假 □其他(请说明) 请假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总共请假 天 小时 总经办意见 □准 签字: □不准(请述明理由) 日期
外勤工作登记表
部门 外出工作时间: 外出工作事由: 总经办意见 签字: 日期
□准 □不准 职务 姓名 外出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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