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施工合同书
甲方:浙江越烽建筑有限公司第四工程项目部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脚手架工程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甲方将天洁华沙城二期7.8.9.10#和15.16.17#楼脚手架承包给乙方施工搭设。为明确双方责任和利益,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 工程名称:天洁二期华沙城7#.8#.9#.10#.15#.16#.17#
楼。
二、 工程结构:6+1框架结构。
三、 适用规范及技术要求:《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
全技术规范》(JSJ130—2001)、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及《建筑施工手册第4版》。 四、 乙方承包形式和范围: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
包工期,5包的形式将脚手架分工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作为承包单位,应对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承担独立的、经济的、民事的及其他各种法律责任及义务。 五、 承包范围:7.8.9.10.15.16.17#楼的脚手架搭设,拆除,
安全网(竖网,水平网),安全通道,#架护栏,上料平台及过道,钢筋棚,木工棚放线用龙骨架,桩,楼层外围栏杆和楼梯、电梯#栏杆维护等内容的搭设及拆除归类堆放的工作。
六、 在施工搭设脚手架、扣件有松动和破损,钢管有开裂
和断开、安全网脱开等现象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责任。
七、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是工人冒险蛮干,乙方必须制止,
如操作人员不听,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其本人负责。 八、 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市安全站和建设方及监理的要
求进行,施工搭设检查合格,如有返工、一切由乙方负责。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根据安全操作规范进行作业。如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脚手架搭设不稳固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现场施工,脚手架搭设每层要超出作业面1.5米。
九、 甲方职责:甲方负责外架基础平整、硬化(以免下沉)。
甲方要求泥工、木工、钢筋工使用钢管、扣件时要经乙方同意方可使用,如在使用中损坏则由使用方赔偿。甲方工人施工时不能乱改钢管和扣件、安全网,如造成事故一律由甲方工人负责。甲方其他工种人员偷盗钢管、扣件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由甲方协助完成。甲方负责提供材料堆场。(按甲方管理人员指定地方)。
十、 乙方责任: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
方,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如乙方在24小时不能满足甲
方的需求,影响一天罚款 元,如连续影响3天罚款 元。
十一、 施工价格:按国家建筑计算规定计算建筑面积每平
方米16元。
十二、 施工工期:10个月。从甲方通知乙方脚手架搭设开
始。(基础放线龙门架、桩除外) 十三、 付款方法:
十四、以上条款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字生效,按合同法各负其则。
十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