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政领导班子议事议事、工作规则
为坚持和加强医院集体领导,提高院领导对医院行政工作科学决策水平,根据部队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医院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就医院的发展建设,中心任务和其他重要行政工作做出决策;讨论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作出相应决定;听取各行政职能部门的重要工作汇报,分析医院形势,检查总结工作。
二、医院行政工作会议研究处理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上级机关指示要求的具体措施。
(二)贯彻落实医院决策的措施办法。
(三)医院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要工作的实施方案。
(四)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重要问题、处理意见及实施办法。
(五)机构设置、编制调整和组织人事变动事项,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等问题。
(六)对科室、个人的物质奖惩,奖金分配方案。
(七)医院分级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八)医院基本建设的重大问题。
(九)医院经费的预决算和开支计划,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土地等财、物、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计划,研究物资设备购置、大型设备维修、项目合作等事项。
(十)重大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工作总结。
(十一)安全保卫的重要问题。
(十二)其他需要行政工作集体研究的工作。
三、医院行政工作会议参加人员
医院院领导、医院办公室主任、职能后勤、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四、医院行政工作会议召开时间
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行政工作会议,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召开。
五、医院行政工作会议议事规则
(一)医院行政工作由院长召集和主持。
(二)需提交院长行政工作讨论的议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作好准备,拟定解决措施和办法,并经过分管院领导审阅批准后,呈交院长确定议题。未列入议题的事项,会上不作讨论。
(三)列入行政工作会议的议题,需经应参会人员传阅酝酿后方可上会。
(四)参加会议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召开。
(五)医院行政工作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研究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重要问题需经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重大问题要经过调查研究、科学论证,有关部门要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两个以上的方案,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六)对会议决定的问题,须明确责任人。医院办公室随时了解决议执行情况和催办有关事项,并把办理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
六、其他事项
(一)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医院行政工作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凡涉及全院性重大问题的讨论意见或工作部署,由办公室整理会议纪要,下发科室贯彻落实,并做好反馈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对院长行政工作会议集体讨论做出的决议,允许保留不同意见,允许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但在行动和言论上要坚决按会议决议行事,不得自由散布个人意见,更不允许泄露会议讨论时的不同意见。
(三)本规则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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