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 程 品 管 日 常 工 作 流 程 图
交接班 (合格或批准)是 异常点确认、跟踪、处理 否 异常点确认、跟踪、处理 否 配方确认、核算 (合格或批准)是 原辅料确认(包括包材) (合格或批准)是 异常点确认、跟踪、处理 否 小料称量、标识、复核和使用检查 (合格或批准)是 异常点确认、跟踪、处理 否 前处理各工段巡检及内控指标确认 (合格或批准)是 异常点确认、跟踪、处理 否 每条线上料时间确认及出粉推算 (合格或批准)是 异常点确认、跟踪、处理 否 包装封口、标识检查 包装间环境、人手检查 (合格或批准)是 异常点确认、跟踪、处理 否 头粉及半成品质量跟踪 (合格或批准)是 异常点确认、跟踪、处理 否 中控室记录检查及设备运行参数巡检 相关参数填写及浓奶取样检测 (合格或批准)是 异常点确认、跟踪、处理 否 雾化、挂塔、细粉回收、流化床出粉等巡检 (合格或批准)是 异常点确认、跟踪、处理 否 当班产品统计(合格、不合格、头尾粉等) 1
过程工作说明及相关处罚规定
1、交接班交接清楚,不清楚不签名,异常点做好跟踪处理及记录,不能一人完成的,二人
配合完成。(交接不清楚,异常点不跟踪不处理的,违者每次罚50元)。
2、配方表核对不及时,计算出错的;原料核对不准确、不清楚的。若造成工序出错或产生
不合格品的,每次罚50-100元。
3、小料称量、标识、复核、添加没有认真履行检查的,并造成不合格的,每次罚50-100
元。
4、不合格品需要处置时,必须得到过程品管员现场确认(不合格品数量、种类、标识、添
加方式、添加数量),从仓库领料到添加都得过程品管员确认,不合格粉处置按《不合格品处置表》执行,没有对应处置方式的,本人又不能决断的,须请示上级领导批准。 没有严格执行本规定的,情节较轻的每次罚30元,情节较重的每次罚50-100元。 5、有内控标准,没有得到严格执行的,每次罚20-50元。
6、 记录不真实、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100元,严重者予以解聘。 7、 记录不完整、不签名、有涂改,每次罚款10元。
8、 没有按标准频率进行监控和漏监控点的,每次罚20-50元。
过程不合格品的控制:
生产过程中任何工序出现不合格,严禁转序;
品管员必须现场确认不合格,制粉车间必须在本工序采取措施,处理合格并经过程品管
员现场确认后方可转序;处理不合格或特殊处理的,必须经品管员现场确认或电话请示领导后方可转序。
品管员做好后序产品及终产品验证工作,一经发现不合格,立即停止其方案,中止转序,
同时电话告知上级领导。
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品管员要协同车间共同查找原因,一经查清原因,要即时查封
该事故产生的不合格品并做出明确标识、隔离,同时将事故产生的原因及时汇报给主管领导,并作好过程记录,提出建议整改和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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